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麾勳章

中華民國第四等榮譽軍職勳章

雲麾勳章(英語:Order of Resplendent Banner),爲中華民國之軍職勳章,用以表彰在保衛國家作出貢獻、平定內亂、擁有顯著戰功的軍人[1]雲麾勳章於1935年6月15日正式開始頒發。
雲麾勳章共分9個等級,其等級低於寶鼎勳章,高於忠勇勳章[1]

雲麾勳章
雲麾勳章
國家/地區中華民國 編輯維基數據
頒發單位 中華民國
頒授資格軍人
設立時間1935年6月15日
優先順序
上等寶鼎勳章
下等忠勇勳章
名稱 級別 授予 勛略章(勳表) 頒行日期
雲麾勳章
1(特種大綬) 對國家建有勳績,或鎮懾內亂 1935年6月15日
2(大綬)
3(黃色大綬)[2]
4(特種領綬)
5(領綬)
6(特種襟綬附勳表)
7(襟綬附勳表)
8(特種襟綬)
9(襟綬)

受勛人物

先後獲得多個等級勳章只列出其獲得的最高等勳章

一等(特種大綬)

  中華民國人物[3]

其他國家人物

二等(大綬)

三等(無綬/黃色大綬)

其他國家人物

四等(特種領綬)

五等(領綬)

  •   趙狄 少將 遠征軍新一軍第38師113團團長
  •   李棟樑 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理事長
  •   曹智韜,海軍造船發展中心總工程師

六等(特種襟綬附勛表)

七等(襟綬附勛表)

八等(特種襟綬)

九等(襟綬)

  •   韓正宏,陸軍一等士官長、國防部參謀本部總士官督導長
  •   2454 李協仁 副連長

參見

參考資料

  1. ^ 1.0 1.1 軍職勳章. [2010-08-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9-02). 
  2. ^ 嗣於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六月十五日改訂為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此等級為無綬,有表。民國六十九年(1980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施行細則,改為黃色大綬。
  3. ^ 劉臺平. 〈二十三(1934)年度服務成績優良獎案各部隊機關學校主管長官獎敍表〉. 《八年抗戰中的國共真相》. 台北: 風雲時代出版. 2015: 67. 
  4. ^ 國民政府令. 國民政府公報 (國民政府文官處). 1947-07-14, 第2876號: 5頁 [2021-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6). 
  5. ^ 國民政府令. 國民政府公報 (國民政府文官處). 1947-07-14, 第2876號: 5頁 [2021-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6). 
  6. ^ 6.0 6.1 航空自衛隊50年史編さん委員会 (編). 航空自衛隊五十年史 資料編. 防衛庁航空幕僚監部日語航空幕僚監部. 2006: 141. (日語)
  7. ^ https://www.facebook.com/TBSCTS. 國防部頒發勳章追贈尹清楓海軍少將. 華視新聞網. [2020-0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0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