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尚純(1509年—1568年),字叔誠,號嵩麓山東滕縣人,河南儀衛司官籍,治《禮記》,年二十四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十名進士。十月十五日生,行三,曾祖魏通;祖魏興;父魏宗,典仗;母張氏。具慶下,妻白氏,繼妻李氏(聘);兄尚經;尚綸(貢士),弟尚綗。由鈞州學生中式河南鄉試第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二十三名。觀刑部政,陞左司副,戶部員外郎,郎中,陝西左參議,湖廣副使,調貴州副使,陞蕭行太僕寺卿,復除陝西行,太僕寺卿,陞陝西右參政,山西按察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應天府尹,順天府尹,巡撫保定右副都御史,養病,起大理寺卿,陞工部左侍郎,南京工部尚書,乞休,未仕[1][2]。明朝政治人物。

魏尚純
大明
籍貫山東滕縣
出生十月十五日
配偶白氏李氏(聘)
親屬曾祖魏通,祖魏興,父魏宗,母張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著作

生平

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士,授行人司行人,升戶部四川司員外郎,再升郎中。历任陝西布政司左參議,補貴州按察司副使,遷貴州布政使司右參政、山西布政使。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遷順天府府尹,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五月以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不久以疾告歸。

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起用為工部左侍郎。六月,升任南京工部尚書,同年九月致仕。隆慶二年(1568年)十月初二日卒於家。

参考资料

  1. ^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 《钧州志》
  • 《明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