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倪震

Morrigan在话题“User:倪震就是倪震本人?”中的最新留言:1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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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維基編輯/管理人加入以下幾項資料:

1.在資訊框加入倪震的近照 (*任擇其一。圖片已清楚列明出處)

2.倪震(香港)的著作

  • 絕頂愛情
  • 大膽愛情
  • 魔法男

3.外部鏈結請加入

--Wongleeho 14:45 2006年8月25日 (UTC)

 完成--Alex S.H. Lin (T/C/M).tw 00:36 2006年8月26日 (UTC)

1991年,劉錫明與周慧敏因合演電視劇《烏金血劍》而傳出緋聞。其間劉錫明在某電台節目中,透露出自己對周慧敏的欣賞和好感,卻因此惹來倪震的不滿。

其後,倪震便開始在每期的《Yes!》雜誌內,以「毒瘤明」稱呼劉錫明,並不斷給劉錫明捏造新的莫須有罪狀,誣衊他長達三年之久。

需要大家尋找來源

我個人收到了有關這條目的投訴,指以下文字並非真確,所以我就先把它們移到這討論頁。若然大家能找到支持以下文字的可靠來源才放回條目吧。

倪震最大膽的演出,是在《黃色故事》(張艾嘉主演)裡,飾演一名患有自閉傾向的潺弱同性戀青年。在片中他經常赤身露體在公眾浴室間遊走。

==倪震(香港)的謔稱==

名人黃霑曾就當年倪震所引起的"毒瘤明"事件,而謔稱他為"尿震",這亦是90年代傳媒及觀眾對倪震最為熟識的謔稱。詳情可翻看黃霑所主持的《大平反》。《大平反》是香港無線電視於1993年起製作的電視節目。

另外以下一句當中的年份及人物亦被聲稱有錯誤。

1997年,倪震毅然與邵國華、梁繼璋等人一同出售手上所有的《Yes!》雜誌股份

--Lorenzarius 16:28 2006年9月3日 (UTC)

首先,是收到一兩個維基用戶的投訴,還是大多數維基編輯群的投訴?
  • 《黃色故事》是湯臣電影公司在1987年出品的電影,無論在香港抑或海外均屬於冷門片,所以較少觀眾認識,但這部電影的確是存在。主角是張曼玉和張艾嘉。倪震在片中戲份非常少,不是主角。
中文電影資料庫
官方資料
  • 至於《大平反》,該作者已在最後一句列明出處。若果維基用戶或編輯還不相信,可親身致電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查詢及借閱拷貝,《大平反》主持的確包括黃霑,也曾訪問過劉錫明,黃霑所作的謔稱亦絕非無中生有。
  • 股份方面,這句真確性實在值得商榷,因為到底是三人一同出售《Yes!》雜誌股份,還是倪震得到授權書後單方面出售其他拍擋的雜誌股份,有待查證。除非得到有關人士(如梁繼璋等)的訪問或確定,否則不建議放入條目。
另外,Lorenzarius及其他編輯請查看修改歷史,此條目早前正被疑似是支持倪震的用戶不停進行惡意修改。部份用戶似乎不太願接受條目中包含關於倪震的負面資料,甚至將國內部份一併删走。請各維基人留意投訴者的動機。
--新維基少年 11:26 2006年9月6日 (UTC)
投訴人其實只有一個,由於是公眾人物所以我不方便道出其身份。他的投訴的具體內容是:
  1. 倪震沒有在《黃色故事》中演出過
  2. 黃霑與倪震情同父子,有關「尿震」的文字實在是「曲解」(原文是misrepresentation),倪震亦因此「曲解」而感到十分受傷害
  3. 股份方面就如先前所述
我的意見是第一項在找到演員表後就可以簡單確認;處理第二項則比較困難,第一要確定黃霑在《大平反》中的確曾以「尿震」稱呼過倪震,第二要確定黃霑當時這樣說的態度是否「謔稱」,第三基於中立觀點原則要我們在同一議題上公平表達各方意見(忽略一方的意見其實等同偏見),我們亦要加入倪震對此事的反應/回應。最後第三項我同意你的看法。 --Lorenzarius 18:05 2006年9月7日 (UTC)

本人是倪震的忠實書迷,聽迷,對倪震十分熟悉,亦有渠道和倪先生直接聯絡。之前看到維基條目裡關於倪先生的不懷好意且錯誤的文字,由於不熟習維基的運作,惹來惡意刪改的指控。其實,只是想更改誤導,不實的文字。作為局外人的感覺,是維基給小圈子把持著,以客觀公正為名,其實是公器私用,打擊自己厭惡人物的工具。對維基來說,是浪費了創辦人的原意和苦心。

