馮涵清
生平
馮涵清早年在華北各省的地方法院任职。後来,历任北京政府陸軍总執法处秘書長、处長。此后,他转任京奉铁路局总務处处長、局長。后来他被任命为交通总司令部執法处处長。
1931年(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爆发,馮涵清获关東軍支持,任奉天省实业厅厅長。翌年3月,满洲国成立,馮涵清任司法部总長。1934年(康徳元年)满洲帝国成立,司法部改組,馮涵清继续任司法部大臣。1937年(康德4年)7月[1]辞任。1937年11月任滿洲重工業開發株式會社副总裁。
此後,馮涵清的生平不详。
注释
- ^ 徐友春主編『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作1937年5月。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满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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