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

Wong128hk在话题“Wikipedia: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的技术性修订”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合理使用圖片大小

上一階段討論

上次Wikipedia_talk: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自动清理尺寸过大的合理使用图片討論合理使用圖片大小是沒有共識,但User:Wcam仍依英文維基指引(User talk:Wcam/2016#圖像大小)進行大幅縮小圖片舉動,經溝通無效,請管理員制止此行為,回歸討論。--Justice305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01:23 (UTC)回复

完全是沒有共識下進行,合理使用的圖片小得很(解析度得200),只會令讀者造成不便。今天大多圖片最少解析度是500吧!--Wpcpey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01:44 (UTC)回复

就因为合理使用,才要小啊。如果你要高质量版本,一是自己制作拍摄,二是请求版权持有人授权到cc-by,cc-by-sa或PD。而且上次的争论点也不是不应该小,而是多小合适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有人认为200px才算小,有人认为500px就已经是小了。而且作为一个法律问题,更严格一些并没有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8日 (二) 02:05 (UTC)回复
就是多大多小的問題啊~別忘了還有中文字辨識問題,要改就得有一致標準,而不是靠個人主觀。--Justice305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02:11 (UTC)回复
可以参考en:Wikipedia:Fair use/Definition of "low resolution"中举的几个案例,很有参考价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8日 (二) 02:31 (UTC)回复

"resizing the image could cause the loss of important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e screenshot, and would ultimately make the final image noticebly less useful for an encyclopedia." --Wpcpey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02:33 (UTC)回复

这个说的是屏幕截图的问题,而且有个前提:“ because the original source image exists only digitally (and has a resolution of around 92 px per inch),......Additionally, in video games there is a well-established culture of using screenshots for discussing and identifying games, potentially making it a less problematic legal category in any case”--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8日 (二) 03:00 (UTC)回复

维基媒体基金会规定:所有的维基媒体计划理应全部使用自由版权内容,而非自由内容作为例外情况则需要最小限度使用,换言之,本地社群对使用非自由内容的规定越严格,越符合基金会的规定。由于英文维基百科条目数量和参与人数众多,其对于合理使用的规定较为完善,有很高参考价值。之前已有数次关于非自由图片大小的讨论,多数用户支持缩小非自由图片的大小,但也有部分用户提出关于中文文字辨识和部分设备显示分辨率的问题。

关于图片缩小后文字看不清,英文维基百科的指引指出应该将文字在图像描述页重写一遍,但应避免大段引用文字导致侵犯版权;或者结合具体的合理使用依据(WP:NFCC#8,10c)使用图片的局部以显现重要内容。因此没有必要提高尺寸限制。

关于高分辨率显示设备,由于屏幕的分辨率并不会影响图片本身的尺寸,规定了图片的最高总像素数即是规定了允许“合理使用”的最大信息量。为了某些设备而提高尺寸限制,从而违反基金会「最小限度使用非自由内容」的规定,我觉得是不合适的。

美国已有两例法庭判例裁定使用缩略图(thumbnail)大小的图片符合「合理使用」(meta:Wikilegal/Primer_on_U.S._Fair_Use/Copyright_Law_for_Website)。英文维基使用的10万像素限制远高于通常所见的缩略图尺寸。

现在在此开启投票以供社群表决(表决时请附上具体理由):是否同意按照英文维基百科的的指引,使用公式 将中文维基百科非自由图片尺寸限制在10万像素以下?

--Wcam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03:43 (UTC)回复

你看看,大幅縮小圖片舉動下,可以以「此圖小到無法辨識」為理由刪除圖片。[1]--Wpcpey留言2016年11月12日 (六) 02:52 (UTC)回复

@Wpcpey即使沒有縮小,我也覺得原圖不適合,沒必要截圖那麼大塊。--A2093064#Talk 2016年11月12日 (六) 03:07 (UTC)回复

投票区

支持

(:)回應:你看看,大幅縮小圖片舉動下,可以以「此圖小到無法辨識」為理由刪除圖片。[2]--Wpcpey留言2016年11月12日 (六) 02:52 (UTC)回复

反对

(-)反对:限制过大-- 晴空·和岩 讨论页·协作计划 2016年11月8日 (二) 13:09 (UTC)回复

(:)回應:请看我上方发言的第一句话。--Wcam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13:21 (UTC)回复

(-)反对:只有這方案的話,怒我無法接受,合理使用圖片若有來源可查證就算了,像網頁隨時變動,螢幕截圖若不清是一堆內容要怎麼描述?引用含有文字影視畫面也是如此,不就隨人解釋?--Justice305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14:08 (UTC)回复

(:)回應:网页截图、影视画面也是非自由版权内容,为何反对者始终认为自己天然具有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智慧财产的权利?维基百科不是高画质盗版图片存档处,若有需要可将这些图片放在其他网站,再将小尺寸版本上传至维基百科。--Wcam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15:11 (UTC)回复
(:)回應:你看看,大幅縮小圖片舉動下,可以以「此圖小到無法辨識」為理由刪除圖片。[3]--Wpcpey留言2016年11月12日 (六) 02:52 (UTC)回复
(:)回應:誰說要高畫質?麻煩上次討論看一下好嗎?英文維基做法有些不太適合中文維基合理使用情形,現是找出癥結解決而不是一昧套用。--Justice305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15:19 (UTC)回复
那请你详细解释为何中文维基合理使用情形特殊,需要冒着违反基金会规定和著作权法的风险,一定要使用较大尺寸的图片?--Wcam留言
較大尺寸是多大到违反基金会规定和著作权法的风险?又如何解釋?可以看看其他維基並沒有直接套用英文維基做法,現要找方法只有英文維基可選擇嗎?--Justice305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16:01 (UTC)回复
还可以像日文维基百科,禁止合理使用。--Antigng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16:15 (UTC)回复
请看这个元维基页面,在有本地媒体文件的维基百科语言版本中,有23个语言的维基百科不允许合理使用,其他的大多采取与英文类似或更严的方针。由于一些其他原因,这个数字并未包括日语、德语等事实上全面禁止合理使用的语言版本。--Wcam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16:23 (UTC)回复
較大尺寸是多大到违反基金会规定和著作权法的风险,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答案,但WP:NFCC方针明确规定了非自由内容要优先使用低分辨率/保真度/比特率,因此使用较小图片比较大图片更符合方针,不使用非自由图片比使用非自由图片更符合方针。--Wcam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22:07 (UTC)回复
我觉得,如果“维基百科的法律安全”和“读者的体验”这两个只能选一个的话,我会选前者。——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2016年11月8日 (二) 15:53 (UTC)回复

(-)反对:怒我無法接受,合理使用圖片若有來源可查證就可以,在維基步向衰落、人人重視互相分享、讀圖片為先下,读者的体验更為重要。所謂风险未免完全誇大吧!大多傳媒也不會像维基百科過份執着版權。--Wpcpey留言2016年11月11日 (五) 02:39 (UTC)回复