像<<黃色故事>>,本人就肯定倪震沒參演,他參演過的四部電影,入面絕對沒有<<黃色故事>>。但有人在維基說有,我們就要找出證據說他沒有?這公平嗎?我是八、九十年代長大的人,從沒聽過有人謔稱倪震為屎震,印中黃霑可能有在<<大平反>>中戲稱過倪震為尿震,倪震也在電影<<妖魔道>>中飾演一位叫廖震的角色,但說到是「傳媒及觀眾對倪震最為熟識的謔稱」,就是不懷好意的過份渲染了。在條目內加入對公眾人物不雅的謔稱,是維基人的精神嗎?黎智英叫過李鵬仆街,李鵬的條目就該有仆街的謔稱嗎?我們這一代,都叫倪震做倪博士(三個寂寞的心),這幾年,都叫大Joe(絕情谷),沒聽過叫尿震的。要說是「90年代傳媒及觀眾對倪震最為熟識的謔稱」,就是歪曲事實了。黃霑與倪震情同父子,是公認的事實,大家都在黃霑的喪禮上看到了倪震的悲慟,黃霑的遺屬亦倚以主理的重任。借過了身的人的口來侮辱他疼愛的摯友,其心可誅,是對死者的大不尊重,名等其實的「曲解」(misrepresentation)。

說倪震在電影沒受到好評,也不是事實。我個人並不覺得倪震有出色的演技,但他作為新人時,也有看過讚他稱職的影評,他在 89/90年連拍了四部電影,後來辦了Yes!才不演戲,起碼,市場,導演,投資者都認為倪震勝任,用金錢投支持票。輕輕一筆「並未獲得好評」,就蓋棺定論,對倪震公平嗎?據我所知,吳宇森、倪秉郎,石琪,黃霑,白韻琴都稱讀過倪震演戲,倪震的fans更會覺得他演技不凡,但我覺得舉證的責任不應在我這邊,而是應由作出結論者負責,這才是維基應有的精神。以下這個網址就有稱讚倪震演出的文字,那又為甚麼不能計入「並未獲得」的「好評」裡呢? http://libra.yculblog.com/post.608247.html 「周星星同學(似乎大家都喜歡這樣叫他)和倪震在片子裡作為配角還是很出彩的,一個是忠心耿耿的小混混最後死在自己效忠的大哥之手,至死還不明白,其情之悲被周星星演繹得淋漓盡致。倪震演的魚店學徒則又是另一番風味,他一心想學英雄人物,把電影裡的小馬哥當作自己的偶像,戴著蛤蟆鏡,叼著火柴梗。小人物幻想自己是大英雄,這種反差是很有喜劇效果的,倪震在這一點上拿捏的恰到好處。最搞笑的一段就是在姜大衛李修賢和陳觀泰槍戰的時候,學著小馬哥,把一把把槍放在花盆裡,椅子下,水缸後。這一段也可以看作是吳宇森對他自己的作品《英雄本色》的致敬。」

我認為改為:「倪震在演戲方面的發揮,並未如他在電台、離誌方面觸目。」會是比較公正的說法。

連結中有「倪震的黑材料」一條,單是題目就帶有誹謗成份,倪震身家清白,並非罪犯,純粹是作者強加的主觀罪名。這條目對倪震不公平,亦可看出是對倪震有組織的抹黑,希望維基這個平台不會被利用,濫用,淪為幫兇。建議刪除。

我希望維基中有比較客觀的人,可以解除小圈子的封鎖,令倪震先生得到公正公平的介紹。我有大量倪先生的資料和圖片可以提供,亦承諾以後只會加添,不會刪減(惡意破壞),希望維基中還有公道的人,可以解除版面的封鎖,令中性的資料,可以中和惡意的攻訐,維持維基的精神。


謝謝。--「康子」

wongleeho 認為倪震的條目有繼續受到保護的必要,是怕被改,還是被增加內容?惡意刪改,一下就可以復原。是抹黑,是盲目讚領,到底是誰說了算?不給機會其他意見發表,是維基的精神嗎?本人已承諾不會刪除倪震條目下的任何內容,只會加添詡實公正的資料,所以認為解除封鎖,給所有意見平等地發表,是正確客觀的做法。wongleeho 亦同意,倪震沒有演出<<黃色故事>>,可見原條目確有錯誤,但別人說錯不能改,小圈子裡的人說錯就改,這是維基的精神嗎?本人無意做支持倪震的狂熱份子,只想為自己及公眾爭取回提供補充意見及參考資料的權利。對公眾人物的喜惡,每個人都取向不同,將倪震的條目繼續保護,就是抹煞了其他意見的發表機會。希望有中立客觀的編輯看得明白,聽得進去,這樣的把持,對維基,不好;對公眾,亦不公平。 謝謝。--「康子」

