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4年7月

由SElephant在話題職業IP用戶114.XX.XX又出沒啦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0 年前

Google被封

上個月的27日,Google中國大陸防火長城封鎖,阻礙了大陸維基人利用Google查資訊、查侵權等。我手中有多個VPN供大陸維基人使用,有需要者請私下與我聯絡。-- By LNDDYL.(留言2014年6月23日 (一) 15:34 (UTC)

其實簡體侵權用百度最好查了……百度百科第一個就是……另,VPN我要一個(不會自動斷線的話)--廣雅 范 2014年6月23日 (一) 15:38 (UTC)
(~)補充,確實百度對繁體內容基本沒效力,谷歌在外文和繁體內容方面效力較好,平時查侵權的時候谷歌和百度這兩者是主力工具,Bing似乎在英文和繁簡體內容方面都不十分在行,不知今後是否可以引入論文查重工具對條目編輯進行機器人排查。--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05:27 (UTC)
(?)疑問不知bing的搜索能力如何?bing的英文搜索能力是否比百度好呢?另,VPN算我一個。挑骨頭。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05:36 (UTC)
@啊憾Email我。-- By LNDDYL.(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10:26 (UTC)
已經買了ss,這個ss過期的話就自己買vps用了。這段時間goagent不好用了,以前買的vpn幾乎沒法連接上了,只好換用ss了。我一般搜東西都是用谷歌的,百度不習慣。--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17:35 (UTC)
上谷歌用中國移動的網可以進去。--♥VC XC 2014年6月26日 (四) 09:39 (UTC)
百度百科有98.95%都抄襲維基百科,而甚至有些人把整個摳(讀音:ㄎㄡ)過來,實在有夠過分耶!--☜躍(留言) ☞DC12 2014年6月26日 (四) 09:43 (UTC)
不重視版權的百度百科用戶無法與極度重視版權的日文維基用戶比。--Lanwi1(留言) 2014年6月26日 (四) 10:26 (UTC)
試試這個? ——Nigel 2014年6月29日 (日) 02:40 (UTC)

我記得前兩天我還好好用着Google來着,是不是有什麼搞錯了?--A. S 2014年6月29日 (日) 05:39 (UTC)

有的時候能上,但是大多數時候不能。來自遼寧聯通3G的反饋。Bluedeck 2014年7月1日 (二) 05:33 (UTC)

這算是……民科?

請看一下這位用戶的編輯,Special:用戶貢獻/Zhong6367822,看起來好像是所謂的民間科學家,遇到這種人要怎麼處理?--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7月2日 (三) 04:31 (UTC)

原創研究名義回退之。--Zetifree留言2014年7月2日 (三) 05:46 (UTC)
太離譜的錯誤→直接刪除回退,可疑但模稜兩可的敘述→掛fact模版,如果狀況嚴重時歡迎隨時在互助客棧提出要大家關注。--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7月2日 (三) 06:18 (UTC)
先把他的貢獻加到收藏夾里去,然後有空的時候就翻翻他以前做過的編輯。如果有破壞行為了,就警告兩下,然後報VIP封了他--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08:14 (UTC)

奇觀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0年1月:修訂間的差異

這個人還真勤快阿,為什麼總有人覺得維基百科必須依照PRC的法律進行審查呢?--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3:13 (UTC)

見慣了。台灣PTT某版、某部落格也有人主張關於台灣的維基條目要配合政府「撥亂反正」,要肅清思想不正確的維基人。--Outlookxp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3:34 (UTC)
諸君,這是一場保衛戰爭,在WP不應該站隊,也不提倡站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1日 (二) 03:49 (UTC)
哈哈,我記得有一次看某個人的討論頁處(具體忘了,好像有好幾個管理員躺槍),有個ip用戶說自慰等違反了PRC的法律,要求他們清除該條目,他自己還真動手做了,加上了什麼違反了××法律,還在那些條目討論頁留言了。--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日 (二) 05:59 (UTC)
 ,真沒想到有人竟然亂改存檔。--To be №.N 2014年7月1日 (二) 11:51 (UTC)
維基百科需要遵守其服務器所在地的法律。以前是在美國佛羅里達州,對兒童色情有較多限制。現在遷移後的新狀況不是很清楚。--♥VC XC 2014年7月1日 (二) 18:27 (UTC)
  • (*)提醒:在下認為,樓主的說的其實關鍵不是法律不法律的,而是那類編輯十分不尊重台灣用戶,無視事實。另一方面,說句嚴肅的,其實每個維基人在編輯的時候都必須遵守所在地的法律,有些維基人自以為自己現在在中國大陸境外求學就無視中國大陸的法律在網上亂來的話,那麼後果可能是很難預料的,在此僅作善意提醒。-- 上海灘悍將復活  守望者再現  2014年7月2日 (三) 02:01 (UTC)
(※)注意大陸法律明顯有問題的地方也要遵守?不要恐嚇--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08:17 (UTC)
真心受不了在這裡鬧兩岸政治的--廣雅 范 2014年7月2日 (三) 02:07 (UTC)

無語--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2日 (三) 08:49 (UTC)

關注Shizhao6月封禁個案,會否有形同言論審查疑慮?