更重要的应该是维基的法律安全吧。。——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2016年11月11日 (五) 03:45 (UTC)回复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人重视分享”和严苛、陈旧的著作权法的矛盾确实存在。某些商业公司(比如互联网+黑车的平台)会“从违法开始改革”,游走于政策的灰色地带。这种行为为我所不齿,套用一句维基百科上的术语,就是“为了阐释观点(甚至获取利益)而扰乱社会运行”。在我的心目中,维基百科不是某些商业公司,也不会去学那些公司,她永远会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哪怕为了遵守这些法律她要牺牲自己的利益。但是这并不妨碍她针对不合适的法律条款发表自己的意见。当欧盟打算加强FoP的限制时,她不就勇敢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吗?不少网络媒体不注重版权又如何呢,维基百科能和他们同流合污吗?--Antigng留言2016年11月11日 (五) 05:47 (UTC)回复
我倒是不这么认为,维基百科精神之一和自由软件的精神一样,是鼓励自由内容和创作,从而能让人人都享受到这种自由所带来的教育和创新,从而避免垄断和阻碍进步。维基百科上的自由精神是立足于现有的法律制度来改革不合理的法律制度,过多的非自由内容自然就是一种妨碍。假设一个自由/开源软件用了很多非自由/闭源软件的代码,估计官司早打起来了,一个案例就是java诉google的案子了,google只是在开源的android系统里用了一些java的API,就被诉侵犯知识产权,官司打了好几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1日 (五) 13:46 (UTC)回复
(:)回應:公式为何不合理?这个公式可在维持原图长宽比的条件下缩小图片尺寸,应当找不到更合理的公式了。--Wcam留言2016年11月14日 (一) 13:39 (UTC)回复
看了前面举的几个案例,似乎屏幕截图不需要缩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5日 (二) 09:17 (UTC)回复
屏幕截图只需起到辨识的目的即可(例如en:File:WoWScrnShot_011710_164414.jpg),现在的屏幕分辨率动辄1440以上,不缩小而直接上传维基百科明显不妥。--Wcam留言2016年11月15日 (二) 13:50 (UTC)回复
(:)回應:现行方针规定非自由图片只能用于条目名字空间,用在其他名字空间会被机器人自动移除,因此不存在你说的问题。--Wcam留言2016年11月16日 (三) 12:10 (UTC)回复
(:)回應:这种整版网页截图确实没有必要,辨识一个网站通常只需logo就足够了,因此对于大多特殊长宽比图片,应着重考虑是否可用其他符合尺寸限制的图片代替,以及如何最优使用尺寸限制,从而起到相似的合理使用目的。这是符合方针和基金会版权规定精神的做法。--Wcam留言2016年11月16日 (三) 12:39 (UTC)回复
如果我想了解网站风格呢?图标真得足够?为什么电子游戏专题还要建议截取一幅游戏界面截图?我觉得网页截图还是要的,不过截取方法的确要注意考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17日 (四) 02:26 (UTC)回复
大体上就是要看清网站的界面,但是其中的实质性内容,比如哪条新闻,谁说了什么话都不应该看清楚。--Antigng留言2016年11月17日 (四) 04:15 (UTC)回复
那些整站的网页截图也未免太大了,动不动就是好几MB--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8日 (五) 02:24 (UTC)回复
所以或者针对网页截图,限制长宽比是2:1至1:1,来避免过长的图片,这样也能满足合理使用的要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18日 (五) 02:42 (UTC)回复
File:Twitter_on_Twitter.png做了长宽比1:2,1:1,2:1和再加上10万像素限制的例子图([4]),感觉不压缩的话,1:2的质量和大小比较适合。如果都压缩的话,全变成豆干块了,需要脱掉眼镜才能看清楚。——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18日 (五) 03:12 (UTC)回复
网页截图,本质上其目的是在相关条目中展示网站形象。但这种大长条的截图,在信息框中展示,完全看不清楚,还需要读者点击两次鼠标(1.进入图像描述页(还是看不清);2.点击看原图)才能看清楚,完全丧失了展示网站形象的意义。因此也可以认为很可能不符合“論證和評注與該網站有關的問題”的合理使用要求(因为你在条目中都看不清图片内容,論證和評注又有何用),更别说展示网站形象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8日 (五) 03:31 (UTC)回复
所以对于这种网页截图,最好就是重截取,限制长宽比例(推荐长宽1:2),我觉得只要能基本展示网站形象就可以了,大长条的确很不合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18日 (五) 03:45 (UTC)回复
可以参考en:WP:SCREENSHOT:“Screenshots should be taken at a reduced screen resolution, such as 640x480, 800x600 or 1024x768. This will allow interface details to be more visible in thumbnails. Note that if your Windows desktop has many items with preferred placement, then reducing the screen resolution displaces them, so it would be better to create a screenshot in a different Windows profile. If you don't know or don't bother to reduce the screen resolution, restore the program's window from maximized to windowed state and resize the window.”--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8日 (五) 03:46 (UTC)回复
认同,也就是最大不超过1024x768分辨率下的截图。——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18日 (五) 03:53 (UTC)回复
另外我也觉得可以用“最长边长”先来测试一下效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8日 (五) 03:51 (UTC)回复
个人不赞同将上限定为1024x768。640x480和800x600并不是白写在那里的。根据WP:NFCC方针的规定,假如640x480的截图已足够,则不应使用1024x768的,优先使用低分辨率版本。--Wcam留言2016年11月19日 (六) 12:46 (UTC)回复
再以en:File:Silk_Road_Marketplace_Item_Screen.jpg这张网页截图为例,先以相当于640x480的分辨率截取了第一屏的截图,再由机器人缩小至10万像素以下,对于展示网页风格和辨识网页界面已然足够。--Wcam留言2016年11月19日 (六) 13:01 (UTC)回复
所以对于长条形的懒加载网页截图,应该考虑截第一屏,然后再缩小对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2月9日 (五) 09:14 (UTC)回复
  • (-)反对,如果是标志的话呢,限制10万像素可以接受。但是,对于其他类型的非自由图片,限制10万像素可能就无法接受了,对很多用户而言我无法立即习惯。W君这么做绝对是滥用管理员权力,他就是拿英文版的方针,在中文版干事。要知道,中文维基百科与英文维基百科都是“各处乡村各处例”,各语言版本的部分方针可以不一样(比如我曾经提过,建议参照英文版放宽中文版自动确认用户的权限,最终被驳回了)。--Shwangtianyuan 欢迎大家讨论围观 2016年12月15日 (四) 06:16 (UTC)回复
  • 滥用管理员权力是很严重的指控。上传图片的操作任何自动确认用户均可进行,完全不涉及管理员权限,因此你的指控毫无根据。其次,基金会的版权规定和中文维基本地方针都明确要求非自由内容需要最小限度使用,且应优先使用低分辨率的版本。中文维基百科受到这些规定的约束,缩小非自由图片完全符合这些规定。最后你也承认各语言版本方针可相同可不同,请注意英文版的10万像素只是指引,在中文版缺乏相应尺寸限制的情况下,借鉴一个规模最大的维基百科的做法,并不与任何本地方针冲突。--Wcam留言2016年12月15日 (四) 13:39 (UTC)回复
哎呀我看错了啊,这个关于“英文版的10万像素”是个指引(只是编者应努力遵循而已,不过也可能存在偶发的例外),还以为是要强制执行的方针呢。但是阁下说“借鉴一个规模最大的维基百科的做法”,我完全不同意。因为我已经强调,不应该用英文维基的指引借鉴,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标准。但不管怎么样,方针说了,要使用小规格的版本。--Shwangtianyuan 欢迎大家讨论围观 2016年12月16日 (五) 06:34 (UTC)回复
(~)補充W君,阁下的管理员职务以后可能会被革职,你懂的。另外,我有可能计划在英文维基和Commons提名阁下为管理员。--Shwangtianyuan 欢迎大家讨论围观 2016年12月16日 (五) 06:37 (UTC)回复

