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文化

高雅文化, 亦稱高級文化,是對於美學價值的體現,是指一般社會大眾所認知的「藝術」,更常見是用來指稱上流社會知識階層的文化 ,用來與民俗文化做區別,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高雅文化的相對則是低等文化,即是大眾文化[1]

貝多芬的半身像

概念

高雅文化的概念在歐洲大陸已有相當長的歷史,而首次此概念被引入英文,是馬修·阿諾德於19世紀中出版的文化與無政府混亂(1869),儘管他經常只用文化來指高雅文化,在序言中,馬修阿諾德,對文化的定義是「人們追求完美後無私的努力」,並提到,擁有文化則能懂得世上已被說過或思考過的完美事物;文藝上的定義或是直接將文化理解為哲學,藝術哲學更提出說文化是道德與政治進步的推手,相同地,阿諾德也定義高雅文化為大眾文化的對比。

美國作家T·S·艾略特在《Notes Towards the Definition of Culture》(1948)一書中說,高雅文化跟大眾文化對於整個文化來說是必需且互補的。英國左翼文藝批評家理查·霍加特所著《讀寫何用》(1957)同樣是部有影響力的作品,內容關於跟他一樣從勞工階層到知識階層所經歷文化上的轉變。

 
T·S·艾略特

在西方文化,高雅文化的起源是具有高知識及美學藝術的代表古希臘羅馬,在此之時,特定幾部文學著作及其語言風格已成為高級文體的代表,例如古希臘眾多城邦之一的雅典方言即是,且其已與培里克利斯時代的雅典或西賽羅古典拉丁語的哲學家和劇作家被聯想在一起,在文藝復興時期,懂得古典文學(特指古希臘羅馬)代表著貴族氣息,此價值觀更深植於上流社會人們的觀念中,像是,詩人巴爾達薩雷·卡斯蒂利奧內的代表作《廷臣論》,文藝復興時期的古典主義隨著時間漸漸接納更多使用當代語言創作的作家,例如,莎士比亞歌德賽凡提斯、與雨果

在西方和部分東亞傳統觀念中,藝術是藝術家想像力的表現,且是高地位的象徵,此觀念從古希臘時代開始,並在文藝復興時期被浪漫主義強化,即使浪漫主義除去了文體的階級制度,中華文化中,水墨畫也存在著士大夫與平民所畫之區別,而風景畫在中西方文化中,不同階層的所表現的風格區別特別明顯,藝術家憑想像力創作的作品會被視為高級的作品。

好幾世紀以來,學習高雅文化被視為是紳士教育中重要的一環,且此觀念透過上流社會的學校教導出去,遍布歐美,隨著時間漸漸演變成學習希臘及拉丁的古典文學(更泛指「公認的」重要作家及作品)、禮節的修養、鑑賞藝術品(特別是雕刻品及油畫)、對於高水準文學(包含劇作、詩歌)的基本認識、享受古典樂及歌劇、基督教神學、修辭學及政治、哲學及藝術; 美食及美酒的品味、旅行經驗豐富(特別是歐洲地區的壯遊)、上流社會的運動(馬球馬術擊劍遊艇運動Yachting)。

高雅藝術

高雅文化基本上是由所謂的「高雅藝術」組成,高雅藝術的定義比起馬修·阿諾德對高雅文化的定義還要廣泛,除了文學,還包括音樂、油畫、傳統戲劇演出(含歌劇),但高雅藝術不包含裝飾藝術

被視為形成高雅文化的文化產物,最有可能在高度文明的時期被創造,因為高度發展且富饒的社會能提供讓藝術發展的地基,有大規模的文化訓練環境,對於視覺藝術(繪畫、電影等)來說,更便於尋求原料及資金,如此的環境讓藝術家能輕易地實現創意。

参考资料

  1. ^ Williams, Raymond. Keywords: 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 (1983) Rev. Ed. p. 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