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鹤昇,河南林州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顺治三年(1646年)丙戌,清廷首开会试,阎鹤昇中式,殿试位列三甲第二百九十二名。四年(1647年),授山西太原府乐平县知县,任内增修乐平西门外护井小城、重修毁塌的东城。[1]十年(1653年),擢调户部主事。后历任通州中南仓监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