小结

上面已经做出足够的讨论了。反对此提案的都被Wcam管理员挡回去了,而且反对者已经没有下文了。因此,可以假定有足够的共识。——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2016年12月9日 (五) 08:56 (UTC)回复

明明就是各說各話沒交集,哪能算共識?--Justice305留言2016年12月14日 (三) 15:43 (UTC)回复
你上次在这发言都是一个多月前了,在回应你上次的留言之后,你并没有提出其他的意见,只能假定你同意大家现在的意见。已经给了你充足的时间你却没有积极讨论尽力促成共识,而是到现在丢一句「各說各話沒交集,哪能算共識?」,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Wcam留言2016年12月14日 (三) 16:35 (UTC)回复
這樣就是不負責任?若真沒反對,應是取消反對票並附合意見,而不是看了好沒下文就假定有共識。--Justice305留言2016年12月14日 (三) 16:40 (UTC)回复
WP: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很多反对意见是在对非自由内容相关的法律问题缺乏清晰的认识的情况下提出的。况且长时间没有提出异议即是默认接受。假如一直不断有人提出新的反对意见,不会有人说共识已经形成。--Wcam留言2016年12月14日 (三) 16:51 (UTC)回复
在少數必須投票的情況下,如果該決定是按「多數裁定原則」所作的,儘可能少用投票解決爭議。表示投票是最後不得不為手段。況且前面有人提出折衷方案你也一併打回票,只能對你的方案贊成或反對,這樣有誰想踴躍討論?現主要歧見是英文維基作法有點嚴苛而不應一味援引。--Justice305留言2016年12月14日 (三) 17:13 (UTC)回复
但是英文维基的标准为何不适用于这里,你却讲不出道理。上面已经说了,大多数其他语言版本都采用英文版的标准,有的甚至更严。上面有多位资深用户也提到,版权相关的问题与互助客栈讨论的多数问题不一样,会有法律上的后果,因此需要严格遵守方针和规定,且在此基础上更应谨慎行事。如果你仅仅表示反对而提不出符合方针和基金会规定的理由,你的意见就不应被纳入考虑。--Wcam留言2016年12月14日 (三) 23:05 (UTC)回复
我前面都講了,也有人提出折衷方案你不接受,本來就是要看各語系維基社群的彈性,否則要嚴如日文、德文維基嗎?而且那個公式也不是其他維基廣泛使用,解析度這東西會隨時代演進,以前640X480在WIN95之前是高解析度,但現在卻已是低解析了,我還寧可依維基現行合理使用圖片不使用高解析度的規定以保留彈性。--Justice305留言2016年12月15日 (四) 00:15 (UTC)回复
你仍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英文维基的标准不适用于中文维基。你说的解析度随时代演进,并非中文社群独有的问题。严如日文、德文維基完全没有问题,因为这样最符合维基媒体基金会规定:所有的维基媒体计划理应全部使用自由版权内容。如果希望中文维基可以继续使用非自由内容,为何不沿用已有的标准?中文维基为何情况特殊需要独创一个更危险的所谓「折衷」方案,你自始至终讲不出道理。--Wcam留言2016年12月15日 (四) 00:36 (UTC)回复
發起這討論是希望大家集思廣益找出適當解決方法,而你的解決方法是直接發起投票套用英文維基採取的公式,那其他沒採用的維基社群、或前面提出折衷方法的人難道就不會考慮到風險性這層面?--Justice305留言2016年12月15日 (四) 01:01 (UTC)回复
英文维基百科的条目数和用户数都是最多的,非自由图片尺寸的指引已实行多年,也有其他语言版本借鉴,实践证明总体上是安全有效的,任何比这个标准更宽松的标准都未经有效检验。鉴于合理使用图片尺寸越小侵权风险来的越低是法律常识,且基金会的立场是採取比美国合理使用法律更嚴格的定义标准,任何较宽松方案均不应接受。我从开篇论述到现在已经从合理使用法律概念、基金会的立场与规定以及本地方针出发,详细讨论了为何我们应该采用英文维基的标准,而你仍然自始至终讲不出为什么我们情况如此特殊要采用更宽松且更危险的标准。--Wcam留言2016年12月15日 (四) 01:35 (UTC)回复
只要沒採用英文維基那套公式就是「更宽松且更危险的标准」?更符合基金會立場的不就是日文跟德文維基?照這樣說英文那套公式相較之下應該也不行才對,可見還是取決社群彈性,在可預知風險下討論出適當結果。--Justice305留言2016年12月15日 (四) 01:56 (UTC)回复
请你回应之前看明白我说的意思。--Wcam留言2016年12月15日 (四) 02:10 (UTC)回复

再补充一点,假若现在讨论的10万像素限制的共识未能达成,那么根据当前方针「非自由内容优先使用低分辨率/保真度/比特率」的明文规定,在有一大一小两个版本的情况下,无论图片的绝对大小如何,一律只用较小的版本。--Wcam留言2016年12月14日 (三) 16:46 (UTC)回复

