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良臣(1545年—?),字以忠,號肖恪,福建建寧府甌寧縣(今福建建瓯市)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魏良臣
大明广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福建建寧府甌寧縣
字號字以忠
出生嘉靖二十四年乙巳四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鄭氏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福建鄉試第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二百七十四名進士[1][2]。通政司觀政,授任直隶崇明县知县[3],丁憂歸。万历五年(1577年)复除溧阳县。九年升南京工部主事,十年升郎中,万历十四年(1586年)任广西南宁府知府[4],十九年丁憂歸。二十一年复除郧阳府知府,二十三年二月升广西按察司副使,提督学政,卒于官。

家族

曾祖父魏多歷;祖父魏韎;父魏文亨,母鄭氏。重庆下[5]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4. ^ 钦定四库全书《廣西通志·卷五十六》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黄志尹
直隸蘇州府崇明縣知县
1574年-1577年
繼任:
陈文
前任:
許僴
廣西南寧府知府
萬曆十五年(1587年)任
繼任:
林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