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蔣中正/存檔二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移動自Talk:蔣介石
关于“认祖归宗”
那是前人留下的修订成果,我认为Wiki是大家建设的,能保留就保留,只要不违反Wiki的原则,尽量保留前人的成果
中美友好 20:18 2006年1月25日 (UTC)
- 同意應該尊重別人的勞動,應該在盡可能保留別人修改的前提下,做到清晰有序。‘認祖歸宗那幾個字可以移動到下面的蔣的早年生活一欄裏。’--美国计生委 20:24 2006年1月25日 (UTC)
这一段
毛泽东在1938年给蒋中正的信中说:“……先生指导全民族进行空前伟大的民族革命战争,凡我国人,无不崇仰……”。
- 这是私人信件中的一段套话,官话,且当时国共合作刚开始。不能代表毛对蒋的评价,有误导性。
中共在1945年后宣称,蒋介石背叛革命,实行独裁统治,是美帝国主义,封建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买办阶级等反动势力在中国的代表。
- 这种评价似乎不是从45年开始的。
--刻意|Talk 02:07 2006年2月26日 (UTC)
- 中共常常要利用你時,就把你捧上天,利用完了之後,就把你貶的一文不值。例如:1946年國共內戰剛開始戰事不順利時,要利用美國調停,就把美國歌頌的成世界上最偉大的民主國家,1947年內戰戰事反敗為勝之後,就發動反美示威,把美國描繪成世界上最邪惡的帝國主義國家。這就是中共的本質。不信的話,自己去圖書館翻1940年代的中共的官方報紙。所以,毛泽东在1938年给蒋中正的信中说:“……先生指导全民族进行空前伟大的民族革命战争,凡我国人,无不崇仰……”。把蔣介石捧上天,而中共又在1945年后宣称蒋介石背叛革命,实行独裁统治,是美帝国主义,封建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买办阶级等反动势力在中国的代表,純為其背叛國家、發動內戰做掩飾罷了。--小億 15:56 2006年5月9日 (UTC)
得了吧,搞政治的哪个不是用得着你的时候把你捧上天,用不着的时候把你往脚下踩?美国人扶持萨达姆的时候,还说他是中东民主的希望呢,后来呢还不是把人家描绘成暴君? 这里讨论蒋介石,你攻击中共干吗?要攻击中共,也轮不到你一个化外之民来jjww,大陆上不满的人多着呢。有发言权的人先来,你省省吧 Sunseraphic 20:01 2006年5月25日 (UTC)
Sunseraphic的讨论中有大量人身攻击的成分,请尊重其他朋友。
天下烏鴉一樣黑。--✉Hello World! 15:31 2006年5月28日 (UTC)
呵呵,蒋中正可不是走资派
台湾同学们不要乱写,先搞清楚什么是走资派再说。——Nutcracker胡桃夹子^_*§§给我留言^.^ 01:19 2006年3月6日 (UTC)
- 你不要乱改,你把蒋的照片尺寸缩小了,这有意义么?--民國九十五年 01:47 2006年3月6日 (UTC)
本来就是大头照,还放那么大,不是太大了吗?为什么别人改都是乱改?——Nutcracker胡桃夹子^_*§§给我留言^.^ 01:49 2006年3月6日 (UTC)
走资派是我在某本書上看到的對蔣的形容之一而寫上去的,本身對走資派不甚了解,多謝大陸網友的指正。--Sangye 10:16 2006年3月6日 (UTC)
- 走資派全名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是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時,對劉少奇、鄧小平等當權者的批判。三民主義本身就含有資本主義,而蔣介石做為三民主義的信仰者與實行者,當然也算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小億 16:04 2006年5月9日 (UTC)
知道走资派是 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 还乱说,这个称呼要用有个先决条件,被称呼人丫是共产党,而且是共产党高官,蒋介石是么?Sunseraphic 19:58 2006年5月25日 (UTC)
Sunseraphic的讨论中有大量人身攻击的成分,请尊重其他朋友。
sunseraphic请注意,不要用语言恶意攻击,请客观地讨论。顺便说一下,我觉得任何人都有权利批评中共。
民国九十五年,为什么只许你修订,不许我修订?
不声明理由就回退?我写的是史实。——Nutcracker胡桃夹子^_*§§给我留言^.^ 01:48 2006年3月6日 (UTC)
- 你不要乱改,你把蒋的照片尺寸缩小了,这有意义么?你说‘一时间,上海地区血流成河,大批左派革命群众被屠杀,电线杆上悬挂人头的景象恐怖血腥,’ 请问什么是‘血流成河’? 周恩来等在上海杀了多少人,是不是‘血流成河’? ‘恐怖血腥’?恐怕很多人会形容为‘群众拍手称快’,‘左派群众’?,恐怕很多人会说是苏俄匪谍。 你的共产党术语不要随便使用。 --民國九十五年 01:47 2006年3月6日 (UTC)
- 不符合你的观点的修改就是乱改。我明白了。你只有这种胸怀和气量,那就让维基保留你修改的版本吧。
我把我的修订贴在Talk页:
1926年7月蒋介石被任命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誓师北伐。1927年1月,在中國共產黨及蘇聯顧問鲍罗廷(Michael Borodin)的支持下,國民政府自廣州遷往武漢,汪精衛出任國民政府主席。3月,北伐军攻克南京。蒋随后在上海策划清黨、分共,于4月12日在上海采取行动,抓捕处决共產黨員,包括汪寿华,陈延年,赵世炎等人,一时间,上海地区血流成河,大批左派革命群众被屠杀,电线杆上悬挂人头的景象恐怖血腥,蒋中正自此与共产党决裂,并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史稱四·一二政变。4月22日,宋庆龄、邓演达、何香凝、谭平山、吴玉章、林祖涵、毛泽东等39人,以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候补执监委员名义联名通电讨蒋,号召全国民众及革命同志,起来推翻蒋介石这个“总理之叛徒、本党之败类,民众之蟊贼”。但当时在武汉的国民政府由汪精卫主持,并未参与上海政变,史称宁汉分裂。國民政府主席汪精卫随后也开始清党,在两湖地区血腥镇压左派革命群众,并驅逐了蘇聯顧問,至7月,宁汉复合,史稱寧漢合流。共产党在几次失败的武装暴动后退到农村地区发展。1928年4月,蒋中正亲自指挥北伐军渡过黄河。12月,东北的张学良宣布改旗易帜,北伐至此结束。中华民国在形式上得到了统一。
中共和宋庆龄等国民党左派在四一二事变后直斥蒋中正背叛大革命,背叛孙中山的革命事业,血腥屠杀革命群众,实行独裁统治,是美帝国主义,封建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买办阶级等反动势力在中国的代表。左派對蔣中正的形容包括:“总理之叛徒、本党之败类,民众之蟊贼”、“国民革命公开的敌人”、“军事专政”、“屠杀革命群众的刽子手”、“反動”、“叛徒”、“蔣幫集團”、“新軍閥”等。
——Nutcracker胡桃夹子^_*§§给我留言^.^ 01:57 2006年3月6日 (UTC)
- ‘乱改’就是指你所做的带有共产党宣传色彩的大量使用非中性词汇的修改。从共产党的小学教科书中复制文字很容易。请各位在修改之前多动动脑子,多读读书。举个例子,你说‘但当时在武汉的国民政府由汪精卫主持,并未参与上海政变’ ,我请问什么是‘政变’? 清查查词典。蒋和白崇禧的军队在上海和共产党的武装纠察队发生冲突,这是‘政变’? 当时的上海政府是共产党?蒋中正在1927年推翻了共产国际中国支部在上海的人民政府? --民國九十五年 02:01 2006年3月6日 (UTC)
- 你的意思我完全明白,就是国民党的术语可以在维基随便用,不符合国民党口味的就被扣上共产党的大帽子,就不能用,用了就得删除,斩尽杀绝……呵呵,怪不得国民党丢了江山,连这点儿度量都没有,丢了江山不奇怪,哈哈,就让维基正文保留你的版本吧,我不改了,让天下人都看看你的度量。——Nutcracker胡桃夹子^_*§§给我留言^.^ 02:06 2006年3月6日 (UTC)
- 这条目不是我一个人写的,哪里不加引号使用了国民党的宣传词汇,欢迎你指出来。 你不要想当然认为所有正视中国历史的人都是国民党或者台湾人。事实很可能恰恰相反。 --民國九十五年 02:10 2006年3月6日 (UTC)
關於“四一二政變”本身就極俱爭議性,而且已有四一二政變的條目,相關各方的觀點可在那個條目陳述。這條目的主角是蔣,不是“四一二政變”。對蔣而言,是“清黨”,至於“四一二政變”或許可用括號附註而去參照相關條目的方式,似乎沒有必要在此條目詳述。至於對蔣的評論完全可寫在身後評議中,不管是要罵,要歌功頌德,只要指出是哪方的觀點,應該沒大問題。這是我個人的觀點及建議。--Sangye 11:02 2006年3月6日 (UTC)
還是要讓胡桃夾子這樣的人講道理,讓他瞭解應該如何編輯WIKI:
1926年7月蔣介石被任命為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誓師北伐。1927年1月,在中國共產黨及蘇聯顧問鮑羅廷(Michael Borodin)的支持下,國民政府自廣州遷往武漢,汪精衛出任國民政府主席。3月,北伐軍攻克南京。蔣隨後在上海策劃清黨、分共於4月12日在上海採取行動,抓捕處決共產黨員,包括汪壽華,陳延年,趙世炎等人,**這個部分大致說的過去
一時間,上海地區血流成河,**何謂“血流成河”,死了多少人?即使能提出死亡人數的話也需要引用資料,不同的資料會有不同描述吧,我想如果寫過論文的人都應該有些基本概念的
大批左派革命群眾被屠殺,電線杆上懸掛人頭的景象恐怖血腥,**不應該用什麼“血腥”“恐怖”一類感情色彩極為強烈的辭彙,何況你並沒有說有何處的電線杆上有“懸掛人頭”
蔣中正自此與共產黨決裂,並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史稱四•一二政變。**雖然是有爭議的辭彙,不過也可以啦
4月22日,宋慶齡、鄧演達、何香凝、譚平山、吳玉章、林祖涵、毛澤東等39人,以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候補執監委員名義聯名通電討蔣,號召全國民眾及革命同志,起來推翻蔣介石這個“總理之叛徒、本党之敗類,民眾之蟊賊”。**“聯名通電討蔣”?如何聯名通電,我想一般人大概難以理解。“總理之叛徒、本党之敗類,民眾之蟊賊”?是誰說的?難道蔣中正自稱的?反正我不知道,算我沒知識吧
但當時在武漢的國民政府由汪精衛主持,並未參與上海政變,史稱寧漢分裂。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隨後也開始清黨,在兩湖地區血腥鎮壓左派革命群眾,並驅逐了蘇聯顧問,至7月,甯漢複合,史稱寧漢合流。**“血腥鎮壓”,這個問題已經說過;另外,什麼是“左派革命群眾”?僅包括具有共產黨黨員身份的中華民國公民還是包括其他?即使包括其他黨派人士,有何人?
