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仕
刘仕(1491年—?),字以学,陕西延安府鄜州中部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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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郎中 | |
籍贯 | 陕西延安府鄜州中部县 |
字号 | 字以学 |
出生 | 弘治四年(1491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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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陕西乡试第二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会试第一百十三名,登第二甲第八十四名进士[1][2]。官刑部主事。嘉靖三年(1524年)大礼议期间,参与左顺门哭谏,受廷杖。历升刑部郎中。嘉靖六年(1527年),受李福达案牵连,革职遣戍。穆宗即位后,起为太仆少卿,不就[3]。
家族
曾祖刘准;祖父刘景,巡检封知府;父刘璋,曾任知县。母张氏;继母谢氏。具庆下。弟价、倬、儒[4]。
孙刘禋。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二百六十九》:刘禋字诚吾中部人。祖仕,刑部郎中,以诤大礼廷杖,后与定李福达狱下吏遣戍。穆宗朝,起太仆少卿,不就。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