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陸子玄

薏仁將在话题“部份章節內容資訊移除說明”中的最新留言:6天前

编写者的利益相关

编写者在站外wikipedia-zh-help群中明确表示:

在下认为此人的编辑违反WP:COISELF,特记录于此。--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2月25日 (四) 14:54 (UTC)回复

部份章節內容資訊移除說明

相關內容悖離維基百科不是未經篩選的資料蒐集處廣告代言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瑣碎章節內容以及愛好者內容相關章節內容敘述,故相關不適當內容予以移除,請編者避免不當恢復。--薏仁將🍀 2024年11月20日 (三) 21:16 (UTC)回复

1.建議將您的給的條目重新理解一次,才會有共識 (我是完整的讀完,並非片面的理解,如有不同之處請指教)2.給予的連結是確實本人實際MV演出,足以佐證也確實是本人演出,由於開篇就提及本人是Youtube影音創作者,提供「相關」作品為客觀適切必要的陳述,並沒有浮誇、炫麗性字眼,具有前後文嚴謹性、真實性、中立客觀性,並符合主題性,並非您所謂的未經篩選的資料 無可查證、非可靠性來源 、廣告代言、瑣碎章節內容 3.文章內容並未陳述任何暗示性的結論違反原創性內容方針 4.請保持理智、理性維基精神、中立友善行為,愛好者內容一詞帶有貶抑,用於討論時請盡量避免隨意使用冒犯他人,根據維基百科的解釋,是一種維基百科不禮貌的行為,請勿隨意歸類 5.根據你給的詞條解釋,應給予任何的編者有「足夠的時間改善的空間」,並實際標註具體「哪段文字」,缺乏可靠性來源、違反什麼內容方針,除非對於本人有立即性的聲譽影響,皆不應予以「隨意刪除」6.Youtube應採取事實認定,什麼叫事實認定?例如本人是否出演該作品,這是有無問題,這就是可靠性來源,更何況是本於著作者標題明確寫出參予演出,而非單純的經驗認定,如您直接說Youtube不可靠的來源、過度引用,這是錯誤的認定,並帶有偏見。--Luvx4y3vm06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16 (UTC)回复
@Luvx4y3vm06君,相關已回覆至您個人的討論區頁面,由於您在上方敘述已說明為本人(陸子玄本人),那麼這又牽涉到利益衝突問題,有相關利益衝突者是不允許直接編輯相關與自身緊密關係的條目,並且需要申報利益衝突的,還請理解,另外您的:「除非對於本人有立即性的聲譽影響,皆不應予以「隨意刪除」」已經瀕臨構成主張條目所有權跡象,請避免再次出現,再出現難保其他用戶不會對您做出相關違規提報,敬請知悉配合。--薏仁將🍀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43 (UTC)回复
(~)補充,我在維基共享資源上看到圖片的作者標示為本人,但我個人認為應是圖片上傳者下載網路上來源的照片後自行去背,畫質才會如此不清。--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51 (UTC)回复
估計率可能是本人或者親友,因為的確有些內容可能報章雜誌報導是找不到的,沒有關係,她既然宣稱是本人,那就照站內規範指引給與對應的提醒即可。--薏仁將🍀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54 (UTC)回复
您好,我不是本人,請不要推測誤解,任何一個YouTuber都有其受眾群(這邊簡稱觀眾),對於其了解程度當然比較高,我也是參照維基百科的守則,還有其他模範頁面所做出的編輯嘗試。
大家都是從新手上來的,希望您能多包容理解。--Luvx4y3vm06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2:51 (UTC)回复
那麼請您瞭解規範指引及從維基百科:新手入門,先從讀者當起,熟悉相關規範後開始從事一些小型的編修活動,另外請留意不是所有資訊內容都可以放入維基百科內,請篩選適當的內容並且依照可供查證提供可靠來源,而過於瑣碎資訊請避免加入,以避免你的編輯行為遭到撤銷/回退,一旦經提醒而您仍持續,可能你會被依照擾亂行為提報,請自行留意。--薏仁將🍀 2024年11月21日 (四) 03:06 (UTC)回复
另一方面,我在移除內容之前,本條目甚至詳列條目主角之遊玩遊戲及進度、主角所飼養寵物、無來源之興趣以及每個活動的出席紀錄,連注音文都出現了,還請原編者細讀維基百科應收錄內容的相關方針。—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58 (UTC)回复
我知道,那一些只有本人才知道的事情,所以這也為什麼我推測她就是條目主本人的原因,不過那些章節內容的確不適合擺在維基百科內,有點像是當部落格在寫了囧--薏仁將🍀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22 (UTC)回复
我主要是提醒主編者,但還是感謝您一同處理這件事。--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24 (UTC)回复
感謝您的提醒,我也在努力改善我編輯的方式,請給我一點時間--Luvx4y3vm06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2:43 (UTC)回复