共產黨在幾次失敗的武裝暴動後退到農村地區發展。1928年4月,蔣中正親自指揮北伐軍渡過黃河。12月,東北的張學良宣佈改旗易幟,北伐至此結束。中華民國在形式上得到了統一。**這部分還說的過去
中共和宋慶齡等國民黨左派在四一二事變後直斥蔣中正背叛大革命,背叛孫中山的革命事業,血腥屠殺革命群眾,實行獨裁統治,是美帝國主義,封建地主階級,官僚資產階級,買辦階級等反動勢力在中國的代表。左派對蔣中正的形容包括:“總理之叛徒、本党之敗類,民眾之蟊賊”、“國民革命公開的敵人”、“軍事專政”、“屠殺革命群眾的劊子手”、“反動”、“叛徒”、“蔣幫集團”、“新軍閥”等。**這一段並不是不能出現在WIKI上,但是你可以看到後面有“負面評價”一節,可放在那裏,而不應當獨立的出現在該部分中lmxxf
关于二二八
按这个条目里所言,蒋简直不是二二八的原凶反而是有恩于人民啊,简直是颠倒黑白啊。--3dball 22:19 2006年3月7日 (UTC)
- 谁告诉你谁是什么的‘元凶’了? 证据呢?你的黑白很可能和别人的不一样。别那么理直气壮地自信。--民國九十五年 22:25 2006年3月7日 (UTC)
台灣發生二二八事件,蔣依時任“台灣行政長官”陳儀的請求,派遣第二十一師劉雨卿部隊前往台灣,同時也派遣“監察使”楊亮功前往調查事件真相,蔣於3月13日電告陳儀:“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 以上的敘述只是說明了蔣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後他做了什麼動作(但並未完全把所有蔣做的都敘述了,例如有台籍人士也見了蔣,但蔣沒聽他們的建議,後來蔣也派白崇禧和蔣經國來台灣等),並不能完全的說明蔣在二二八事件中的角色,關於這點可以在二二八事件的條目中詳細敘述,知道的人也可以再多加補充,但應該盡量用中立的寫法。至於對蔣處理二二八事件的態度方法等的批評也可以寫在身後評價。蔣是反共的,蔣會依陳儀的請求而派兵,一部分的原因是陳儀在給蔣的報告中提到了共產黨(雖然現在知道其實共產黨在此事件中的作用不是關鍵),後來陳儀並沒有完全依照蔣的電令管好自大陸到臺灣的軍政人員,造成很大的悲劇也是事實。但蔣對陳儀並沒有處罰,一直到國府撤退台灣前夕,蔣才在蔣經國及台籍人士的建議下,為了安撫人心及其他原因,而將陳儀在台北處決。至於二二八事件的元兇是誰?是很有爭議的。--Sangye 11:55 2006年3月8日 (UTC)
- 蒋在二二八中扮演了什么角色稍微了解一点历史的台湾人都清楚地很,可现在的条目里的描述不提蒋下令镇压却只提一句原本就是不疼不痒的官话,好像蒋不但不是在下令镇压反而是要下令保护,这还不是颠倒黑白误导读者是什么?--3dball 12:33 2006年3月8日 (UTC)
- 我还是那句话,复制粘贴中共小学历史教科书的内容实在太容易了,‘投入祖国怀抱’这一类话很搞笑。英国人没在香港搞过228,共产党敢让香港人自己投票决定是否‘回归祖国’?? 父母给了我们大脑,是让我们独立思考用的。--民國九十五年 18:51 2006年3月8日 (UTC)
- 同学你很搞笑,不晓得你们台湾为什么那么早给小学生开历史课,告诉你大陆的情况是小学是不开历史课的,太小反正也学不懂。到中学的历史课程时就没有“投入祖国怀抱”这么幼稚的语言了。不晓得你说话有什么根据。
- 民国九十五年你很搞笑啊,中国和英国谈判香港回归事宜的时候,香港可是在英国管辖之下,要让香港人自己投票,也应该是英国搞吧,共产党跑去搞岂不是越俎代庖?再说香港是按照南京条约及后续两个条约租让给英国的,还回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英国人当年割占香港的时候好像也没有让香港人先投票同意么,日本人当年占领台湾的时候让台湾人投票了么?或者美国人占领日本的时候让日本人投票了? Sunseraphic 20:37 2006年5月25日 (UTC)
寫不痛不癢的話應該不至於落個顛倒黑白誤導讀者的罪名吧!wiki是任何人可以修改的,能夠藉由大家一起來修訂使敘述更接近史實是受到歡迎的。要還原歷史的真相本來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在台灣,二二八事件的真相研究也還在進行中,歷史學者看法也不完全一致,蔣作為當時的政府領導人,當然要負政治責任的,蔣先下令鎮壓,後來下令嚴禁軍政人員報復也是事實,這在發生的日期上就可看出,並非“蒋不但不是在下令镇压反而是要下令保护”。至於蔣的功過,個人認為還是讓以後的歷史學家去評斷吧,把歷史事件放到當時的歷史環境來看,我認為比較恰當。至於歷史,尤其是有爭議的歷史,不是稍微了解一點就能夠清楚的,這是我身為本省的台灣人所清楚了解的。我也為在二二八事件中遭受不幸的 前輩同胞們哀悼。--Sangye 14:51 2006年3月8日 (UTC)
二二八的历史的确尚有不明之处,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就是是蒋下令派军队去镇压的,原文中只说“派遣第二十一師劉雨卿部隊前往台灣”,去干嘛?去旅游啊?武力镇压才是关键啊。此外二二八成为产生台独思想的一个原因也是确实无疑的,二战刚结束时台湾人民是开心投入祖国怀抱,结果等待他们的是什么?贪官污吏的横征暴敛,稍有反抗结果招来的是军队的暴力镇压,台湾人民的感情尽失,这搁谁也要独立了。-- 3dball 18:12 2006年3月8日 (UTC)
- 恭请三dball先生‘好好学习’因果关系,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分必要条件,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http://www.vankeweekly.com/blog/%E5%A4%A7%E8%AF%97/archive/2005/10/28/11884.html--民國九十五年 19:01 2006年3月8日 (UTC)
二二八事件本身並沒有提出台獨主張,但二二八事件的發生的確是戰後再次出現台獨主張的重要原因之一。這點就我所知沒有學者質疑反對的。戰前明確在黨綱中提出台獨主張的是臺灣共產黨。二二八事件中蔣派軍隊到台灣,幾乎沒有遭到台灣人民的抵抗,“二七部隊”可能是唯一武裝抵抗的,但“二七部隊”是共產黨領導的,新的口述歷史由當時參加二七部隊的人指出,當時的台灣人民根本不支持“二七部隊”,“二七部隊”很快就在埔里解散,(埔里的人也不支持他們)。可以很明確的說,1946年,蔣公第一次到台灣時,絕大多數的臺灣人是真誠的熱烈的歡迎,並且支持國府。但很不幸的,二二八事件前後,殺害了很多台灣精英,非常多的台灣人對國府失去了信任,因而出現了三種選擇的想法,一是繼續與國府合作求體制內改革,一是寄希望於中國共產黨,另一是對國民黨與共產黨都不信任而產生台獨的主張。後二種人在國府遷台前,大多都被趕出了台灣。寄希望於中國共產黨的臺灣共產黨,1949年後留在北京,當然也很難再主張台獨了,就是現在北京的“台盟”,其領導人的骨灰安放在北京的八寶山公墓。如果沒有二二八事件,幾乎可以說,戰後可能不會有台獨產生。--Sangye 16:51 2006年3月8日 (UTC)
认为228是目前的台独运动的原因,这是错的。至多只能说,228是现在的台湾独立运动得以形成并壮大的一个必要条件,这个条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即使没有228,也一样会有人主张台湾独立,不管台湾是被日本人,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或者任何其它什么人统治。 台湾独立运动目前得到相当支持的充分必要条件更可能是共产党发动的内战和随后的共产党在中国大陆的持久独裁统治及其所造成的两岸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极大差别,再加上部分台湾政客的投机,部分人对日占时期的怀念。把228事件理解为作为今天的台独的唯一或者主要原因,这是一种意识形态。人类历史是如此复杂,没有什么事可以被简单说成是是另一件事的‘原因’。 --民國九十五年 18:36 2006年3月8日 (UTC)
- 对,别人都是没大脑的弱智,你又来搞那套自说自话给别人扣帽子的把戏?好像只要是你自己说别人说过什么别人就真的说过什么一样,再次建议你睁大眼把别人写的东西仔细看一遍,只有狗说过唯一或者主要原因!我说的是一个原因!台独思想当然有很多原因,但不可否认二二八绝对是原因之一,而且是个很重要的原因,这在岛内也是无论蓝绿都有的共识,只有你这种民国遗老会装看不见,掩耳盗铃。还是建议您你自己去多看看真正台湾人写的blog吧,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真的不用什麼高深研究就眾所皆知了,還有人死命否認……像你这种外省人根本就不懂台湾人心里在想什么,只会跟着岛内那些大陆过去的民国遗老的文章起舞。--3dball 19:52 2006年3月8日 (UTC)
蒋中正是什么样的人,可能今天的我们都没有第一手资料,不过看看中华民国第一夫人宋庆龄对蒋介石的评述也许有所启发。不要老是说别人没有大脑,这不冷静,属于人格侮辱,接近谩骂。(另外建议民国九十五年不要总删除别人的讨论留言,这很无理)——Nutcracker胡桃夹子^_*§§给我留言^.^ 20:17 2006年3月8日 (UTC)
- 宋庆龄什么时候的评价阿? 是在共产党掘了她父母的坟之后的评价么?蒋中正我没亲眼见过,但第一手的史料可太多了,网上就有很多,条目中已经给出了一些,全文都有不少,好好去读。--民國九十五年 20:39 2006年3月8日 (UTC)
- 民國九十五年先生,我相信 Nutcracker 對你的一些建議是比較中立的發言,反而閣下的發言欠容人之量。而且這樣偏頗的說詞又怎可令人相信你是用中立的態度去編寫維基百科呢? 沒有一個人是完全對的,不要太自我中心。 --妙詩人 20:50 2006年3月8日 (UTC)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地方一片混亂,在有心人士煽動下,發生許多暴力事件,外省人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在這種情況下,不論誰執政都會派兵來台,況228調解委員會要求解除政府在台部隊武裝,則在台部隊就失去維持地方秩序的力量,所以,蔣中正實不用為228負責—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Apato7 (對話 • 貢獻)在20:03 2006年9月2日(UTC+8)所加入的。
評價方面
我覺得條目內文最後的評價方面,應該比照毛澤東條目,在中立原則下,再分成正面與負面。且千萬別在正面評價中寫負面字眼,或在負面評價圓其過失。winertai 08:11 2006年3月10日 (UTC)
蔣總統遺照
條目中的蔣總統遺照是黑白照,有沒有維基人能改為彩色的蔣總統標準照?--助理編輯encyclopedist (對話頁) 21:15 2006年3月25日 (UTC)
