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子英和勞榮枝
法子英(1964年10月1日—1999年12月28日)和勞榮枝(1974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18日)[3],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九江市人。兩人在1993年相識,後成為情侶。檢方指控兩人在1996年至1999年在南昌市、溫州市、合肥市實施綁架、搶劫、故意殺人,共有7人遇害;審判勞榮枝時,檢方增加指控了常州綁架搶劫案。法子英在1999年7月23日作案時被捕,隨後被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槍決。勞榮枝自1999年逃亡,2019年11月28日被捕。2021年9月9日勞榮枝因故意殺人、綁架、搶劫案由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勞榮枝當庭提出上訴,二審於2022年8月18日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同年11月30日宣布維持死刑判決。2023年12月18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勞榮枝執行死刑。
法子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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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九江專區九江市 | 1964年10月1日
逝世 | 1999年1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 | (35歲)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教育程度 | 小學三年級(一說為初中畢業) |
身高 | 約1.73公尺(5英尺8英寸)[1] |
刑事指控 | 綁架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 |
刑事處罰 | 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謀殺 | |
受害者數量 | 7 |
謀殺時間段 | 1996年-1999年 |
國家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被捕日期 | 1999年7月23日 |
勞榮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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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九江地區九江市 | 1974年12月25日
逝世 | 2023年12月1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南昌市 | (48歲)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教育程度 | 九江師範學校中專 |
身高 | 1.63公尺(5英尺4英寸)[2] |
刑事指控 | 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搶劫罪 |
刑事處罰 | 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謀殺 | |
謀殺時間段 | 1996年-1999年 |
國家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被捕日期 | 2019年11月28日 |
作案之前
法子英1964年10月1日生於江西省九江市[4][5],祖籍河南[6],家住潯陽區五桂場[5](一說家住煤礦區[6])。有說法稱,法家家境富裕[7];另有報道稱,法子英家境貧困,其父是板車車夫[1],其母在某單位賣茶水。一家人住在公廁隔壁,房子面積只有30平方米左右,每年冬天要靠撿煤渣、廢木料來維持供暖[8]。他的父母有四個兒子、三個女兒,法子英排行最末,因此有「法老七」的別號。[4]與他的幾個在事業部門工作的兄弟姐妹相比,法子英不愛讀書,學習成績極差,讀了三年小學後輟學,但他喜歡踢足球,曾當過少年足球隊隊長[9][6]。另有說法稱,法子英1978年初中畢業,進入九江市發電廠工作[7][1]。1979年,法子英的父親在長江野泳時發生意外去世。之後,其母遭遇車禍,腰部留下後遺症。[8]報道稱,15歲時,法子英因搶劫罪、流氓罪被勞教3年[4][6]。據1999年的判決書,他在1981年因搶劫罪、故意傷害罪被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5](另有報道說,法子英當時被判有期徒刑10年,後改判為8年[9][7]。另說為減刑為8年[5])。出獄後,法子英開始經商[1],並與一名繆姓女子結婚,兩人的女兒約在1990年出生[5]。認識勞榮枝前,他與妻子協議離婚。由於妻子認為離婚不光彩,兩人沒有辦離婚手續,事後法子英一次支付給妻子10萬元補償,便離開了家。[10]