Marvin2009遭封禁三個月_封禁區記錄,理由是「廣告」!?事實上,他只是在敏感條目 要求不同意見者遵守WP:生者傳記方針,避免使用 CCTV央視/中共黨媒;卻遭Zhxy 519以奇怪理由[1] 舉報「廣告宣傳」?這恐形同言論審查。已有多位用戶及管理員留言在封禁區表示異議,各位得空時可以關注。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7:45 (UTC)

(!)意見--何以無法贊同 百無一用是書生管理員所最的封禁決定。在下已於封禁討論區留下個人的理由如下,再請維基社群夥伴指教、關注。
  1. 目前的封禁,根本不具方針及證據基礎。引述WP:封禁方針,提供管理員參考指教:
  1. 「管理員注意事項」
    1. 「解釋封禁原因」:在維基百科,封禁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因此社群均認為封禁一個用戶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包括可供查證的證據、合理判斷及所有支持該封禁的因素。這些理由均 應在進行複審時按複審人員的要求提供。
    2. 「有爭議的封禁」:容易引起爭議的封禁有:(引述部分類型)「對有貢獻登錄用戶的封禁;對進行擾亂性編輯用戶的封禁;缺乏方針支持的封禁。」---並明訂管理員的義務---「如果管理員確信以上封禁有必要,請更仔細的取證;檢查相關方針;聯繫其他管理員共同討論;在封禁通告中詳盡解釋封禁原因;做好與其他維基用戶討論的準備。」
    3. 對於小蓮莊處士一開始的自我辯護,管理員有交代、給出理由嗎?沒有。
    4. 對於小蓮莊處士相對應舉報Zhxy 519涉及人身攻擊。舉報Zhxy_519,同一件事情引發的爭議,管理員卻不處理?也沒留下任何理由。這不奇怪嗎?
  1. 舉報證據不明,理由不當,且兩者之間並無關聯性
    1. Zhxy 519所提出的所謂證據,只是 小蓮莊處士一段留言話,充其量只能說小蓮莊處士傾向贊成「有神論」,難道「有神論者」參與編輯維基百科就是「滲透?廣告?」那最近 維基百科還出現「中國共產黨Portal」,這是不是「無神論」宣傳!?編輯 耶穌基督條目,就是「滲透宣傳廣告」?
    2. 重點在於,小蓮莊處士是否依據維基百科方針。
    3. 以這一次雙方爭執點為例,在李洪志條目中,當Zhxy 519 堅持使用CCTV來源,小蓮莊處士則勸說不該用,卻遭 Zhxy 519以疑似人身攻擊式說法批評 並舉報「宗教廣告宣傳」!?這怎能說的通呢?
      1. 根據WP:可供查證方針,斷言性說法需要特別高質量的來源。Zhxy 519確實不斷在 法輪功系列條目,引用中共黨媒的斷言性說法;但中共當局(PRC政府)在其中的角色是打壓者的當事人,其掌控的媒體說法 等於是「第一手來源」;過去在相關條目中,大家都已原則不使用CCTV、新華網等來源。
      2. 依據WP:生者傳記方針,「在將在世人物的傳記內容添加到任何維基百科頁面時,編者都應特別謹慎。編者需要對此等資料保持高度的敏感,並須嚴格地遵循美國的所有適用法律以及我們的所有內容方針,特別是:中立的觀點(NPOV)、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
    4. Zhxy 519堅持不依維基方針編輯,小蓮莊處士還耐心的在條目討論頁交流勸說,並以表示「以條目中存在的學術研究來源替換了一則中共喉舌來源」,小蓮莊處士違反了什麼方針呢?違反WP:生者傳記方針的是誰?
  2. User:Snorri"大量濫用傀儡擾亂討論和投票 ",在明確證據下,只被封禁1個月
    1. User:Snorri經常與User:Skyfiler一起與小蓮莊處士在法輪功相關條目不同意見。
    2. User:Snorri大量傀儡中,其中的User:葉知秋和主帳號User:Snorri共同編輯法輪功相關條目。若User:Snorri的編輯,堂堂正正依照方針編輯、接受檢驗,何須使用User:葉知秋傀儡?擔心損及主帳號的聲譽嗎?還是方便編輯戰呢?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7:01 (UTC)
(!)意見--User:Zhxy 519在法輪功相關條目,不斷添加 中共官方媒體進行「斷言式」負面內容。在下持續依據維基方針勸說(請參討論:請依WP:生者傳記方針編輯)提醒依據方針必須以「高質量來源」處理;但User:Zhxy 519仍執意為之。請問,若User:Zhxy 519認為小蓮莊處士是宣傳,User:Zhxy 519自己不更是宣傳嗎?而且刻意違反方針。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8:42 (UTC)
(!)意見--廣雅範管理員,留言詢問 書生管理員 是否有方針依據。書生無回應。范管理員 已解除對 Marvin的不當封禁。請各位關注 部分管理員 的嚴重濫權行為。Wetrace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06:59 (UTC)