已经换成了标准照,Mr.shizhao对其版权提出质疑: 蒋介石的这幅照片应该是晚年所照。也就是去台后所照,至今是否有50年很难断定。除非给出确切的拍摄日期。另外,目前所见他的照片大多是黑白,这幅彩色的很容易让人怀疑颜色是否其他人加上去的(个人感觉颜色看上去不大像照片的本色,而且如果原始照片属于PD,加上颜色很可能会声称版权所有)。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这幅照片没有来源,从哪里找来的?作者是谁?这里对照片的标准,就是要完全合乎著作权法,并且保证图像的版权是自由的--Shizhao 02:55, 31 March 2006 (UTC)
解释如下: According to copyright law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currently with jurisdiction in Taiwan, the Pescadores, Quemoy, Matsu, etc.), all photographs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fifty years after they were first published.
蒋中正去台是1949年,今年是2006年,这张照片的拍摄日期不能确定,正如这张照片所用的底片是黑白还是彩色我不能确定,但对比其他照片上的容貌,可以肯定是在50年代初所摄。既然你没有证据证明它侵权,我就合理假定它不侵权,侵权问题在法律上就是这么处理的。 至于出处,http://www.kmt.org.tw/AboutUs/Aboutus-5.html ,中国国民党官方网站,这可以了吧? --F117Z 03:03, 31 March 2006 (UTC)
- TO F117Z,1.當照片有版權質疑時,應該是由提供者提供確切年份,而不是由質疑者提出,因為版權問題是維基生死大關,不可不慎,希望您能諒解。2.您提供的網頁下面,不知道您是否看到「版權所有 © 中國國民黨 Copyright KMT」3.該照片應該是後製沒錯。據台灣國史館[1]的資料顯示,1970年之後,蔣中正的照片才有彩色的。--winertai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版權問題是維基生死大關,难道我要维基因为这个照片而去死么? 既然生死大关,那就是说,这是法律问题,而侵权问题在法律上不是您所说的那样,你如果认为我侵权,是由你而不是我来举证。 国民党版权所有的是那个页面的文字。这个照片如同毛泽东在天安门的画像,是尽人皆知,处处使用的,国民党或者任何他人又何曾垄断?。--F117Z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1.您別動氣。2.您可去拍掛在外面的 蔣公遺像,沒有人管的著。不過自他處擷取,就會遭人疑義。3.既然是灰濛地帶,還是審慎為宜。所謂盡人皆知理由不能拿來當著作權說辭,為了運作與維護維基免為訟累,維基管理者自然有質疑與刪除疑似侵權照片與文章的權利,這是內規。請詳見:「您所編寫的所有內容絕對不得侵犯著作權,而且資料來源必須可供查證。您的貢獻將在GNU自由文檔協議證書協議(GFDL)下發表。(細節請見Wikipedia:版權信息)。如果您不希望您的文字被任意修改和再散佈,請不要提交。您同時也向我們保證你所提交的內容是你自己所作,或得自一個不受版權保護或相似自由的來源。 不要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發表! 」等說明。-winertai 05:01 2006年3月31日 (UTC)
- 您所复制的那个协议条款只是上传图片所可能隶属之情况之一,具体问题你可以再仔细看看这个图片旁边的说明。最后,蒋家或者国民党或者陈水扁总统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这张照片而来起诉维基的可能性是0,我想所有人都会同意我的这个猜测。所以这个照片的版权问题纯属闲谈,所谓审慎云云,实无必要。--F117Z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很抱歉,著作權的東西不是猜測出來的。請你證明這張彩照的著作權沒有問題,他人已經找出這張照片所在網頁寫著「有著作權」了,還需要什麼舉證?另外,照片是蔣老先生,照這張照片的人肯定不是他本人,著作權屬於拍照者而不是蔣,現在著作人是否還在人世也不清楚,不能以蔣老先生身後已超過50年來斷定本幅照片已進入公有領域。--Theodoranian|虎兒 =^-^= 05:41 2006年3月31日 (UTC)
- 请上面这位同志在发言前仔细看明白了上面的讨论还有According to copyright law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currently with jurisdiction in Taiwan, the Pescadores, Quemoy, Matsu, etc.), all photographs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fifty years after they were first published. 这句话的含义,这么简单的事情不需要重复多次。 你如果有证据证明这里存在侵权并为此而代表你自己或者你发现的版权持有者来起诉我或者维基基金会,我可以为你提供咨询。另外,蒋中正先生是在1975年去世,没有身后超过50年。--F117Z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請守法也別太離題。這裡內規就是內容是你自己所作,或得自一個不受版權保護或相似自由的來源。如果您放的是黑白照片,自是不會有人提出疑義,這張彩色照片顯而易見就是未滿50年且來自受版權保護的網站(您自己提供的網站)。如果您自認是法律中人就請遵守律法。另外也請參考普通的維基人沒有耐心去檢查每個圖像是否侵犯了版權。但是如果您非常懷疑一個圖像侵犯了版權(例如在圖像描述頁上沒有相關的版權信息,並且你在其他有版權聲明的地方看到過他),那麼你可以提出刪除。的該項維基說明-winertai 06:08 2006年3月31日 (UTC)
- 很遗憾我需要花这么多时间来重复同样的话。黑白彩色或者全息,这不是问题。这里如果有侵权,那就是民事诉讼问题,控方举证,你有证据?没有。 这张照片在网上到处都是,我之所以给出国民党网站的地址,是为了证明这个照片作为标准照的权威性,国民党对中华民国总统的肖像拥有版权?我这个图片是从国民党的网站上复制的?国民党网站的版权标记是针对这张照片的? 逻辑,逻辑,逻辑。--F117Z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邏輯很簡單,避免一切可能的訴訟。別人的網站要侵權是別人的事,維基不可以侵權。國民黨在它的網站上標了copyright,除非特別聲明,否則就是一律適用。邏輯邏輯。--Theodoranian|虎兒 =^-^= 07:19 2006年3月31日 (UTC)
- 相关的图片并非取自国民党网站,与其没有任何关系,国民党网站的背景就是孙中山的手书,莫非这也是国民党版权所有?http://www.kmt.org.tw/AboutUs/Aboutus-4.html 上面的孙中山图片被各种语言的维基大量使用,莫非也是国民党网站版权所有?。--F117Z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這位網友可能還沒有很了解,在此再一次說明,中文維基在圖片認定上,其關鍵在超過50年與是否再製,孫中山圖片已超過50年。您拿的 蔣公遺照應沒有超過50年(就彩色技術的普羅認定)。會有堅持是有原因的,首先此條目點閱率極高,只要此例一開,會有許多人就此作範例,來增添許多違反智慧財產權的照片。(例如前陣子的毛澤東照片與日本現役歌手的非宣傳照)。也請這位親愛的(或新手)朋友,別再浪費在此維基數年來的已形成的內規與共識,中文維基還有很多東西需要您的編輯與幫助。謝謝-winertai 18:30 2006年3月31日 (UTC)
- 彩色技術的普羅認定就是你的认定么?你说没有超过50年就没有超过50年?证据呢?没有证据的原因根本不是原因而是借口,浪费大家时间的是你而不是我。--81.64.111.224 18:40 2006年3月31日 (UTC)
- 總之,很簡單,你把照片出處拿出來,然後把該照片和該網站對於版權的宣告找出來,證明這張照片他們取得的過程合法,他們有權利讓別人自由使用就好了。其他的說的再多都是多餘和不必要。--cobrachen 18:49 2006年3月31日 (UTC)
- 相关的图片并非取自国民党网站,与其没有任何关系,国民党网站的背景就是孙中山的手书,莫非这也是国民党版权所有?http://www.kmt.org.tw/AboutUs/Aboutus-4.html 上面的孙中山图片被各种语言的维基大量使用,莫非也是国民党网站版权所有?希望您不要再重复已经被回答的问题浪费时间。有人需要我教他使用google搜索图像? http://images.google.com/images?sourceid=navclient&ie=UTF-8&rls=DVXB,DVXB:2005-20,DVXB:en&q=%E8%92%8B%E4%B8%AD%E6%AD%A3&sa=N&tab=wi 欢迎报名。--F117Z 04:22 2006年3月31日 (UTC)
- 如果不知道什麼是多餘的話,那在下就再點你一次:整件事情很簡單,你把出處,版權拿出來證明這張照片在原始取得過程是合法,現在的版權是在公開使用領域,那麼,你就可以使用。你沒有舉出證據,你就不能使用這張照片。其他的話就不必多說,多餘的話是什麼意思,你是聰明人,不要讓別人明著講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好嘛。--cobrachen 19:01 2006年3月31日 (UTC)
- 這Image:Chiang Kai-shek.jpg照片又是否合乎版權呢?--助理編輯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9:42 2006年4月2日 (UTC)
- 那是美國政府著作,公有領域。--Jusjih 14:22 2006年5月11日 (UTC)
Image:Jiang Jieshi.jpg
Alltonight認為Image:Jiang Jieshi.jpg是有版權疑問的肖像,因此在蔣中正裏拿掉了。
但事實上,Image:Jiang Jieshi.jpg是我從英文維基百科上轉貼過來的,在日語維基百科上也有。類似的照片亦有很有,如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以上是否都有版權問題?
