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泉郊會
鹿港泉郊會,西元1784年(清乾隆49年)創立於鹿港,是清治時期鹿港的鹿港八郊之首,性質不同於其他一般同鄉會,主要做為福建泉州來臺經商的同鄉聯誼會,並使用會員所繳費用辦理同鄉同業救濟事業之用。[1] 有訂定規約,如規定抽取商船貨額百分之一比例銀元作公費、船進口時於如欲越港,務必到館預先聲明等規範。[2]
沿革
日治時期因禁止與大陸貿易,港口也因淤積停擺,因此該會遂改為辦理地方恤貧救濟等慈善事業,並於西元1938年(昭和13年),更名為「財團法人鹿港金長順善鄰會」。戰後,西元1948年(民國37年)改稱「財團法人鹿港金長順善鄰會」,後又於西元1951年(民國40年)改組為「私立鹿港泉郊救濟院」,除經辦原有的恤貧救濟事業,也附設醫療院所,以回應偏鄉民眾需求,經營慈善公益事業至今。[3]
歷史文物
泉郊會因是鹿港八郊之首,加上一直以來對於公益事業不遺餘力,於嘉慶十一年五月獲頒「海濱領袖」的匾額[4],現今仍懸掛於廳堂之中。[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