勞榮枝1974年12月25日(戶籍登記的出生日期為12月14日[2])生於江西省九江市。[3]父母祖籍均為湖北省黃梅縣[1][11]。勞家住在九江市濱江東路石油家屬院[1],其父曾在九江石油分公司負責油庫保衛工作。[12]其母曾是九江石油分公司的家屬工[11]。勞榮枝的父母有三個女兒、兩個兒子,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12]勞榮枝幼時名為勞末枝,上學時改名為勞榮枝[4]。1989年,勞榮枝初中畢業,成績優秀。那時國家為師範學校畢業生分配工作,九江師範學校錄取線高於當地的重點高中九江一中。勞榮枝沒有選擇讀高中、考大學的道路,而是選擇了讀中專,考入九江師範學校幼師專業。[3][12]她的校友回憶稱,1989年九江師範學校僅有一個幼師班,只有容貌、身材、性格等優秀的學生才能入選幼師班。1992年,勞榮枝畢業,分配到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學校擔任小學語文教師。那時,這所學校已經衰落,原有的初中、高中部都已停辦,僅剩小學。[12]在子弟學校任教大約兩年後,勞榮枝停薪留職[3](一說為辭職[12])。她的同學回憶說,當時傳言子弟小學即將解散,教工會被安排到加油站上班,勞榮枝因此心中苦悶。[3]據她的哥哥說,她當時說要和法子英去做買賣,家裡人起初不同意,她還和母親吵了一架。但是,最後家人允許她離家同法子英經商。[3]
1993年,在子弟小學任教期間,勞榮枝在副校長兒子的婚禮上認識了法子英。另有說法稱,二人初識是在一場生日宴會上。[3][13]而根據勞榮枝在二審庭上所述,她是通過朋友認識了開公司的法子英,當時她曾聽說法子英曾因打架服刑。有一次約會後回家時間太晚,她被法子英強姦至意外懷孕,事後被法子英用藥物流產。流產之後,勞榮枝繼續被法子英強姦,結果在四個月後再次懷孕;這一次她在法子英姐姐的陪同下去做了人流。[14]據說,結識法子英前,她沒有情感經歷[3]。法子英曾對其辯護律師說,兩人相識的那場宴會當晚,他騎着摩托車送勞榮枝回家,使她大為感動;得知法子英曾經坐過牢,勞榮枝對他產生了一種「英雄式的崇拜」。[5]儘管如此,勞榮枝在二審時矢口否認自己和法子英是情侶關係,而說自己被法子英「控制、脅迫」,在一起時「精神渙散」。[14]
勞榮枝一審時稱,停薪留職後,她帶着6000元人民幣同法子英離開九江,先後到深圳市、上海市經商;二人經商不成功,不久就把錢花完了。他們回到九江度過了1996年的新年,過年後再次到外地謀生。[15]另有報道稱,1996年法子英在九江的一起群毆中用漁叉傷了人,為此兩人才逃離了九江。[16]勞榮枝說,兩人生活開銷較大,每日大約要花掉200元人民幣,但兩人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由於缺錢,勞榮枝開始坐檯當陪侍小姐賺錢,順便尋找搶劫目標。[15]
犯罪
檢方指控法子英在南昌、溫州、合肥實施綁架、搶劫、故意殺人。勞榮枝受審時,檢方指控的案件增加了常州綁架搶劫案。據稱,在南昌殺人案之前,兩人就以仙人跳方式作案多次:勞榮枝誘惑有錢男子到賓館房間,法子英以丈夫身份闖入、索要錢財,每次得手七八萬人民幣。[16]勞榮枝庭審時稱,每次作案法子英都讓她帶着搶到的財物先走,法子英會告訴她下一站去哪座城市,然後兩人去那裡第一人民醫院會面[17]。法子英稱曾在廣州、常州、南寧、廈門、東營、黃梅等地實施綁架,[13]與辯護律師最後的會面中交代其犯下的其他案件,因為證據鏈不完整且僅有法子英一人供述,受限於當時的技術手段等原因最終判決未予以認定。[9][18]
殺害熊啟義一家
1996年5月,法子英和勞榮枝來到南昌。6月2日,兩人租住南昌市西上渝亭131號8單元417室。[19][20]勞榮枝以陳佳的身份在南昌市愛樂音夜總會當坐檯小姐。期間,她得知時年35歲的熊啟義在空調銷售公司當總經理,還經營了一家大酒店。[21]據法子英判決書:勞榮枝物色到熊啟義為綁架目標,期間法子英跟蹤熊啟義回家。7月28日上午,勞榮枝用電話將熊啟義約到出租屋。熊啟義進門後,法子英持刀威逼他,並用繩索和皮帶將他綁上。法子英搶走了熊啟義身上的手錶、首飾等財物,逼其說出住址。當天下午,法子英用鐵絲、繩索勒熊啟義的頸部,熊啟義窒息而死。之後,法子英將他肢解,分裝入四個袋子。當晚,法子英與勞榮枝一道前往南昌市芭茅一巷1號601室熊啟義家,用從熊啟義身上找到的鑰匙打開房門。法子英用刀威逼熊啟義妻子張莉(時年28歲)交出錢財,將她的雙腳綁上、雙手反綁。搶得首飾、現金、債券等財物之後,法子英於凌晨用皮帶把張莉勒死,用裙帶把熊啟義3歲的女兒熊靈璇勒死。判決書稱,「為製造假象逃避偵查」,法子英返回出租屋,將熊啟義的部分屍體運往熊家。[19][21]然而,有分析認為這一說法不成立,仍有部分屍體留在殺人現場,這一做法並不能迷惑警方。法子英的律師俞晞稱,法子英聲稱當時他當着熊啟義妻女的面倒出肢解的屍體,以此逼迫她們交出錢財。[18]法子英與勞榮枝在凌晨離開熊啟義家。法醫鑑定,張莉、熊靈璇死於窒息。據鑑定,法子英、勞榮枝搶劫了價值30274元人民幣的財物、8090元人民幣現金、110元港幣現金、10美元現金、江西郵電企業債券1000元、南昌電信局集資收據1000元、銀行存單9.5萬元人民幣。[19][21]7月29日晚,屍體被人發現。[18]南昌公安從愛樂音夜總會獲得了陳佳的身份證複印件。警方調查得知,陳佳一直在深圳生活,曾經丟失身份證,之後不久一同工作的坐檯小姐離職。警方在離職坐檯小姐租住的房屋裡發現了九江的罐頭,還得知她操着江西口音。[18]南昌警方在九江排查辦理特區邊防證記錄,比對照片確認了勞榮枝的身份,又根據開房記錄確定了法子英的身份[2]。1996年8月18日,南昌公安發布了附有照片的通緝令,通緝法子英、勞榮枝兩人。[18]
勞榮枝被捕後供述,因為手頭缺錢,她和法子英預先謀劃了綁架、敲詐案。他們把作案對象稱作「猴子」。他們計劃由勞榮枝在坐檯時物色好「猴子」,再由她約「猴子」到出租房,法子英以捉姦的名義詐取錢財。為此,法子英買了藏刀,準備了布條和繩子。按照計劃,她以裝空調為名約熊啟義來,藏在陽台的法子英突然現身、把他控制住,要他聯繫家人把錢拿來。俞晞稱,法子英告訴他,當天中午他們本打算約另一位有錢人上鈎,但是此人沒有接聽電話,於是他們把目標換成了熊啟義,有通話記錄為證。[18]一審時,她翻供了,否認預謀綁架、敲詐。她說她當時已與法子英分手,同熊啟義戀愛。[22]有報道說,勞榮枝當庭聲稱案發當天她約熊啟義出門,想讓他給她買衣服。熊啟義說要送她一部空調,她於是帶他到租住的房間。[23][24]另有報道稱,她當庭的說法是熊啟義要給她修空調,她才帶他回了房間。[22]勞榮枝當庭稱:法子英突然闖進屋,因為吃醋而與熊啟義爭執,甚至用刀威脅她和熊啟義;為避免激怒法子英,她把熊啟義綁了起來。[23][22]法子英、勞榮枝的供述均稱熊啟義被殺時勞榮枝不在現場。