換在下被舉報破壞了

User:Zhxy 519舉報在下「憑個人喜好審查材料」,這就有趣了。若在下竟因此遭到封禁,各位可得小心「唇亡齒寒」。
(!)意見--針對此事,個人心得如下,請社群夥伴指教:
  1. Zhxy 519除了警告之外,卻拿不出合理的理由。在下Wetrace不斷提醒其應符合維基方針,斷言式內容 應以「高質量來源」為之,但Zhxy 519堅持為之,且為中共官媒非常負面性的「斷言式內容」,不符合可靠來源。在條目討論區本人討論頁,在下都有持續說明。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8:57 (UTC)
  2. 例如:在下請ZHXY519自行查看Wikipedia:可供查證方針、Wikipedia:原創研究方針,關於「第一手來源」的說明。CCTV、新華社在討論中被認為屬於第一手來源,在此議題上,中共當局/北京政府 屬於發動鎮壓者的一方,主控的媒體,並非「第三方」。
    1. Wikipedia:可供查證 ---「特別的斷言需要特別的來源」:特別的斷言需要高質量的來源。
    2. 若對法輪功相關條目的編輯,斷言性資訊或評論,需要「高質量來源」,一般是「第三方可靠來源」。
  3. 然而,Zhxy 519不願正面就維基百科回應。近期針對法輪功相關條目,不斷添加 中共官方媒體的 極負面/斷言式內容,不顧方針。是否刻意挑起編輯爭議?讓不同意見者遭到封禁呢?前幾天另一位用戶跟Zhxy 519的爭議,遭到以「廣告理由」封禁Marvin_2009遭封禁記錄。究竟誰不顧方針?封禁維基百科的言論自由環境,需要社群全體用戶的關注。
  4. Zhxy 519多日前 被舉報「人身攻擊」,至今管理員卻未處理?何以如此?與Zhxy 519立場不同者,卻在「理據不足/方針基礎不明」的情況下「被封禁3個月」!?讓人疑惑是否達成形同言論審查的效果呢?封禁維基百科的言論自由環境,需要社群全體用戶的關注。
  5. 何以,對中共負面的內容,甚至是第三方可靠來源(例如中共官員在國外被司法起訴)就會被刪除?但何以在 中共的敏感條目上,中共對法輪功等議題很負面的內容,且常是「斷言式內容」,使用「中共官媒來源」卻可以被保留呢?維基百科方針,遇到中共 就會轉彎嗎?管理員是否能依據維基方針,公平處理呢?
  6. 何以,引用中共官媒來源,對法輪功進行「斷言式」添加者,不被認為是「為中共政治宣傳」?在個人討論頁上宣揚「中國共產黨」,並四處維護中共立場者,不被認為是政治宣傳?而看過不去,在法輪功或其他中共當局敏感條目上,依據方針維護、添加正面或中性資訊者,就會被貼標籤?被說成是「廣告/宣傳」?難道這裡成了 百度百科?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9:17 (UTC)
(!)意見--廣雅範管理員,留言詢問 書生管理員 是否有方針依據。書生無回應。范管理員 已解除對 Marvin的不當封禁。請各位關注 部分管理員 的嚴重濫權行為。Wetrace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06:59 (UTC)

烏拉跨氪管理員涉及濫權保護條目,有言論審查之嫌?

