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特色列表评选/档案1

条目评选提议

无法编辑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请在解除半保护之前别移动到那里,否则我无法编辑。--175.156.242.240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09:09 (UTC)

提议提名人和主编不能投票

提议规定正在进行优良条目评选特色条目评选特色列表评选的条目的提名人和重要贡献者不能投票。--175.156.242.240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09:09 (UTC)

支持

反对

其他意见

什么是重要贡献者?编辑了多少次、编辑了多少字节才算?如果贡献这个条目的人很多,那么不是要有很多人被排斥在外?--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09:35 (UTC)

谁告诉你投票就是共识的?讨论不出结果才能开投票,投票是共识的一种体现,但也是没有共识情况下的唯一方法。所谓“主要贡献者”是谁?请解释“主要贡献者”和“主编”的区别。多少方针里面写明白了条目没有所有权,其所谓的“主要贡献者”给该条目投反对票怎么不可能?更何况“主要贡献者”怎么定义?你能拿出一个能够把这个定义量化的办法吗?请回答我上述所有问题,谢谢。要不然我就把投票关了。--Techyan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1:46 (UTC)

提议投票不需要附上理由

提议废除优良条目评选特色条目评选特色列表评选必须附上理由的规定。--175.156.242.240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09:09 (UTC)

支持

--Qazwsaedx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07:11 (UTC)

反对

  1. (-)反对根据WP:NOTWP:PNSD,投票的目的是帮助达成共识。 --SFSQ2012留言2014年6月25日 (三) 02:45 (UTC)
  2. (-)反对投票是为了达成共识,而不是简单的投支持或反对了事。投票人可以根据投票来提出自己的看法,而编者也可以知道条目有什么不足的地方或者其他人也可以知道有什么可以学习的地方。另外,因为投票有一定的时间段,每个人都可以根据最新的情况重新修改自己的投票。这些对保证条目质量有很好的帮助。--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12:34 (UTC)
  3. (-)反对:助長濫投風氣,而且投反對票不給原因對條目改善沒有建設性,也會出現莫須有、亂投票的情況。— lssrn45 | talk 2014年6月30日 (一) 09:27 (UTC)
  4. (-)反对:不能針對改善現有濫投,人情票等問題的修改,不把問題變得更複雜就謝天謝地了。不能治本的規則修改,沒有甚麼必要。不加上意見也不會改變反對意見在這些得分投票中被歧視的現象。-cobrachen留言2014年7月3日 (四) 16:02 (UTC)

其他意见

為什麼提名人和主編不能投票?為什麼投票不需要附上理由?我想提案者自己也要有個說法,不明不白地提出來實在說不過。--113.52.126.23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19:48 (UTC)

明确GA、FA、FL评选间隔期起始点


GA、FA、FL评选里面的同一个条目请不要在一个月内重复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这里能否加几个字明确一下,一个月内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是从上次提名之时开始,还是从上次提名结束之时开始?比如说,上次提名投票是1月1日至1月15日,那么下次提名是2月1日就可以提名,还是要2月15日才能提名?--7留言2014年8月15日 (五) 05:13 (UTC)

好像以前有说过,好像是提名开始的时间,不过我也希望再次明确一下,并且清清楚楚写到方针里。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5日 (五) 07:45 (UTC)
没有这样的好像,阁下是特色内容中第一个,也是目前仅有的一个在这个时间提名的用户。--7留言2014年8月16日 (六) 08:26 (UTC)
  • "中華"不是第一個,6+自有前例還裝傻。提優特與重審均不得一個月內重提。

紅印花加蓋暫作郵票:重審6+留言2014年7月22日 (二) 09:25 (UTC)。 投票期:2014年7月22日 (二) 09:25 (UTC) 至 2014年7月29日 (二) 09:25 (UTC)。 此条目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故提交重审,理据:上次乌拉跨氪提出的重审,但与已有程序不符,新的规则又还没有制定,本人认为程序公正胜于事实公正,故上次的重审无效。此条目通过的优良条目评选是2014年6月21日至同月6月28日投票,根据用户金善賢所开先例,这时(即7月21日起就可以)已经可以提出重审,故重新提名。1、条目因侵权删除不少内容;2、经主编者自行要求,已有大量图片从维基共享资源删除;3、存在原创研究、段落无来源、遣辞用句欠中立、非百科全书语言风格。6+留言 2014年7月22日 (二) 09:25。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6日 (六) 14:51 (UTC)

楼上大可当众说谎,我说的是提特,不是提优。--7留言2014年8月16日 (六) 15:57 (UTC)
  • 提優或特、重審也一樣,一個月內不得重提,是你在玩規定說謊吧!重審紅印花時,你以提名票之首日計,怎不疑問,現遇紅印花推特了,反倒質疑是提名票首日或結票日,你當社群是傻子,讓你耍。

摘規定: 1.特色条目评选、特色条目重选 同一个条目请不要在一个月内重复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 2.優良条目候选 该条目如果在之前的一个月内(1)提名过优良条目评选但未通过;或者(2)提名过重选并被撤銷優良條目資格,那么请暂时不要提名该条目,等满一个月后再进行提名;否则的话,该提名会被视为无效。 3.優良条目重选: 该条目如果在之前的一个月内(1)提名过重选并保留优良条目资格;或(2)提名过候选并获得通过,那么请暂时不要提名该条目,等满一个月后再进行提名,否则的话,该提名会被视为无效。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6日 (六) 23:37 (UTC)

我这里提的是明确言辞,不过您请继续,让大家看看资深集邮人士的水平。不如再到处去留言拉票来一起说说看,显示一下您的“民意支持”。--7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01:34 (UTC)

另6+質疑"維基"的紅印花水平,要大家看看資深集郵人士的水平?那就煩請社群撥空參考,節錄百度互動台灣百科紅印花條目,該內容一樣又乏善可陳,相信點閱比較後,大家會以維基的紅印花為傲。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03:51 (UTC)

