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主要前身为阿帕网。1974年美国国防部国防前沿研究项目署(ARPA)的罗伯特·卡恩和斯坦福大学的文頓·瑟夫开发了TCP/IP协议,定义了在电脑网络之间传送信息的方法。1983年1月1日,ARPA网将其网络核心协议由网络控制程序(NCP,Network Control Program)改变为TCP/IP协议。ARPA网使用的技术(如TCP/IP协议)成为了以后互联网的核心。它采纳的Request for Comments(RFC)过程,一直是发展互联网协议与标准所使用的机制,至今仍然发挥着作用。
除ARPA网之外,早期的计算机网络还有UUCP、Usenet、Bitnet、CSNET和多种商用X.25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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