各位好,

  1. Zhxy519請求保護條目-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該條目遭User:烏拉跨氪全保護一個月,在下質疑形同「言論審查」;且烏拉管理員刪除在下的投訴理由。概況如下:
    1. 管理員User:Liangent機器人在請求保護也面上面提出 實際情況可能尚非編輯戰。
    2. 在下於請求保護留言「Zhxy_519持續回退他人添加的第三方可靠來源(美國官方報告 對此辦公室的描述),以及刪除中國媒體7月2日報導有關「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利用 央視CCTV 污衊法輪功,討好江澤民、周永康等人」。當其他用戶 屢屢做出改進、尋求共識的努力(Wetrace把原來其他用戶遭回退內容,濃縮但保留原意,從4000多字元改成2000多字元),Zhxy_519仍一再刪除,完全無方針依據。然後,Zhxy_519卻來聲請保護條目?」註:該中國大陸媒體報導指出「李東生任中國中央電視台副台長時,為討好江澤民和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利用CCTV鋪天蓋地污衊法輪功。在610主任劉京退休後,沒人願接班維持鎮壓,對法輪功有血債的江派掌門人周永康李東生升半級,提到610辦公室主任正部級,後又把李東生(宣傳部副部長)塞到公安部當副部長。
    3. 當在下Wetrace於此頁面說明上述「沒有保護條目」之必要,以及Zhxy519三次不當回退之情況後;在下也並未繼續編輯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條目 。
    4. User:烏拉跨氪突然對610辦公室條目保護。編輯戰不存在,不符方針,毫無必要。
    5. 事實上,該條目並未陷入編輯戰,且Zhxy_519未依方針編輯、刪除第三方可靠來源。請User:烏拉跨氪提出全保護條目的方針理據。
  2. 另外,在下對User:烏拉跨氪管理員的奇怪行為提出疑問:
    1. 遲不處理6月下旬以來多次對User:Zhxy_519在VIP破壞區的投訴。
    2. 近期幾天,包括李洪志明慧網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三條目,陸續被全保護。然而在以上三條目中,User:Zhxy_519的編輯不符方針,以及兩組匿名IP嚴重違反WP:生者傳記方針,至少遭5次VIP投訴,管理員皆未處理。
  3. User:烏拉跨氪管理員 把在下於Zhxy519請求保護條目-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的「無保護必要說明、質疑烏拉管理員不符方針」被刪除之投訴內容的文字「全部刪除」,是否想阻擋其他管理員、用戶注意 其操作恐不符方針?
    1. User:烏拉跨氪剛剛終於出手,認定Zhxy519非破壞,但卻刪除 在下、Marvin 於VIP投訴 Zhxy_519 人身攻擊等行為 之內容,Zhxy_519在回應中再次涉及人身攻擊的內容被刪除之VIP舉報內容&涉及人身攻擊之證據,以及前面多次舉報投訴 Zhxy519未獲處理的抗議
    2. 之前未獲處理投訴
      1. Zhxy519 已經多次 涉及人身攻擊、也違反WP:方針,但上次舉報管理員也未處理(【Marvin舉報Zhxy_519_6月21日】、【Wetrace舉報Zhxy519_6月29日】)。在上面又以攻擊、貶低的詞彙對待不同意見的用戶。
      2. 6月30日和Zhxy519在編輯條目時,出現IP用戶維護Zhxy_519的編輯立場、違反WP:生者傳記、違反3RR,經三次舉報兩組IP用戶(【Wetrace舉報119.187.168.170】、【Wetrace舉報123.134.48.77】、【Yxyang93舉報123.134.48.77】),管理員皆未處理。Wetrace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06:57 (UTC)
(!)意見--在下有留言給 烏拉管理員的討論頁,請烏拉管理員依據方針說明其決定。目前尚未得到回覆。Wetrace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07:43 (UTC)
姑且不論哪一方的意見比較有道理,但Wetrace君到處在無關的其他用戶個人討論頁內張貼大篇幅留言的行為,還沒仔細看就已經讓人反感,只能說適得其反。--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7月5日 (六) 07:51 (UTC)
(:)回應--實在抱歉。
  1. 在下留言邀請關注的對象包括(1)在下在社群中信任、尊敬的管理員,因此前往留言請求提供意見(2)幾位用戶是對此議題會關心、或曾參與本事件(3)加上幾位是香港、台灣的管理員。
  2. 烏拉管理員的 管理方式,長期受到爭議,在下雖尊敬烏拉長期對維基百科的付出,但希望能改善並注意。
  3. 謝謝泅水大象的指教反饋。在下會留意作法,避免誤會或惹人不快。另一位大陸籍前輩管理員已留言提醒在下。在下也已向其說明留言對象。Wetrace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07:58 (UTC)

user:M940504的告知

本人與M940504在條目存廢方面有一兩次分歧,本人已前往他的用戶頁留言,但不知何故他沒有回覆。我在這裡補充說明一下,我已經盡溝通的最大努力與其溝通,如日後產生不當衝突請見諒。--A. S 2014年7月6日 (日) 17:37 (UTC)

本留意並無打擊報復的意思,唯希望M940504回復一下我的用戶討論頁。--A. S 2014年7月6日 (日) 17:42 (UTC)
本人正在與微積分學奮鬥當中,恕我無法立即回覆。--M940504留言2014年7月6日 (日) 18:16 (UTC)

資料互助組

(?)疑問,時常受困於編輯時遍尋不到可供查證的資料(受地域限制、文化差異、技術問題、認知範圍等等限制),不知維基百科是否有類似的資料交流互助的團體來集中相互交換在自身所在可找到的資料?可在自身不足以尋得可供查證的資料之時尋得他人幫助,而自身手上現有的資料目錄也可分享給他人以供參考。--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3日 (二) 01:57 (UTC)