有沒有共識的判定,應該不是以誰在最後留言宣傳見解,就能判定的吧(當然,這也可能是一開始開設投票區的問題,這點我就懶得翻紀錄了)。另外如果是沒有共識,那麼應該是「是否提出這個新作法」沒有共識,而保留當前尚未有明確規定的狀況,又或者繼續討論之。--KOKUYO留言2016年12月23日 (五) 08:44 (UTC)回复
  • 共识不是简单比人头,而是要看哪一方更有道理。主张支持这一方案的意见均有合理使用法律概念、基金会的立场与规定以及本地方针为依据,且有多位资深用户、管理员、行政员在对维基百科计划的深刻了解的基础上表示支持。而相比之下反对的一方未能提出坚实的理由,相当多反对意见是在对非自由内容相关的法律问题明显缺乏清晰认识的情况下提出的(例如没有根据地低估非自由内容的法律风险),其余反对意见也并未针对中文维基社群的特殊性,论证需要建立与英文维基不同标准的理由,并且在反复追问下仍然讲不出道理。因此这项讨论的共识如何判定,我认为很清晰不过了。--Wcam留言2016年12月23日 (五) 16:11 (UTC)回复
因為我沒有要討論指引內容的方向,就不討論某些意見是否把理想目標不斷拉高、及其他討論內容的問題上。但是很明顯的,共識所要求的是所有參與討論的大部分人(且每個人地位都相同),都認為某個觀點具有說服力;而不是同一群人認為自己的觀點很有說服力,就自行宣布其他人觀點無效,進而通過提案。單就這次形式來看,既然你一開始就先提方案,且直接開設投票區(而不提供修改提案的機會),那麼其他人只需要判斷你的提案是否合不合理即可。
當然,論述中提到「投票的運用是小心的,而且經過超過一個月的討論才發起投票。」是個建議方向,不過你自己對於提案這麼有信心,就要承擔直接開投票區的風險(例如沒有出現預期的明顯的支持、或是對於討論結果的質疑等);而不是在沒有預期結果時,直接用後句「沒有指引是通過投票制定的。」反稱這次投票結果沒有參考效力。另外,資訊頁中也提到「當投票結果十分接近時,大多數機構會考慮再三。」並且也有人提出建議:「在投票時儘量說出自己的理由,當投票人數中超過2/3的人意見一致,則採納其意見。否則繼續進行討論,有了一些新的結果後,再次進行投票,如此反覆。以達到最大程度的一致。」
在我看來,已經有數人認為沒有共識,大可繼續討論修改方案、直接開啟認可投票、或是寄信說服參與討論的人更改至少到中立意向(「A proposed resolution in which all the responses are at least "neutral" is deemed to have achieved consensus. Everyone has in effect said they can at least live with it. The definition of "all" is responses after 72 hours or by all the editors who have posted or responded to positions in the discussion.」);而不是像現在,在已經開設投票區、然後票數接近的情況下,以自己觀點判斷其他人理由無效(基本上,即便是點票、或是確認共識,也都是要確認最後決定真正符合實際共識),而有引起「Consensus is not determined by counting heads, but neither is it determined by the closer's own views about what is the most appropriate policy.」的質疑。--KOKUYO留言2016年12月23日 (五) 22:56 (UTC)回复
但是请注意反对方在整个讨论中均未能提出有效反对理由(这不是我自己观点,您可以自己看一看,如果有任何有效的反对理由也欢迎总结出来),并且多次避开我提出的问题,这说明他们并没有意愿来反驳我的观点。这种情况下纯粹声称没有共识是没有意义的。这好比反对1+1=2,理由是2这个数字太小,并且声称1+1=2这个说法没有共识一样荒谬。--Wcam留言2017年1月6日 (五) 14:05 (UTC)回复
插一句,此前开设的投票事实上并不符合标准。“……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发起投票,并应该事先在公告栏公告1至2日以后再进行正式的投票。”这一点在我看来就没有做到。所以,现在应该怎么办呢?重新进行一次正规的投票?“两方”可否达成一个折中的共识?-- Stang 167 2016年12月24日 (六) 11:50 (UTC)回复
我覺得投票這個問題先暫緩,而是探討英語維基媒體社群在訂定這個標準的時候是怎麼討論的。我覺得文字看不清楚等等問題,可能英語社群已經針對這個問題進行討論了,所以首要任務就是先去英語維基百科翻歷史,找出討論過程與結論。如果有討論先例,至少不會兜一大圈討論英語社群早就討論到爛的問題。臺灣杉 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6年12月27日 (二) 09:17 (UTC)回复
可能的討論紀錄:
補充一點,提出這些討論紀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討論更加順利。臺灣杉 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6年12月27日 (二) 09:34 (UTC)回复

回到这次讨论的出发点,这次讨论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一个非自由图片尺寸的指引。设想一个自动处理Category:需要缩小大小的非自由文件的机器人,分类中包含的文件都是尺寸非常夸张的、需要尽快处理的非自由图片,因此需要一个指引来确定机器人缩小之后的大小。使用10万像素限制的理由已在前详细阐述。指引的含义是适用于绝大多数情况并且允许偶发的例外。根据Wikipedia:修改和创建方针:「一般说来,有三种方式可将方针官方化:……将方针官方化的信息已经在互助客栈、邮件列表或者相关的讨论页面得到了显著传布,并且经过一段合理的时间,所有的反对意见都已经被处理。」本讨论虽是为了确立指引,但连确立方针的要求都符合了。--Wcam留言2017年1月6日 (五) 14:24 (UTC)回复

我想前面已經提的很清楚了,所謂的「反對意見都已經被處理」並非是以自己的觀點解釋反駁對方內容,而是雙方都能找到共同接受的辦法。如果照你的講法,我認為我的回應已經處理你的「不當」回應了,那麼是否就可以自動說我的意見是共識呢?--KOKUYO留言2017年1月8日 (日) 06:08 (UTC)回复
注意上面说的「经过一段合理的时间」,如果在经过足够长的时间后,我没有对你的意见继续回应,说明我已不再反对或认为不再有反对的必要。如果我仍然坚持回应,说明我仍然坚持我的观点,这才有继续讨论达成共识的必要。在形成共识的过程中,积极参与发表意见是非常重要的部分。观点不同的两方在讨论时,如有一方中途退出,那就只剩下了一种观点。--Wcam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15:57 (UTC)回复
再回头看上面的讨论,许多缺乏理由的反对意见均是在对社群和基金会版权相关方针和规定缺乏了解的情况下做出的,我在回应时都补充了相关背景信息并以此为依据反驳了他们的观点。他们在很长时间内没有继续回应,即可认为是同意了我补充的观点。如果他们仍然坚持反对,则应该从方针出发,针对我的观点提出更有说服力的反驳证据,但很遗憾这在上面的讨论中并没有出现。--Wcam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16:13 (UTC)回复
請注意,你是開投票,謝謝。還有你大可可以開設段落討論有沒有共識,而不是在很多人都說應該補全投票的情況下,持續堅持己見。--KOKUYO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16:42 (UTC)回复
(&)建議可以ping一下反对方的所有人。——꧁༺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2017年1月15日 (日) 17:36 (UTC)回复

关于此提案具体注重的参数

是以图片大小为标准还是以分辨率为标准?——꧁༺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2017年1月6日 (五) 14:34 (UTC)回复

