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輕率指控

各用戶在維基百科協作時,難免因與其他編者意見不同而產生爭執,此時各方應遵循爭議解決指引所列方法,嘗試化解矛盾。然而,部分用戶或會因對事件的不滿,在討論時對人不對事,逕自將問題歸咎於對方身上。沒有假定善意、未經論證、論證存在邏輯謬誤的負面評論均可能構成「輕率魯莽指控他人行為不當」。此為訴諸人身的不文明行為,是維基百科社群不能接受的行為。

常被輕率使用的指控

「破壞」

維基百科上最常被輕率使用的指控就是「破壞」。按破壞方針定義,僅有蓄意以毀損維基百科為主要目的的擾亂行為才構成破壞。但是,很多時候「破壞」一詞都被誤套用於一切擾亂編輯,如編輯戰等行為就常被誤稱作破壞。所有實際抱持改善維基百科完整[註 1]意圖的編輯都不應稱為「破壞」。輕率使用「破壞」一次很可能使對方對繼續參與或改進自己的編輯方式有所卻步。

「濫權」

另一經常出現的就是輕率指控持有進階編輯權限(如管理員回退員等)「濫用權限」。獲得進階編輯權限的用戶一般都是在社群信譽相對良好、有一定編輯經驗的用戶,相對而言應較熟悉社群的明文規則和其他常規。[註 2]在使用其權限處理某些爭議事項時,常會出現因與個別用戶(尤為受影響用戶)觀點不同,或是因不熟悉規則,繼而直接指控對方濫用職權。持權方可能確實有合理理據和推論,經過仔細考量才行事,並非隨心而行。

輕率指控的成因

沒有假定善意、被情緒影響、不熟悉規則、未經論證的評論、邏輯謬誤(尤為滑坡謬誤)等均是常見的輕率指控成因。涉事用戶通常未必能在強烈情感下作出客觀判斷,更可能會因此而忽略了重要的推論步驟,從而出現誤判和輕率指控。

避免輕率指控的方法

在作出指控前,用戶應首先儘量推論對方行事的邏輯立場,理解對方的行為原因。例如,若用戶對管理員的操作有不認同之處,固然可以提出申訴,但申訴時不應直接指控對方行為是濫權,而是嘗試順着對方行事的邏輯,依方針指引及社群常規去推論對方為何判斷錯誤。僅有對方無法解釋(不是解釋不合自己的想法,而是真的沒有辦法解釋)操作意圖才考慮對方是否輕率用權,再考慮是否構成濫用權限。

用戶應儘可能避免在自己涉及爭議時指控對方行為是否不妥。更佳的做法是將提出問題,詢問對方以至社群的意見,由其他人協助判斷對方行為是否不當。當然,明顯的破壞、經嘗試交涉後仍拒絕解釋自己行為依據的情況則屬於顯然的不當行為,可立即提報至相關社群板塊供討論及處理。

什麼不是輕率指控

顧名思義,輕率指控所指的是未經合理推論步驟就逕自認定對方行為是惡意損毀的情況。反之,經過合理推理的指控即非輕率指控。合理的推理應該儘可能慎密,沒有忽略重要問題、沒有無視對方提出的理據、符合方針指引且符合常人邏輯。

註釋

  1. ^ 此處「完整」指「integrity」,包含維護好的內容和移除不好的內容。
  2. ^ 持進階權限用戶熟悉規則固然非必然之事,只是相對而言通常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