我是維基的CD-ROM,談不上有貢獻,但看見樓上滿腹歪理,我亦忍不住獻醜,說幾句公道話。
我都是八、九十年代長大的人,見證過Yes早期以插畫做封面;也於Yes出版之前看過張海靖拍的《妖魔道》(張亦拍過《碧血劍》),裡面其他男演員多數戴頭套,只有倪震是剃頭演出;我更記得倪震在相機廣告裡說:「我老豆?」玩「倪匡」「藝康」的同音食字;我亦聽過商台的《無字頭》,也記得倪震最後一次主持《無字頭》時,沒有感動流涕,只是在節目尾說有事辦,然後跟聽眾說拜拜。
我不知道是否倪震及他的Fans才有資格在這裡說話,但我依然記得得自己在九十年代初期,看過幾集《大平反》,這節目不算精彩,但張立基[3]那集確實曾令他「咸魚翻生」一段短時間,還有肥媽每次都會淚流披面,結果變成前EYT藝人經常模仿的對象。
我說了這麼多廢話,主要想告訴大家,「康子」「印象不深」的《大平反》,我有看過,包括劉錫明做嘉賓那集(注意:倪震沒有出現在節目內),也記得霑叔在節目最後如何評價他「世侄」(倪震)的所為。
可惜我並沒有錄下來(因為想不到霑叔會這麼說),未能向維基提供截圖。
霑叔是小弟一生最敬重的人之一,除了因為他的文采及智慧,還因為他是快意恩仇,敢言直諫的性情中人。當年成龍大哥令吳綺莉懐有他的骨肉,霑叔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不但沒有八面玲瓏,反而直言批評成龍下流。
參考資料1 參考資料2
霑叔不是偽君子,向來對事不對人。情同父子,不等於會包庇。
更何況,即使亦舒是倪震的親生阿姨,倪震也曾撰文寫過亦舒的不是原文。那世叔伯給予謔稱,又怎會沒有可能?
假如套用「康子」的邏輯,那在編輯「南京"事件"」的時候,日本右翼亦可以用以下理由作篡改:
「日本跟中國友好,是公認的事實。當年日本皇軍不忍看見中國百姓受苦,才將大東亞共榮圈帶入中國,說是『侵略中國』,就是不懷好意的過份渲染,歪曲事實了。日本皇軍軍紀嚴明,並非罪犯。『南京大屠殺』就帶有誹謗成份,純粹是作者強加的主觀罪名,這對日本皇軍不公平,日軍在保衛中國時死傷慘重,他們才是戰爭中的最大受害者。」
保留霑叔當日對倪震的評價,不但不會對死者不尊重,反而彰顯了霑叔秉性耿直的一面。
倪震名滿天下,聽迷者眾。他的代言人「康子」卻只許州官放火,以客觀「公平」為名,公器私用,連曾經確實存在過的小小別號(及評價)也容納不下,是否缺乏了一點做人的胸襟?
還有「謔稱」在國語辭典裡是指「開玩笑的稱呼」,比如稱呼愛讀書的人做「書呆子」。這謔稱在嚴畯的條目內也有收錄。「康子」請不要過份敏感。--4400迷 14:56 2006年9月9日 (UTC)


另外,假如「康子」真的有渠道可向倪先生直接聯絡,希望你能向倪生索取1991年至94年期間的Yes雜誌的副本(每一本都不要節錄,而是要全部內文),然後寄給維基內任何一位編輯(不是用戶),以還原Yes當年以各種報道手法抹黑黃凱芹及劉錫明等藝人事件之原貌和真相。

小弟以及其他年長讀者,都衷心希望「康子」及倪震能如實提供一切,而不是只給予倪震桌球室的地址、或者一面倒描述他在各方面事業上如何成功的報道。謝謝--4400迷 15:43 2006年9月9日 (UTC)


補充:重看修改史,wongleeho曾加入了不少關於倪震的資料(列明出處的圖片及倪震的著作),反而「康子」的引文多數都無列明出處,而且修改資料的手法亦十分「大刀闊斧」。

wongleeho只是維基人,不是維基編輯。何以維基編輯就等於小圈子?是否一定要在維基上讚美倪震才不是小圈子?--4400迷 16:16 2006年9月9日 (UTC)


「康子」所引用那篇盛讚倪震的「影評」寫於2005-03-09,而且是一名國內網民的意見,並未能反映當時(89/90年代)香港普遍觀眾對倪震演出的評價。--4400迷 19:17 2006年9月9日 (UTC)


本人尊重維基編輯正視問題後的決定,以後補充倪震的資料會先在討論區提出,亦為之前未熟悉維基運作時作出的錯誤刪改(給指為惡意破壞)鄭重道歉。我以後會多了解維基這個園地,希望除了倪震的條目外,也可作出其他貢獻。謝謝。 「康子」

我是香港人,我認為「康子」部份所言有理,我相信霑叔有說過的話不應刪除這部份,但那個「傳媒及觀眾對倪震最為熟識的謔稱」明顯是不正確的,我就沒聽過別人這樣叫,至少不如"倪博士"叫人所熟識。而上方的4400迷明顯有離題(轉移視線?)與偏見。--Onsf 20:09 2006年9月10日 (UTC)