修订起始时间点

自上一次提名起一个月
自上一次评选结束一个月
  1. (+)支持,自提名起间隔时间太短,仅2周。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7日 (日) 16:07 (UTC)
  2. (+)支持:提名一個條目進入評選,本應是評選結束這個提名動作才結束。--KOKUYO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16:13 (UTC)
  3. (+)支持:从維基百科:投票/優良條目重審和特色條目重審機制改革方案可以看到,所谓一个月指的是投票完成后4个星期。所以自上一次评选结束一个月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7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2:55 (UTC)
  4. (+)支持:时间太短。--The student ch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3:38 (UTC)
  5. (+)支持为结束后一个月。参照“距离”的定义。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18日 (一) 06:32 (UTC)
  6. (-)反对:此投票未經社群討論就逕行,是很不當之舉。樓上有三人本反對紅票條目,現不避嫌還無事紛擾:1.烏拉有過錯提重審紅票條目時機案例,2. 6+更扯,自己提起重審紅票條目即以提名票首日計,不知有何立場現在提起改變。3.現在絕對多數投紅票支持票者,皆以條目內容達標為由,無人以此而質疑。在條目質量達標與這個二個月裡有二前例之狀況下,我(+)支持支持推優特"以上一次提名起一个月計算",烏拉、K與6+身為管理員與資深編者,莫再無事紛擾不避嫌惹爭議。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5:41 (UTC)
  1. 参照距离定义,一般而言,两座城市,都有一定的范围面积,之间的距离并不是按照各自范围内最近或最远的距离,而是按照点对点(市政府驻地)的距离定为两座城市的距离,所以按照距离定义,应当是点对点,即开始对开始,结束对结束,过程对过程,一个月。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8日 (一) 07:19 (UTC)
    按照达师对于“距离”的理解,北京、天津和廊坊三座城市之间的距离是“0”,中央近期大力推进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京津冀一体化”按照达师的想法就是完全浪费了,呵呵。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8日 (一) 07:26 (UTC)
    (!)意見中华爱国阵线的比喻有趣而貼切。按hat600的「定義」,中國和俄羅斯的距離也是"0"。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13:12 (UTC)
    行政区划不等于城市。三个行政区划间距均为0,而三座城市之间的距离显然不是0。我真不知道哪贴切了。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20日 (三) 16:40 (UTC)
    “行政区划之间的距离”。。。笑。哦,抱歉,忘了,达师是管理员,他说“不是”,那“当然不是啦”。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21日 (四) 01:24 (UTC)
    诉诸人身。奇怪了,还没说不过呢就连反驳都不会了,直接扣帽子?我说的话和管理员权限有半点关系?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22日 (五) 03:50 (UTC)
    距离:①在空间或时间上相隔;②相隔的长度。(《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如果您连“隔”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我只能认为您中文水平不足了。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22日 (五) 03:59 (UTC)
    还在模糊概念,你的论述都是你个人已经定为是“下次开始时间点距离(相隔)上次结束时间点”的前提下。还有,“行政区划的距离”,或许是达式新发明?算了,反正我不反对以后按照下次评选开始与前次评选结束相隔一个月,另外就是,不要去和达师理论,这是前辈的忠告。还有,达师先生,别动不动就说人家“诉诸人身”,别人犯不着,你也没那么金贵。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22日 (五) 04:14 (UTC)
    @中华爱国阵线hat600說「三个行政区划间距均为0」;按hat600的「定義」,中國和俄羅斯的距離,固然是"0",亞洲和歐洲的距離,也是"0"。A和B距離是"0",B和C距離也是"0",但A和C距離卻是"10",合乎邏輯?廣東和廣西距離是"0",廣西和雲南距離也是"0",但廣東和雲南距離卻是一整個廣西,合乎邏輯?他詮釋的「定義」,反映了他的水平。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23日 (六) 04:49 (UTC)
    一个图形内的任一点与另一个图形内的任一点的距离的最小值,叫做图形与图形的距离。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 中学数学教材实验研究组编著.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数学 选修2-1. 第2版. 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7年.3月: 112. ISBN 978-7-107-18627-1. 
    高中教科书,ISBN也有,页码也有,书影也有。反驳者请拿出不低于这一水平的佐证;对于任何试图以所谓常识或者所谓逻辑反驳的言论本人将不再理会。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23日 (六) 11:52 (UTC)
  2. (+)支持,自提名起间隔时间的确太短。 ——Nigel 2014年8月20日 (三) 04:04 (UTC)

讨论

(!)意見:⒈本投票未經社群討論就逕行,是很不當之舉,我認為因已前有二案例是以上一次提名起一个月計算,故不應破壞前例:世界摔角娛樂紅印花郵票重審前二案例,都是以提名票首日始計,非截票日計算,二位管理員對Chinuan12623條目打擊是不遺餘力,但不可逾規,尤其烏拉在紅印花郵票提重審,紀錄上載明是"無效",卻一再失誤。 ⒉ 6+老誣衊我太太註冊維基投我票是分身,但真相是我剛進維基二個月全心投入,內人受影響感動也加入維基,但不知規定在同戶內是無法判定是否為分身,因不知規定,非故意違反,這可查二人之編輯紀錄、條目與用語是完全不同,確實是不同之二人。而6+確是自承用分身作票,見~優良條目候選[辣妈岛]用傀儡帳戶造票的Jarodalien、6+。 支持,长度和质量都达标。--Peacezheng(留言) 2013年9月27日 (五) 06:24 (UTC) ↑該帳號被證實是User:Jarodalien的傀儡,而其本人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从Jarodalien着手再次进行核查, 已确认其与Peacezheng之关系(亦即上一CU案例结果)--Kegns(留言) 2013年10月8日 (二) 13:50 (UTC) 又6+不但自承用分身作票,還誣告我被封禁,幸Jimmy Xu查核,還我清白予解禁~ 2014年7月29日 (二) 12:08 范(讨论 | 贡献)已查封“Ebay5678(讨论 | 贡献)”(账户创建停用),终止时间为二星期 (使用匿名用户破坏) 2014年7月31日 (四) 15:09 Jimmy Xu(讨论 | 贡献)更改Ebay5678(讨论 | 贡献)的封禁设置,终止时间为0秒(账户创建停用) (并未使用匿名用户破坏) ⒊ 奇怪的是,我被指太太分身投票被封禁时间为一星期,而6+是本尊分身作票,與前項誣告我被禁之事,卻都未見處份?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17:10 (UTC)

