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達養璧
邦達養璧(藏語:སྤོམ་མདའ་ཡར་འཕེལ,威利轉寫:spom mdav yar vphel;1898年7月1日—1968年)漢名羅紹亭,藏族,昌都寧靜縣(今西藏芒康縣)人,西藏商人,邦達昌重要人物。[1]
生平
1898年7月1日,邦達養璧出生於昌都寧靜縣(今西藏芒康縣),在兄弟中為老大,二弟為邦達饒嘎,三弟為邦達多吉。其父不尼江是西康省商號「邦達昌」的業主,青年時曾為西藏一位貴族的侍從,後來轉而經商。清朝宣統二年(1910年)到民國元年(1912年)間,清朝派川軍進駐拉薩。十三世達賴於1910年因此而逃往英屬印度。十三世達賴在印度期間,不尼江積極供應其飲食及旅行費用。1912年十三世達賴回到西藏後,將不尼江封為村巴(五品官),並予其不受普通法令限制的經商特權。不尼江遂藉此壟斷了羊毛和黃金的出口,以及噶廈的軍火採購等,成為西藏首屈一指的大商人。[1]
不尼江逝世後,邦達養璧子承父業。邦達養璧精通英語,並略懂漢語,在拉薩主持「邦達昌」的業務,其二弟邦達饒嘎常駐印度噶倫堡,負責進出口業務;其三弟邦達多吉常駐昌都,主管和國外以及中國內地的商品周轉及土畜產品的收購工作。 1930年代,「邦達昌」主營糧油、副食品、茶葉、畜產品、西藥、地產藥材、日用工業品的批發。[1]
在五世熱振活佛攝政的藏曆木狗年至鐵龍年(1934年至1940年)間,邦達養璧任西藏噶廈的列村巴(五品官),任內經常斥巨資布施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以在政治上獲得宗教勢力的支持。1934年,因其弟邦達多吉被噶廈指控為「叛藏投康」,噶廈派兵包圍了邦達養璧的住宅準備抄家,幸獲色拉寺頗章喀活佛以及僧眾的援助,並同噶廈疏通,才保全了邦達養璧的家財。[1][2]
1939年,邦達養璧升為仁希(四品官)。抗日戰爭爆發後,因日本切斷中國大後方的海運,導致中國西南部商品匱乏。邦達養璧乃開闢了從印度經西藏到四川和雲南、全靠騾馬運輸的陸路交通線。1941年,邦達養璧僅在拉薩的流動資金便已達到70.91萬兩藏銀。1942年,邦達養璧任卓木基巧(亞東總管),並兼任亞東宗本和商務專員,在康定創立康藏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同年7月,在理塘創建「邦達昌」臨時總號。[1]
1943年,邦達養璧派仲麥·格桑扎西(後來曾任昌都地區政協副秘書長)參與重慶金融市場組織,了解每日美元、黃金、公債行情,不時買入外匯,匯到印度購買中國大後方需要的商品。1943年到1946年,共有1,000多萬盧比匯往印度邦達昌總號。[1]
1950年,由於弟弟邦達多吉出任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副主任,噶廈將邦達養璧以親漢嫌疑免去官職。1952年,邦達養璧自亞東回到拉薩,同年底被噶廈任命為駐印度噶倫堡商務總辦兼亞東商務總管。任內,他曾以十四世達賴的名義從印度購買汽油,供應進入西藏的中國人民解放軍。1953年,擔任西藏工商代表團團長,出席了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會議,並在中國內地四處參觀。1954年夏,先後辭去了在亞東、噶倫堡的職務。同年冬,被任命為駐噶倫堡商務代理。同年,邦達養璧捐出2,000秤藏銀,以收容乞丐並用於社會救濟。[1]
1955年,邦達養璧回到拉薩。同年,他準備將此前200餘戶商人共同所有的經營羊毛所得利潤30多萬盾盧比全部用於購買物資,捐獻給拉薩小學及拉薩人民醫院等單位,乃將此提議呈報西藏噶廈。此後,他獲知功德林寺扎薩威薩堅贊、孜本朗色林·班覺久美、達札扎薩丹巴塔欽等三人向噶廈提出,應將捐款交給「人民會議」代表組織的「獻金會」作為基金。為此他十分不滿,遂向噶廈聲明這筆資金不捐給「獻金會」。[1]
1956年4月到1957年8月,邦達養璧任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工商處處長。1958年2月初,因身體欠佳、赴薩迦寺修繕大經堂、莊園收入等事宜,故向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請假一年,1959年2月,邦達養璧假滿將回拉薩之時,突然獲悉拉薩發生騷亂,乃於1959年3月18日逃到印度。在印度,邦達養璧聽說西藏平息叛亂,並開始民主改革,對未叛領主及上層人士的財產予以保護。為此,邦達養璧借赴瑞士治病為由,自印度加爾各答經瑞士、倫敦到達香港,經國務院總理周恩來關心,於1964年8月4日攜妻白瑪卓嘎、子次登多吉及隨行人員扎西頓珠抵達北京。1965年,出任西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文化大革命爆發後,邦達養璧遭到衝擊,[1]
1968年,邦達養璧病逝,享年70歲。[1]
參考文獻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龍齊亞. 西藏著名历史商务人物邦达养壁传略. 西藏商務之窗.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8-07).
- ^ Goldstein, Melvyn C. 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1913-1951: The Demise of the Lamaist Stat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8 June 1991: 180–185 [2023-03-03]. ISBN 978-0-520-91176-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