好主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6月3日 (二) 02:08 (UTC)
en:Wikipedia:WikiProject Resource Exchange/Resource Request,不知道中文有沒有人願意做。--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6月3日 (二) 02:28 (UTC)
(:)回應很像~--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3日 (二) 03:20 (UTC)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如果有時間和精力長久地維持下去的話。——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3日 (二) 02:30 (UTC)
(:)回應,有見過各種半途而廢的壯舉,但考量到資源的積累,若來源是會被長久的保留的話(比如archive),只要是有一個形式適當的開始就不會因為中途中斷而變得毫無價值了吧。--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3日 (二) 03:20 (UTC)
(~)補充,最近搶救出了一個老硬盤,發現裡面不少報刊、書籍和雜誌以及其他一些資料可供作為可靠來源使用,所以曾想過將這些共享出來,但這是不可行的(版權等等問題)。但在思索,若僅僅是小範圍的編者交流時傳閱的話,不知哪條規則可供借鑑。這個疑惑的發端最早是在之前對多地的翻譯(專有的繁簡轉換等,常見於多地多處來源不同的翻譯)問題上發現若需要多方面描述一件事物時,單查看一種語言一個地域的資料是完完全全完完全全的不可行的,而由於編者所受教育、身處環境等所限,必然需要其他地域的編者相助。--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3日 (二) 03:20 (UTC)
中文已經有Wikipedia:來源互助Wikipedia:來源互助/分享(可惜無人問津),我們按着英文維基的樣子建起來Wikipedia:來源互助/來源請求如何?不知道後續有沒有人用,可能需要一些有各種期刊數據庫權限的維基人參與,英文那邊大多是這樣的請求。--Zetifree留言2014年6月3日 (二) 08:45 (UTC)
(:)回應,感謝樓上提供信息,看起來仍舊需要更具體化,看到台灣編者們所做的形式可說是一種,針對在線內容比較適合。在下在思考的事更多是實體書籍、文檔或者數字化的出版物等,這種資料可能不太方便及時在線查閱,但卻是不少穩定條目的來源之一,這些資料的話需要編者之間互相交流,但是尚未思索出途徑和合適的方法。這倒是需要集思廣益。我倒是在想「輸出書籍列表或者目錄,甚至是輸出摘要」這種方式是否符合版權方針。--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5日 (四) 01:32 (UTC)
@JuneAugust:實體書籍如果私下通過掃描方式部分分享應不侵犯版權,至少英文維基人這麼做。不過困難在於:1. 在實體書籍中定位到來源請求者需要的內容,2. 掃描。這都需要協助者極大的耐心和熱心。圖書目錄應該是受到版權保護的,但是假如只是公開一個「所有書籍列表」顯然沒問題。--Zetifree留言2014年6月5日 (四) 07:19 (UTC)
@Zetifree:兩點分述:
  1. 目前在下可知在大陸有萬方知網等(更多需在線數據庫信息補充)在線數據庫可提供部分出版物的標題、內容等的關鍵字檢索服務,但對於公眾,其全文的閱覽需要收費(多數高校等單位可免費查閱,此點可細述)
  2. 對於未有掃描檔的來源確實有點困難,但目前對於已有掃描檔的來源倒是可以先行進行試用(方法需慎定,比如信息溝通、需求傳達的渠道)--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5日 (四) 23:36 (UTC)
(:)回應據說讀秀的中文書籍很全,總之需要有相關權限的維基人參與。不過無妨先把頁面建立起來,慢慢吸引關注。--Zetifree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5:44 (UTC)
  1. 對於進不到高校圖書館的用戶,可以去當地圖書館試試。國家圖書館有中文、英文學術數據庫,還有古文數據庫。
  2. Google開源了圖書掃描儀,成本1500美元。如果有DIY能力強維基人可以山寨一個,同時需要土豪的資助。東京大學也研發出250照/分鐘的掃描器,但不知如何得到。如果同城的維基人把自己的藏書都拿去掃描,好像也挺值的。
  3. 掃描後的圖書可以用abbyy finereader進行OCR,製作PDF/djvu和供搜索索引的txt。支持中文,效果好像還可以。構建一個搜索txt的搜索引擎應該很簡單吧!
  4. 雖然已經有像超星閱讀的網站(需要訂閱,在圖書館可用)提供完整的圖書掃描,但親自掃描公有領域圖書並上傳到維基文庫\Internet Archive讓人十分安心。--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6:42 (UTC)
以上方法基本上都要用錢,而且每年投入所費不菲,所以才有互助計劃。--Hladgunnr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10:43 (UTC)
國家圖書館是免費的。--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12:09 (UTC)
我現在把手上收集的部分電子檔圖書在上傳到網盤上去,但是不知大陸的網盤服務器對大陸以外的訪問者有所限制。而且於現在於未來,網盤總不是個合適的地方。--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12:07 (UTC)
我不想把這個話題拋得太遠,但是我覺得我們現在需要的不是一個「小組」,也不是一個「移動硬盤」,或者討論如何去溝通,或者讓誰當人肉檢索員。相反,我們缺乏一個能夠兼顧不同地域、專業的、可免費查閱進入的「參考文獻資料清單」,能夠在阻力最小的情況下查詢到專業信息。所以我認為可能需要做的是整合我們現有的資源、然後和各位主編、編輯們諮詢一些他們使用的資料,最終形成一個清單,既能夠滿足我們跨領域編寫,也容易讓新手儘快提高編輯水平和信息量。--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6日 (五) 13:43 (UTC)