也應避免條目變成只有倪震一方的意見,而將其他資料單純地標籤為惡意抹黑

請原諒我的擔憂,但作為維基忠實的使用者,本人實在不想看見這條目、最終淪為倪震及其忠實書迷/聽迷的"一言堂"。

尤其是當初看見上面那位"力求公正"的倪震書迷,以"糾正筆誤"為由將國內倪震教授的內文全部删去,又以"更改誤導"為由而轉貼未授權之"鱔稿"時,就更令人困擾。

還有,許多名人在描述自己過去的時候,或多或少會自圓其說,加入主觀成份、甚至企圖掩飾一些事實。而每位讀者所見所聞各有不同,記憶亦有所出入。本人認為不應該只聽取倪震及其支持者的一面之辭,而應該多集合各方面人仕的見解及報道,才能接近客觀及公允。

舉個例子,維基在撰寫六四、董建華、及布殊等條目的時候,亦不會只照抄政府發放的官方稿件。

支持或仰慕一名公眾人物,當然並不想他/她出現任何瑕疵。但希望維基編輯及各使用者能明白,維基並不是任何機構或任何公眾人物的御用喉舌。維基並不是作為盲目歌頌或表揚之用。

關於「倪震的黑材料/歷史」那一段,熟識過去的香港讀者,都會對當年發生之事略有印象,並不算誹謗或空穴來風。而該網的一些分析文章亦加入了紅色字句,說明或帶有主觀成份,內文亦不見粗言穢語。況且,維基是將它放在外部鏈結作參考之用,並沒有寫入條目內容中。如上面編輯所說,維基應該收集各方參考資料,所以實在沒刪除的必要。

而在女藝人梁詠琪的條目內,亦以"別名"收錄她的傳媒謔稱(並註明)。褒及貶同時收錄,才是令資料更全面的做法。

另外,本人的用戶頁面,最近曾遭受不知名人士破壞及以粗口謾罵,在此希望該名用戶能夠冷靜。

亦因此,本人認為此條目有繼續受到保護的必要。

請倪震忠實書迷在說出"維基編輯是小圈子把持"這種不負責任的話以前,先多暸解維基的運作。

  • 黃色故事一段,不建議寫入維基。因為那並不是倪震主演的作品。--Wongleeho 03:19 2006年9月9日 (UTC)


應否解除保護的討論

我翻看了修改史,wongleeho的擔憂不無道理,尤其是「康子」將「倪震教授」輕率删掉的做法,實在不能不令其他人覺得「康子」才是抹煞其他意見的始作俑者。

維基應該對中國內陸的資料給予同等的尊重,不能存在歧視或輕蔑。

我固然討厭傳媒憑空抹黑倪震說他生意失敗,但戴著「正確客觀」面具來一面倒替倪震作宣傳,隱其惡揚其善,這亦不是可取的做法。

另外請參考2006年9月6日12:24出現的討論修改,解封後是否不會遭受更惡劣的破壞,我有保留。--4400迷 15:40 2006年9月9日 (UTC)

我建議將香港的「倪震」和國內的「倪震教授」分為兩個獨立的條目,倪震教授絕對有資格享有自己的條目。 作為旁觀者,我覺得似乎不少維基人對香港的倪震很有意見,但維基不是一個批鬥的平台,(當然也不是一個歌功頌德的平台),我還是想有機會看看倪震支持者提供的資料,只要相反的意見不被除,就很公平了。現在,就真有點在鬥倪震的感覺。大家都在挖陳年舊事,對倪君很多恨呀。


East Chan

支持 倪震是無辜的

Sam Wong

要求解除保護 支持解除保護,妒忌倪震也不應該抹黑他

雲兒

另外要求删除外部鏈結

Cool Man

建議在外部鏈結保留「倪震的黑歷史」的討論

倪震的黑歷史的鏈結只是某一個網民的個人評論網站,亦不中立客觀,難以作為參考資料,所以暫時移到這裡。 --Lorenzarius 05:26 2006年9月10日 (UTC)

由於破壞有蔓延至其他條目的情形、爭議又未解決,所以現在的情形不適宜解除保護。zzz....很睏 找我 05:37 2006年9月10日 (UTC)


就Lorenzarius將鏈結删除,我想提出以下幾點意見,懇請Lorenzarius及各更資深的維基編輯作出深切關注。

第一、Lorenzarius說收到某位公眾人物的投訴,又說不方便公開。但基於公眾人物的投訴,Lorenzarius卻因此「逐步」大幅修改了條目內容。

a.請問,該名公眾人物是誰?是倪震本人?是他的代表律師?抑或其他?這又不是不見得光的事,為什麼不便透露身份?為什麼當其他維基人都在討論頁公開提出各項動議或修改議題時,卻容許編輯Lorenzarius基於公眾人物私底下要求,而抽起內容?我們不能清楚公眾人物對Lorenzarius曾說過什麼,甚至不能肯定這位「公眾人物」是否真的存在,條目內容便被完全過濾了。

b.假如Lorenzarius拿不出證據證明那位公眾人物是真有其人,那我想請問Lorenzarius,日後遇到類似情況,當你在修改時拿不出引據出處,是否可以用「從不能公開身份的公眾人物口中得知消息而確實」作為總結的理由?