请解释二者区别?我认为无论称为大小或者分辨率,其实指的都是图片像素总量(例如800x600,像素总量为480,000)。--Wcam留言2017年1月6日 (五) 14:41 (UTC)回复
“大小”就是文件本身的大小。有些图片虽然看起来分辨率不高,只有几十万像素,但是文件本身大小可能会有将近1MB,甚至更大。——꧁༺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2017年1月6日 (五) 15:07 (UTC)回复
(~)補充我觉得是以“分辨率”为标准。——꧁༺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2017年1月6日 (五) 15:16 (UTC)回复
顏色的精準度嗎?--水中撈躍 2017年1月19日 (四) 23:11 (UTC)回复

征集最终反对意见

根据Wikipedia:修改和创建方针:「一般说来,有三种方式可将方针官方化:……将方针官方化的信息已经在互助客栈、邮件列表或者相关的讨论页面得到了显著传布,并且经过一段合理的时间,所有的反对意见都已经被处理。」讨论进行至此近三个月,已完全符合这一要求。鉴于有用户仍然质疑这一共识的明确性,现在此征集最终反对意见。如即日起两周内(2月4日前)无明显且合理的反对意见,本项讨论视为形成共识。反对意见应以与版权相关的本地方针指引和基金会声明为依据,且做好接受答辩的准备。--Wcam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3:54 (UTC)回复

又來了,沒交集的事情當共識,重複再說也無益。總之前面不同你意見的建議跟看法都打回票,一意孤行就是了?--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4:32 (UTC)回复
@Wcam如果沒有有效反對意見的話,的確可以通過。
然而我想提出一問:以維基今日的實力,就算公然違反版權法,又有多少公司敢向維基叫板呢?維基又不缺錢打官司,大可以慢慢耗,更可以出動寫手在維基上攻擊對方。從這個角度來看,法律風險並不大。--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5:23 (UTC)回复
这是您的个人观点,而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官方立场是所有的维基媒体计划理应全部使用自由版权内容,非自由内容作为例外情况则需要最小限度使用。本地方针也明确规定,维基百科条目和其他地方都不会自动拥有使用非自由内容的资格。如果这两个现状没有发生改变,涉及非自由版权内容的问题仍然应从严处理。维基百科的使命之一是推广自由内容的创作和传播,如果使用了侵权内容,则违反了这一使命。--Wcam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7:43 (UTC)回复
先不谈公司敢不敢向维基叫板。本地方针公然违反版权法,基金会一定不会不管。WP:基金会行动。——꧁༺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1月26日 (四) 17:58 (UTC)回复
Wcam和星耀晨曦都作出了很好的論述,然而並不完整。
事實上所有反對理由儘管打着不同的旗號(用戶體驗、像素多少等),實質上都都指向同一點:法律風險其實並不大。試問中文維基何曾因這些「並不合理的合理使用」而吃上官司呢?網絡上的侵權隨處可見,正是版權法實質效力並不高的明證。
Wcam和星耀晨曦所指的基金會壓力,更多是一種自主規制。本質問題其實就是為什麼維基如此重視版權?
Antigng的論述「在我的心目中,维基百科不是某些商业公司,也不会去学那些公司,她永远会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哪怕为了遵守这些法律她要牺牲自己的利益。但是这并不妨碍她针对不合适的法律条款发表自己的意见。当欧盟打算加强FoP的限制时,她不就勇敢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吗?不少网络媒体不注重版权又如何呢,维基百科能和他们同流合污吗?」就是答案。
維基成立時有一種理想,就是開放版權,分享知識,追求凡是以理服人,而不是用法律武器民意力量等方法逼使其他團體就範。如果今日維基自恃有影響力就「壓逼」其他公司,盜用他們的知識財產,就違反了這種理想。
故與其說維基目前面臨法律安全,倒不如說目前做法和維基的理念有衝突。以上。--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04:34 (UTC)回复
根据基金会的观点:“合理使用”只是一种例外,本不应该存在的例外。但为了发展自由图片,基金会允许了这种例外。——꧁༺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1月27日 (五) 05:22 (UTC)回复

大概看了下上面的讨论。我个人不认为当前社群对此事的讨论和前一次的投票已经足够达成共识。对于一个涉及到几乎所有合理使用图片的共识,如此达成太过草率。前面的投票加在一起也就15人,投个管理员还要至少25票呢。投票之前也没有惯例的公示之类,直接就投了,投票之前的讨论亦不充分,大多数人边投票边讨论。我要不是发现上面写着“投票区”三个字我还以为这就是正常的社群讨论,想都没想到这是投票。而支持票仅多出反对1票,也难怪难以服众。我们必须遵守 CC 协议,要求维基的版权一定要严格,这些都是基金会要求我们做的。但是,本地能不能开启合理使用,这就不是基金会要求的了。也就是说,在此事上,我们中文维基的社群理应拥有绝对足够的自治权。考虑到上面的讨论意见僵持,我认为最好应该再好好开个投票,拿出一个令社群信服的共识。
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考虑,单纯限制合理使用图片大小是一回事,从其他方面上过度使用合理使用,是不是我们都把它忽视了?有些条目里(比如某些 ACG 人物列表条目),每个人物都配了一张合理使用的图,整个条目合理使用不下十张,这就算合理?规范合理使用的方法很多,我们也不应该只局限一种。
--Techyan留言) 2017年1月29日 (日) 15:35 (UTC) @星耀晨曦Temp3600WcamJustice305先把人@出来。我个人建议2月4日之后开投票。支持票数应达到三分之二多数。--Techyan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09:26 (UTC)回复

