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賓夕法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1](引用時縮寫為E.D. Pa.)是美國94個、賓夕法尼亞州3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上訴至第三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上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該法院總部位於費城,司法管轄權覆蓋賓夕法尼亞州9個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