@JuneAugust: 兩個免費的海量資料庫:

中文維基百科成立了十多年後,這幾年來首次終於有人重新願意探討一些協作方面的實質問題了,真是……令人淚下。不過我想說的是,人多好辦事的反面也是成立的,人少辦事難。等到解決了中文維基百科參與人數不足的問題,這個資料互助的事情自然水到渠成。否則巧婦難為無米之炊。—Snorri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1:51 (UTC)

建議建立資料互助qq/skype群,方便各位進行文獻傳遞。不公開到網頁的討論,也不需要注意版權問題。--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3:23 (UTC)

已經建好了qq群。群號是308617666。--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3:29 (UTC)
(!)意見:現在新浪共享全軍覆沒了(哭)。——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6月7日 (六) 03:30 (UTC)
我也很痛心。各位可以把自己下載的書上傳到網盤等地方備份。可以不公開,因為公開有法律風險(但是不大)、分享後也會自動被取消共享,但一般不會刪除文件。每個人再把自己的列表公開,誰需要裡面的書就傳通過郵件/互助群傳給誰。有了互助群,可以交給我先進行OCR,這樣就能全文搜索了。(清晰、打印的文件準確率還湊活)--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3:55 (UTC)
 謝謝你上面各位建言獻策。--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0:28 (UTC)
大略的數了一下,我還有20000多份電子檔,大多都是可供使用的出版物,現在是上傳到了某些網盤上,多數已經做了初步的分類,接下來就是該怎麼製作書籍總目錄了。--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0:19 (UTC)
(~)補充,接下來想到的是:
  1. 編者們在進行互助的過程種是否應當注意避免個人隱私的泄漏。
  2. 來源頁面、來源檔、實體資料等的可靠性是否需要進行評審。--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0:23 (UTC)
把鏈接電郵發給我怎麼樣?--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2:47 (UTC)
(:)回應,共享的時候各種失敗,正在導出文件列表。--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21:39 (UTC)

JuneAugust提到的數據庫,不少是收費項目,請問誰有裡面的可供閱覽的帳號?--A. S 2014年6月8日 (日) 07:17 (UTC)

(:)回應,萬方、知網等大陸論文、文獻數據庫的話,一般大陸高校圖書館或者高校學生就有權限免費查閱和下載。--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21:39 (UTC)

另見Wikipedia:內容開放資源s:Wikisource:古籍資源。--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14:53 (UTC)

共享文獻

這個話題好像有點冷下來了?可見WG的意見有其道理,我們即需要用戶共享文獻,也需要用戶分享公開可用的數據庫的訪問方法,尤其在人力缺乏的情況下,後者更容易實施。

下面是以前在客棧討論時整理出來的網絡文獻數據庫,希望大家繼續補充。希望這個公共文獻資源列表可以和JuneAugust提議的維基用戶自建文獻庫互補。--Gilgalad 2014年6月9日 (一) 00:39 (UTC)

MtBell兄,已經補充一些資源,不過請兄台在討論將近結束時候,能夠形成一個WP:開頭的維基條目,可以留下,以供新老編輯使用。--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0日 (二) 14:49 (UTC)
好的,準備存檔到Wikipedia:公開文獻數據庫(暫名)。--Gilgalad 2014年6月10日 (二) 23:01 (UTC)
可以起名比如WP:文獻觀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1日 (三) 06:38 (UTC)
或者是英文對應的Wikipedia:The Wikipedia LibraryWP:維基百科圖書館)--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1日 (三) 06:41 (UTC)
就叫WP:維基百科圖書館!@Walter GrassrootJuneAugust:中文維基的人力和人氣都有限,我覺得最好把文獻互助和數據庫共享放在同一個頁面上。--Gilgalad 2014年6月11日 (三) 12:45 (UTC)
外文資料庫可以放上去嗎?本人年前蒐集,發現幾處資料庫,收錄資料語種計有中、英、日、德、馬來文,正想介紹。--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11日 (三) 11:18 (UTC)
@春卷柯南:中文外文火星文都要,謝謝!--Gilgalad 2014年6月11日 (三) 12:45 (UTC)