限制同一條目內合理使用數目容後再議。10萬pixels 是否太多或太少也可再議。應先通過原則。至於應否通過投票方式來解決問題,我希望先聽Wcam的意見。--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09:32 (UTC)回复
如果這樣我早贊成了好嗎?問題他硬塞英文維基公式,根本不尊重別人看法,連贊成的人後來感到有點不妥提出修正意見也被他打回票,口口聲聲方針卻不先討論共識→選擇方案→公告→投票程序,最後這幾天公告還是別人幫他加上去的。尚在討論中就發起投票,到徵求意見還設前提,最好出社會可以跟人這樣溝通。--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0:23 (UTC)回复
问了你若干遍你始终讲不出道理,又不是没有给过你机会,现在却来说我不尊重別人看法。我已经反复详细解释了我为什么选择了10万像素这个标准,如果你觉得10万像素不合适,那你认为多少合适,理由是什么,这些都已经反复问了你你确从来不说。再有就是如果这次讨论的图片尺寸指引没有通过,今后尺寸过大的非自由图片是不是就不应该缩小了?整个讨论的缘由就是由于你反对我依据方针缩小非自由图片,我为了尊重你的意见,立即暂停缩小图片并参与你的讨论,而你从始至终都拿不出合作的态度。你到底想要什么?可不可以明明白白说出来给大家听?--Wcam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8:28 (UTC)回复
你是不是弄錯了什麼?這討論串是我開的,前面也說了是想討論出共識,連初步結果都沒出來你就逕自發起投票也沒公告,討論出共識不是以你的意見為準,我還不知道啥時候可以依維基方針認定別人意見無效,到底誰態度有問題?--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00:09 (UTC)回复
无视方针竟然还有道理了?方针如果不依那还要方针做什么?--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30 (UTC)回复
無視、不依方針還會在這討論嗎?問題是哪個方針授權你認定意見無效?前面有人提出癥結你還是不聽,還好意思說尊重人家意見?--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45 (UTC)回复
非自由图片使用小尺寸是方针,有人缩小非自由图片你却来反对就是明显无视方针,就这么简单。在你有错在先的情况下我停下来与你讨论,还指责我不尊重意见?--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53 (UTC)回复
提出討論尋求共識叫「有錯在先」?原來只要不合你的做法就是錯的?--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7:06 (UTC)回复
不合方针的做法当然是错的。--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7:18 (UTC)回复
方針≠你對方針的觀點,謝謝。--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7:22 (UTC)回复
我覺得Wcam應舉出一個原圖>十萬像素的實例,方便大家參考。--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8:36 (UTC)回复
前面有人提過了,他叫我們去看英文維基。跟他討論真的沒交集,一直重複迴圈打轉。--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00:09 (UTC)回复
可是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啊,我们可以不需要遵循英文的指引。W君在讨论时,一直说要“参考英文维基”,我是不认同的,而且这个没有顾及用户的感受。因此,我建议W君主动请辞管理员的职务。(个人观点仅供参考)--Shwangtianyuan 祝您节日快乐 2017年1月31日 (二) 05:17 (UTC)回复
你始终就知道说不要遵循英文维基,那英文维基也有五大支柱,既然我们不需要凡事都遵循英文维基,那我们把五大支柱也废除了好不好?--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34 (UTC)回复
请你们看清楚Temp3600问的是大于十万像素。在Category:需要缩小大小的非自由文件中包含的文件都是尺寸大得离谱的(高达百万像素级别)、需要尽快处理的非自由图片。另外Special:新建文件中时常有尺寸非常大的新图片上传。--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26 (UTC)回复
这个分类的第一个图片,File:691712402853.jpg,文件大小就高达2MB。这就违背了维基百科: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的“尊重作品的商机”。这张图片几乎就是原图。——꧁༺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1月31日 (二) 17:36 (UTC)回复
请放大这张2.59MB的图片,看看细节处的瑕疵。很明显,这应该是网站上的截图或者纸质品的扫描件,只不过之后没有压缩。我下载到电脑上,很轻松地就给压到了300K,且肉眼几乎不可分辨。请问这是原图?
方针里的确写了要使用小尺寸,但是没看到优先使用小尺寸吗?用小尺寸本身没错,关键问题是把所有的图片都给缩小这合适吗?10万的标准是怎么定的?--Techyan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0:13 (UTC)回复
十萬像素的圖片是怎樣的呢?--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7:46 (UTC)回复
英文维基的电影或唱片海报几乎都已经由机器人自动缩小至10万像素以下,并且我们同英文维基的版权方针几乎是一致的,因此实在找不到这一做法在中文维基为何不合适的理由。可参考en:File:Swamp Sally.jpg这个例子感觉一下10万像素的效果。--Wcam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4:25 (UTC)回复
再举一个之前举过的网页截图的例子:en:File:Silk_Road_Marketplace_Item_Screen.jpg这张网页截图先以相当于640x480的分辨率截取了第一屏的截图,再由机器人缩小至10万像素以下,对于展示网页风格和辨识网页界面已然足够。--Wcam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4:30 (UTC)回复

新讨论区

  • (!)意見WMF所要求的“合理使用”的图片的分辨率越低越好。了,然而也必须考虑读者的感受。所以本人的意见是设定一个读者勉强可以辨识的标准。比如,一个网站首页的截屏,只要大致可以体现出来网页排版即可。可以先实验一下“10万像素”的样子如果10万像素可以达到“读者可以勉强辨识”的标准,那么应该采用。如果完全无法辨识,标准可以适当上调一下。——꧁༺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1月30日 (一) 11:29 (UTC)回复

維基百科作為全世界最大的自由版權網站,在自由版權方面應作為領導者,以身作則示範自由版權之應用,讀者體驗反而應屬次要。即使法律已規定如何合理使用其他有版權內容,維基也應該自行訂立比法律更嚴格的合理使用規定。另一方面,大家可想過每使用一次合理使用內容,就意味維基少了一次獲得自由版權內容的機會,因為內容的版權擁有者無需提供自由版權即可得到在維基宣傳的機會(條目會直接宣傳有關產品、圖片頁會註明版權擁有者及產品等資料),更加沒有動機提供自由版權內容。關於合理使用圖片大小,以我所見有些條目的確使用了尺寸過大的圖片,對於整個電視節目來說這樣一張圖片也許不會對版權擁有者造成甚麼損失,實際上也好像沒有人要求Take Down。相比條目內容誹謗他人的法律風險,在版權方面維基面對的法律風險的確不大。但在讀者觀感上,會否令外界以為維基可隨意使用有版權圖片呢?所以合理使用圖片大小(及數量)是十分需要規管。

至於甚麼大小才合適,Wcam提倡的10萬像素以下似乎不太被大家接受。我覺得可以有2個方案,方案1是按Wcam的方案所有圖片一律不得超過某個大小上限,但設定另一個較寬鬆的上限,由大家討論或投票方式設定。方案2是在方案1基礎上,增加一個例外條款,要求使用超過大小上限的圖片的人解釋必須的原因,其他編者可按現行檔案存廢討論的機制要求刪除原因不符的圖片。—Baycrest (作客) 2017年2月1日 (三) 06:44 (UTC)回复

同意Baycrest的方案2,我提议的10万像素是指引,这就意味着该标准应适用于绝大多数情况,但允许偶发的例外。上传并使用过大的图片必须给出详细充分的理由,否则可提报删除,依据是WP:NFCC:「维基百科条目和其他地方都不会自动拥有使用非自由内容的资格」。--Wcam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4:15 (UTC)回复
如果沒有繼續討論的話,就以"上限為10万像素,但允许偶发的例外。上传并使用过大的图片必须给出详细充分的理由,否则可提报删除"為指引吧。--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3:23 (UTC)回复
嗯,若折衷方案沒人反對的話,就列入Wikipedia:合理使用指引。不過我還想多聽聽看別人怎麼說。--Justice305留言2017年2月5日 (日) 12:02 (UTC)回复
等等,维基百科:合理使用还不是指引。——꧁༺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2月5日 (日) 12:06 (UTC)回复
哎呀,被準則的關於維基百科處理「合理使用」的指引,詳見「Wikipedia:合理使用」給誤導了,就看後續發展吧--Justice305留言2017年2月5日 (日) 12:13 (UTC)回复