(!)意見@Ebay5678:投票合乎程序嗎?有效嗎?6+「未見處分」,原因你懂的。習慣了人治而不是法治的人,規距和罰則都是因人而異的,他們不覺得有問題。建議不要向不適當的人申訴。又,如先生真的想投票,支持「應自上一次提名起一个月計算」,應把票投在標題「自上一次提名起一个月」而不是「自上一次评选结束一个月」下。謝謝。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3:32 (UTC)
請就事論事,謝謝。你可以在其他地方另開段落質疑別人的作法或者請求意見,但我覺得在非討論閣下封禁的討論中,不斷提及這件事已經是走在線上、不怎麼禮貌的行為。還有如果要舉例子,藍澤光引力波天文學就是遵循後面計算之規則。如果之前沒有提,也有可能是評選時沒人注意。--KOKUYO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18:59 (UTC)
然後有關這項規則的原始討論,可以參見維基百科:投票/優良條目重審和特色條目重審機制改革方案所提的:「第一度重審完結後,應設一道「冷靜期」,才可提交第二度重審。」--KOKUYO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19:11 (UTC)
  • (!)意見:对于当前的描述和参照过往执行的例子,都是开始对开始,结束对结束。不过本人并不反对以后的评选按照上次结束与下次开始相距一个月。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8日 (一) 07:22 (UTC)
    • 看過去的方針訂定討論已經提到冷靜期的共識為1個月,那麼其計算當然是指審查結束後開始的1個月冷靜期。咱不認為這規則制定上有出現歧異,頂多就只是用詞上不妥引人誤會而已。所以要做的就只有確認一下過去討論的結果、是否有要修改過去共識,然後寫出更明確的規則即可。--KOKUYO留言2014年8月22日 (五) 03:08 (UTC)
(!)意見:KOKUYO這管理員提問如此!驚訝?
  1. KOKUYO要我莫於此提6+[辣妈岛]用傀儡帳戶造票與6+陷害我被封禁(已查核解封),他怎不議6+在他處論我太太分身爭議事,再質疑6傀儡造票與陷害我被封禁而未受任何處份;我提事實,不喜歡說一套作一套,標準自定之人罷了。
  2. 他還說:還有如果要舉例子,藍澤光、引力波天文學就是遵循後面計算之規則。如果之前沒有提,也有可能是評選時沒人注意-KOKUYO。摘引力波天文学重推特是2014.4.17-2014.5.1重審撤特,復於2014.5.11再提特,未再距前次提名日有一個月而不符資格。又提到藍澤光更扯是2013.8.1-2013.8.8推優是票數未過,復在2013.9.9-2013.9.16再推優以9:0過關。請問哪來有因以"前次提名日"起計不符資格而退提名之事。
  3. KOKUYO又說:可以參見維基百科:投票/優良條目重審和特色條目重審機制改革方案所提的:第一度重審完結後,應設一道冷靜期,才可提交第二度重審--KOKUYO。但從維基百科:投票/優良條目重審和特色條目重審機制改革方案,但可以看到所謂的"冷靜期"意涵是指"已當選的優特條目,不可以在很短時間內提出重審或撤銷。但本次紅印花條目並非是目前已擁有優特資格而重審,而是提出申請成為特色資格的評選。會設冷靜期,是因投票當選是慎重,應對前次投票者的尊重"。如(+)支持:投票是慎重的,要是4星期(一個月)就能推翻原評選,實在是兒戲。投票不是遊戲,議員當選也有幾年任期吧,今日投票當選,下一個月就可以被推翻,我寧願不投票-2014。(+)支持,相當於投票時間最長評選的4倍,方便維護者執行,也方便提名者計算冷靜期-Baycrest。(+)支持,但是否應以該條目完成刊登在首頁期後,才開始計算,好像特色條目元氏(北魏孝明帝女)於8月30日當選,但翌日便被重新評選,不要忘記該條目是由9月7日起才刊登在首頁—OnOn19820531。故而上次提優特未過之條目,如主編有心且改進完善,何需長時間才可再提,這與冷靜期不衝突,只要在距前次提名日一個月後提出即可,這是鼓勵創修,同推薦新條目,為何須在完成五日內提出之道理般。另在維基百科:投票/優良條目重審和特色條目重審機制改革方案還可以看到,當時重審成立之反對票數之規範是:提名時成立"支持票"多少,重審成立"反對票"就有多少,也就是當時成為優、特條目時的門檻是需要6、8票支持,而重審撤消反對票也應該有6、8票才可通過,就當時討論是講求合理與公平的,也是尊重前次投票人之看法,怎到現在變成僅提名重審之1張反對票,就可以推翻前次11人認同支持之優良條目,不可思議。6+以此砍掉的優特條目不計其數,二年後他可自豪剩下九成沒被砍掉的都是他的外翻條目。中文維基是要拯救優特條目,而不是以1、2票來結束優特條目,讓大量抄錄翻譯的優特條目充斥其中。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23日 (六) 04:17 (UTC)
我覺得這討論越來越不理性了,算了要繼續講也可以:一、引力波天文學由於中間評審不符合冷靜期而視為無效,而其提名也應該至6月1日以後(參見審理者的討論);再者藍澤光是遵照審查過後1個月的規則重新提出,我想這足以證明審查過後1個月的冷靜期是過去有人遵照的。當然冷靜期如果往遵守長的標準也自然而然的符合短標準,所以你自然也可以強說這是符合你的說法。二、規則制定時便提到「優良條目候選、特色條目候選、特色圖片及特色列表的評選及重審具有同樣漏洞(同一條目同時兩度提名,無限次地增加提名時間),故此交予一併表決」,我想很明顯的討論中的眾人都是知道這件事情並且沿用上面的規則,除非某些人想要以個人認定推翻當時的共識。三、這邊明明是在討論審查時間點,我不知道閣下不斷離題然後一直想要扯到某用戶是想怎樣?同上所述如果不滿某用戶可以另開新的一段討論,在同一段扯東扯西只會讓想討論的人感到無理而已。--KOKUYO留言2014年8月23日 (六) 05:05 (UTC)