[18]法子英供稱,他和熊啟義爭執時,他要勞榮枝出去,她就離開了[2];事後勞榮枝曾問他人在哪裡,他回答說「放了」[18]。勞榮枝稱,她離開時熊啟義還活着。[18]勞榮枝一審的公訴人提到,熊啟義的死亡時間是29日下午,勞榮枝在下午4時在出租屋接聽了電話,說明她下午在現場[18];熊啟義下午遇害,勞榮枝晚上又同法子英去熊啟義家,公訴人推斷稱勞榮枝當時知道法子英殺了熊啟義[25]。勞榮枝當庭說:法子英表示,要去熊啟義家弄兩萬塊錢補償勞榮枝;當天兩人去了熊家兩次,第一次時剪斷了熊家和鄰居的電話線;第二次去熊家時,法子英持刀控制着熊啟義的妻女,勞榮枝在熊家翻找錢財。[24]有報道稱,勞榮枝在法庭上說,她在熊家搜尋財物時,法子英在床上強姦。但是,屍檢並未發現強姦跡象。[18]勞榮枝曾多次供述,在熊啟義家搜尋財物時,她擔心留下指紋,因此向法子英提議放火燒掉現場。一審時,公訴人以此質疑勞榮枝在合肥作案前不知道法子英殺人的說法[26]。勞榮枝當庭否認了這一供述,說這是她受杭州保姆縱火案啟發編造的口供[18][27]。勞榮枝稱,找到財物後,法子英要她先走;她離開熊家時,熊啟義的妻女還活着;她事後問法子英,法子英稱他把兩個人放了。[24]勞榮枝和她的律師主張,在南昌案中,她未參與殺人[23]。勞榮枝一審的公訴人認為,她明知搶劫案會致使熊啟義一家三口喪命,卻放任此事發生。她被捕後供述,他們作案後返回九江,法子英曾後悔在南昌作案,她還責怪他缺乏男子氣概[27]。
據法子英姐姐的證詞、勞榮枝的供述,法子英在8月3日帶勞榮枝回到九江,兩人住在法子英的母親家裡,法子英把搶到的首飾放在母親家中。期間,勞榮枝曾與二哥勞聲橋會面。幾天後,法子英和勞榮枝離開了九江。一審時,勞榮枝當庭稱,兩人害怕被抓,不敢坐火車,於是乘船逃往上海;她在上海給家人打電話,得知她已被通緝。[18]儘管如此,勞榮枝在二審中還是否認自己承認自己預謀綁架殺人,僅承認有搶劫、偷竊行為。[28]
殺害梁曉春和劉素清
1997年10月初,法子英與勞榮枝來到溫州。[19]兩人分住在兩個招待所。勞榮枝稱,這是因為他們沒有身份證。有知情人認為,兩人分住是為了不暴露身份。在溫州,勞榮枝以「格格」為名,自稱是四川人,在浦發KTV坐檯。[18]據法子英一審判決書,法子英同梁曉春(時年22歲[19],浦發KTV坐檯女[18])商談轉租溫州市中僑大樓6幢403室時認為梁曉春是有錢人,於是同勞榮枝策劃了搶劫案。[19]判決書稱:1997年10月10日,法子英買了一把尖刀,他帶着刀同勞榮枝前去梁曉春住處。法子英用刀逼迫梁曉春,用繩子、電線捆綁她的手腳,逼她拿出錢財。在房間中搜出存摺、現金之後,法子英逼梁曉春叫一個有錢人來現場,以便他繼續搶劫。梁曉春不得不用電話請劉素清(時年29歲[19],浦發KTV坐檯女,有報道稱其為「莎莎」[19])前來。劉素清到場後,法子英逼她交出千餘元人民幣現金、2.5萬元人民幣的存摺,用電線把她捆綁。勞榮枝按照法子英吩咐,帶着他們搶到的手機和存摺去銀行取錢。[19]對於拿受害人存摺去銀行取錢的行為,勞榮枝在二審時說「事情已經發生,她也沒辦法」。[28]據報道,銀行職員認識劉素清,詢問勞榮枝為什麼不是她本人來取錢。勞榮枝回答說,她是找劉素清借錢。銀行職員並未阻止。勞榮枝取走了賬戶中全部25750元人民幣,簽上了劉素清的名字。[18]法子英的判決書稱,勞榮枝取款成功後給他打了電話,他隨即用電線、皮帶把梁、劉兩人勒死。法子英從兩人身上搶得歐米茄手錶一隻、雷達牌手錶一隻、手機一部、傳呼機一部。[19]
用電話通報取款成功後,勞榮枝返回招待所退房。住在她隔壁的同事作證稱,當時大約是11時。勞榮枝與法子英在大巴車上相見。兩人上車不久,梁曉春的情人李先生給梁曉春打了電話。李先生稱,當天大約12時40分起,他連續給梁曉春打電話,直到14時左右才有人接聽;接聽電話的是一位講普通話的女性,聲稱梁曉春與男朋友出門了,回來之後會回電。李先生稱,梁曉春被搶的歐米茄手錶和手機都是他送的禮物。12日下午,梁曉春的男朋友錢先生翻陽台進入她的房間,發現她和劉素清死在房間內。他報了警。當時,梁曉春面朝下躺在床上,手綁在背後;劉素清面朝上躺在地上,手綁在肚子上。[18]法醫鑑定認為,梁、劉二人被電線勒住脖子導致機械性窒息而死[19],無強姦跡象。警方在捆綁用的電蚊香背面發現了法子英的指紋。[18]
勞榮枝曾經供述,她獨自一人去找梁曉春看轉租的房子,途中聽梁曉春說她有一塊價值兩萬元人民幣的歐米茄手錶。回去之後,她把手錶的信息告知法子英,法子英遂決定拿梁曉春下手。[18]一審時,她承認在溫州參與了搶劫,但她聲稱自己沒有搶劫的故意,受法子英強迫不得已為之[29],她沒有與法子英合謀;她說,她確實配合法子英去銀行取款,但她沒有威脅梁、劉兩人[30]。報道稱,質證環節開始時,她承認她用梁家的電線、皮帶實施了捆綁;但她隨後改口說她沒有實施捆綁,她並不想實施搶劫。[31]她的辯護律師稱,勞榮枝在溫州未參與殺人,沒有證明她在溫州參與殺人的證據[29]。她說,她曾勸法子英不要殺梁曉春和劉素清,並不知道法子英之後殺死了梁、劉二人。勞榮枝一審時說,梁、劉被捆綁、威逼時,「當時我的尖叫聲比兩個小妹妹還要大」。公訴人質問當時究竟發生了什麼可怕的事情。[26]媒體報道,有知情人稱,勞榮枝接受審訊時,辦案人員告訴她溫州、常州的兩起案件中有兩位受害者活了下來,問她是哪兩個,勞榮枝答不出。[18]二審的時候,勞榮枝稱自己只負責和兩位受害人商談租房事宜,捆綁、殺害是法子英的行為。[28]
常州綁架搶劫案
1998年9月(有報道稱倖存者回憶事發於7月[32]),法子英與勞榮枝來到江蘇省常州市。兩人租房住下[18]。據被綁架者的妻子回憶,他們租的房在常州市東方紅大橋附近一棟樓的底層[32]。勞榮枝在常州同濟橋邊的皇家歌舞廳當坐檯小姐[32],「謀生活」[33]。期間,她認識了汽修店老闆劉某(有報道稱其為劉華[31],另有報道使用化名王文[18])。
據劉某的證詞:他於1998年9月在歌廳認識勞榮枝後,她想方設法要他去她的住處。一天晚11時30分許,他駕駛紅色跑車送勞榮枝回家,與她一同走進房門。進屋後,法子英雙手持刀捅向劉某的胸口。劉某被制服之後,勞榮枝用鐵絲把劉某的腿和胳膊捆在椅子上。劉某回憶,法子英和勞榮枝在這一過程中很少交流,兩人很默契;法子英曾威脅他,如果他敢叫喊法子英就殺了他。法子英搜了劉某的身,從他身上取走了車鑰匙後離開房間[18]。劉某汽車裡的五千元人民幣也被取走[34]。勞榮枝曾供述:法子英當時要把劉某的車開到遠一點的地方;出門前,他要她給劉某的脖子勒上鐵絲;法子英叮囑她說,如果劉某反抗,就用老虎鉗擰緊鐵絲勒死他;法子英離開後,劉某曾經試圖反抗,她用老虎鉗敲擊了他的胸口。[18]劉某的證言稱;法子英威脅他說,如果膽敢逃跑就殺了他;法子英還說,如果他不信,就找個做雜工的到屋裡來,然後割雜工的耳朵給他看[29]。
