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尔恺(1609年—17世纪),石江湖广长沙府长沙县[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胡尔恺十九岁时在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崇祯十年(1637年)成进士,为母亲服丧完毕后获授太平推官,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和兵科都给事中左懋第委任他督修太平府城墙,一年完工;期间又探查芜关的贪官与平定徽州的变乱,十五年(1643年)分考应天乡试,取录卢象观等名士。

弘光年间马士英阮大铖擅权,胡尔恺辞官归里十多年,到顺治十四年(1657年)在洪承畴推荐下在清朝任职吏科给事中,晋吏部右侍郎礼部左侍郎,多次上陈国家计策,在北京病逝。他病重时依然上陈四件事为民请命,都获认可,他说:“四件事完成,我可以瞑目了。”死后没有足够资金入殓,同乡赵洞门为其筹得赙金,带棺木回乡。他生平对家人和乡里孝友和睦,位居要职却依然布衣蔬食[1][2]。有《且耕堂集》[3]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弘光)时凤、庐、安、太、池、宁、徽、滁、和、广先后府州县官可纪者:……胡尔恺,字石江,长沙人。崇祯十年进士。太平推官,降清。
  2. ^ 同治《长沙县志·卷二十三·人物一》:胡尔恺,字石江,年十九登天启丁卯贤书,益发愤下帷,不以一第为荣,崇祯丁丑进士。母忧服阕,授南直太平府推官,城垣卑陋,南大司马史可法、兵科左懋第委任督修,夙夜不遑,期年告竣,他如访芜关之蠧、定徽州之变,其馀事也。壬午分考,卢象观等咸出其门。宏光时马阮当国,拂衣而归十馀年,不以姓名通有司。岁丁酉,经略洪承畴特疏,荐授吏科给事中,旋晋吏部右侍郎,转礼部左侍郎,屡陈国计民瘼,病卒于京。抱病时犹陈四事为民请命,俱报可,公曰:“四事举,吾目瞑矣。”卒后贫无以殓,同乡赵洞门等赙金归榇。尔恺生平居家孝友,居乡雍睦,虽官职显荣,布衣蔬食淡如也。
  3. ^ 民国·徐世昌晚晴簃诗汇》(卷21):胡尔恺,字石江,长沙人。明崇祯丁丑进士,官太平推官。入国朝,荐举山林隐逸,授吏科给事中,官至礼部侍郎。有《且耕堂集》。 小孤山 香国浮人境,岿然绝众援。碧环千浪影,青立一峰痕。有径堪僧住,无萝许客扪。相看姑缓棹,望望人云根。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 同治《长沙县志》·卷二十三·人物一
官衔
前任:
何弘仁
明朝建平县知县
1638年
(署)
继任:
高扬
前任:
张调鼎
明朝太平府推官
1640年-1645年
继任:
张万选
清朝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