根据大家讨论的意见,我草拟了一篇User:Wcam/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供参考。若是大致同意,则将其确立为正式指引。--Wcam留言2017年2月6日 (一) 19:36 (UTC)回复

同意。--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7日 (二) 05:10 (UTC)回复
(+)贊成--脳補。◕‿◕。讨论 2017年2月7日 (二) 12:26 (UTC)回复
(-)反对最后还是只讨论大小,而不讨论如何更好地操作的问题,在指定大小之前,应该说明不同类型的需要合理利用的图片应该这样制作和获得。最后又要重演大长条截屏被缩成一条JB一样的迷之尴尬。——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9日 (四) 01:50 (UTC)回复
大长条截屏本身就不应该鼓励。放在文章里同样是“被缩成一条JB一样的迷之尴尬”,完全无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2月9日 (四) 06:41 (UTC)回复
所以还需针对一些获得合理使用图片的方法事例,例如网页截图或者屏幕截图如何截取,限定在能表现所叙述事物风格情况的适当分辨率和长宽比,避免出现长条的情况,然后再是大小的缩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9日 (四) 06:57 (UTC)回复
(:)回應:以上意见已补充进草案。草案中已包含关于大长条图片如何处理的叙述。关于不同类型图片做法举例,我认为有必要,但需要另行讨论,拟出草案后补充进指引。本次讨论的主要范围是适用于绝大多数情况下的图片大小。--Wcam留言2017年2月9日 (四) 13:42 (UTC)回复
OK,剩下不表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10日 (五) 06:09 (UTC)回复
暂时持(=)中立意见。--Shwangtianyuan 祝您节日快乐 2017年2月10日 (五) 05:06 (UTC)回复

一周过后已无反对意见。历经数月讨论,已确立为正式指引(Wikipedia: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 完成--Wcam留言2017年2月14日 (二) 16:30 (UTC)回复

其实指引里还有一点没有提,条目中缩略图的大小默认是250px,参数设置里最大也就能设到400px,而infobox一般都是默认200或250px,在这种尺寸下,分辨率达到10万像素以上基本没有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2月15日 (三) 07:29 (UTC)回复
那个是系统自动缩略,实际上点击进入图片文件页的话,还是大图。——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20日 (一) 01:11 (UTC)回复

提議修改Wikipedia: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的上傳上限

爭議連結,由於管理員Antigng提出掛Non-free reducee模板的質疑,10萬像素包含了從100000到109999,以至於在下掛模板,與他爭論過,但希望上傳上限能夠改成100000像素,以避免爭議。--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6日 (一) 01:01 (UTC)回复

(+)支持,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下不代表可以判人五年零364天。--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6日 (一) 04:39 (UTC)回复
(-)反对,10万是任意挑选的一个数。除非有人证明100000像素和109999像素的非自由版权图片在法律上的差别,否则oppose。--Antigng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04:56 (UTC)回复
认为“10万”可以达109999的说法明显有违常识。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3月6日 (一) 06:11 (UTC)回复
十萬就是十萬,為何會有個超越十萬的說法呢?若然要挑戰這項規定,則應為挑戰者提出證據證明放寬沒有問題。--J.Wong 2017年3月6日 (一) 06:35 (UTC)回复
证明100000和109999没有差别是非常容易的事情。随便举个例子,此文件此文件在观感上没有任何的区别,没有什么细节内容因为尺寸的变化而变得看得见/看不见,然而它们的大小差了15%。说到底,还是那句话,10万是随意挑的一个数,其数值本身并没有明确的物理意义,真正有意义的量是它的数量级。--Antigng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06:42 (UTC)回复
定下十万的首要意义是明确在某一数值处“切开”,任意大于该数值的大小都被我们认为是不可接受的。这比你所说的数量级更为重要。按你的要求,那么十万毫无意义(包括其数量级在内),因为没有经过法庭判决,就无法证明任意数字的法律差别。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3月6日 (一) 07:05 (UTC)回复
这十万可以理解为在某一个准确的数切开,也可以是在某个数量级切开。如果把它理解为在某一个准确的数量上切开本身的合理性就有问题,上文已述,我想不出合理的理由这样做。另一方面,之所以选择十万这个数量级,并不是有法律判决这个数量级以上为违法,而是因为这个数量级对应的图片大小基本上就是正常排版情形下,我们在条目里面能够遇见的非自由版权图片(不像自由版权的画卷那样可以很大)的最大尺寸。根据合理使用的要求,合理使用的图片是为说明条目文本服务的,我们是在以文本中图片的最大尺寸衡量非自由版权图片的最大可能尺度。--Antigng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0:35 (UTC)回复
對不起,不過我還是不能認同10萬=100000=109999,假設一張20公分的紙裁切為一半,如果是10.9999公分,這張紙就廢掉了。-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25日 (六) 08:06 (UTC)回复

《非自由版權圖片大小指引》是翻譯自英文版《非自由版權內容指引》相關段落,該段落於二零一一年八月廿四日加入,而討論時,表示加入此標準並非硬性規定,而是此標準在大部分情況下都適用。而如果未能符合此標準,則應該解釋為何不能。(「the number we feel comfortable around is about 0.1 megapixels in total size, which works for most movie posters, cover art, screenshots, and the like. But that is far from a hard limit. However, if you have an image that is not free and exceeds 1000px in one direction, you probably need good justification for that much detail.」)當時甚至有用戶提議加入範圍+/- 30%以防熱心用戶過份解讀。往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則修訂為整數,十萬。是次修訂只是旨在提供更清晰標準,而非志在收窄規範。當然英文版立例精神是一回事,中文版是否要跟從則交由諸位決定。不過中文版翻譯時亦有寫道「大部分情況」,即謂可以有例外。當然,要例外,就要解釋了。即是如果少於十萬都已經能夠清楚顯示圖像細節,就應該解釋一下為何要大於十萬。--J.Wong 2017年3月6日 (一) 09:15 (UTC)回复

其實我不覺得因為有人上傳了一張大小為100001甚至999999的圖片然後就有人馬上過來打官司了。--逆襲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3:09 (UTC)回复

同意J.Wong意见。--Wcam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3:41 (UTC)回复

