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賓夕法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美國賓夕法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1](引用時縮寫為E.D. Pa.)是美國94個、賓夕法尼亞州3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上訴至第三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上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該法院總部位於費城司法管轄權覆蓋賓夕法尼亞州9個郡。

美國賓夕法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E.D. Pa.)
上訴法院美國聯邦第三巡迴上訴法院
建立1818年4月20日
法官22名
首席法官Petrese B. Tucker
官方網站

參考

  1. ^ 中文名参考 (PDF): 7. [2013-08-08].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0-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