此投票为无效投票

方针里已经规定的事情就这么草草程序是无效的:FA和GA等选举,方针规定是,距上次评选需一个月,也就是点对点时间,开始时间对开始时间对开始时间一个月,结束时间对结束时间一个月(整个过程都是相距一个月),还有特别反对某些人打压用户,以及个别管理员独断专行(逆社群共识使用权限及自己按照自己意思在社群无共识情况下使用权限),同时请有识之士也能一起抵制有的人联合管理员把持优特条目评选的行为。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8日 (一) 01:38 (UTC)

不知道阁下所述的方针文段位于何处。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8日 (一) 04:11 (UTC)

支持中华爱国阵线的提案。投票是誰發起?上文哪一段哪一句說明正式投票?投票期由何時開始?何時結束?投票合乎程序嗎?是否強制性?是否有約束力?打算修改維基「方針與指引」的哪一句?修訂後的正式措辭是什麼?如沒有清楚說明,這不能說是一次反映維基社群意願的投票。希望已「投票」的主編乌拉跨氪可以澄清。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3:15 (UTC)

  1. (+)支持:中華與B君二位之"此投票為無效投票"之見解,維基貴在按規定走,如規定可隨自己解釋與運用,是維基的紛擾與災難開始,與管理員權限和責任倒背而馳。如三人此舉是在"平時"提出,社群或會相信是理性,唯烏拉、K與6+是自始反對紅票條目,現在於紅票推特已有十餘票支持肯定下提出,更讓人有為了打擊異己心態之議?2.K君要我莫於此提6+[辣妈岛]用傀儡帳戶造票與6+陷害我被封禁(已查核解封),怎不議6+在他處論我前分身爭議事,我提事實,不喜歡說一套作一套,標準自定之人罷了。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4:07 (UTC)
征求社群意见而已,并不是正式投票;有其他方案也可提出。最后社群意见是什么就按什么修订方针。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8日 (一) 04:04 (UTC)
感謝主編的回覆。還有問題,先生有空的話,有勞替在下解惑。這次投票後,如修訂維基方針,有沒有追溯力?如有,追溯期是多長?在實行普通法的地區,法律都是沒有追溯力的。不知道主編「詮釋」下的中文維基方針,是實行哪一種規距?感謝垂注。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4:14 (UTC)
无追溯力。而且在可见的修订方针所需时间内,当前存在该问题的评选将早已结束。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8日 (一) 04:19 (UTC)
感謝主編乌拉跨氪的回覆。「无追溯力」一句,仍有歧義,希望先生不怪我追問。先生所說的「无追溯力」,是指不追溯到業已提出推薦,還是會應用在業已提出推薦、但投票期未結束的提名上?如屬前者,對現有提名沒有干擾;如是後者,則維基編輯已投了的票,仍是可以被這種「無追溯力」取消的,應警示該條目所有已投票的編輯。有勞解惑,謝謝。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5:56 (UTC)
不谢。该修订针对的是提名。修订后也仅会限制提名,即前者。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8日 (一) 06:46 (UTC)
感謝乌拉跨氪的回覆,更感謝閣下以事論事的客觀態度。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7:11 (UTC)
那就请说清楚,到底追溯还是不追溯?到底对当前邮票条目FAN是否有效力?请@乌拉跨氪:回答,请@Banyangarden:及大家作证。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8日 (一) 07:12 (UTC)
我認同中華所見,請烏拉明確說明~"就算規定即刻改為是結票後一個月才可提名,此當前推特紅印花邮票條目若當選特色條目是否具效力?",並請大家見證!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12:09 (UTC)
请自行参看本人上部留言。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8日 (一) 18:52 (UTC)
没人说这是投票。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8日 (一) 18:52 (UTC)
相信谁都看得出,前几天阁下是不是想直接开投票,若非其他用户质疑投票的合规性和追溯性,阁下未必会做出上述说明。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22日 (五) 03:09 (UTC)
相信谁都看得出来,阁下是谁,请阁下谨言慎行。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2日 (五) 04:42 (UTC)
这种人不值得浪费我们的时间,就让他们以为什么都是为了围绕他们一个什么条目转,就让他们去立个稻草人打,就让他们以为自己又通过努力挫败了什么阴谋就是。--7留言2014年8月22日 (五) 05:28 (UTC)
请您二位谨慎言行,“这种人不值得浪费我们的时间”,“相信谁都看得出来,阁下是谁”,可以不要捕风捉影吗?把话说清楚,我是哪种人?我是谁?有意思。。。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22日 (五) 06:24 (UTC)
希望各位別人身攻擊,你們也不希望人們用「這種人不值得浪費我們的時間」等句子用在你身上吧。希望維基能回復昔日平和的編輯氣氛,而非現在這個情況。--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4年8月22日 (五) 07:03 (UTC)

怎麼解決特色列表評選沒人管的問題

這只是其中一個問題,中文維基百科因爲很少志願者,所以因少人而無處理的事情多著呢!不知道大家有什麼好方法?多提名特色列表嗎?現在有兩篇特色列表候選條目,可是關注的沒有幾個,好像只有Liaon98、和平奮鬥救地球君。--HYH.124留言2015年3月20日 (五) 14:44 (UTC)