赞同J.Wong说法,指引就是大部分情况需要遵守,如果不得已大于,必须解释,这也是为了保护版权避免违反相关法律。--脳補。◕‿◕。讨论 2017年3月6日 (一) 15:03 (UTC)回复
總得找個位置立下死線,100000也好,110000也好。--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7日 (二) 19:09 (UTC)回复
我支持设立一个死線,但可以有个上下浮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8日 (三) 08:09 (UTC)回复
上下浮动的范围如果机器人不统一,也会有问题。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9日 (四) 03:43 (UTC)回复
我提議的死線已包含浮動上限,i.e. upper class boundary.--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9日 (四) 03:52 (UTC)回复
不建議訂下所謂死線。有些圖若然縮得太細,會導致細節無法顯示。大於十萬的圖檔,應該由人手判斷其理由是否合適。理由合適即可。判斷為可大於十萬以後,所謂的上限就應該因圖而異。--J.Wong 2017年3月10日 (五) 16:36 (UTC)回复
@Wong128hk:你誤解了。這個死線是給bot判斷用,不是給人用。--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0日 (五) 17:08 (UTC)回复
我的機器判斷程式的浮動上限為50總像素。--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10日 (五) 23:51 (UTC)回复
50总平方像素面积容限跟没有几乎无区别。至少请参照User:Cwek的容限(100,000*5%=5,000平方像素),确保自己不要把人做过的也标了。写的什么bot真是。——Artoria2e5 保持讨论完整直接{{ping}}我回复 2017年3月11日 (六) 05:13 (UTC)回复
在下應該沒有理解錯誤……就是說不建議訂立十萬 +/- X% 的 +/- X%。而是機械人直接以十萬作判斷。若然過了,就提示上傳者填寫理由。再交人手判斷理由是否合適。因圖制宜,而非劃一縮到少於十萬,或十萬 +X%。這樣應該更符合指引精神,亦更貼合運作需要。--J.Wong 2017年3月11日 (六) 06:19 (UTC)回复
eagerbot 本來就不會把圖片縮小。它只會掛模版。--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17:30 (UTC)回复
對圖片和相關規定不熟,但最近上傳的File:動物朋友官方宣傳海報.jpg被縮小了,原上傳版本的圖和英文維基百科的尺寸完全一樣,如果非自由版權圖片大小指引翻譯自英文版,標準理應和英文版一致,那為什麼還是被縮小了? --KRF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00:08 (UTC)回复
英文版的那张图片也没有符合那里的规定,将会被机器人缩小。--Wcam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01:31 (UTC)回复
直接用100000像素,不要弄個容許誤差,如File:The Gate of Hell (Jigoku no Mon, Limited Edition).jpg的316像素*316像素一樣--林勇智 2017年3月30日 (四) 07:47 (UTC)回复

非自由版權圖片太小了

現時一上載非自由版權圖片時,會指出圖片過大的問題,並通過技術手段直接修復。但同時使一些圖片,如網頁截圖、電視節目截圖及電腦程式截圖細到文字根本看不到Office2003 screenshot.PNG The House News 20140702.png。一些歷史圖片也一樣,讀者根本看不到動作,令圖片失去可讀性。Police Force use Brick attack protesters AP 20160209.jpg建議非自由版權圖片最少應為640x480像素,以平衡版權及讀者的需要。--Wpcpey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03:23 (UTC)回复

File:Office2003_screenshot.PNG四個截圖混合一起應該是侵權的吧。File:The House News 20140702.png在條目只是用來展示大概外觀,條目內容應該沒有議論截圖裡面的文字,所以沒有需要連裡面的文字也要清楚。File:Police_Force_use_Brick_attack_protesters_AP_20160209.jpg那個警察拿著石頭準備投擲的動作看得我覺得十分清楚。--113.52.64.3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03:55 (UTC)回复
所以當時就反對這樣子情形了,圖片縮小後就失真了。--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12日 (日) 04:40 (UTC)回复
討論主題一樣,合併討論。--J.Wong 2017年3月12日 (日) 09:18 (UTC)回复

(+)支持放宽。考虑到图片形状的原因,是否可以将提议的640*480改述为“较短一边至多400像素较长一边至多1000像素”?此外机器人不应使用jpeg,特别是不能像前面提到的AP图像一样使用低如75的质量系数——{{svg}}里面JPEG模糊的原因是白吃的?JPEG Artifact generatorJPEGreen的质量滑块是纯粹玩的?User:Wcam-bot,背锅,去搞个mozjpeg自己压。——Artoria2e5 保持讨论完整直接{{ping}}我回复 2017年3月12日 (日) 17:23 (UTC)回复

不背,机器人除了修改尺寸以外,不会修改图片的任何其他参数。图片使用什么格式与参数是上传者的决定。--Wcam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17:45 (UTC)回复
@Wcam:质量的事情去RFBA那里继续讨论吧。像素大小不同,质量参数高低造成问题的显著程度也不同。——Artoria2e5 保持讨论完整直接{{ping}}我回复 2017年3月12日 (日) 18:38 (UTC)回复
機械人Eagerbot、Antigng-bot 18、Wcam-bot及Jimmy-abot處理過大非自由版權圖檔流程正在覆核,請注意。--J.Wong 2017年3月13日 (一) 03:02 (UTC)回复
我觉得重新缩放相当于二次压缩,如果维持原有的质量参数的话,可能会导致图像质量进一步恶化,所以应该考虑二压时尽量挑选近接无损的质量,以尽量维持一压时的图片质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3月13日 (一) 03:21 (UTC)回复
重點是要怎麼挑?目前也只有.svg的檔案不會失真,可正常標記運行。--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13日 (一) 03:27 (UTC)回复
個人建議Eagerbot挑選準則只有一個,就是是否大於十萬,及避開已經標記過處理完的圖檔。其他事情交予其他管理員及機械人處理。--J.Wong 2017年3月13日 (一) 03:34 (UTC)回复
@Wong128hk:早已避開。純粹手動。判斷交給電腦判斷--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13日 (一) 03:40 (UTC)回复
我前几天看到有bot缩小的图片比10万多了几个像素....所以“挑選準則只有一個,就是是否大於十萬”会不会有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15日 (三) 03:47 (UTC)回复
現時餘下大於十萬的圖檔還有多少?--J.Wong 2017年3月15日 (三) 05:06 (UTC)回复
Antigng-bot的上傳日誌。--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15日 (三) 08:52 (UTC)回复
如果都停了bot的話,數百張左右。--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5日 (三) 10:53 (UTC)回复
放寬的話(小於10.5萬像素),bot已處理一萬多張。--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15日 (三) 23:48 (UTC)回复
  • 既然圖檔已經不多,小躍的BOT轉為半自動,可否?已經處理完。往後新上載的圖檔自動加入分類之後,人手分流,要縮小就交由機械人縮小及刪除舊版,可否?--J.Wong 2017年3月15日 (三) 11:10 (UTC)回复
反對。有破壞者亂掛就無法處理。--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7日 (五) 18:13 (UTC)回复

Wikipedia: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的技术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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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WP:100KPIXEL章节链接到了辅助计算工具,其中对于取整的计算方式明显不符合指引要求的“向下取整数”。例如,对于800*600的图片,该工具计算结果为365*274=100010,实际应为365*273=99645。原辅助计算工具作者已不再活跃,我根据公有领域的代码重新制作了一版并已存档,建议将指引中的链接修订为辅助计算工具

现交付公示,为期七日,如无异议,即视为通过。--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4月21日 (六) 05:1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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