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香港國安案件列表

Oneam在话题“條目太長”中的最新留言: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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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使用“粤文维基百科”作为参考资料?

我参考我自己?--Antitake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03:25 (UTC)回复

條目太長

正文長到說引用模板會讓條目大小超過限制導致{{Reflist}}未能正常顯示,因此有必要瘦身(英文版無此問題)。建議大幅精簡「612人道支援基金案(2022年5月11日起)」,因612人道支援基金已為單獨條目,該區塊沒必要如此詳盡,而應儘量移到612基金詞條中(列表中言及該案件之內容不少未於基金詞條中出現),且精簡有助讓模板正常顯示。--RekishiEJ留言2022年11月23日 (三) 18:12 (UTC)回复

@RekishiEJ 同意要分拆列表(最近在做了),但不建議精簡個別案件內容。
  • 第一,列表文字其實不多,字節主要是那超過500個的cite news模版。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目前是Special:长页面之首,但粗略把正文連同表格複製到MS Word,大約還在50,000字左右(很多還是表格內容);相對地排名100的香港保衞戰已經超過70,000字。
  • 第二,列表較適合闡述案件之間的關係,特別是相關案情和司法程序。被控一方的主條目(如612基金、立場新聞等)可以同步擴充,兩者沒有衝突。
  • 第三,612基金一案的背景有必要詳盡,因為他們的案情比較複雜,牽涉到「刑事訴訟」、「眾籌」、「法律援助」、「義務律師」、「法律支出」幾重關係。
  • 第四,幾宗大案件起碼還有一兩年的司法程序,案情內容只會隨著時間不斷增長,與其精簡個別案件,倒不如分拆列表。
我的想法是把「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當成主頁面,保留目前引言,但內容分拆成兩個列表條目。表一是「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 (2020-2021年)」﹐由唐英傑案至立場新聞案(2020年就不單獨分開了 畢竟關鍵案例都在那一年半);表二是「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 (2022年)」,由古思堯案至今年12月的案件(未完,2023年可以開新條目)。這兩個列表沿用目前的欄目,即被捕日期、姓名、被捕時歲數、被捕理由、狀況、起訴罪名、註釋。
而「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主頁面可以大幅精簡,不再描寫案情,用一個表格總括所有案件。欄目可能是案件日期、案件名稱、被捕或被告人士/組織(未必列出所有人,比如初選案47人很佔版面,或者會放在註釋)、起訴罪名、審訊狀況、註釋。
Oneam 01:00 AM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3:07 (UTC)回复
列表已分拆,隨後會更新最近幾宗案件的內容。Oneam 01:00 AM留言2022年11月30日 (三) 08:4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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