可以效仿对待特色图片的方法,因为汉语维基百科没什么人看,所以就提议废除。--7留言2015年3月22日 (日) 01:41 (UTC)
没必要那么狠,还是有人看的,可惜就那么几个,看完就没有了。--Whaterss留言2015年3月22日 (日) 04:58 (UTC)
您真狠啊,所以我是不是要說,因爲漢語維基百科沒什麼人看,所以我們應該刪除這個網站?--HYH.124留言2015年3月22日 (日) 14:44 (UTC)
O?楼上两位真的觉得是我狠?--7留言2015年3月24日 (二) 00:25 (UTC)
要不然您提名的候選條目因少人投票而落選,也要以此推論了,您有時候會到處找人「提出意見」(我們都知道是拉票但不想明說),拉票這種事我不做了,但是這只會造成更多「支持票」罷了。這並不是社群狠,而是大家都沒那麼空閒。如果您覺得特色列表因爲沒人管而「沒用」,那漢語維基百科這麼少條目,而且條目這麼劣質,我覺得也同樣「沒用」,老實說我編寫的條目大致上是沒有讀者去看的,您不也一樣繼續寫下去嗎?贏得什麼「特色條目」,讀者真的會在乎嗎,我看只有社群會吧。特色圖片反倒是雙重標準以及首頁不展示這類圖片等理由被提出其用意,如果真的要說「有沒有用」,我覺得我們身邊的人都會覺得編輯維基百科是「沒有用」的行爲。--175.156.243.222留言2015年3月27日 (五) 14:58 (UTC)

建议在FA、FL和GA评选中增加以下规则

来自英语维基百科的提名页面:

  • Nominators must be sufficiently familiar with the subject matter and sources to deal with objections during the featured article candidates (FAC) process. Nominators who are not significant contributors to the article should consult regular editors of the article prior to a nomination. Nominators are expected to respond positively to constructive criticism and to make efforts to address objections promptly. An article should not be on Featured article candidates and Wikipedia:同行评审 or Wikipedia:優良條目評選 at the same time.
  • 大意:提名人必须对条目主题有充分认识和了解,可以对条目评选过程中应对他人反对意见。如果提名人并非条目的主要贡献者,应在提名前与该条目的主要贡献者商议。提名者有义务积极回应他人的建设性批评意见,尽可能快地努力解决争议。任何条目不应同时参加Wikipedia:同行评审优良条目评选Wikipedia:特色条目评选

--7留言2015年5月20日 (三) 08:15 (UTC)

前面那段雖然(+)支持,但是真的施行下去有沒有做很難知道吧。另外(+)支持「任何條目不應同時參加Wikipedia:同行評審、優良條目評選和Wikipedia:特色條目評選。」,另外英文維基有沒有限制一個人一次只能提一個條目評選(直到這個評選結束)?--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5月20日 (三) 10:00 (UTC)
按那边实行的实际效果是,主要贡献者觉得OK才行。这主要是考虑主要贡献者对条目的更方面情况相对会比较了解,对是否达到相当标准应该也会比较了解。最后一个问题是“有”,主要是因为1、太多人了,怕delegate和reviewer忙不过来;2、怕提名人忙不过来。我觉得如果真的能够实行评审制,其他方面才谈得下去。所以现在先提这一点小修改。--7留言2015年5月20日 (三) 10:36 (UTC)
話說這個提案我覺得應該@昏君一下--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5月26日 (二) 13:21 (UTC)

我會把上面這條規則分為兩部分:一、提名人必須充分認識條目的主題和來源,以應對特色條目評選程序當中其他用戶提出的反對。提名人如非條目主要編輯者,則應在提名前向條目主要編者徵詢意見。提名人有義務積極回應有建設的批評,並竭盡所能,解決反對者提出的問題。二、任何條目不應同時參與特色條目評選和優良條目評選/同行評審。第二項無異議,最近中文版這一點也沒做好,是需要管管的。第一點問題就大了:中文版翻譯黨興盛,乃是人所共知的事實。有時,原文的編者對條目的主題有深入的鑽研,翻譯者卻只是有業餘興趣,未必對條目的主題有同樣深入的認識。萬一有人提出尖銳的批評,翻譯者固然要自省,但是有一些問題並不是自省改過了得,這時翻譯者就只能向原文主編「求救」了(我有這樣的經歷)。遇到了這個情況,又如何?--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5月20日 (三) 12:58 (UTC)

( ✓ )同意,这是合理的基本要求,可以直接避免不负责任的提名。关于“认识深入”与否,其实,这也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如果是专业人士来编辑,那是最好不过,不过,在以业余为主的维基社群中,恐怕没有一定标准。重要的,还是以能够积极解决批评者提出的问题为主。如果没法解决,就自然不能上优特了。这个规则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让提名者能在提名前先对条目做全面的自我评估,只有先过了自己那一关,才能积极面对社区的意见。——♠白布¤飘扬§§ 2015年5月20日 (三) 14:47 (UTC)
完全(+)支持「不應同時參與FA評選和GA評選/同行評審」、「提名人并非条目的主要贡献者,应在提名前与该条目的主要贡献者商议」、「提名者有义务积极回应他人的建设性批评意见」,但對「sufficiently familiar」覺得不知如何判斷,主觀性問題較大。-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5月20日 (三) 14:56 (UTC)
認同「不應同時參與FA評選和GA評選/同行評審」,但是對於「提名人并非条目的主要贡献者,应在提名前与该条目的主要贡献者商议」和「提名者有义务积极回应他人的建设性批评意见」仍然存有疑慮。首先,「提名人并非条目的主要贡献者,应在提名前与该条目的主要贡献者商议」這個規定似乎有承認條目所有權的傾向,而且有些條目協作程度亦比較大,要找出「主編」可能很困難,另外不能排除有些用戶拒絕參與各種評選,如果依從這規定的話,可能有相當數量的條目會失去被評價的機會。其次,「提名者有义务积极回应他人的建设性批评意见」這個規定如果換成是提名他人編寫的條目的話便會出問題,換句話說這個規定可能進一步降低用戶提名他人編寫條目的意欲。—AT 2015年5月20日 (三) 15:12 (UTC)
英语那边现在实践中的做法就是如果主要贡献者自己表示不同意,那么delegate都会withdraw,因为这很大程度上说明主要贡献者自己觉得条目没有达到要求(就像我反对之前他人提名的1997年飓风埃里卡中国最高水坝列表,AT您也反对过一样),我觉得这并不至于到“条目所有权”的程度,如果没有这一点,很多实际上可能有重大缺陷的,只不过提名人看不出来,反正提名后他也不见得会对他人的任何意见跟进,纯粹搅一搅混水,这实际上把评选当成了儿戏。再者,主要贡献如果一时不愿意参评(这种情况好像还没遇到),也不见得永远都不,从我看到的情况来看,乱提名已经影响到条目评选的正常运作(好吧我点名吧,大家看看晕君都是怎么提名条目的),小雾根本就没觉得可以FA,怕挨骂,他跳出来了。最后,“必须对条目主题有充分认识和了解”其实可以译为“应该对条目主题有充分认识和了解”。--7留言2015年5月20日 (三) 16:14 (UTC)
(+)支持:经英文版长期实践比较有效,且提案合理,有助于解决优良特色目前的问题。--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21日 (四) 05:48 (UTC)
(?)疑問:“应该对条目主题有充分认识和了解”這條規則在英文維基如何實行呢?-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5月21日 (四) 06:18 (UTC)
(:)回應:希望不要截取句子的一半去理解。我完整摘抄一下,“提名人必须对条目主题有充分认识和了解,可以对条目评选过程中应对他人反对意见。”,对吧?这句话的主要部份在后半句,“可以对……意见”,前半句可以算是对满足后半句的条件的人的一种期望吧,期望他们确保自己有充分认识和了解了才来提名。再看原文中“must”,强调的是提名人的主观意愿,这里之所以没有用“have to, should, ought to”等词汇,就是让提名人心中有这个概念即可,以执行后半句的要求,即“可以在条目评选过程中应对他人反对意见”。不知我解释得明白吗?--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22日 (五) 05:24 (UTC)
OK,了解了,那我全部(+)支持 謝謝您!-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5月22日 (五) 09:17 (UTC)