c.又假如,該名公眾人物是真的,那為什麼就憑公眾人物的一封信件(或其他聯絡方法),在條目未達成大多數共識之前(特別是上述有關外部鏈結的議題),便漠視其中一方的意見,而不斷將其中內容抽起?(這不包括黃色故事,因為已達成一定的共識)

Lorenzarius選擇性地抽起鏈結時,是否應該尊重其他見解及理據?又或者先看完所有人提出的理據?以及再跟其他持相反見解的編輯們商量一下??

當初Google為討好國內市場,服從了中國中央政府(一班不便公開身份的公眾人物們)的政策,主動將部份搜尋內容過濾(諸如六四)。而國內Yahoo就更為嚴重(詳見有關影片)。但根據AsiaMedia的報道,維基始創人Jimmy Wales已在香港中文大學舉行的維基年會中清楚表明:"it is not acceptable for us to do something to make sur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uthorises every edition of everything that comes out."

AsiaMedia的報道 http://www.asiamedia.ucla.edu/article.asp?parentid=51805

Wiki不是Google,Lorenzarius今次的處理手法,是否有點違背了維基精神,並帶有個人黑箱作業的影子?

我很希望維基不會因為受到知名人仕的影響,而左右到其條目的多元性和包容性。這並非單純指倪震這個小條目,而是包括部份編輯在處理整個中文維基時的方針。


第二、關於Lorenzarius提出「倪震的黑歷史的鏈結只是某一個網民的個人評論網站」。我認為理由不中立,更覺得這是Lorenzarius在沒有看清楚網站的情況下,就草率歸納出的結論。

a.該網站在《倪震的黑歷史》題目裡有列明事件出處,比如引用了邵國華在06年7月6日《壹週刊》的訪問(並提供原文),又引用了倪震本人在《娛樂真相》的訪問(亦提供了同期報章的相關報道)等,它也收集了網上討論區內其他網民的一些意見(一律引明出處),見http://joenieh.blogspot.com/2006/06/blog-post_21.html ,而文章的管理者亦很自律地注明「觀點立論或有偏頗,閱讀時請多加分析」,這跟一般以粗言謾罵的網站大大不同。

當然,這些紀錄及批評都是倪震及他的支持者不想見到,但事實卻又真的存在。而Lorenzarius又憑什麼來定義以上雜文不具參考價值?就因為倪震是知名度高的公眾人物?於是來自各地的其他網友、或相關人物(如不太知名的邵國華)的見解就可被完全忽略??

那麼Lorenzarius,你認為是否也應該把六四條目中天安門母親的鏈結删除?因為那只是「某一個網民」所建立的團體。而董建華的評價部份,是否也應該删除?

b.「黑歷史」其實並不是什麼負面字眼,更不是誹謗字眼,它其實是動畫術語,這個詞其實是源自日本動畫"∀GUNDAM"(Turn-A Gundam),有看過這部動畫的維基人都會知道,粗略來說,字面上它有兩重意思,其一是被發掘出來的舊時代科學技術(如MS-05系列机动战士),其二是「被封印的過去」。

由於倪震算是一位較具爭議性的公眾人物,在不偏袒任何一方立場的情況下,「倪震的黑歷史」這鏈結自有它參考的價值,因此建議保留在條目的外部鏈結內。

不過題目應由「倪震的黑歷史」改為《網上對倪震的另一種評價及看法(純作參考)》,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明白「黑歷史」是什麼意思,更改題目可避免引起非必要的誤會。


三、我發現這條目的討論頁、曾多番遭惡意破壞,Lorenzarius等用戶的討論頁也曾出現威脅性警告字句(其中經手人更包括上面要求删除外部鏈結的"Cool Man"。 e.g.01:39 2006年9月10日, 12:24 2006年9月6日)。希望各維基編輯不會是因為想息事寧人,而自行過濾條目內容。也希望以後不會如此。

--MilkSnake 11:51 2006年9月10日 (UTC)

