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濬(1595年—?),字海王,号汶水[1]山东省青州府益都县(今山东省青州市)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顺治朝官至刑部尚书。

生平

年三十,中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山东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登辛未科进士,授芮城县知县[2],六年调榆次县知县,本省同考,九年升礼部祠祭司主事,十一年考选为广东道御史,管理城工,改苏松巡按御史[3][4],又特任为河南巡按御史,固守开封城,腿部被击中铅弹,得告旋归里。无何,复任右佥都御史[4],河南总督[5],在长垣县遇寇被俘,兵刃划额,血流满面,死而复苏,后乘间逃归家乡。明亡后降清,授户部右侍郎督理钱法[6],丁母艰,服阕,补原官,寻转左侍郎,总督仓场[6]。顺治八年,授右都御史[6]。顺治十一年,改刑部尚书[6]。以劳瘁遘疾,得旨致仕,寻卒[7]

参考文献

  • 《碑传集》卷十《资政大夫刑部尚书任公濬墓志铭》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任濬,汶水,诗四房,庚子十二月二十六日生。益都人,甲子三十三,会七十二,三甲一百二十六名。吏部政,授芮县知县,癸酉调榆次县,本省同考,丙子升祠祭司主事,保留。本年本省同考,戊寅升礼部祠祭司主事,戊寅钦选广东道御史,管城工,苏松巡按。曾祖特。祖经。父克明。
  2. ^ 碑传集 ,1册10卷 ,523
  3. ^ 碑传集 ,1册10卷 ,524
  4. ^ 4.0 4.1 清史列传 ,78卷 ,51
  5. ^ 明实录附录:痛史本崇祯长编 ,2卷
  6. ^ 6.0 6.1 6.2 6.3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36535号
  7. ^ 《益都县志》
官衔
前任:
毛文炳
明朝榆次县知县
1633年-1637年
继任:
张允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