資料庫

數據庫名稱 文獻類型 服務 網站入口 訪問
方式
註冊
要求
備註
中國國家數字圖書館 綜合:圖書、方志、期刊等 全文 官網 直接 在線 中國身份證註冊
全國圖書館參考諮詢聯盟 綜合:
圖書/期刊/報紙/會議/學位論文/百科
全文/試讀
文獻傳遞/全文檢索
官網 直接 在線 文獻傳遞以email方式
在1工作日內寄出
讀秀(體驗版) 綜合:
圖書/期刊/報紙/會議/學位論文/百科
全文檢索/試讀 官網 直接
中國知網(CNKI) 綜合檢索
題錄/文摘 官網 直接
全文 上海研發平台 直接 在線
萬方數據平台 綜合檢索
題錄/文摘 官網 直接
全文 國圖 VPN 在線 中國身份證註冊
維普期刊平台 期刊
題錄/文摘 官網 直接
全文 國圖 VPN 在線 中國身份證註冊
超星讀書 圖書 全文 官網 直接 在線
中國大百科全書 百科
全文 鏡像 直接
題錄/文摘 CNKI 直接 利用搜索引擎可找到全文
全文 國圖 VPN 在線 中國身份證註冊
大學數字圖書館合作計劃 綜合 全文 [2] 直接 在線
CNKI工具書館 工具書 全文 [3] 直接
龍源期刊網 期刊 全文 [4] 直接
超星圖書庫 圖書 全文 上海圖書館 VPN 到館
香港公共圖書館多媒體資料系統 書籍、舊報紙、年鑑、早期雜誌等 全文(部分圖片或版權所限不予顯示) 官網 直接
近代デジタルライブラリー(近代資料集成) 典籍、舊報紙、論文、書籍等 全文 官網 直接 多為日文文獻,間有中、英文文獻
柏林國家圖書館數碼館藏 書籍 全文 官網 直接 含德、法、英、滿文文獻
Apabi電子圖書 圖書
台灣期刊論文索引系統 期刊
台灣碩博士論文加值系統 學位論文 部分全文
學術會議論文摘要資料庫 會議論文 書目摘要檢索 直接
華藝線上圖書館 圖書 檢索
漢籍電子文獻-瀚典全文檢索系統 圖書、方志 全文/全文搜索 直接
中央研究院人名權威資料查詢 傳記 全文/全文搜索 直接

關於用戶共享資料

針對目前讀編者們各自已有的參考資料電子檔的分享方式,仍需探討一下。--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11日 (三) 06:06 (UTC)

分享資料和分享數據庫目標一致,服務的用戶群體一致,建議放在同一個WP頁面,這樣可以聚攏人氣、節約人力。WG建議叫WP:維基百科數據庫,你覺得呢?電子文檔分享可以先從共享文獻的目錄開始,傳遞方式可以用網盤可以用email,總之先做起來。--Gilgalad 2014年6月11日 (三) 12:52 (UTC)

一些想法:

--Gilgalad 2014年6月11日 (三) 13:23 (UTC)

我就略抒己見。在英文版,「維基百科圖書館」和AddisWang等人推動的「大陸推廣專案」一樣是維基媒體基金會「個人項目資助」計劃的援助項目。其英文版主頁面介紹稱,「維基百科圖書館」是開放的研究樞紐,可以令編者得取現存可靠來源,以協助他們修纂維基百科條目;並期望以廉宜、簡易、有效的協作方式達到目的。其行動包括(如有譯錯,可自行改正):
  1. 與大學、數據庫、圖書館和收費讀書網合作,令維基人可以讀取上述機構/網站擁有的資料,雖然可能有技術、法律風險(在英文版,他們已經和JSTOR合作,我們可以試試一體均霑,不過審查機制把關要嚴;在大陸會有點難,在香港只能做到一半)。
  2. 選舉維基人為某大學圖書館的訪問學人,這崗位類似於國外某些科研/學術機構的駐紮維基人(Wikipedian in Residence),但是沒有薪金。他們有權讀取一切館藏(所以審核也一定要嚴格,別給那些破壞圖書的人進去),並有望促進大學與維基百科的聯繫。(英文版,在大陸可行性成疑,在香港也許可行)
  3. 知識問答處協助讀者搜尋資料。(極為可行,除非有甚麼「關鍵字」)
  4. 探討與線上電腦圖書館中心合作,以方便維基人搜尋、讀取開放瀏覽/指定處所閱覽數目、期刊與電子館藏。(這個英文版已經有人再做,將來我們來個一體均霑問題不大)
  5. 建立數據庫,方便維基人索閱資料,並引導向社群告知資源開放閱覽情況的項目(比如皇家學會每個月會指定兩日,令維基人可以免費閱覽其會刊)。(這個沒問題吧?)
英文版負責人還說,如果我們決定建立「維基百科圖書館」中文支部,可以和他們聯繫。就給大家參考。--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12日 (四) 09:32 (UTC)
春卷兄,閣下是否願意和英文聯繫呢?我覺得我們可以一步步做,先選擇一些領域下手不遲。--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2日 (四) 10:42 (UTC)
我試試看,不過我覺得在寫信之前,我們得搞清楚我們做的是什麼、那些背景資料,還有我們能夠期望他們為我們做什麼(比如,現在他們正協助阿拉伯維基人推行購書項目),總之不能夠馬虎。我同意WG君意見,這件事也是不能急的,我們應該由簡單的地方入手,由淺入深。所以,我們當下的重點可以是知識問答解難和建立資料庫。話說,我們當中有沒有熟悉淘寶/阿馬遜購書流程的同工?--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12日 (四) 11:20 (UTC)
我們先把數據庫共享和文獻共享做起來,看看能做到什麼地步,之後再和英文版的WP Library聯繫。另外,JSTOR用中國國家數字圖書館的vpn也能訪問。--Gilgalad 2014年6月12日 (四) 12:16 (UTC)
有人可能指責傳遞書籍全文掃描版的版權問題,建議在qq群交流,因為內容不會像在維基一樣,會永久公開保存。--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7:41 (UTC)
我建立了Wikipedia:維基百科圖書館/資料,正在逐步審查各個來源的時效性,後續有一些建議,看看各位看法。
  1. 整合現有的已經出現的維基百科中文資料庫。
  2. 翻譯英文維基的一些資料庫,找尋我們可以使用的潛在數據庫。
  3. 我將給所有的維基主編(資深主編、執行主編和助理主編)發消息,請求大家將手中的編輯資源貢獻發給我,然後我繼續豐富這個數據庫。
  4. 建議英文維基的Wikipedia Library提供技術、資源、專業上的援助,我已經和User:AddisWang溝通,他可以協助和那邊溝通。
  5. 我們此後再討論一下我們的一個發展方向,需要做什麼?能夠做什麼?以及如何去做?我的看法仍然是着眼於我們的現狀。