--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5:49 2006年5月6日 (UTC)
- 我个人的原则是有更自由的图片存在的情况下,一般不使用这种“合理使用”的图片;如果没有自由版权的图像,才考虑使用这类图片。既然这两张图片所要表达的效果差不多,使用画质更好,版权更为自由的图片也是合理的。当然,一定要使用这类图片也不是不行,阁下举出的那几个例子中的图片来源非常少,故而使用一些合理使用的图片是值当的。--學習第一|有事找我 16:03 2006年5月6日 (UTC)
- 樓上意思是指蔣經國、李登輝及陳水扁的图片来源非常少嗎?--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6:07 2006年5月6日 (UTC)
- 假如Image:Jiang Jieshi.jpg是中國國民黨所有,不應放在百科上使用,那麼Image:Sun Yat-sen.jpg也可能是中國國民黨所有,不應放在百科上使用。--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9:12 2006年5月7日 (UTC)
- 孫中山先生的相片,我們100%肯定那些相片已超過50年,所以已不受著作權保護。但蔣介石的相片很多都未超過50年期限。--✉Hello World! 14:30 2006年5月7日 (UTC)
- 如果Image:Jiang Jieshi.jpg未超過50年,那麼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應該都未超過50年。--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5:11 2006年5月7日 (UTC)
- 這幾張照片來自於英語維基,所以版權問題應該去英語維基需求答案。另外未超過50年限不一定有版權問題,如果是PD當然是合理使用。--阿儒 | 這裡泡茶 16:34 2006年5月7日 (UTC)
- 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這三張照片,樓上認為因來自於英語維基,所以版權問題應該去英語維基尋求答案;那為甚麼Image:Jiang Jieshi.jpg也是來自於英語維基,而樓上就認為有版權問題,反而不先去英語維基尋求答案?樓上亦指出未超過50年限不一定有版權問題,那為甚麼Image:Jiang Jieshi.jpg未超過50年就有版權問題,而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未超過50年就不一定有版權問題?--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8:29 2006年5月7日 (UTC)
- 請參考上面的回覆,蔣中正的討論頁已經為這照片討論過非常久了,這和來不來自於英語維基沒有關係。另外我也沒有說英語維基的東西一定正確,如果有問題請到英語維基去查證,在這裡談我想沒人能給你確切的答案。--阿儒 | 這裡泡茶 19:01 2006年5月7日 (UTC)
- Image:Jiang Jieshi.jpg是閣下認為有版權問題,不是我認為有版權問題。閣下提出如此指控,就請解釋清楚為甚麼版權問題Image:Jiang Jieshi.jpg有版權問題,而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就沒有版權問題。既然閣下認為英語維基的東西不一定正確,那為甚麼還建議去英語維基查證呢?--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9:22 2006年5月7日 (UTC)
- 這裡不是論戰的戰場,“既然不正確,又何必查證”這類邏輯詭異的問題我想也沒必要回答了。至於是不是我認為有問題,請去請教虎兒、泅水大象還有討論頁上的話題。如果閣下只是待在這裡問,這裡只會淪為告說各話的地方。--阿儒 | 這裡泡茶 23:48 2006年5月7日 (UTC)
- ???我不是存心挑釁,亦不是想跟你發起罵戰。但是,可能港台於中文的表達方式不一吧,我真的不太明白你講話的意思,請問能詳細一點解說清楚嗎?--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7:19 2006年5月8日 (UTC)
- 簡單地說,他們都認為該圖片是侵權,雖然他們無法證明,只是合理懷疑,所以他們要上傳者的你提出證明。其實這種處理是有瑕疵的…。因為對方要你證明,你已回覆是引用自英文維基,此時的舉證責任回到對方身上,應由對方證明侵權才對。只是我覺得,蔣介石的可用照片那麼多,為什麼encyclopedist兄要那麼執著於那一張?這件事還是讓他們算了。-- 百楽兎 08:27 2006年5月8日 (UTC)
- 這件事不是我不讓他算了,是他不讓我算了哦。他既是管理員,在拿掉其他維基人上傳的照片前,是否應有充分的理由才行事呢?維基人有不明白的地方,他不是有責任解說清楚嗎?不能說「沒必要回答了」唷。當然,蔣介石的照片不只一張,但按他的理據,蔣經國、李登輝及陳水扁的照片也不只一張,那麼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是否也要拿掉呢?--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6:02 2006年5月8日 (UTC)
- 簡單地說,他們都認為該圖片是侵權,雖然他們無法證明,只是合理懷疑,所以他們要上傳者的你提出證明。其實這種處理是有瑕疵的…。因為對方要你證明,你已回覆是引用自英文維基,此時的舉證責任回到對方身上,應由對方證明侵權才對。只是我覺得,蔣介石的可用照片那麼多,為什麼encyclopedist兄要那麼執著於那一張?這件事還是讓他們算了。-- 百楽兎 08:27 2006年5月8日 (UTC)
- ???我不是存心挑釁,亦不是想跟你發起罵戰。但是,可能港台於中文的表達方式不一吧,我真的不太明白你講話的意思,請問能詳細一點解說清楚嗎?--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7:19 2006年5月8日 (UTC)
- 這裡不是論戰的戰場,“既然不正確,又何必查證”這類邏輯詭異的問題我想也沒必要回答了。至於是不是我認為有問題,請去請教虎兒、泅水大象還有討論頁上的話題。如果閣下只是待在這裡問,這裡只會淪為告說各話的地方。--阿儒 | 這裡泡茶 23:48 2006年5月7日 (UTC)
- Image:Jiang Jieshi.jpg是閣下認為有版權問題,不是我認為有版權問題。閣下提出如此指控,就請解釋清楚為甚麼版權問題Image:Jiang Jieshi.jpg有版權問題,而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就沒有版權問題。既然閣下認為英語維基的東西不一定正確,那為甚麼還建議去英語維基查證呢?--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9:22 2006年5月7日 (UTC)
- 請參考上面的回覆,蔣中正的討論頁已經為這照片討論過非常久了,這和來不來自於英語維基沒有關係。另外我也沒有說英語維基的東西一定正確,如果有問題請到英語維基去查證,在這裡談我想沒人能給你確切的答案。--阿儒 | 這裡泡茶 19:01 2006年5月7日 (UTC)
- 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這三張照片,樓上認為因來自於英語維基,所以版權問題應該去英語維基尋求答案;那為甚麼Image:Jiang Jieshi.jpg也是來自於英語維基,而樓上就認為有版權問題,反而不先去英語維基尋求答案?樓上亦指出未超過50年限不一定有版權問題,那為甚麼Image:Jiang Jieshi.jpg未超過50年就有版權問題,而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未超過50年就不一定有版權問題?--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8:29 2006年5月7日 (UTC)
- 這幾張照片來自於英語維基,所以版權問題應該去英語維基需求答案。另外未超過50年限不一定有版權問題,如果是PD當然是合理使用。--阿儒 | 這裡泡茶 16:34 2006年5月7日 (UTC)
- 如果Image:Jiang Jieshi.jpg未超過50年,那麼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應該都未超過50年。--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5:11 2006年5月7日 (UTC)