對於提名前應該要先有充分了解這一點,相對應的就是亂提名,無論條目有沒有達到標準,甚至是有沒有完成,至少從2010年之後某幾個特別用戶被阻止多次之後而有比較好的改善。然而,從我不太參與條目評審之後,觀察的結果是,雖然提名的過程多少會先注意到條目是不是有重大問題或者是尚未完成,可是要求提名人對主題和內容有把握,比較難去要求與作到。我們不可能要求一個高中生懂得直線加速器的運作背景,或者是可以潤飾一個天體理論的描述。而且,大多數的提名人,在我主觀的觀察下,可能很難接受不能提名他不熟悉的條目。而且,要證明提名人是否熟悉,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確認方式。

而如果要舉例,先前還有自稱對某類型條目的貢獻是自稱第二,沒人敢稱第一的用戶,會連基本的相關名詞都翻譯與理解錯誤。即使在同一類型條目中編輯次數高,也不能保證,因此,這方面的缺陷要小心。

與主要貢獻者協商,這個期時在現在的特色與優良條目的規則修訂完成的時候,當年的討論已經略有共識,是應該要做的,尤其是要確認一個條目是否已經完成。只是沒想到實際的規範中並沒有很清楚的列入,也許這個當年的共識也應該明文化。但是,還是老問題,除非提名人自動舉出聯絡的資訊,每一個條目提名都要去要求,人力上以及某些人的回應,是需要注意與觀察的地方。

至於不應該同時在三區出現,這一點也是過去經常出現,兩區的比較多,三區的少一些。現在這樣做的人應該少很多,因為同行評審在2011/2012年左右的討論,基本上多數用戶認為成效很低,私下溝通也可以達到部分效果,而且放到同行評審也可能沒有人提供建議,比起投票來說,吸引力小很多。而且,同行評審就是逼每一個跳下去的用戶一定要閱讀,投票可以不看條目,相對來說,投票當然輕鬆簡單多了。

更何況,即使是現在的風氣,不負責任的投票,尤其是可以讓特色或者是優良通過的票,社群是向來放水通過的。但是,一旦是會導致參選不過的圖章票,反彈的聲音和態度就很大。2013年之後這種通通反對的現象較少,所以看不出現在社群是不是態度上有改變。

不算同行評審,特色和優良可不可以同時放,這方面的論點過去也很有趣。也就是因為不少這種提名狀況,像是在累積公仔或貼紙,甚至有特色過了,回去補一個優良的狀況。你要說這種做法不對嗎?好的條目也無可厚非,問題就在於,有瑕疵的條目往往就在沒有注意贊成票下上去了,真的要限制,有些人恐怕也不會很樂意看到。印象中還有過特色過了,優良沒過,這個結果到是引發過一些波折,因此也是有用戶提過不要同時進行。這就得要看社群願不願意接受了。-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20日 (三) 16:10 (UTC)

(-)反对「提名人必须对条目主题有充分认识和了解」的規定,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而非專家的百科全書;(+)支持「条目评选过程中应对他人反对意见」的規定,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而非一人把持的百科全書。--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5月22日 (五) 05:31 (UTC)

(*)提醒可以看看上面我对和平奋斗救地球关于此句的回应。--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23日 (六) 04:10 (UTC)

(+)支持:主编/主翻译如果不同意(肯定是考虑到质量),就不应当参选。之前是谁把开尔文勋爵提了FA的,窝根本都没翻译完,简直是羞耻play啊!至于如何理解“对条目主题有充分认识和了解”,我觉得很简单,就是你是否有①通读过,②与原文比照过拗口的段落(如果是翻译条目),③点击过一部分(比较重要的)引用来源,④在网络上搜索相关内容,是否有抄袭嫌疑,等等。不可能指望编辑者都是专家,尤其中文维基社群本来就小;翻译的话,如果英文(或其他语言)那边编辑历史看不出什么编辑争执或者长草无人管理的模样,或者已经明确是GA/FA,就可以放心的搬过来了吧?还请指正。--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5月22日 (五) 16:11 (UTC)

