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藻(?—?),山東海陽縣(今海陽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癸丑科三甲進士。嘉慶六年(1801年),官湖南潯州府桂平縣知縣[1]。嘉慶十二年(1807年)因失察群體事件,勒令休致[2]

參考文獻

  1. ^ 《潯州府志·卷一》:桂平 知縣 高金藻,海陽人,進士,嘉慶六年任。
  2. ^ 中研院史語所內閣大庫檔案:110085-001 嘉慶12年6月12日 題請以大挑一等舉人試用知縣諸葛鏗署理桂平知縣高金藻先因告病調理委驗屬實後因失察匪犯聚眾結拜經臣奏請勒休所遺內地腹俸簡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