- 請解釋這個頁面照片的版權,否則說了一堆也沒法解釋大家的疑惑。另外請就該照片進行討論,因為每張照片的版權互不相屬,至於其他來自於英語維基的照片當然是去英語維基查證原始版權狀況。另外我前面已經說過了,這張照片的討論問題在該條目討論頁已經吵過,在這裡複製一樣的話語不但無用,而且也僅是各說各話。--阿儒 | 這裡泡茶 01:25 2006年5月9日 (UTC)
首先聲明,我不是沒事找事加入混戰,我的立場很明確:“沒必要為那一張又沒有多好看的照片爭執,大可換用別張。”只是看了討論之後,對於其中的邏輯實在看不下去,所以物不平則鳴。
- 如前所言,encyclopedist已說他是轉載自英文維基,而英文維基的版權亦已宣告它是來自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並相信它能合理使用。如果諸位認為該版權宣告是有問題的,為什麼該提出證據的不是諸位,而是引用人encyclopedist?此一不解也。
- 既然該照片來自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為什麼encyclopedist需要去解釋及證明國民黨網站上這張照片的版權?此二不解也。
諸位管理員都是辛苦的義工,於情,我們不能強要諸位管理員一一負起查證之責,而是我們上傳時應自發檢討其版權問題。但此事,encyclopedist已善盡查證之責,反倒是反對者所提出的質疑是不合情也不合理的。-- 百楽兎 03:48 2006年5月9日 (UTC)
- 總統府網站底下皆顯示“中華民國(台灣)總統府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這讓人懷疑這是否為版權是公開領域,而且我在總統府網站上找不到相關圖片,讓人懷疑此版權是否真如閣下所述。另外解釋版權的工作當然是由上傳者負責,encyclopedist在此只說出自英語維基,其他部分隻字未提,我不知道該如何得知該圖片版權確實能以GFDL合理使用。--阿儒 | 這裡泡茶 07:07 2006年5月9日 (UTC)
見此頁:[2]。
解釋版權一事好像雙方認知有異,我的認知是,引自英文維基自然依英文維基所指示之版權宣告,是否這樣對審查人員而言仍不足以解釋?另外“GFDL合理使用”是什麼意思?我不明白,請指教。
回到主題:“合理使用”,引用著作權法:§50 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52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所以本人也認為英語維基宣告的合理使用是OK的。-- 百楽兎 07:40 2006年5月9日 (UTC)
- 宣告是宣告,但不代表掛上宣告就真的合理使用,如果查證不實依然不該出現在維基百科上。我在總統府網站上沒看到類似的照片,倒是之前國民黨網站上放有該圖,而且上面有版權保留字樣。如果這得不到解釋,當然不會適用“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阿儒 | 這裡泡茶 07:51 2006年5月9日 (UTC)
- “宣告是宣告,但不代表掛上宣告就真的合理使用”這是當然的,所以不正是需要你們反對派提出證據來反駁嗎?總不會要贊成派的encyclopedist自己去推翻自己吧。我想這就是encyclopedist最不服的地方吧。順便說一下,國民黨的性質不屬於“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中的任何一種,所以不能引用§50。-- 百楽兎 08:18 2006年5月9日 (UTC)
- 宣告是宣告,但不代表掛上宣告就真的合理使用,如果查證不實依然不該出現在維基百科上。我在總統府網站上沒看到類似的照片,倒是之前國民黨網站上放有該圖,而且上面有版權保留字樣。如果這得不到解釋,當然不會適用“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阿儒 | 這裡泡茶 07:51 2006年5月9日 (UTC)
- 好好好。假設,假設Image:Jiang Jieshi.jpg真的是版權有問題,但為甚麼對其他三張Image:Chiang Ching-kuo.jpg、Image:Lee Teng-hui.jpg及Image:Chen-shui-bian.jpg就要避而不談呢?以上四張照片都是來自英文維基百科,為甚麼不是一併去英語維基查證原始版權狀況?難道單單只有Image:Jiang Jieshi.jpg才藉得查證?這種隻眼開、隻眼閉的處事手法,很藉得相確。
- 身為管理員,對其他維基人有不明白的地方,他不是有責任解說清楚嗎?絕不能說甚麼「這張照片的討論問題在該條目討論頁已經吵過,在這裡複製一樣的話語不但無用,而且也僅是各說各話」。說過的話就不能再說嗎?吃飽了的飯之後就不能再吃嗎?法院判錯了的案、冤案等等都不可以翻案、上訢及重審嗎?而且,今次提出的版權來源根本同上次在條目討論頁上所討論的不一樣。請不要再隻眼開、隻眼閉了。--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8:24 2006年5月9日 (UTC)
- 首先,請先把這張照片的問題講完在去談其他的照片,不然這樣祇會模糊焦點。其次,既然要用在蔣中正的條目上,當然應該先在該條目上的討論頁上討論,並參考之前的相關討論。既然這點都做不到,再怪罪誰也沒用。最後,你說這和之前不一樣,但我只看到這和之前的圖片是同一張。如果你沒辦法舉證,當然不可能容許這張圖放上去,即使法院審案也講求證據,如果證據不足卻要喊冤,我想只會適得其反。另外我不是整天沒事找人麻煩,這些論戰的話可以免了。--阿儒 | 這裡泡茶 08:46 2006年5月9日 (UTC)
- 維基查證的工作是由上傳者主動說明,不然沒必要開個刪除投票請作者和圖片上傳者過去說明。如果沒有充足的說明,必然是不假顏色直接刪除。這點在維基上行之有年了,我想不需要作過多的說明吧!現在問題是這張照片說是從英語維基來,然後又說從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上取得(但我在這個討論串中卻沒看到總統府的字樣),可是我至今僅在國民黨網站上看到對此圖有版權宣言。如果說encyclopedist沒辦法證實這圖的版權已經屬於PD或合理使用,當然應預設該照片“版權不明,且極可能於合理使用的範圍之外”。今天這事情不是什麼反對派如何,贊成派怎樣云云,而是維基百科本來就使用GFDL,因此有版權疑問者不應該出現在維基上。--阿儒 | 這裡泡茶 08:39 2006年5月9日 (UTC)
- 首先,請先把這張照片的問題講完在去談其他的照片,不然這樣祇會模糊焦點。其次,既然要用在蔣中正的條目上,當然應該先在該條目上的討論頁上討論,並參考之前的相關討論。既然這點都做不到,再怪罪誰也沒用。最後,你說這和之前不一樣,但我只看到這和之前的圖片是同一張。如果你沒辦法舉證,當然不可能容許這張圖放上去,即使法院審案也講求證據,如果證據不足卻要喊冤,我想只會適得其反。另外我不是整天沒事找人麻煩,這些論戰的話可以免了。--阿儒 | 這裡泡茶 08:46 2006年5月9日 (UTC)
- 我指今次提出的版權來源根本同上次不同,但閣下說「我只看到這和之前的圖片是同一張」,又說「如果你沒辦法舉證」,我及百楽兎不是已舉證了嗎?你的話從何以來呢?法院審案當然是講求證據,但舉證責任在於控方,以上已對你所提出的指控提出辯解。還有,請不要自以口才了得,這不是甚麼論戰,以上我也提過我也不想跟你有論戰,我想也沒有人想跟左右迴避的人有論戰。不過,如果你認為這樣解釋清楚的工作也不願承擔,認為「可以免了」的話,也請閣下對管理員的出任考慮「可以免了」。--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9:02 2006年5月9日 (UTC)
- 據了解,Image:Jiang Jieshi.jpg來自英語維基百科,英語維基百科的則從http://www.president.gov.tw/1_roc_intro/xpresident/b_cha.html 以來。--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9:02 2006年5月9日 (UTC)
To encyclopedist兄:
到目前為止的結論已經很清楚了,Image:Jiang Jieshi.jpg此圖依英語維基之宣告為合理使用,所以可以上傳到中文維基,而且保留到審查人員能推翻其非為合理使用為止。所以你也沒必要再要求什麼更進一步的解釋,你已經可以用那張圖了。-- 百楽兎 11:13 2006年5月9日 (UTC)
- 難得百楽兎兄能以局外人的身份,作出如此客觀的見解,使我對維基百科的前途繼續抱有希望。可以,一旦在蔣中正裏用上Image:Jiang Jieshi.jpg的話,我擔憂阿儒會使用管理員的權力,立刻將頁面回退並加保護鎖上。從蔣中正的編輯歷史中發現,他曾多次與別人展開編輯戰。這是對維基百科的最大損害。--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8:42 2006年5月9日 (UTC)