我並不是聽命於某人要我移除有關文字,所以才作出有關條改,實際上只是有人投訴條目有問題,所以我才開始討論。更何況有沒有人投訴對於現在的討論是完全無關的,就當是我本人的投訴吧:只要有任何一個人對條目提出質疑,就可以提出討論。我亦沒有刪除任何內容,只是基於寧缺勿錯的原則,先將有爭議部份移至這討論頁,請大家尋找來源、確定事實後才把有關文字放回條目(我個人收到了有關這條目的投訴,指以下文字並非真確,所以我就先把它們移到這討論頁。若然大家能找到支持以下文字的可靠來源才放回條目吧。...所以暫時移到這裡)。
對我而言,寧缺勿錯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原則,因為條目的「缺」可以經時間慢慢改進,但「錯」則可以引致現實生活中的法律責任!隔著網絡,好像很安全,說甚麼都可以,但事實是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不想維基百科或任何的參與者因為這條目而惹上官非。
我每一個動作都是光明正大完全透明,並且即時於討論頁上提出讓大家一起討論,如果連這樣都給你說我是「不尊重其他編輯」、「個人黑箱作業」、甚至是「自我審查」,那我無話可說。這條條目我不管了。 --Lorenzarius 14:56 2006年9月10日 (UTC)
    • MilkSnake兄,上述被删除的链接为个人blog,讨论的内容也属于评论性质,且多涉及个人隐私内容。这与政治事件(六四),政治人物(董建华)的评价不可同日而语。编写维基的目的是百科全书不是娱乐新闻,市井论坛。我个人觉得在这里对于名人个人生活不应作过多的讨论,应该采取保守的立场,只收录公众普遍接受的内容。欢迎你对维基百科的兴趣和支持,我希望看到你对维基的关注不只限于这一个条目-Munford 15:11 2006年9月10日 (UTC)
我不是編輯,人微言輕,但我只想說,我是「支持保留」。
巴士阿叔是經由網上討論後,所引發的"娛樂新聞",為何又可以收錄入維基??
還有編輯Lorenzarius删改完後冷冷丟出一句,「就當是我本人的投訴吧,...這條條目我不管了。」這是負責任的表現嗎?
康子說的對,維基的確存在小圈子運作,他/她也應該慶幸有這種小圈子。
--Human4400 16:27 2006年9月10日 (UTC)
我現在的情況是兩邊不討好,再做任何動作都會為人詬病。為免引來更大爭議,所以才不管,亦不可以再管。要將被我「刪除」的文字放回條目、或是解除保護,請隨便找任何一位管理員協助。這是負責還是不負責隨你怎樣說,我再說甚麼、做甚麼都只會越描越黑。
另外,你的一句句「小圈子」實在太傷人心,觀乎那幾位「支持者」的行為,你有信心現在解封條目會對條目有幫助嗎? --Lorenzarius 17:03 2006年9月10日 (UTC)
另外,我想請用戶FairJustice等可以跟我道個歉,我明白你非常關注這條目,但我並不是小圈子內的人,我只是在這裡留過幾次言,你的用詞太惡毒。
--Human4400 16:33 2006年9月10日 (UTC)

收到MilkSnake的留言。首先説明我由於發現破壞有蔓延至其他條目的情形,所以才認爲不適宜解除保護(如我上面的留言);我並無打算參加討論。維基百科人,簡稱維基人,是可以編寫條目。但,資料真確性不談,我希望無論哪一方都能警惕這點:在wikipedia發表是需要負責

另外,「倪震的黑歷史」從文字上而言,列明事件、注明「觀點立論或有偏頗,閱讀時請多加分析」並不代表某網站不在評論。舉例:

想像一下,在你出生成長的地方,不停被自己人喊做「垃圾」的滋味:那不是一天,而是一輩子;就連他們的孩子,也只會記得你叫做「垃圾」。

倪震的「自圓其說」,又再一次誤導了大眾。

請人「想像」是以發文者觀點帶領讀者思考;「再一次誤導了大眾」更明顯是發文者的評論:大眾是不是會因爲所謂的「倪震之說」而被誤導呢?倪震本人的動機無需摸索,因為動機並不一定有實質證據;因此,此文明顯包括「倪震的黑歷史」發文者的評論觀點。 另外,「倪震的黑歷史」的評論是不是一個公認的共識?不是的話,參看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發表原创研究的地方。您個人的研究理論、原創理念、自創定義或詞語等,請到適當的評審機構、論文期刊或者其他網站宣布您的發現。維基百科會待您的研究成為舉世公認的知識後,再作報導。」 如果想將你的資料放進條目内,建議刪除評論,只放進可以證實而有來源的資料。例如用閣下的文字表達你所引的邵國華在06年7月6日《壹週刊》的訪問,可以的話提供連接;一定要可以證實並不帶有評論,除非這些評論是常識或共識。舉例:董建華的部分負面評價是港人共識,從香港“七一”遊行的部分訴求是這個共識的證實:「要求董建華下台」。zzz....很睏 找我 02:08 2006年9月11日 (UTC)


多謝Munford,看過了Wikipedia:生者傳記的指引方針後,這個討論似乎可以有個正確的方向了。

「經常有條目之主角嘗試編輯他們自身相關條目以移除有問題的內容,反而令問題變得複雜。由於這些人不一定是經常來的維基百科人,不清楚我們的方針,當他們以善良信念編輯時,卻時常被指摘為惡意破壞或導致回退戰。

