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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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并终止(英語:cease and desist),簡稱停终,是許多商業律師所使用的常用工具[1]。通常是一封由企業發出的文件用以警告另一家企業的不合法行為,像是盜版侵權等。但若收到該封警告信的企業不作為或立即停止,則發出信函的企業將採取法律途徑。

在美国,此术语用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下。禁制令為行政機關或法院禁止個人或企業繼續某一特定行為的命令,并具有明确的法律意图[2]。相比之下,停终信函是任何个人都能发出,但通常由律师起草。

法院的命令

法官可以意图以终止一项非法活动发出此条令。这项禁令有时审判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这就是对于此活动的永久禁令。它也可以是一项紧急措施,以防止可能无法挽回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它采取临时禁令的形式。为防止言论出现的禁令(如阻止仍在申请中的出版)称为预先制止令

行政机构的使用

许多政府机构亦拥有发布停終条令的权力,通常用于制止未注册或欺诈性的证券销售,用于制止可能有害于制度的银行业务,用于强制执行条令。条令通常给接收人制定一段时间用于举行听讯,若接收人未作要求,此条令则最终生效,机构有权执。

停终信函

此函要求接收人制止某一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诉讼。可能导致本函的某些行为包括:[來源請求]

  • 讨债公司或者垃圾债券买家的电话骚扰
  • 跟踪或其他形式的骚扰
  • 资产、近邻、边界争议
  • 专利侵权、版权侵犯或商标侵权
  • 诽谤
  • 违反服务条款

跟踪与骚扰的情况下,此函通常要求收信人制止威胁行为否则面临犯罪指控。

财产与边界争议的情况下,此函要求收信人终止对近邻的不良冲击行为。例子有诸如在晚上举行吵闹的派对,放任狗在户外乱吠,砍断公共或共有土地上的树,侵犯他人财产的情况下。

版权或商标侵权,诽谤的情况下,若收信人继续不受欢迎的行为,此函通常意味着民事诉讼。尽管功能不同,但在形式上,它与律师函(demand letter)相似(律师函一般用于通告收信人赔付因侵权行为违约导致的资金损失)。

在美国,处于因面临起诉产生“合理忧虑”的收信人,通常回应要求在自己的司法管辖权内来进行宣告式判决。

批评

公民自由和言论自由团体,如ACLU就批评停終。

参见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