- 現在擔心都是多餘的,也許事情不會那麼演變。-- 百楽兎 08:23 2006年5月10日 (UTC)
1.花太多時間在這種明顯有版權問題的爭議上,才是維基百科的最大損害。2.如果大家都援用這條目,中文維基就不用生存了,例如毛澤東條目就是3.如果可能,請有心人士統計一下,中文維基應用的圖片與條目比例是否明顯高於日本,美國?在有合理圖片不用,卻用有版權爭議的圖片,是否過於頇了?2.除非出具相關網站的同意文件,這種照片才真正的授予版權,請詳閱孫運璿。建議堅持用這張照片的人,至少要取得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的同意e-mail來往。信箱為:[3]
以下容我再將我在刪除投票的發言內容,重新貼一次。
- (×)删除:1.英文維基條目沒有那張圖。[4](我搞不太清楚,為何有人說這張圖來自英文維基)2.我曾為此詢問過許多網友,幾乎認為是1972年之後的照片,請參照以下國史館黑白國史館彩色3.另外,還有我特地去他處論壇問的結果[5][6]4.我也很希望親愛的蔣公有彩色照,不過如果大家用這張照片來援例,以後一大堆沒版權的照片會讓這裡更熱鬧。5.身為台灣公務員,就我認知,台灣政府網站的資訊公開,隱私權宣告與版權所有這三樣東西大家都搞混了。沒標版權宣示或沒有共享標誌的,在認定上就是有版權了,何況是標上版權所有,會讓別人很廣泛的引用,只是因為官員睜隻眼閉隻眼罷了。倘使某些網站(例如中國大陸相關網站)引用或者商業使用或者攻訐用途,這些人才會有所反映。6.別忘了,前陣子台灣有好幾個人曾為了一隻鳥,被罰了好幾萬元--winertai 18:00 2006年5月13日 (UTC)
- 因為user:shizhao去英文維基改掉了,見:[7]。另外“合理使用”正是為了界定何種引用非屬侵權的行為,有版權的東西才有是否能合理使用的問題。-- 百楽兎 06:41 2006年5月14日 (UTC)
- 以下是去函中國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詢問目前討論的這張圖片之後的回函,給各位做參考:
親愛的 xxx先生 您好 您寫給馬主席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首先謝謝您對本黨的支持。 關於您的詢問,為您解答如下: 1.關於先總統 蔣公肖像是有所權的,應取得授權後,始能公開發行。 2.先總統 蔣公為本黨總裁,故本黨可以授權,而其家屬為肖像所有權者。 希望您能繼續給予本黨支持及指教。 祝 平安順心 中國國民黨 文化傳播委員會 敬啟2006年5月16日
Sangye 13:08 2006年5月16日 (UTC)
我推敲了這段話好久,我認為這段話的第二段,應該解釋為:應該蔣中正是本黨總裁,所以可以被授權於國民黨相關著作張貼此張照片。後面那句話,才是此照片版權的重點-(先總統 蔣公肖像是有所權的,應取得其家屬或相關單位授權後,始能公開發行)
經本人電話詢問後,中正文教基金會有此項授權服務,[8],電話02-23433245或02-23433234邵銘煌邵主任,電子信箱E-mail:shao3736@ms14.hinet.net,因為我實在對此人物興趣缺缺,煩還請有心人士接洽。-winertai 06:00 2006年5月25日 (UTC)
- 謝指教。我會嘗試發電郵了解情況。--encyclopedist (對話頁) 20:52 2006年6月14日 (UTC)
关于祖籍
“先蒋中正(蒋介石)总统祖籍宜兴,20世纪30年代曾到宜兴县城和和桥镇认祖归宗,现已被宜兴名人录收入。” 以上摘自宜兴。这一点为什么本条目没有体现出来。Iamdavidtheking 05:42 2006年5月10日 (UTC)
- 維基百科是任何人都能編輯的,你可以寫入你認為重要的內容。-- 百楽兎 08:24 2006年5月10日 (UTC)
人称问题
称呼蒋公的“字”表尊重,符合中国古代习惯。--金箍棒留言 15:09 2006年5月28日 (UTC)
原始创建条目使用的是“蒋介石”(简体)为条目名称,证据:第一次移动发生在:09:57 2005年9月25日 Theodoranian 小 (蒋介石已移动到蔣中正) --金箍棒留言 15:14 2006年5月28日 (UTC)
- Google结果:
- 5,590,000 for 蒋介石
- 356,000 for 蒋中正
--金箍棒留言 18:59 2006年5月28日 (UTC)
蒋曾是全中国的领袖,应尊重,称呼其字。--金箍棒留言 15:21 2006年5月28日 (UTC)
- 另外中國沒有姓+字的稱呼方式。字號用於自稱或稱呼他人,而非敬稱。最後,這裡是百科,應已實事求是的精神寫作,故名從主人是最好的表達方式。--阿儒 | 這裡泡茶 15:27 2006年5月28日 (UTC)
- 這個難說。畢竟「蔣介石」這個稱呼也已沿用多時。--✉Hello World! 15:33 2006年5月28日 (UTC)
- 别狡辩了,你的古汉语基本上就是不及格,我怀疑你根本就没读过古文。苏轼本来就常称作苏东坡,诸葛孔明也是如此……什么“蒋介石”的称呼来自共产党?扯淡吧?--金箍棒留言 15:57 2006年5月28日 (UTC)
- 在这里狡辩的好像是你吧。照你的思路的话那毛主席算是中国领袖了吧,他字咏芝,难道要叫他毛咏芝吗?!--BLY 00:29 2006年6月1日 (UTC)
閣下居然不懂“非要以常用字號代替名作為條目名,那麼蘇軾應作蘇東坡,李白應作李太白,諸葛亮應作諸葛孔明”的意思,顯然白話文常考不及格吧!最後古書上直接稱字而非姓字連用,至少我看過的古文作此。我想閣下的古文程度想必遠勝於我,故請提出證據教化在此眾多無知大眾吧!--阿儒 | 這裡泡茶 16:09 2006年5月28日 (UTC)
谁说中文没有姓+字的称呼方式?别学了台语就忘了中文。--金箍棒留言 15:39 2006年5月28日 (UTC)
補上蔣的身分證 和黨員證圖片,此真品目前存於宜蘭的棲蘭山莊。--阿儒 | 這裡泡茶 15:57 2006年5月28日 (UTC)
哦,原来你的古汉语知识都来自日本漫画,现在我们可以理解,你为什么这么古文白痴了。--金箍棒留言 15:58 2006年5月28日 (UTC)
- 中国古代的习惯的确是,名字只有自己和父母能称呼,其他人一般都是称呼他的字号。在古代,直接称呼他人的名字是非常没有礼貌的行为(除非他没有字)。--百無一用是書生 (☎) 16:04 2006年5月28日 (UTC)
- 古代確是這樣,但20世紀初畢竟不是古代。--✉Hello World! 16:10 2006年5月28日 (UTC)
對了,我倒忘了世說新語有姓字連用的情形。抱歉,是我在耍笨。--阿儒 | 這裡泡茶 16:09 2006年5月28日 (UTC)
我覺得提案人「符合古代習慣」的理由非常奇怪。命名原則規定得很清楚了,名從主人,如果主人無中文名時,依照多數或是地區翻譯及先後。蔣老先生的名字就叫蔣中正,為什麼碰上其他人是以姓名來命名條目,碰到蔣中正就要例外呢?--Theodoranian|虎兒 =^-^= 16:42 2006年5月28日 (UTC)
有人跟我講起「兩岸求同存異」這回事了。在我看來沒有什麼求同存異的問題,尤其不應說要求同是求與你一樣的同,存異也只能存你同意的異。一部百科全書的條目命名規則應該是一致的,對於帝王,我們有一致的命名方式,對於后妃我們有一致的命名方式,對於中國近代人物都是用姓名來做為條目名,為什麼碰到蔣中正就要例外?不要跟我講什麼先創後移的問題,也不用跟我說google搜到多少條,如果有人把蔣老先生的身份證上頭的名字給改成蔣介石,我就同意條目改叫蔣介石。--Theodoranian|虎兒 =^-^= 00:47 2006年5月29日 (UTC)
你的意思就是要求同,只能跟你一样的同;如果异,别跟你说别人同意不同意、符合不符合规则,都不能存在,你是来讨论来了,还是来耍混来了?中文维基干脆按你的意思改名叫台湾维基得了。--金箍棒留言 15:18 2006年5月29日 (UTC)
奉勸金箍棒先生,不要開口閉口台灣維基,這邊參與討論的人沒有人主張什麼台灣維基,台灣維基是你自己的想像,只要反對你的人,你就說台灣維基,真是可笑,你這樣以他人的出身做為討論時的攻擊武器,對於參與討論的人相當不尊重,難道你不能提出一點有力的論點嗎?事實擺在眼前,蔣先生有中文姓名,蔣中正就是他的姓名,除非其他大部分的中國人物條目命名都採用姓+字,不然你主張姓+字來為條目命名就沒有理由。最後,我勸你不要再隨意說他人是弱智或白痴,如果再有這種攻擊行為,我會請其他未參與本討論的管理員依照維基的管理原則處理。--Theodoranian|虎兒 =^-^= 16:47 2006年5月29日 (UTC)
威胁我?!你这种管理员真可耻。--金箍棒留言 17:11 2006年5月29日 (UTC)
- 亂罵人和攻擊他人討論頁恐怕才是最可恥的行為吧!--阿儒 | 這裡泡茶 20:06 2006年5月29日 (UTC)