隨便找一篇英文版的優良條目好了,直接丟到翻譯機去翻譯,然後就建立在中文版內,我可以說,有超過七成的內容你會看不懂。林語堂就提到過翻譯要信雅達,也就是說,翻譯不是逐字轉換就好。就算是英文版的特色條目,翻譯不好,不要說優良,還可能被提出刪除。-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23日 (六) 02:32 (UTC)
废话,又不是小学生,机翻完了就丢在那里。--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5月23日 (六) 04:46 (UTC)
不要以為沒有人幹過這種事情,發生的次數還沒少過。-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23日 (六) 18:29 (UTC)
@Cobrachen那种情况可以存废讨论啊,可以删除机翻内容啊;跟这个方针有关系吗?跟“英文维基是好的翻译来源”有矛盾吗?--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5月24日 (日) 03:11 (UTC)
(?)疑問:这条是建议,还是强制规定?比如“如果提名人并非条目的主要贡献者,应在提名前与该条目的主要贡献者商议。”,若提名者未这样做,又如何?乌拉跨氪 2015年5月23日 (六) 18:53 (UTC)
(:)回應我认为是建议。但若要界定的化应该也可以把在主要贡献者讨论页至少关于此提名留言一次作为依据。不过个人觉得这样界定没有实际价值。(个人观点,请7叔前来点评)--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24日 (日) 02:41 (UTC)
@乌拉跨氪我的理解是,如果人潜水去了那可以视作默许,但主要贡献者有权利请求撤销此提名。--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5月24日 (日) 03:11 (UTC)
如果不是强制规定,我就不提了。实际效果是,提名人必须联系主要贡献者表示意向,等待回应(等待期个人建议与条目评选期相同,如GAN等7天,FAC等14天)。如果主要贡献者明确表示反对,那么不能提名,提也无效;如果提后主要贡献者表示反对,同样无效;如果主要贡献者一直没有回应,视为默许;如果多名主要贡献者中有一人明确反对,效果同单名主要贡献者反对。任何条目先参加优特评选,再提名同行评审,视为撤回原有优特提名;尚在同行评审期的条目不能参评优良或特色;参加优良条目评选的,在评选期结束前不能参加特色条目评选,提名无效,反之亦然。积极回应这里恐怕只能在通行评审制后才有意义,因为英语那边的效果是要是不回应不处理,就是他人提出说你大部分书的isbn是11位,就某几本是8位,请统一这样很多人会觉得无关紧要旁枝末节的要求,评选也存档不通过。积极回应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按他人的要求改,提名人同样可以据理力争。--7留言2015年5月24日 (日) 03:29 (UTC)
既然是强制,那么现在的叙述方式就应该修改,指明若违背应该如何处理。乌拉跨氪 2015年5月25日 (一) 07:44 (UTC)
提名程序下的规定中增加以下两项:1、如果提名人并非条目的主要贡献者,应在提名前与该条目的主要贡献者表示意向,等待回应,等待期与条目评选期相同,即参评优良条目等待7天,参评特色内容等待14天。如果主要贡献者在等待期或提名期里明确表示反对,则提名无效,如果多名主要贡献者中有一人明确反对,效果同单名主要贡献者反对;2、任何条目不应同时参加Wikipedia:同行评审优良条目评选Wikipedia:特色条目评选,否则提名无效。任何条目先参加优特评选,提名人后又提名同行评审,视为撤回原有优特提名;尚在同行评审期的条目不能参评优良或特色;参加优良条目评选的,在评选期结束前不能参加特色条目评选,提名无效,反之亦然;至于“提名人必须对条目主题有充分认识和了解,可以对条目评选过程中应对他人反对意见。提名者有义务积极回应他人的建设性批评意见,尽可能快地努力解决争议。”似乎在时限比较死的投票制下不大好做强制规定,因为如果规定说必须在多少天内回应,一来他人的意见可以是最后一两天提出的,未必有时间来回应,二来难以界定,所以现在可能只能像现有的“仔細審閱被提名的條目,確認是否符合特色條目的標準”这么一句没有实际效果的话。--7留言2015年5月25日 (一) 12:46 (UTC)
这样就清楚了。乌拉跨氪 2015年5月25日 (一) 15:16 (UTC)
(?)疑問怎样界定谁是主要贡献者?如果这么强制的话。--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24日 (日) 08:33 (UTC)
主要贡献者从历史纪录看很好判断吧。不过说到这里还建议:考虑到条目评选提示中都有说“如果你不是条目的主要贡献者”才去讨论投票,那么似乎对于有多个主要贡献者的情况,应该只允许一票有效,否则全文无脚注的,来他七八个主要贡献者不一样是典范……--7留言2015年5月25日 (一) 12:46 (UTC)
  • (?)疑問:如果是一个条目的“重新评选”,那么Jarodalien君您的提议算不算在内?据我所知,如果连提名人都是投反对票,那么提名人还有必要“积极回应他人的建设性批评意见,尽可能快地努力解决争议”吗?这个好像是“新评选”才应该做的事吧。总体来说,这个从英文版“偷”来的规定既然只适用于那里的“评选”(candidate/nomination)程序,而英文版的“重审/复审”并不是这个流程,那么中文版还有必要讨论吗?目前倾向反对这个提议,还请Jarodalien君前来解释。--HYH.124留言2015年5月25日 (一) 06:14 (UTC)
    只是针对评选,而不是针对重选。--7留言2015年5月25日 (一) 12:46 (UTC)
    到英文版看了一下优特评选与重审准则,基本上,英文版的评选与重审是两个不同的流程,特色条目重审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任何质量问题必须先在条目讨论页提出,与相关贡献者沟通改进,如果问题解决,就结束讨论,不需到特色评选页面提交重审。只有问题无法解决,才进入第二个阶段——到评选页面提出重审,在这时,只集中于讨论如何改进与解决问题,不讨论及特色资格去留。如果已经改善,相关评审主持就可以结束讨论。如果无法解决,才进入第三个阶段——决定是否撤销特色条目资格,这时,参与者们才各自写出保留或撤销的意见,如果有需要,主张撤销者必须准备在最后阶段回场,决定是否改变立场,然后相关评审主持人将综合各方意见做最后定夺。每个阶段需时二到三个星期甚至需要更长。——♠白布¤飘扬§§ 2015年5月25日 (一) 16:41 (UTC)
    优良条目重审则分成两种——个人重审与社群重审,个人重审比较简单,可以由任何已注册用户发起重审,主要是先尝试自行改善,不行才挂模板、通知主要编者及不久之前的评选参与者,一起在独立的重审讨论页指出如何改进,最后,如果条目还是达不到“优良条目”的基本要求,发起人可以撤销其优良资格。至于于社群重审,则是给那对评选或重审结果不满意者,或者是想要撤销优良但担心无法独自解决纷争的用户。社群重审的流程基本相同,只是重审讨论会在评选页面出现,并召集主要编者、评审者、专题自愿者等等各多方来给意见。(另,英文版也提到,失效链接、参考格式不统一并不影响优良的资格,因为那些是特色条目的要求。)——♠白布¤飘扬§§ 2015年5月25日 (一) 16:41 (UTC)
    我倾向于一次提一个方面建议吧,先定一个再提另一个。不过有个事也真是奇怪,之前讲过N次的,说明确一下所谓“一个月”的提名冷却期到底是从上一次提名第一天开始计算,还是上一次提名结束当天计算,比如现在的Talk:淮南子,上次参评4月10日提名,24日完结落选,那么这次是5月10日就可以提名(实际5月12日),还是要到5月26日?为什么一定不能改一下措辞,到底从哪天开始?--7留言2015年5月26日 (二) 00:48 (UTC)
Jarodalien:這個我也問了N次,就是沒有人願意給出一個答案。我記得社群好像有討論甚至表決這件事,不過到現在規則是什麼還不清楚,建議重新表決。“一個月”究竟是幾天,我們也不知道,我建議是30天,這樣對每個提名都公平。另外,由於目前認真評審的人增加,而且GAN需要在7天內籌集至少6張絕對支持票,意思就是平均每天(1天以外)至少要有一個人投票,你覺得這樣做不就是逼大家濫投嗎?怎麼可能每天都有人有空從頭到尾把條目的所有問題和需要解決的地方列出來,根本幾乎是天方夜譚。FAC最然好多了,不過無論是優良條目或特色條目的重選,都是提供主要編輯者來回應的機會,可是主要編者如果剛好那一週或兩週沒空、或沒有獲得通知呢?英文版都不會那麼機械,會等人回應,甚至是在重審階段時主編也很有可能趕回維基。
有鑑於此,我是建議GAN和FAC分別改為15天和30天,又或者兩者30天之類的(只要可以延長現有投票期限,評審一個月使得評審頁面拖長也是值得的),而FLC則任大家討論,畢竟FLC目前有包括新評選重新評選,也需考慮FL不像普通敘述式條目的評審那樣費工夫,不過如果FLC延長也有助於提供其他編者機會慢慢看條目,而不是急著通過或撤銷資格。
具體的實行需要大家發起進一步的新討論。--HYH.124留言2015年5月26日 (二) 08:51 (UTC)
認真評審的人數有增加,但是,沒有繼續參予的人數讓這種增加的效果有限。而濫投的比例始終偏高。所以,認真評審的人的影響還是沒變。不認真評選還要批評提出意見的人,也沒有少見過。這不是任何規則可以改變的。這是人心的意願。-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26日 (二) 12:04 (UTC)
等到所謂的動員令開始的時候,諸位就有機會見到更多原先沒有考慮到,或者是意想不到的狀況發生。不妨用這個機會審視一下相關的規定是不是適合,或者是討論的方向需要改變一下。-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26日 (二) 12:23 (UTC)

