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家集团

乐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1985年由郭展荣于香港创立的“乐家玩具有限公司”,1994年2月21日于港交所主板上市。当时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各类儿童玩具产品、物业代理和餐饮,现时主要经营证券买卖及投资[1]。2015年被收购后更名为“欢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

2002年,香港高等法院控告乐家集团前主席郭展荣及前董事总经理姚钜亮,要求两人退还2,500万港元公款给乐家集团。乐家集团指称,郭展荣于2000年3月在任时,曾开出两张总值2,500万港元的公司支票,受益人为郭本人,而姚则是涉案支票的共同签署人[2]

2010年,郭展荣遭朱昌杰律师事务所追讨300万港元费用,原因是2004至2007年期间,郭氏因出售乐家集团权益引发官司、及与玩具生产供应商之间出现诉讼,上述款项是律师行为郭氏提供的专业服务费用[3]

2011年,乐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附属公司,遭前主席郭展荣获判胜诉[4]

事件

2002年,该公司以50万坡元(220万港元),收购位于新加坡经营销售酒类产品Crystal Wine & Spirits Pte Ltd[5],以及95.2万美元(743万港元)收购经营餐饮行业Brewerkz Singapore Pte Ltd[6]。但到了2003年上述2家企业已以850万港元出售[7]

2004年,以500万港元收购从事经营玩具贸易GFT Holdings Limited[8],2007年,以2港元出售,买家为梁蔚豪和黄仲逊(两者为前董事)[9]

2008年,以4.3亿港元,收购由董事前吴启民创办世纪21香港有限公司[10],其后在2014年12月5日,以450万港元出售,原因是受港府进一步收紧按揭市场,令公司的按揭融资业务也难有作为[11]

2014年10月7日,该公司以9700万港元收购从事航空及物流业务、广告代理业务以及金融市场资讯业务SINOFOCUS MEDIA (HOLDINGS) LIMITED,卖家为高振顺旗下先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2]

2015年4月13日,高振顺家族财团瑞东金融机管局主席苏泽光董平文化中国传播阿里巴巴影业前身)前主席)、内地著名导演徐峥宁浩高志凯(以上为于2015年9月2日委任董事[13])等人,合共认购1,731,416,556股(代价为6.806亿港元)股份,完成后更名“欢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14][15][16]

2015年9月18日,前行政总裁吴启民退任,同期委任美国威嘉国际律师事务所前合伙人项绍琨出任行政总裁[17]

2015年9月21日,该公司以1.5亿元人民币(1.83亿港元)收购从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徐峥全权持有)收益权( 相当于目标电影自中国电影院所得净收入;及目标电影自中国境外电影院所得净收入,扣除发行成本后之47.5%),由目标电影首映 日期起计为期6年,而不附带任何产权负担,该资产为《港囧》由徐峥赵薇包贝尔杜鹃为主演,上映日期为2015年9月25日[18]

2016年6月1日,陈可辛计划配发及发行该公司144,500,000股[19],期间,王家卫私人公司Master China Films Limited配发和发行该公司100,000,000股股份[20]

2016年6月17日,按该公司根据发行事项发行新股份之公平值约513,500,000港元,原因陈可辛和王家卫收购后评估价值总数[21]

参见

  1. ^ 歡喜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簡介. [2015-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19). 
  2. ^ 指郭展荣在位时开支票益自己 乐家追前主席等2500万公款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2年8月30日 太阳报
  3. ^ 郭展荣遭追律师费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东方日报 2010年2月6日
  4. ^ 乐家前主席控附属公司 获判胜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1年3月3日 明报
  5. ^ 收購通函1 (PDF). [2015-08-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9-26). 
  6. ^ 收購通函2 (PDF). [2015-08-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9-26). 
  7. ^ 出售通函 (PDF). [2015-08-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9-26). 
  8. ^ 收購通函3 (PDF). [2015-08-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9-26). 
  9. ^ 出售通函2 (PDF). [2015-08-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9-26). 
  10. ^ 收购通函4[永久失效链接]
  11. ^ 有关出售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通告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5-09-24.
  12. ^ 须予披露交易 — 建议收购SINOFOCUS MEDIA (HOLDINGS) LIMITED 全部已发行股本 及一项销售贷款通告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5-09-24.
  13. ^ (1) 完成認購新股份; (2) 董事變動; (3) 董事委員會成員變動; (4) 授權代表變動; 及 (5) 在香港代表接收送達法律程序文件之代理人變動通告 (PDF). [2015-09-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5-09-24). 
  14. ^ (1)认购新股份; (2)服务协议-持续关连交易; (3)申请清洗豁免; (4)更改公司名称; (5)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及 (6)恢复买卖通告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5-09-24.
  15. ^ 高振顺、苏泽光、徐峥 入主21控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 2015年4月23日
  16. ^ 壳王高振顺入股 21控股癫升1.3倍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橙新闻 2015年5月14日
  17. ^ (1) 委任行政總裁; (2) 董事辭任; (3) 董事會委員會成員變動; 及 (4)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變動通告 (PDF). [2015-09-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9-26). 
  18. ^ 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 收購賣方於目標電影之收益權通告 (PDF). [2015-09-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1-10). 
  19. ^ 根據一般授權發行新股份 及 有關與陳可辛先生訂立之協議之內幕消息通告 (PDF). [2016-06-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8-13). 
  20. ^ 根據一般授權發行新股份 及 有關與MASTER CHINA FILMS LIMITED訂立之協議之內幕消息 (PDF). [2016-06-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8-13). 
  21. ^ 根據一般授權發行新股份 及 發行事項之會計影響通告 (PDF). [2016-06-1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