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萃(1544年—?),字升伯,浙江寧波府鄞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高萃
大明廣東肇慶府知府
籍貫浙江寧波府鄞縣
字號字升伯
出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九月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姚氏
親屬(孫)高斗枢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萬曆二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鄉試第五十七名,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科會試第十一名,登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進士[1][2][3]

家族

曾祖高謙;祖父高文,曾任驛丞;父高士。母周氏。具庆下[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浙江通志》:髙萃《鄞县志》字升伯,万厯甲戌进士。官刑曹,临淮侯李宗城封倭事变,独身逃归,帝怒,下诏狱。大司马石星本主封议,欲嫁祸于辽之督抚,言督抚倡讹言阻封事,萃诘宗城曰:汝罪当死,若实言,当坐汝。宗城因具言倭实不受封状,次日廷鞫,宗城以实供,遂下星狱。及定宗城罪,萃以八议上,从寛典。出知肇庆府,兴利惠民,置田瞻士,多从敦厚,肇人肖像祀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陳鴻漸
明朝肇慶府知府
1598年-1599年
繼任:
陳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