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治安部
满洲国治安部是满洲国的行政机关,长官称为“总长”,1943年改称军事部,原治安部的警察业务移交至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直辖的警务总局。
伪满皇宫及日伪军政机构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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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国治安部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32年-1945年 |
编号 | 7-1682 |
认定时间 | 2013年 |
满洲国治安部大楼建于1938年,位于新民大街71号,由满洲国营缮需品局设计,是所谓“八大部”之一。
该建筑曾于1970年顶部加层改造,现由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使用。该建筑至今基本保存完好。2013年3月,满洲国治安部作为“伪满皇宫及日伪军政机构旧址”的一部分,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