鱈魚
(重定向自鳕)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4年10月27日) |
鱈魚是一種食用魚類的名稱,嚴格來說,鱈屬下的大西洋鱈、太平洋鱈、格陵蘭鱈與阿拉斯加鱈等四種魚可泛稱為「鱈魚」,但因商業行銷,例如裸蓋魚(銀鱈)、庸鰈(大比目魚、冰島鱈、扁鱈)、小鱗犬牙南極魚(南極鱈、美露鱈、圓鱈)等食用魚,甚至是讓人腹瀉的異鱗蛇鯖(油魚),都在市場與超市中被冠上「鱈」這個名稱,但是其經濟價值與生物毒性有相當區別。
物種分類
生物學
非鱈形目, 泛稱通用
法令規定
中華民國(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公告從2017年1月1日起,鱈形目的魚種方得標示為「鱈魚」,「圓鱈、扁鱈」應標示通俗名稱或與魚種名稱併列標示。倘未依規定標示清楚而使消費者誤解為「鱈魚」,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標示不實之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處分,產品並須依第52條限期回收改正。[1]
香港的食物安全中心發出《有關識別及標籤:油魚/鱈魚的指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只有鱈形目的魚類才可以標為「鱈魚」。其他不屬於鱈形目的魚類若充當鱈魚出售,可能會被控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被檢控。
參見
參考文獻
- ^ 巧克力、鱈魚正名 明年起亂標最重罰400萬. [2016-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8).
- Kurlansky, Mark. Chapter 11–12. Cod: A Biography of the Fish That Changed the World. New York: Walker. 1997. ISBN 0-8027-13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