- 威胁你也是正确的威胁,你真给我们内地的人丢脸,你根本一点维基精神也没有。台湾同胞们实在不好意思了。--BLY 00:29 2006年6月1日 (UTC)
用蔣介石也有其普及性,蔣的英文名Chiang Kai-shek是根據蔣介石所譯,在港也是蔣介石較為人所識。但金箍棒兄,請你討論時積口德,不要作人身攻擊[9]。--Gakmo (Talk) 20:39 2006年5月29日 (UTC)
- 哎,沒辦法,金先生只看得到他人的身份,反正不同意他,就是身為台灣人的錯,再不然就是身為管理員的錯。至於他提不提得出一個普遍性的原則,我看是提不太出來。--Theodoranian|虎兒 =^-^= 00:38 2006年5月30日 (UTC)
- 就我个人而言,叫“蒋中正”的确有些别扭。但从道理上来讲,因为大陆和台湾各有叫法,怎样称呼就不能成为决定的依据。那么从普遍的原则来讲,就应该以“姓+名”的方式来称呼“蒋中正”。正如称呼“苏轼”和称呼“苏东坡”的人都不少,那就不以称呼来决定,而以普遍的“姓+名”原则来称呼其“苏轼”。另外,个人认为关于这个问题讨论的时间、话题、人员都过于集中,且不少争论显得没什么意义,是不是可以某种方式来限制一些无谓的讨论?假如词条经常被人恶意修改,也该是时候用强制手段进行保护了。 --wangguoqin1001 15:11 2006年6月4日 (UTC)
- 對,何故要開口閉口就「台灣維基」、「学了台语就忘了中文」?挑撥兩岸維基人很爽嗎?這裏只是百科全書,請停止你的挑撥。--encyclopedist (對話頁) 21:04 2006年6月14日 (UTC)
嚴正抗議金猴奋起千钧棒恣意更改蔣中正之人稱
蔣中正之人稱既有多數人認為是其根據其「姓」「名」而非「姓」「字」,金箍棒不應在未達成協議前發動編輯戰,而且更將蔣中正之遺囑原文下款更改,又將在下加入了的蔣中正wikisource取消。這樣不分青紅皂白的恣意編輯必需受到正視!--Lmmnhn 02:43 2006年5月30日 (UTC)
关于“抗共护国战争”这个说法
大家好,我来自大陆。我认为“抗共护国”这个词语带有很明显的倾向性,不符合wiki客观中立的要求。这场战争实际上就是抗日战争结束之后国共之间的内战,把“共军”摆到和日军一样需要“抗”的地位,当时的政府如此宣传尚可理解,在今天看来则似乎不太妥当:在中国内部发生的内战,蒋中正统帅的军队“护”的是他们的统治,而非中国本身,不论谁胜谁负,中国都仍然存在;中共当时属于在野党,代表了相当一部分民众(绝大部分是底层民众)的利益和呼声,采取自下而上武装夺取政权的方式寻求政治地位,非外敌,不存在“抗”的问题。因此,我个人建议将该战事称为“国共第二次内战”,如果史学界有现成的中立名词当然更加好,在下才疏学浅,权当抛砖引玉了。
--吹尽狂沙 02:29 2006年8月24日 (UTC)
汪精卫还是汪兆铭
条目中对此人往往使用两个名称,虽其本名为“兆铭”,但“精卫”显然更广为人知,故统一为“汪精卫”了。--吹尽狂沙 00:45 2006年8月31日 (UTC)
由此我想到一个问题,条目用蒋中正是应该的,但是内文中的到底应该用蒋中正还是蒋介石呢?我的个人看法是蒋介石较妥,原因有两点:第一,几乎所有指向这个条目的内部链接都是蒋介石,这说明在别的文章中大家都用的是蒋介石,那么在他本人的条目中并不必要与众不同;第二,就是汪精卫这个了,历史上有许多人都得享大名,但是本名却不太为人知,比如汪精卫、王阳明、鲁迅、贝利、罗纳尔多等等等等,按照一般的做法在行文的时候人们通常都是使用他们最为人熟知的称呼,只有在需要特别强调的地方才使用本名,而且一旦在文章中出现他们的本名就会引起读者特别的注意,而蒋介石这个条目内文并无需要特别强调之处,结果从头到尾都使用蒋中正,至少让我读起来感觉怪怪的。
出于上述两方面的考虑,我认为在内文中还是使用蒋介石较好。--Mukdener |留言 15:13 2006年8月31日 (UTC)
条目用蒋中正是应该的,但是内文中的到底应该用蒋中正还是蒋介石呢?我的个人看法是蒋介石较妥,原因有两点:第一,几乎所有指向这个条目的内部链接都是蒋介石,这说明在别的文章中大家都用的是蒋介石,那么在他本人的条目中并不必要与众不同;第二,就是汪精卫这个了,历史上有许多人都得享大名,但是本名却不太为人知,比如汪精卫、王阳明、鲁迅、贝利、罗纳尔多等等等等,按照一般的做法在行文的时候人们通常都是使用他们最为人熟知的称呼,只有在需要特别强调的地方才使用本名,而且一旦在文章中出现他们的本名就会引起读者特别的注意,而蒋介石这个条目内文并无需要特别强调之处,结果从头到尾都使用蒋中正,至少让我读起来感觉怪怪的。
出于上述两方面的考虑,我认为在内文中还是使用蒋介石较好。--Mukdener
实话实说,你在接触互联网以前听说过“蒋中正”这个名字么? 你没听说并不等于别人没听说,你不熟知并不等于别人不熟知,这里的历史不是共产党教育部写的,现在你懂了吧?
- 哥哥,你也不用匿名教育我,让我教你个乖吧,蒋在中国大陆的大半生时间里通常被称为蒋介石,这从他的英文名字Chiang Kai-shek就可见一斑了。咱可不像你一样脑袋决定屁股。PS:再次呼吁请在正文中使用蒋介石,毕竟他的人生大部分时间是被这么叫的,现在这样左一个蒋中正右一个蒋中正在我看来是台湾人窃取对蒋的历史记录的行为。--lvlLll2cl3rl3l~ |留言 14:29 2006年11月17日 (UTC)
优良条目评选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移至
- 蔣中正(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職業人物-政治人物。--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8:56 2006年10月20日 (UTC)
- (-)反对評價的部分不是很理想。很多說法的人稱不明。--ffaarr (talk) 09:06 2006年10月20日 (UTC)
- (+)支持--静宣 02:55 2006年10月21日 (UTC)
- (-)反对,內容有偏差。--甚麼是愛情???(有事找我?) 13:05 2006年10月21日 (UTC)
- (+)支持--沙田友 17:33 2006年10月21日 (UTC)
- (-)反对--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13 2006年10月23日 (UTC)
- (-)反对,有關負面評價的部分,諸多以有人認為,這樣的描述有較為具體的出處。如果能夠修改,可以支持。--cobrachen 14:33 2006年10月25日 (UTC)
根本没有什么“国共第x次内战”
“国共第x次内战”一类说法是中共党史教科书中的“第x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变种。这种分类方法仅仅出现于中共的历史书中,这种历史阶段论与“中国现代史开始于1919年五四运动”等一样是中共的一种意识形态,并没有得到世人的普遍认同。同样,“国共第二次内战”的说法与“国共第一次合作”“国共第二次合作”是相配套的,而这些“合作”之类的说法都是有极大争议的。所以,在条目中不应该使用这种术语。--民國九十五年 05:34 2006年12月5日 (UTC)
- 那或者用"二戰後國共內戰"如何?--妙詩人 20:18 2006年12月5日 (UTC)
- "二戰後國共內戰"未免罗嗦。 "二戰後國共內戰"或“国共再战”或“国共第x次内战”,这不过是主条目中的一个段落的名称,其位置在上下文中很清楚,不用加太多的限定词。 另外,“国共再战”与其他段落的标题都是四个字,对仗,比较好看一些。--民國九十五年 20:32 2006年12月5日 (UTC)
- 其實我只是感覺"国共再战"時間上有些含糊,大家覺得沒有問題就好。--妙詩人 20:35 2006年12月5日 (UTC)
- 中国大陆的普遍世人中有很多反对使用中共党史教科书中的术语。剿匪是对中共在1938年向国民政府输诚前的一系列相关战役和战斗的最合适称谓,戡乱则是用来形容从1946到1980年代的发生在中华民国政府军与中共武装之间的战争和战役的法定称谓。 为顾及到中共党徒及被其裹挟者的审美观点和智力水平,故不使用“剿匪”和“戡乱”二词,而使用更为“中立”的“国共再战”。--民國九十五年 03:49 2006年12月19日 (UTC)
这位民国九十五年朋友说话真是夹枪带棒啊,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很久没来看这个条目了。对于你的意见我再提点意见。
首先,请从语法上解释,什么叫“再战”?一而再,再而三,“再”就是又一次的意思,若无特别语境,便是第二次,那么第二次国共内战有何不妥?你反对这个名称,仅仅因为你对中共党史教科书的深恶痛绝,甚至于连类似的名称都无法忍受了,这不可谓不偏颇。
其次,不使用“剿匪”等词,难道只是为了照顾中共党徒么?在我看来,只要是客观中立的,没有谁需要被照顾,问题在于,“剿匪”这个词客观中立么?