因此,編輯在世人物傳記時,需特別謹慎,並注意以下重點﹕

編輯該條目時,需具有一定程度的敏感性及嚴格地遵從維基百科的內容方針; 如果該條目的主角編輯它,假定善意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出現匿名IP地址或新用戶,清空關於一個在世人物的頁面,或其中一個小節時,他頗可能就是主角。請不要反應過激,應與其人對話,並檢閱該條目是否含有任何無來源或來源待考之批評,如有,請刪除它們。」

「當管理員遇到無列明來源及負面語調的人物傳記時,如果找不到一個中立觀點的版本可供回復,應刪除該條目而無需經過討論(見Wikipedia:可以快速刪除的條目的標準)。 吉米·威爾士曾經說過﹕

我怎麼強調都不過份。若干編輯似乎有個糟糕的傾向,將臆測性的『我自某處聽聞』的假資料加上『來源請求』標記。這種作法不對,除非找到資料的出處,否則應予移除。這點適用於所有資料,尤其是在世人物的負面資料。[2]  

他認為「沒有」資料總好過「臆測性」的資料,並強調需要敏感性﹕

涉及真實人士時,他們有可能受害於你的字句。我們不是小報新聞,我們是一部百科全書。[3] 」

「在一個在世人物的傳記中,任何如非屬實即構成誹謗的宣稱必需列明來源。缺乏第三方可靠來源時,一篇人物傳記將違反非原創研究及可供查證的方針,並且可能被認作誹謗。

僅在擁護者網站或不出名的報紙上出現的信息應該小心對待,如果該資料是貶損性的,應避免採用。從某人自己出版的書本、網站或網誌找到的資料應避免使用,除非它們乃是由主角撰寫(詳下)。

[編輯] 以主角作為資料來源 在某些個案,主角可能捲入一個條目之中。他們可能自己動手編輯或由其代表人編輯,他們可能經該條目的討論頁或電郵聯絡維基百科人,又或者他們以新聞稿、個人網站或網誌、或自傳提供資料。當主角提供的資料與該條目內無來源的敘述不符,那些無來源的敘述應移除。 由主角提供的資料可以加進該條目中,如果它

與該人的重要性相關; 無爭議性; 非不恰當的自我宣傳; 沒有涉及第三方或與主角無直接關聯的宣稱; 可合理地相信是主角所寫。 即使主角沒有被採用作為資料來源,主角所寫的網誌或個人網站可以列於外部連結/進一步資料的分節」

「批評者、反對者及誹謗者的意見 如果批評者的觀點與主角的重要性有關連,及基於可信來源,及該內容的寫作態度不會令該條目有一面倒的偏向或看似附和該批評之內容的話,該等批評可以在條目內出現。有時你會把少數人的觀點表達為好像是大多數人的觀點,請小心避免批評性的內容佔去過多篇幅。如果該等批評僅代表極少數人的觀點,它不應該存在於該條目內。 批評應該按可信來源提供來源,應專注於該條目的主角。Beware of claims that rely on guilt by association.」

「經常有條目之主角嘗試編輯他們自身相關條目以移除有問題的內容,反而令問題變得複雜。由於這些人不一定是經常來的維基百科人,不清楚我們的方針,當他們以善良信念編輯時,卻時常被指摘為惡意破壞或導致回退戰。

因此,編輯在世人物傳記時,需特別謹慎,並注意以下重點﹕

編輯該條目時,需具有一定程度的敏感性及嚴格地遵從維基百科的內容方針; 如果該條目的主角編輯它,假定善意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出現匿名IP地址或新用戶,清空關於一個在世人物的頁面,或其中一個小節時,他頗可能就是主角。請不要反應過激,應與其人對話,並檢閱該條目是否含有任何無來源或來源待考之批評,如有,請刪除它們。


「雖然維基百科不鼓勵人們撰寫關於他們自己的新條目或大幅擴充現有的該等條目,仍歡迎條目主角編輯條目以修正不準確之處,移除不準確或無列明來源的資料,或移除誹謗性內容。 吉米·威爾士提醒其他編輯者在從事此類嘗試時應三思﹕

...將某人所移除的關於他們自身的誹謗性內容,加以回復,是件糟糕的蠢事。[4]  

清空一個在世人物傳記的全部或部份內容的匿名編輯應小心評估。當涉及的個別人物並非特別重要時,該等編輯通常不是惡意破壞,反而是該條目的主角為了移除帶偏見或不確的資料而這樣做。監察最近更改的人及其他相關人士於此類事件中應多加留意,以確定面對的是什麼樣的人物,避免使用帶著激情的編輯摘要或關於惡意破壞的討論頁模板。