劉某被綁架的次日早上,法子英要求他給妻子打電話[18]。劉某的妻子按照他的吩咐,帶着七萬人民幣[18][34]到指定的公交站與勞榮枝見面。據劉某回憶,法子英安排勞榮枝出門見劉某妻子時說,如果兩個小時之內勞榮枝回不來,他就殺了劉某再逃。劉某的妻子回憶:勞榮枝與她乘出租車前去,勞榮枝特地讓司機在住所附近多兜了幾圈;到房間後,她看見丈夫嘴裡塞着東西,手腳都被捆綁,當時就交出了錢[18];法子英詢問劉某的妻子她有沒有報警,她說沒有;法子英把她綁到凳子上,塞住她的嘴[32]。法子英與勞榮枝用方言同簡短聊了幾句,勞榮枝帶着錢先離開了房間[18][32];十幾分鐘後,勞榮枝給法子英打了電話,表明自己已經安全撤離;之後,法子英走向劉某,用一個黑色的袋子套住了他的頭;劉某的妻子覺得法子英很可能要殺人,她用力地搖頭,目光盯着法子英;法子英對劉某說了一句「你的命是你老婆給的」,沒有殺人,離開了房間[32][35]。劉某是法子英和勞榮枝系列搶劫殺人案中唯一的倖存者,直到勞榮枝落網後,他的身上都還有當年被捆綁的傷痕[36]。
勞榮枝一審時,她聲稱當時想在常州過上正常的生活,不想再實施綁架,她為此勸說法子英,被法子英毆打;勞榮枝稱,她和法子英共同策劃了綁架,但她沒有恐嚇劉某,也沒有對他施加暴力;辯護律師認為常州案中法子英一人選定了綁架對象,主要是法子英實施了綁架行為,勞榮枝僅僅是配合法子英,但檢方認為證據顯示勞榮枝在常州案起主要作用[29]。辯護律師指出,常州案在2021年1月3日立案,勞榮枝主動供述此案,屬坦白情節。公訴人認為,法子英此前已向警方交代常州作案經過,雖然當時沒有移送審查,但此案的情況已被公安機關掌握,勞榮枝交代案情不構成自首、立功情節[37]。
殺害殷建華和陸中明、法子英被捕
常州案過後,法子英和勞榮枝輾轉曾廣西、汕頭、杭州等地[33],最終在1999年6月21日乘坐依維柯由杭州市來到合肥市。法子英自稱葉偉強,勞榮枝自稱沈凌秋。[20]法、勞兩人分別住進安慶路西海飯店和三孝口紅旗飯店,兩家飯店相距不足兩公里。7月1日,法子英以每月500元人民幣的價格租下了合肥市虹橋小學恢復樓209室。209室為兩室一廳,法子英一次付了三個月的房租。租房之後,法子英花150元人民幣訂做了一隻1米×1米×0.7米的鐵製狗籠,花5元僱人把狗籠送到房間。據勞榮枝後來供述,法子英是因為她想養狗才訂的狗籠,只是還未來得及買狗[33]。之後,勞榮枝花500元買了一台舊冰櫃。勞榮枝買冰櫃的時間說法不一。有報道稱,法子英說,勞榮枝是在他買狗籠的那天下午買的冰櫃[38]。另有報道說法子英曾供述稱,7月22日下午,為了殺個人嚇唬殷建華,勞榮枝出門買冰櫃[18]。法子英的判決書未提及買狗籠的日期[19],有報道稱買狗籠的時間是在7月22日上午[20][21],另有報道稱舊貨店老闆、三輪車夫、出租房鄰居都作證說勞榮枝買冰櫃的時間是7月22日左右[27]。
7月15日,勞榮枝開始以沈凌秋的身份在三九天都夜總會坐檯[38][39]。她在夜總會結識了合肥安吉達電氣有限公司總經理殷建華。[38]法子英被抓後曾供述稱,勞榮枝告訴他殷建華有麵包車,帶着很多包中華香煙,他們因此相中了殷建華[40]。法子英的辯護律師俞晞說,殷建華實際上並不富裕,他和妻子本來都是安徽省工業安裝公司的員工,後來他在1990年代離職創辦電器公司,為了公司的業務不得不在社交場上假裝富人[18]。
7月22日上午,勞榮枝給殷建華打電話(一說為7月22日下午勞榮枝用傳呼機聯繫殷建華[20]),約他到出租屋。[19]據法子英的判決書,殷建華進屋後被法子英持刀逼迫,法子英捆住他的手腳之後把他鎖在籠子裡[19]。關進籠子前,殷建華被剝掉衣服。他的脖子上纏上了鐵絲,手腳被捆在籠子的鐵杆上。法子英曾供述稱:他告訴殷建華自己是綁匪,要殷建華拿錢出來。殷建華回答說,自己只有幾千元人民幣,需要打電話找朋友借。法子英說,如果打電話借錢,對方可能會報案,這樣法子英和殷建華都活不了。殷建華不說話。法子英隨後說,看來殷建華並不害怕,一會做給他看,他就相信法子英是綁匪了。[18]
法子英去出租屋附近的六安路,以做木工活為由,請時年33歲的木匠陸中明上門[18][19]。進屋後,法子英用刀逼迫陸中明,隨後將他捆綁。[18]陸中明有反抗行為,法子英便用刀數次捅刺陸中明的背部等處,將他殺死。他割下了陸中明的頭顱,拿給殷建華看。[18][19]之後,陸中明的屍體被裝入冰櫃[18],勞榮枝幫助法子英把冰櫃推進次臥[41]。報道稱,目睹法子英殺人後,殷建華同意拿30萬元人民幣贖自己。晚8時許,殷建華按要求寫了兩張便條。[20]後來的筆跡鑑定認為,勞榮枝在其中一張便條上寫上了「少一分錢我就沒命了,他的同夥一定會讓我死得比剛才那個人還快的」[18],但勞榮枝後來表示記不起有寫過這樣的字[33]。晚9時許,殷建華按照法子英的要求給妻子劉某打電話,要她帶錢到長江飯店見法子英,拿錢贖命。[21]法子英曾供述,他出門前曾叮囑勞榮枝,如果他當晚11時沒有回來,她就把殷建華殺死。[18]然而,法子英在長江飯店等了三四十分鐘,並沒有見到殷建華的妻子。法子英返回出租屋。殷建華再次給妻子打電話。妻子稱,她去了長江飯店,但是沒有見到人。法子英吩咐殷建華安排妻子次日早9時見面,要她準備一萬元人民幣。[20]
7月23日早8時30分許,殷建華按法子英的要求再給妻子寫了一張便條,要她拿錢。法子英還讓他把住址寫在另一張便條上[20]。法子英一審判決書稱,法子英當日10時左右用老虎鉗擰緊殷建華脖子上的鐵絲,把他勒死[19]。然而,殷建華死於何人之手、死於何時存在爭議。法子英攜帶便條和自製手槍來到殷建華家中,向殷建華妻子劉某索要錢財[20]。劉某以籌錢為由離開家,讓法子英在家中等她。報道稱,劉某前一天得知殷建華被綁架後,把孩子送到了老家。一種說法稱,以籌資為由脫身後,劉某向警方報案[18]。另一種說法稱,殷家的鄰居報了案[20]。還有說法稱,劉某委託同事報了警[4]。也有說法稱,劉某聯繫了單位的戚經理,戚經理建議她報警,她同意了,戚經理便幫她聯繫了警察[42]。
