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將元朝明朝清朝的一個軍銜級別,又稱為協鎮;次於總兵,高於參將,相當於以前的副總兵

努爾哈赤於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置「固山額真」(旗主),其下有左、右「梅勒額真」各一人,可理解為旗主的副官,又譯「翼主」。[1]後金天聰八年(1634年),以梅勒章京滿語ᠮᡝᡳᡵᡝᠨ ‍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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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寫meiren-i janggin)稱呼副將。清朝入關後,滿語中改以「梅勒章京」稱呼副都統,副將成為漢人專屬官職。副將為從二品武官,一般是綠營軍官,可以擔任督標(總督直轄的綠營兵)的中軍,下轄的兵力稱為「一協」(約幾千人),又漕運總督下亦設副將,掌理催護糧艘等事。

蒙旗下設的梅勒章京通常稱梅林或梅倫(蒙古語ᠮᠡᠢᠷᠡᠨ)。

清朝綠營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軍門)、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百總(軍總副參遊都守千百)。

臺灣

臺灣民間對綠營旗下的武官,普遍敬稱「總爺(臺灣話tsóng-iâ)」,若須因官職細分,參將、副將、總兵、提督,皆敬稱「大人(tāi-jîn / tāi-lîn)」。[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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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 清代八旗制度流变:顺治年修改官名后沿用至清终. 中國新聞網. 人民政協報. [2012年11月22日]. 
  2. ^ 劉澤民; 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 《契文解字:解碼臺灣古文書》. 台北市: 玉山社. 2020. ISBN 978986294257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