英文維基百科的仲裁委員會制定了對於傳記中受議論對象憐憫的一個決議,尤其是當那些受議論者成為維基百科編輯者時:

對於那些有,或者是可能有關於自己的一個條目的人來說,這樣的條目——尤其是整篇錯誤或引用強烈反面的資訊的條目,會是一種誘惑,使他們過度專注於他們自身條目中的問題。這樣的行為往往會導致不成熟的行為與尊嚴的喪失。而強烈地批評陷入這種現象的用戶,而非將其視為一種新手可能會犯的錯誤,是違反不要傷害新手的原則的。

—仲裁委員會決議 (2005年12月18日)」

原來維基對在生知名人物的傳記,有這樣明確的指引,那麼管理員如Lorenzarius,在執行方針時就不怕兩邊不討好,為人詬病和引來爭議了。我最欣賞吉米·威爾士這一句﹕涉及真實人士時,他們有可能受害於你的字句。我們不是小報新聞,我們是一部百科全書。

希望維基的管理員,看過Wikipedia:生者傳記的指引方針後,都和我一樣,清楚明白維基的精神。維基實在,不應淪為一個鬥爭的平台。

「East Chan」

近況

  1. 主持亞洲電視電視節目詩遊記》。 --James Blue Jazz 02:54 2006年11月15日 (UTC)

倪震本人的留言

我是倪震本人,對維基的運作不大熟悉,請見諒。 我為本人的資料作了一些修正,我相信有些資料沒有人會比我清楚。 我亦刪除了http://joenieh.blogspot.com/的連結。 第一,作者盜用了本人的名字來註冊,有誤導之嫌。 第二,內容是個人意見,且帶惡意,本人並不認同為事實,維基要事實,不是意見,我覺得這外部連結並不合適。 第三,作者盜用了不少本人朋友或本人擁有版權的照片。 維基的編輯如對本人的修改有任何意見,請電郵和我聯絡,我的電郵是joenieh@gmail.com 這電郵刊登過在本人的著作<<絕頂愛情>>裡面的作者簡介,可以查證。 我並沒有任何在維基歌頌自己的意圖,只是不想資料有錯和遭惡意抹黑。 謝謝。

倪震 --以上留言由user:倪震於14:47 2006年11月24日(UTC)發表,Charlotte1125 19:37 2006年11月26日 (UTC)補簽

關於維基百科的運作和方針,已在你的用戶討論頁簡單說明,請查看。--Charlotte1125 21:18 2006年11月26日 (UTC)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又作了些修改,戀情方面,始終只有當事人最清楚,所以,盡簡單好了。http://joenieh.blogspot.com/ 的連結也再次刪除,原因上面已解釋過,不重複了。

倪震

「雖然維基百科不鼓勵人們撰寫關於他們自己的新條目或大幅擴充現有的該等條目,仍歡迎條目主角編輯條目以修正不準確之處,移除不準確或無列明來源的資料,或移除誹謗性內容。 吉米·威爾斯提醒其他編輯者在從事此類嘗試時應三思﹕

...將某人所移除的關於他們自身的誹謗性內容,加以回復,是件糟糕的蠢事。[4]--倪震 09:22 2007年3月28日 (UTC)

當事人周慧敏已在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公開向各傳媒澄清一切分手傳言全屬虛構,本人亦百分百同意,分手傳言,是已知是假,不是未知真假。 倪震 2007年7月23日 (一) 21:07 (UTC)回复

再次給人加上匿名網站http://joenieh.blogspot.com/ 作官方網站連結,只有再作刪除,並要求重新保護頁面。 倪震 2007年8月24日 (五) 10:16 (UTC)回复

所謂本人的黑歷史,頗多謬誤,且牽涉在本人控告<<忽然一周>>誹謗的案件內。控訴過程還在進行中,請不要再發表抹黑本人的言論,防礙司法公正。難道發表的人真有把握自己掌握百份百的事實嗎?我嚴正聲明,不要以為躲在網後化個名就可以為所欲為,再來,我一定追究到底,法庭相見的。 也請維基的編輯注意:

「雖然維基百科不鼓勵人們撰寫關於他們自己的新條目或大幅擴充現有的該等條目,仍歡迎條目主角編輯條目以修正不準確之處,移除不準確或無列明來源的資料,或移除誹謗性內容。 吉米·威爾斯提醒其他編輯者在從事此類嘗試時應三思﹕

...將某人所移除的關於他們自身的誹謗性內容,加以回復,是件糟糕的蠢事」 倪震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22:00 (UTC)回复

User:倪震就是倪震本人?

本頁有模板說User:倪震就是倪震本人, 究竟有證據嗎? 如果沒有, 本人會刪除有關模板 --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2月18日 (四) 06:25 (UTC)回复

他有留下e-mail: joenieh@gmail.com 且該e-mail與倪震著作為同一個e-mail,因此你可以寫信去問他--Morrigan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7: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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