接到報警後,合肥市公安局西市分局刑警大隊、合肥市公安局110直屬大隊、防暴三大隊民警趕往現場[4]。警方切斷了殷家的電話線[42]。據回憶,當時現場持槍的警察有九至十人,一部分人在樓內的走廊,另一部分人在樓下以防法子英跳樓[4]。警方向法子英喊話,勸他投降;法子英不從,甚至還勸現場的警察靠邊,以免被他打死。大約11時,警察奉公安局副局長命令向房內發射了催淚彈。大約兩分鐘後,法子英一邊衝出房間,一邊向警察開槍。由於牽掛殷建華的安全,副局長要求警察不得把法子英打死。槍戰大約持續了十分鐘。一位警察擊中了法子英的右大腿,隨即躍身上前把槍口抵在法子英頭上。法子英被抓獲[42]。警方無法確定冰櫃裡的屍體的身份,於是在報紙上刊登了啟事。刊登後二十餘日,仍無人聯繫警方。案發多日後,陸中明的妻子朱大紅因為聯繫不到丈夫而到合肥報警,警方才確認了陸中明的身份。[43]
雖然法子英的判決書認定他殺死了殷建華,但是在勞榮枝一審時公訴人認為殷建華可能死於勞榮枝之手。審訊期間,法子英給出過不同版本的供詞。他曾經供述說,出門找殷建華的妻子拿錢之前,他囑咐勞榮枝:「我如12點鐘不回來,就被抓起來了,你就給我報仇,把他殺掉」。然而,後來他改變了供詞,聲稱他出門之前殺了殷建華。[40]法子英的判決書認定,殷建華是被法子英拿老虎鉗擰鐵絲勒死的[19]。勞榮枝一審時聲稱她在7月22日離開了合肥[27]。檢方出示了她之前的供述:法子英出門見殷建華妻子之前,囑咐勞榮枝說「如果他不老實就擰動脖子後面的老虎鉗把他殺了」。公訴人分析稱,這說明法子英離開出租房前殷建華還活着,他很可能死在勞榮枝手裡[44];用鉗子將被害人勒死不符合法子英此前的作案方式,更可能是女性作案[18];法子英在與律師會見時,曾問律師合肥死了幾個人,律師回答兩個,律師追問法子英,殷建華是不是你殺的,法子英表示不想說,證明法子英並不確定殷建華是否已死[36]。勞榮枝的律師辯稱這一說法證據不足。公訴人表示,此項並不是指控[44]。勞榮枝一審時稱,不記得自己買過冰櫃,也不知道法子英殺死了陸中明,陸中明被殺時她與殷建華在臥室。公訴人出示證言證實勞榮枝買了冰櫃。此外,現場勘察發現,陸中明被殺時所在的廚房距離臥室僅3.1米[41]。
訊問、審判、處決法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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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前的法子英 |
警方抓獲法子英後,將他送往合肥104醫院急救治療。起初,法子英拒不交待殷建華的下落。1999年7月23日法子英被抓當天下午2時許,他告訴警方自己叫做葉偉明,祖籍河北省唐山市,父母死於1976年唐山大地震,他後來被浙江省江山縣的一位老頭收養;他曾在青藏高原盜獵藏羚羊;河南省固始縣人姚龍帶領另外兩人同他到合肥實施綁架,他不知道另外兩人的名字,人質已被這兩人帶回固始。警方在合肥市的旅店找到了浙江江山人葉偉明的入住記錄,但浙江省警方協查後回電稱並無此人。警方監視着殷建華住所附近的情況,排查殷建華的社會關係,還在合肥市的公路、鐵路車站和進出市境的路口設卡檢查,沒有得到有價值的線索。24日上午,法子英欺騙警方,聲稱自己的同夥要同他在長江飯店門口接頭。警方按照法子英提供的信息前往設伏,毫無收穫。之後,警方帶法子英到固始縣,讓他指認同夥關押殷建華的位置。7月27日晚8時左右,合肥市虹橋小學恢復樓209室附近的住戶聞到房中飄出的惡臭,報了警。警方進入房間後看到殷建華的屍身已腐爛嚴重。警方還在冰櫃裡找到了小木匠的屍體。得到消息後,正在河南固始帶法子英指認位置的另一路警察押着法子英在28日凌晨2時左右回到合肥,之後審訊法子英。28日凌晨4時30分左右,法子英說出了自己的真實身份。法子英招供了他與勞榮枝殺死殷建華和小木匠的經過。安徽公安向江西公安發去協查通報。南昌警方聞訊趕往合肥,1996年南昌熊啟義案告破。法子英在104醫院接受急救治療期間,曾告訴警方他兩年前在溫州殺了兩名坐檯女。然而,溫州警方趕到合肥核實時,法子英不承認有此事。法子英之前交代,他用電線捆住了兩名坐檯女。溫州警方根據這一細節確認了作案者為法子英[42]。
法院指定安徽安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汪利民、俞晞為法子英的辯護人。1999年11月2日,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法子英犯綁架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1月18日,此案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5]。判決書記載,被告與律師的辯護理由為該案證據不足、事實不清[19]。據報道,法子英當庭辯稱他是在劫富濟貧。[6]另有報道稱,法子英在庭上翻供,聲稱所有犯罪都與勞榮枝無關,而是他一人完成;他還聲稱自己是職業殺手,一名台灣老闆雇他殺人[18]。該案主訴檢察官回憶,法子英當時氣焰囂張、全無悔意。[6]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庭宣判,法子英犯綁架罪,判處死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搶劫罪,判處死刑;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9]。同時以法子英無實際賠償能力為由,判決其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免於賠償[45]。法子英沒有提出上訴[18]。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在肥西縣被槍決。[5][13]勞榮枝曾於2000年從中國中央電視台的《今日說法》節目看到法子英被槍決的部分視頻,但後面部分均未看,故四起案件中,除合肥案知道法子英殺人外,前三起案件她均不知道法子英殺人,直至後來她在廈門落網。[14]