在我看来,阁下对中共的刻骨仇恨甚至远胜于台湾海峡对岸的朋友,不摆正自己的立场,我看很难写出好的条目。当然,我感觉阁下也并不想写出好的条目,只要符合自己心中的是非观念就可以了,对此,我感到很可悲。
--吹尽狂沙 17:57 2007年3月22日 (UTC)
先總統蔣公紀念歌
這首歌因為官方的關係,很多人聽過,應該視為官方評價。而毛澤東條目,可以有官方評價,「偉大的導師,偉大的領袖,偉大的統帥,偉大的舵手」(四個偉大),「中國人民的大救星」,「人民群眾心中的紅太陽」,這種今天看似誇張的形容。同樣的標準,為什麼,我在正面評價中寫
- 台灣官方歌曲《先總統蔣公紀念歌》(張齡詞,李中和曲),其歌詞讚頌蔣中正「您是人類的救星,您是世界的偉人。」「您是自由的燈塔,您是民族的長城。」「您不朽的精神永遠領導我們」
會被刪,若是覺得放在正面不合,可以放在反面。這首歌聽過的人太多了,已經變成官方評價,應該放入,才能反應時代背景。或是在評價中加入"其它"或"官方"放入。--资讯呆呆 16:12 2006年12月18日 (UTC)
- 这个条目存在的目的是介绍一个历史人物的一生,即使是评价,也应该有点学术意义,不能把相关的任何东西都加上去。拿“蒋公纪念歌”来和中共将毛泽东称为「偉大的導師,偉大的領袖,偉大的統帥,偉大的舵手」等相提并论,是错的。 中共对毛的那些“评论”是写在它们的宪法上的,而“蒋公纪念歌”不过是国民党在媒体和学校里进行的宣传,并没有出现在任何法律或者官方文件中。所以,“纪念歌”根本谈不上是什么官方评价。不适合作为“评价”放到这个条目中。--民國九十五年 16:27 2006年12月18日 (UTC)
- 謝謝解說,原來中國的憲法這樣…那要不要加上"先總統蔣公紀念歌",改為持(=)中立--资讯呆呆 17:25 2006年12月18日 (UTC)
- 补充: 关于“偉大的導師,偉大的領袖,偉大的統帥,偉大的舵手”与中共宪法,请参阅中共的“人民网”: http://www.people.com.cn/GB/14576/28320/35193/35204/2674606.html --民國九十五年 17:33 2006年12月18日 (UTC)
- 有看到四個偉大(尉鳳英),又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78年),原文比較沒那麼誇張,只提到偉大領袖和導師,捍衛毛主席的偉大旗幟。而「中國人民的大救星」,「人民群眾心中的紅太陽」。這兩句沒在上面網址看到。這是哪來的?憲法根本沒提到"救星"和"太陽"兩個字,是哪一板本哪一年的憲法呢?--资讯呆呆 18:26 2006年12月18日 (UTC)
有關胡錦濤被列在對蔣正面評價
正面評價中有"胡錦濤在抗日戰爭勝利60周年的紀念活動中[3][4],首次公開承認國民黨軍隊是抗日戰爭中正面戰場的主導力量。大陸民眾更逐漸認識到蔣介石領導的國民黨軍隊是抗日戰爭中的主要力量。",本人把這話隱藏,主要原因是,所提參考網址根本沒提到"蔣"字,現在又被恢復了…但是恢復的人,也在編輯摘要中承認,沒提到"蔣"字,不知道是否有更好的參考資料?個人認為有爭議,故在討論提出--资讯呆呆 08:38 2006年12月19日 (UTC)
- 又英文版在蔣中正條目也沒出現胡錦濤--资讯呆呆 08:42 2006年12月19日 (UTC)
关于条目中引文的说明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 (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条目中引用了五个蒋中正所做的历史性演讲和书告,用以说明上下文涉及到的历史事件。引文被妥善放置在小框之中,清晰美观。
--民國九十五年 17:36 2006年12月26日 (UTC)
請修正顯示(排版)問題
目前的排法,用IE去看,在早年生活那一章會有一大串空白,用Firefox 2.0看則還好,可否修正,使內文中不要有一大串空白出現,For both IE and Firefox2.0 user--资讯呆呆 03:05 2006年12月20日 (UTC)
文章難以閱讀
現在這個條目由於加入大量的文告、蔣氏作品而造成難以閱讀,另外建議較長的段落亦可加以分段,提綱契領,否則閱讀起來非常難過。--Theodoranian|虎兒 =^-^= 05:59 2006年12月29日 (UTC)
- 条目中引用了五个蒋中正所做的历史性演讲和书告,用以说明上下文涉及到的历史事件。引文被妥善放置在小框之中,清晰美观。条目中的段落划分明确。如果User:Theodoranian认为哪里分段有问题,自可进行编辑,如果User:Theodoranian患有视觉障碍,请及时医治。 User:Theodoranian作为“管理员”而在没给出理由的情况下反复大幅回退他人的编辑,并指使其同伙对条目进行保护,阻碍他人编辑条目,实属可耻。--民國九十五年 06:07 2006年12月29日 (UTC)
這跟我作為管理員並沒有關係,相關理由我已經說明,這些篇章不宜也不應放在條目中,因為維基是一部百科,不是搜集原始文件之處。另外,我沒有提到什麼視覺障礙,請你小心如果以疾病攻擊他人構成人身攻擊!--Theodoranian|虎兒 =^-^= 06:12 2006年12月29日 (UTC)
- 条目中引用了五个蒋中正所做的历史性演讲和书告,用以说明上下文涉及到的历史事件。引文被妥善放置在小框之中,清晰美观。没有人诊断或攻击User:Theodoranian患有视觉障碍。请不要误解。--民國九十五年 06:21 2006年12月29日 (UTC)
- 那些文章已經是全文而非引文,應該放在維基文庫中,而非百科。引文的定義應該是「一篇文章的數句話」。另,百科應該考慮有紙本出版的可能,使用小框並不適宜。--Jnlin 06:13 2006年12月29日 (UTC)
- 如果有必要,引文当然可以是全文。“百科應該考慮有紙本出版的可能,使用小框並不適宜”,这不是维基百科的方针政策,故不予考虑。--民國九十五年 06:21 2006年12月29日 (UTC)
- 請參見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Wikipedia:完美條目的長度適宜、Wikipedia:簡約的風格(詳見英文版)。--Jnlin 06:32 2006年12月29日 (UTC)
- 百科全書不是搜集原始文獻的地方,請見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资料的副本,其中說到:「避免在條目中完整地列出條約,新聞稿,演講稿和長篇引言等等」,英文維基百科的en:Wikipedia:Don't include copies of primary sources亦可參照。--Theodoranian|虎兒 =^-^= 06:38 2006年12月29日 (UTC)
- 谢谢User:Jnlin指出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我同意在条目中不“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所以,请User:Theodoranian及其同伙立刻解除以“阅读起来非常难过”为名对条目的保护,停止阻碍他人进行编辑,停止人身攻击。--民國九十五年 06:40 2006年12月29日 (UTC)
- 的確非常難以閲讀, 該條目巧妙的運用了一切"引用"皆為"自然中立"的原則,大量摘錄蔣的原話;確實,引用的部分都為"事實",不能作出修改,然而究竟引用哪些卻可以做出選擇.如果仔細揣摩這些語錄的選擇,就可以發現其具有明顯的導向性,讓讀者認爲蔣是一個"憂國憂民"的偉人;其中一些引用更使用了加重, 究竟什麽含義也不得而知.這裡先不說這些,反正我也沒指望政治相關的條目能中立過.只是不知道編寫該條目的一些維基人是不是有點太過入迷,連陳述文字也充滿了古白話文言文的用法,如"撰文哭之"等等,雖然都看得懂,縂覺得風格和百科的其他傳記條目格格不入.最後還是勸有強烈政治信仰的人還是遠離這些條目吧,吵來吵去,弄得人人都傷的很深,真沒意思.--Delacour 04:15 2007年1月20日 (UTC)
- 如果有必要,引文当然可以是全文。“百科應該考慮有紙本出版的可能,使用小框並不適宜”,这不是维基百科的方针政策,故不予考虑。--民國九十五年 06:21 2006年12月29日 (UTC)
Delacour,19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加拿大永久居民,居住在温哥华,擅长平面设计,爱好网络、电脑、和动漫,极为讨厌政治和各种争斗、战争,对大陆与台湾和中国与日本之间的不间断的摩擦表示遗憾。随不擅长日语,仍然致力于通过wiki这个世界平台宣传日本的优秀文化,衷心希望有朝一日大家能恢复友好,世界大同。
蔣中正專殺漢奸。--臺灣大統領 23:28 2007年1月21日 (UTC)
請各位用正體中文編輯這個條目
請各位用正體中文編輯這個條目,以示對 蔣公的尊重。--臺灣大統領 23:28 2007年1月21日 (UTC)
“后世所说蒋氏训导国人以德抱怨实属杜撰。”這句話多餘。
圍繞日本的戰爭賠償問題上有很多共產黨製造的謊言,這個問題的確需要澄清。但“后世所说蒋氏训导国人以德抱怨实属杜撰。”這句話實在多餘,故刪除。--民國九十六年 02:30 2007年1月24日 (UTC)
多余冗杂信息过多
像"蒋中正的先祖出自周公旦之子伯龄,伯龄封领土于蒋国,遂以国为姓"这样的信息怎么能放在此条目里,实在搞笑 "1921年6月14日,蒋母王太夫人逝,年五十八。蒋中正回乡葬母。孙中山书'蒋母之墓'刻石建碑,树于墓前"这段我觉得删了算了~~ 整个条目里充斥着一堆可有可无的信息.就差把蒋中正和宋美龄结婚全过程写上来了~~谁有空把无用的和确系闲言绯闻的东西删一下~~ Jaski 20:38 2007年2月12日 (UTC)Jaski
- “蒋中正的先祖出自周公旦之子伯龄,伯龄封领土于蒋国,遂以国为姓”,这句话是说明蒋家的根源,没什么可搞笑的。 有人可能对自己的族谱不感兴趣,认为这没有意义,但请不要由己推人。
- 关于蒋母的那句话,是我加上的。 蒋中正自幼丧父,与母亲王太夫人相依为命,这对他的性格的构成是起决定作用的,蒋母的去世是蒋中正一生中的大事,作为孝子的蒋中正是有必要介绍的。至于孙中山为蒋母之墓题词,这是用来说明蒋中正与孙中山的关系之密切。这些都不是闲言绯闻。--民國九十六年 22:47 2007年2月12日 (UTC)
第二次优良条目评选
- 蒋中正(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政治人物--不中举的秀才(江南贡院) 01:22 2007年2月8日 (UTC)
- (+)支持--約翰哈博克 10:52 2007年2月8日 (UTC)
- (!)意見——“生平”一節非常混亂,感覺說的不是蔣本人的生平,是在講中國近代史,有濫竽充數之嫌。--Quarty 15:24 2007年2月8日 (UTC)
- (+)支持,Shibo77 02:42 2007年2月9日 (UTC)
- (+)支持,是左圖右史的提名都是好東西,不阻撓啦。--甚麼是愛情???(有事找我?) 09:20 2007年2月9日 (UTC)
- (+)支持,沒辦法,中國近代史有一大半是和蔣中正有關。--陋室◈(亭中茶話) 12:25 2007年2月9日 (UTC)
- (+)支持:意见同陋室--dbslikacheung 05:22 2007年2月10日 (UTC)
- (+)支持--Iflwlou 17:18 2007年2月10日 (UTC)
- (+)支持--by--阿佳暫時不囉唆! 17:27 2007年2月10日 (UTC)
- (-)反对--Quarty 14:35 2007年2月11日 (UTC)
- (-)反对--Jason22(請留言) 06:45 2007年2月12日 (UTC)
- {{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