我覺得您應該理性討論,就事論事,對於注音文可能用語不夠正式,修正即可。
無來源的興趣、主角飼養的寵物,這地方我認同你質疑,但應該標註提供請附註來源,並請提供時間給我合理改善時間,而非我剛編輯完畢馬上被刪除。
如果我拿不出正確的新聞報導,我自己理虧,我也會認同,並接受刪除。
但我現在在討論的是,關於YouTube來源的事實認定是否可靠,甚至引用您提供的頁面敘述,
還詢問您這部分是否達成共識?
我不曉得為什麼您會說我用語不文明?
這裡是一個討論區,我並沒有人身攻擊。請您保持冷靜。
我相信您是善意的,但也請相信我在討論中也是善意的--Luvx4y3vm06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2:41 (UTC)回复
很明顯的,那些內容不太適合列出,因為維基百科不是個人網頁也不是部落格維基百科不是讓你發表新意念想法或者評論的地方請不要塞一些不符維基百科的內容,因為維基百科不是未經篩選的資料蒐集處,請問你能理解嗎?還是請您將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從頭看一次好嗎?--薏仁將🍀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54 (UTC)回复
請不要塞一些不符維基百科的內容,因為維基百科不是未經篩選的資料蒐集處,請問你能理解嗎?
>這邊我必須說明一下,您上述提及的部分,我並沒有申請復原,
我只有針對 相關音樂作品 及是否可靠性來源提出是否可以釋出。這是我在爭取的地方。
請您將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從頭看一次好嗎?
>謝謝您的指教,我很認真看完畢。
藍字內容提及:
關於歌曲的條目應該提供作者、發行日期、社會影響等。引述歌曲應該保持合理長度,相對於條目其餘部分,且有助於討論或闡述作品風格;全文可以放在維基文庫並在條目建立連結。
這部分我看許多YOUTUBER或名人的維基百科頁面都有這樣的行為,例如統神、陳水扁、鄧紫棋、吳宗憲都有將代表作、去的節目寫進去,我不曉得是因為我列成條目、或者沒有做成表格,導致您誤認為我在發表新意念,內文並無任何評論,所謂評論應該是說,我評論主角的好壞,我推測他某項行為導致什麼事情發生。
而我只是單純的用時間軸脈絡方式,寫出他的經歷,整體概念大概就是發生的事+佐證,請問我這地方是有什麼要修改嗎?--Luvx4y3vm06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3:21 (UTC)回复
(~)補充 我是很認真在與你達成共識,避免誤會,期望您能理解:)--Luvx4y3vm06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3:23 (UTC)回复
就音樂作品的部分請儘量以WP:第二手來源WP:第三手來源佐證請不要以WP:第一手來源做為單一引述參考,即便Youtube影片有時可視為第一手來源,但是您仍必須提供第三方來源提供佐證,否則僅靠第一手來源仍是具有相當的爭議性,在實務上請盡量避免使用有爭議疑慮的第一手來源,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21日 (四) 03:31 (UTC)回复
很高興您能理解我要討論的部分,我想要確切的知道的是,
> 您說盡量避免引用,但對於無爭議性的也算是嗎?
YT官方頻道公告的標題(有藍勾勾特別標章),
直接確認有誰參與,這應該不爭議了吧?
>如果您仍判定上述事實仍具有爭議,仍需增加來源佐證,
這邊一個小小的建議:
請麻煩不要直接刪除編輯文章,改用標註來源缺乏,給予編者改善空間,再次感謝您,
任何的編輯都是曠日費時,我並不主張條目所有權,但希望給予多一點人性改善空間。
例如:
N天內改善,增設來源補充(來源依據不足),我相信不會有更多下一個人爭論這項我想要表達的訴求。
最後感謝您能耐心聽完我的訴求。--Luvx4y3vm06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4:07 (UTC)回复
你好,即便個人不對特定條目內容做更動,對於不符合相關性內容,其他用戶可以做變動,我這邊大概可以理解你想要表達什麼訴求,但是,這裡我無法給與你允諾或是保證,因為站內用戶來來去去的很多,即便給你寬限期,則很快的又有用戶推翻,所以這邊恕我無法答應你的請求,抱歉。--薏仁將🍀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14 (UTC)回复
謝謝,我相信這個討論很有意義。
雖然你無法承諾和保證,但我相信好的風氣是從一點一滴你我發起,
最後感謝你能與我友善的討論。祝您一天愉快。--Luvx4y3vm06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4:36 (UTC)回复
也許你會覺得我很囉嗦或者很嚴厲,但是請相信我,如果我不這麼這麼做,可能你會因不知道相關規範而讓你及其他用戶衍生相關爭議,或許的確可以更友善,很抱歉討論過程也許讓你感到不適與不悅甚至困惑,但這並非本意,尚請諒解包涵。--薏仁將🍀 2024年11月21日 (四) 08:47 (UTC)回复
我頂多只能建議回覆至此,如果你需要更多的意見,那麼建議您至互助客棧提出您的問題供站內維友們討論,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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