勞榮枝逃匿、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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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勞榮枝在廈門被捕時的照片 |
勞榮枝稱,她在1999年7月22日晚離開合肥,出發前給法子英寫了便條:「親愛的我先走了,我在家等你,愛你。」[38]一審庭審時,勞榮枝稱她當時自合肥逃往武漢,後來逃往河南,之後到重慶的「安全屋」[17]。勞榮枝與法子英長期在重慶市租住一套房屋,他們稱之為「安全屋」。[27]由於等不來法子英,她一人逃往廈門[17]。一審時,她回憶說逃往廈門的時間是在2000年前後[17]。
她說,逃亡期間她有時住在招待所,有時候被男人包養。[46]媒體確認她曾在廈門陪酒、賣車、賣手錶。2016年年中,她來到廈門市思明區篔簹路的官任路酒吧街真愛酒吧做「客服」,陪客人喝酒,從客人的消費中獲取提成。當時,她是真愛酒吧工作人員裡唯一取英文名的人,她的英文名是「Sherry」(雪莉)。同事回憶稱,她擅長化妝打扮、溫柔、勤快。據稱,她每個月的提成約一萬元人民幣,收入水平在酒吧客服中居於上游。工作約半年後,她在2017年初離開了真愛酒吧。之後,她曾在某4S店賣車。[47]她與男朋友分手後,他仍允許她免費住在他的房子裡。之後,一名經營手錶專櫃的男子成為她的新男友。[18]2019年,她多次前往這家手錶專櫃。她有時也幫忙打理業務。勞榮枝被抓前,店主有事需要外出,因此請她幫忙照看幾天。報道稱,2019年10月,南京市的呂某曾在某APP上尋找保姆時,在置頂處看到了她的簡歷、照片、視頻。[1][47]據稱,逃亡期間,勞榮枝穿着講究、注重生活品位,她彈鋼琴、畫畫,學小提琴,還養了兩條狗。[35]
2019年6月13日,為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慶典的順利進行,公安部部署了「雲劍行動」,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打擊犯罪。[48]勞榮枝在廈門的商場內活動時,監控拍下了她的照片。[18]11月27日,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的大數據分析顯示,某張照片中的女子同通緝犯勞榮枝相似程度達97.33%。[18][49]思明分局派出兩隊人馬,分別調查、布控。[49]28日,廈門警方在湖裡區東百蔡塘廣場DW手錶專櫃將勞榮枝抓獲。[50][51]被抓時,勞榮枝自稱是南京人洪葉嬌。[8][18][49]警察用手機向她展示照片,勞榮枝隨即同意跟警察走。[18]經DNA比對,廈門警方確認抓到了勞榮枝。[49][18]但是,在起初的訊問中,勞榮枝並不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聲稱自己是一名孤兒,從來不知道自己的籍貫、父母。29日晚間訊問時,她才承認自己是勞榮枝。[18]
2019年12月5日,廈門警方將勞榮枝移交南昌警方。廈門警方查明其未在潛逃廈門期間作案。[52]
審判、處決勞榮枝
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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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 |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 |
公訴日期 | 2020年8月31日 |
被告人 | 勞榮枝(48歲) |
公訴罪名 | 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 |
審理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
宣判日期 | 2021年9月9日(一審) 2022年11月30日(二審) |
宣判結果 | 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 |
其他 | |
調查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一審
2019年12月8日,勞榮枝二哥委託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吳丹紅作為勞榮枝故意殺人案的辯護人。[53]然而,吳丹紅卻未能見到勞榮枝。警方的拘留通知書稱她被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據吳丹紅說,他在12月11日來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但工作人員稱勞榮枝並不在這裡;他用電話聯繫了兩位辦案警官(兩人曾通知勞榮枝家人她的關押地點,並要求其家人書面簽收通知),說明自己希望會見當事人,但兩人都說需要向領導匯報,之後便沒有了回音。當天,吳丹紅先後向南昌市公安局信訪接待室、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控申科投訴看守所阻止會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54]12月12日上午南昌市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部電話通知吳丹紅,勞榮枝不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所在地不明。[55]12日午間,南昌市公安局在微博上發表通報,稱警方已在12月5日將勞榮枝押回南昌並關押在第一看守所,「辦案單位第一時間告之其可聘請律師」,但勞榮枝在12月11日通過口頭、書面方式向公安機關提議禁止家屬與其會面,以幫助他們擺脫陰影,拒絕家屬為其聘請律師,向政府請求法律援助。