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二四布告
七·二四布告,是指1968年7月24日,中共中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央文化革命小組關於陝西武鬥發出的布告。
背景
1968年5月1日,陝西省革命委員會成立,李瑞山任主任,黃經耀、胡煒、楊煥民、肖純等任副主任。當時,陝西省地、縣級革命委員會還未成立,兩派大規模武鬥不斷升級。1968年4月28日,《陝西日報》發表社論《徹底砸爛我省反動的公檢法》後,民眾衝擊公檢法機關,陝西省有281個公安機關、110個檢察院、61個法院和法庭被砸爛,公檢法機關的檔案、槍支、彈藥被搶走[1]。
內容
針對局勢惡化,中共中央聯合其他部門,在7月24日頒布《布告》,指出陝西省一些地方組成專業的武鬥隊,連續製造了一系列極其嚴重的反革命事件,包括搶劫國家銀行、倉庫、商店,燒毀和炸毀國家倉庫、公共建築和民用房屋,搶劫車船,中斷鐵路、交通、郵電,私設電台,連續衝擊人民解放軍的機關部隊,搶奪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武器裝備,殺傷解放軍指戰員;拒不執行中共中央指示。[2]。
《布告》重申:任何群眾組織、團體和個人,都必須堅決、徹底、認真地執行《七·三布告》。不得違抗,立即停止武鬥,解散一切專業武鬥隊,拆除工事、據點、關卡,搶去的現金、物資,必須迅速交回,中斷的車船、交通、郵電,必須立即恢復;立即交回搶去人民解放軍的武器裝備,對於確有證據的殺人放火、搶劫、破壞國家財物,中斷交通通訊,私設電台,衝擊監獄、勞改農場,私放勞改犯的現行反革命分子以及幕後操縱者,必須堅決依法懲辦。《布告》還要求各地黨政部門要做深入細緻的政治思想工作[3]。
結果
《七·三布告》、《七·二四布告》的發布,對於緩解混亂局勢有所好轉。7月30日,廣州地區30萬人舉行貫徹中央「七·三」、「七·二四」布告的誓師大會[4]。7月28日至8月14日,廣東省革命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會議通過《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七·三」、「七·二四」布告精神,深入開展對敵鬥爭的決議》[5]。
在陝西方面,9月19日,李瑞山在陝西省革命委員會第三次全體委員擴大會議上作題為《緊跟毛主席的偉大戰略部署,落實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在全省範圍內迅速掀起一個偉大的斗、批、改新高潮》的報告。其中稱陝西省貫徹中央七·三布告、七·二四布告,經過一個半月的時間,該省範圍內武鬥已經停止,武鬥據點、工事、關卡已經拆除,各地的專業武鬥隊已經解散和瓦解。共收交各種武器七萬餘件,各種彈藥四百多萬發。陝西省八個專區、三個市、九十三個縣全部成立了革命委員會[6]。
1978年9月3日,《陝西日報》以《加強人民的專政機關,批判〈徹底砸爛我省反動的公檢法〉的反革命口號》的社論加以糾正[7]。
參考
- ^ 白文華等編. 当代中国的陕西 上. 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 1991.03: 135–136. ISBN 7-80092-000-3.
- ^ 有林,鄭新立,王瑞璞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通鉴 第3卷. 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 1993.12: 419. ISBN 7-80092-500-5.
- ^ 廖蓋隆主編. 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 社会主义时期. 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1991.05: 327. ISBN 7-5035-0425-0.
- ^ 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著. 中国共产党广东历史 第2卷 1949-1978.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4.09: 558–559. ISBN 978-7-5098-2197-8.
- ^ 中共清遠縣歷史編委會著. 中国共产党清远县历史 1949.10-1988.1. 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12.05: 155. ISBN 978-7-218-07681-2.
- ^ 李平安等編. 陕西经济大事记 1949-1985. 西安:三秦出版社. 1987.02: 304.
- ^ 陝西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 陕西省志 第58卷 审判志. 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 1994.09: 223. ISBN 7-224-036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