好一陣子沒有觀察優良條目,今天發現有亂提名的現象。所以,亂提名的問題其實還是存在,只是最近可能比例偏高。換句話說,許多問題都存在,看不出來卻要拿道德來批評別人不做事的,請好好觀察一下再評論。兩三個月的觀察,累積的資料夠嗎?-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26日 (二) 14:35 (UTC)


经过超过一星期的讨论,提议获大多数支持,基本无反对意见,存档生效。--7留言2015年5月28日 (四) 08:17 (UTC)

建议明确GA、FA和FL评选规则中的一处措辞

现行GAN、FAC和FLC的评选规则中有如下措辞:“同一个条目请不要在一个月内重复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一来“一个月”不够明确,建议改成“30天”,二来,这一个月到底是从上一次提名之日开始计算,还是从上一次提名结束之日起计算,表述不明,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论,所以建议修改用词将之明确:

  1. 同一个条目请不要在距上一次提名之日起不满30天内重复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
  2. 同一个条目请不要在距上一次评选结束后不满30天内重复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

两者的实际效果是:

  1. 如果上一次某条目参评是2015年1月1至15日(GAN是1至8日),但结果落选,那么该条目可以在1月31日再度提名;如果当选,也可以在这天提名重选;
  2. 如果上一次某条目参评是2015年1月1至15日(GAN是1至8日),但结果落选,那么该条目可以在2月14日再度提名(GAN是2月7日);如果当选,也可以在这天提名重选;

个人支持第二个方案(之前的投票中多数人也是这样,但结果没有生效),否则特色条目一来就半个月,半个月后又来一次,也不怕“把身体搞垮”。--7留言2015年5月28日 (四) 15:04 (UTC)

支持第一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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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第二个方案

意见和讨论

這是先前的討論和決定:“Wikipedia_talk:優良條目評選#明确GA、FA、FL评选间隔期起始点” -- 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29日 (五) 12:22 (UTC)

如有新共識,可考慮推翻舊共識。更何況上次也顯示較多人支持以完結時間為起點。--Temp3600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15:39 (UTC)

(*)提醒:再沒有新意見就視作通過了喔--Temp3600留言2015年6月9日 (二) 07:03 (UTC)

@Temp3600这个讨论串先等等吧,这两天太多事,都没人讨论这个。讨论热度不够的话,恐怕无法判断社群的意向。--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10日 (三) 02:57 (UTC)
@Temp3600SzMithrandir压倒性共识,就直接通过吧。下面那个意见不必管,未看出把30天降至28天就能满足大家的需求。--175.156.243.222留言2015年6月22日 (一) 02:22 (UTC)
也是,优柔寡断做不成事。就30天了!--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2日 (一) 02:30 (UTC)

以周为计数周期

建议把日期的计数改为“周”计算,由“一个月”改为“四周”怎么样?--萌動之心起點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签名卖萌扔掉最好.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维基百科更萌.中文维基12年维基百科14年.萌萌哒终点 2015年6月16日 (二) 03:37 (UTC)
30天改成28天,有这个必要吗?--黄居士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04: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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