通報稱,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師已在12日開始提供法律援助。[56]獲指派的兩名律師是江西英華律師事務所的陳通華和王國強[57]。12月14日,吳丹紅在個人微信公眾號上刊出了他就此案接受的採訪。吳丹紅稱,多家媒體記者迫於壓力未將採訪全部內容發表。採訪中,吳丹紅稱公安機關程序違法。[58]12月14日,勞榮枝家人委託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為她的辯護人。但周兆成也未能會見勞榮枝。2020年9月27日,勞榮枝二哥勞聲橋與周兆成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申請,希望更換法律援助律師;同一天,他們還向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南昌市司法局遞交申請,要求終止法律援助。[59]
2019年12月12日,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勞榮枝案。15日,南昌市公安局提請審查逮捕勞榮枝。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60]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對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61]合肥案中被害的小木匠陸中明的妻子朱大紅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27][62][63],要求勞榮枝賠償逾135萬人民幣[23]。
12月21日上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勞榮枝案。公訴人指控:勞榮枝夥同法子英,故意殺人致1人死亡;綁架2人,致1人死亡;搶劫致5人死亡。[64]勞榮枝當庭表示,不認可指控,承認搶劫罪、綁架罪,不認可故意殺人罪[65]。她說自己天性善良[66],常懷感恩之心,一輩子連雞鴨都不敢殺[67];她說自己可以從事很多種工作,不屑於搶劫[15]。她說自己並沒有與法子英合謀作案,沒有害人、殺人的故意,她受到法子英威脅才不得已配合他,她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是法子英(實施)性侵的工具和賺錢工具[30]。勞榮枝說,法子英「沒有人性、冷漠、毫無理智」[15];當年法子英誘騙她辦理停薪留職,兩人離開九江到外地,法子英不讓她找工作,要她去做坐檯小姐;法子英在肉體和精神上折磨她[30],她的頭骨被打到凹陷,嘴唇被打而不得不縫針,身上布滿淤青,很多年只能穿長褲以遮擋皮膚上的傷痕[68];她曾想和法子英分手,但法子英威脅要去傷害她的家人;與法子英相處期間她曾兩次墮胎,墮胎當日仍被法子英侵犯;法子英威脅說要去她家和她的工作單位揚言說她從事賣淫,她因此不敢報警[30];法子英要求她匯報每天的行蹤以及物色到的搶劫對象,她遭遇了無法承受的折磨[15]。她聲稱,在南昌時就已經同法子英分手,但她受到法子英的控制,仍然不得不繼續坐檯[2]。庭審質證中,勞榮枝聲稱不記得案件發生時的細節;法警在她面前展示案發現場照片時,她發出尖叫,表示照片裡的現場很可怕。[27]她說,當年得知法子英殺死了陸中明之後,她非常害怕;由於擔心入獄,她沒有去自首[66];在電視上看到槍決法子英,她非常高興[15]。她還說,潛逃期間她常去教堂做禮拜;因為不能盡孝,她內心很愧疚;她36歲時患上宮頸癌,險些喪命;逃亡期間她在勤懇工作,與人為善[66];逃亡期間,除了炒股判斷錯了市場方向,沒做過別的錯事[69]。勞榮枝當庭對受害人家屬致歉,並表示願意賠償[30],但是她被抓前只有大約三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她說她曾經參與過眾籌募捐,如果有機會的話她願意通過眾籌來賠償受害者[70]。勞榮枝的辯護律師稱,她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較小,主動供述常州一案構成坦白情節,積極改過自新、被捕前二十年沒有犯罪紀錄,真誠悔罪、自願賠償被害人家屬,建議從寬處理[27]。辯護律師還說,檢方的證據有瑕疵,故意殺人的指控證據不足、事實不清[27]。檢方認為,勞榮枝當庭所述與到案後的供述大相徑庭,她的多條辯解並不成立[70];她在審訊期間的供述明顯體現其犯罪故意;法子英與勞榮枝兩人分工明確,均系主犯;作案後法子英都讓勞榮枝帶着贓物先走,勞榮枝完全有機會遠離法子英;兩人共同揮霍贓款,勞榮枝受法子英脅迫的說法不能成立[69]。公訴方對這種說法予以駁斥,稱勞榮枝為主犯,主觀惡意極深,且拒不認罪,應從重處罰。受害人家屬也表示不接受這種說法,並對其道歉和賠償的誠意表示質疑,請求法庭判處其死刑。12月22日下午,為期兩天的庭審結束,法庭將擇期宣判[71]。
2021年9月9日上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勞榮枝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三項罪名均成立,她在共同犯罪中屬於主犯,到案後供述常州綁架案一事構成坦白。判決認定,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構成入戶搶劫的法定加重情節,綁架致一人死亡。[72]判決稱,勞榮枝「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坦白情節不足以減輕刑罰。法院判決: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綁架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72][73]勞榮枝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勞榮枝的兩名辯護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訴訟代理人、部分受害人家屬(包括小木匠陸中明的妻子和女兒、南昌滅門案受害人熊啟義的弟弟熊啟重)參與庭審,勞榮枝的二哥勞聲橋旁聽了庭審[74]。法庭判決,勞榮枝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朱大紅經濟損失48065.5元,駁回原告人的其他請求。朱大紅表示對附帶民事訴訟判決結果不滿意,但不會上訴。朱大紅委託的律師劉靜潔呼籲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制度[45]。勞聲橋表示,他和勞榮枝的其他哥哥姐姐對於一審辯護律師當庭表現很不滿意[75]。
