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寯(?—?年),字振道江西抚州府崇仁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刘寯是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成甲戌科三甲第九十二名进士[1][2],获授直隶祁门县知县,升任刑部郎中,尝上疏争论大礼议没有回应,外调为辽阳分守道参议,不久辞官回乡,他为人友爱兄弟、敦厚诚实,以古代道行自持,著有《一斑集》、《剰语》等书,人称华严先生[3]

家族

曾祖刘子绎;祖父刘璲,曾任通判;父刘崇,曾任教谕。前母熊氏、卢氏;母杨氏。慈侍下。兄刘最,礼科给事中;弟刘案;刘宴。

参考资料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江西通志》:刘最字振廷,崇仁人。正德进士,以治最征拜礼科给事中。时执政欲以定策功要封拜,最抗论其叨天之功,事得寝。㑹中贵有以斋醮怙宠者,势张甚,最劾其罔上靡财,言甚激直,逮系诏狱谪戍。《分省人物考》。刘寯字振道,最弟,正德进士。历刑部郎中,尝疏争世庙议礼事,不报。寻为辽阳分守参议,谢归。尚雍睦敦实,行古道自持。有《一斑集》、《剰语》等书,人称华严先生。《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康世臣
明朝祁门县知县
正德十年-十五年
继任:
洪皙
龙溪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