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知止
高知止(1553年—?),字明甫,山東济南府德州平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高知止 | |
---|---|
大明直隸長垣縣知縣 | |
籍貫 | 山東濟南府德州平原縣民籍 |
字號 | 字明甫 |
出生 | 六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傅氏,继娶趙氏、劉氏 |
出身 | |
|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山東鄉試第五十三名舉人,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二百八十名,三甲七十五名進士[1][2]。授山西陽曲知縣,補直隸大名縣,調長垣[3]。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黃懷祖《平原縣志·卷七》:高知止,癸未科,陽曲知縣,補大名,調長垣,有傳。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 ||
---|---|---|
前任: 苑時葵 |
明朝阳曲县知县 萬曆十一年-十四年 |
繼任: 于天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