二審
2021年9月23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為勞榮枝上訴案立案。此前,勞榮枝的二哥勞聲橋和姐姐在9月15日委託北京賈方義律師事務所賈方義、北京德和衡律師集團(上海分所)郭乘希作為二審辯護律師[76]。郭乘希稱,賈方義與她在9月27日上午10時20分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辦理了會見勞榮枝的法定手續,但直到下午3時30分看守所都沒有安排會見,看守所工作人員在下午3時50分承諾在9月28日上午10時左右安排勞榮枝會見兩名律師[77]。9月28日上午,看守所仍然不為家屬和兩位律師安排會見。之後,看守所工作人員答覆稱,經反覆詢問,勞榮枝拒絕家屬為其委託律師[75]。賈方義、郭乘希對此提出質疑。郭乘希認為,看守所審核文書後就應該安排會見,無權反覆向勞榮枝徵詢意見。賈方義也認為看守所無權就家屬委託律師一事徵詢勞榮枝意見,認為此舉違法且無效。勞聲橋認為,既然勞榮枝一審之後提出上訴,繼續使用法律援助律師不合情理。家屬與律師稱將向相關部門投訴[78]。
據勞聲橋的說法,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21年11月5日電話通知他可以會見勞榮枝之後,他在11月9日委託北京友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吳丹紅、趙德芳為二審辯護律師。11月10日,趙德芳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勞榮枝,勞榮枝在辯護律師委託書上簽了字[79][80]。
2022年4月29日,勞榮枝的辯護律師接到通知,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二審中止審理。吳丹紅稱,近期疫情嚴重,無法開庭;為避免超過法定期限,法院只好決定中止審理。[81]
2022年6月19日,勞榮枝案二審恢復審理[82],同年8月18日開庭[28]。在庭審中,勞榮枝的兩名辯護人吳丹紅和趙德芳提出新增上訴意見。兩人認為,從在程序上看,勞榮枝案屬重大刑事案件,一審沒有採用七人合議庭而是三人合議庭,屬於違法;而在溫州案中,檢察院只起訴了搶劫罪,未起訴故意殺人罪,但一審判決卻認為勞榮枝除了構成搶劫罪以外,還構成故意殺人罪,並以此判處死刑,故二人請求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此案發回南昌中院重審[14]。經過三天的審判,二審於8月20日18時23分結束,結果擇期宣判[83]。
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案件作出二審宣判,宣布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死刑裁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庭審後,旁聽的勞榮枝二哥勞聲橋表示勞榮枝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進行申訴[84]。
處決
文學、影視形象
電視劇《紅蜘蛛》的兩位女主角馬倩、米蘭的原型分別為馬仁乾和勞榮枝。此外,法子英、勞榮枝兩人在合肥的罪案被改編為小說《法醫秦明》的「人皮牢籠」[87]。
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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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 6.1 6.2 6.3 6.4 6.5 法子英案主诉检察官:他人格分裂,宣布死刑核准时跟我说再见. 澎湃新聞. 2019-12-03 [2020-1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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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0 8.1 8.2 悍匪往事:90年代的法子英和劳荣枝. 南風窗. 2019-12-18 [2020-1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11) –透過人民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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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 法子英綁架、搶劫、故意殺人案刑事判決書(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中國中央電視台社會與法頻道《現場》欄目:勞榮枝案審判實錄(全三集)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