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應坤
黃應坤(1532年—?),字惟簡,直隸徽州府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黃應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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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直隸徽州府歙縣匠籍 |
字號 | 字惟簡 |
出生 | 嘉靖十一年(1532年)八月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吴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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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第九十九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聯捷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名,三甲第一百四十名進士[1][2]。授浮梁縣知縣,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選授試監察御史,四年八月實授雲南道御史,六年巡按直隸,七年二月巡按山西,九年五月彈劾寧化王府庶宗伴哥逞忿行兇,弒母殺弟。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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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董邦樂 |
明朝浮梁縣知縣 隆慶年間 |
繼任: 龔叔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