謝謝。(另,討論結束後,是否能把這些轉移到Wikipedia_talk:維基百科圖書館?我不希望每次這類話題大家都總從最原始的那個起點開始。)--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2日 (四) 12:44 (UTC)

我覺得「資料」這個頁面最好按兩大類列出數據庫,一類是跨學科的綜合性數據庫,另一類是按學科分類的專門數據庫。--Gilgalad 2014年6月12日 (四) 14:04 (UTC)
另,我已經將維基百科:研究資源Wikipedia:內容開放資源s:Wikisource:古籍資源Wikipedia:來源互助的資料中仍然有效的資源全部錄入Wikipedia:維基百科圖書館/資料,是否需要把前四者重定向?--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2日 (四) 14:08 (UTC)
不需要重定向,前兩個頁面可以考慮合併。維基百科圖書館只要列出其中最重要的幾個資源,然後給一個{{see also}}鏈接過去。--Gilgalad 2014年6月12日 (四) 16:13 (UTC)

且不說目前的進展,Wikipedia:維基百科圖書館中「需要我們的幫助?——獲取文獻資料」按鈕是鏈接到Wikipedia:維基百科圖書館/資料,用戶會期望他們能夠詢問我們,然後藉助我們的功勞讀取合用的文獻(就像這個),而不是寄望到各個目錄/數據庫翻箱倒櫃的找一頓,而且還有撲空的危機。我建議把這個按鈕上的文字改一下(比如改成指點迷津——實用資料庫這些),免得讀者誤會。至於Gilgalad君提到的數據庫分類,實際上分類的方法可以有很多種,比如按照文獻種類、地域、語言等等。我們也許可以參考特色條目分類的方法,先把綜合資料庫一個個列出來,再按照杜威分類法列出所有可用的資料庫。整合來源互助已有頁面的做法甚是可取,共享資源那個頁面我已經加到維基百科圖書館主頁去,而Wikipedia:來源互助/分享/位置/台北這個頁面的鏈接全已失效,不過藉著這個網站還可以翻出來,建議WG君和Gilgalad君看看,能不能從這兒把一組數據庫送到Wikipedia:維基百科圖書館/資料去。--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12日 (四) 14:49 (UTC)

@春卷柯南: 我覺得自助檢索和請求他人傳遞文獻,這兩者在目的上是一致的,都是要「獲取文獻」。我比較希望授人以漁,這樣對普通用戶的幫助更大,構想中的尋找文獻的流程是這樣:對各種數據庫很熟悉的用戶,建議他們直接到直接檢索專門數據庫;對數據庫不熟悉的用戶,建議他們先在推薦的一兩個綜合性平台里搜索,如果找不到或者在使用中遇到困難,再去求助於其他維基人幫助搜索。
關於數據庫來源,我建議按其開放程度以一定順序向用戶推薦。首先推薦完全開放、沒有使用限制且可以提供全文的數據庫,比如全國圖書館諮詢聯盟;其次推薦能提供全文、雖有一定地域限制但不需要親自到館註冊的數據庫,如中國國家數字圖書館;最後再推薦各地必須親自到館註冊的公共圖書館資源,這一部分可以簡單介紹然後列出主頁面的內鏈,但不宜詳細展開。--Gilgalad 2014年6月12日 (四) 16:10 (UTC)
@春卷柯南:、@MtBell:、@AddisWang:。我整理一下思路,現在文獻整理得十分已經合適?至少我回頭看了一下我過去六年編輯的條目,這些資源基本上囊括了我所需要的方面。當然我還會繼續去整理、更新數據庫。我覺得現在是否選擇一些同仁擔任「圖書管理員」或者「助理」,去協助編寫?謝謝。--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3日 (五) 04:24 (UTC)
@Walter Grassroot:中國大陸的重量級數據庫基本齊了,英文的還缺一些,台灣的不太了解。要不要開一個調查,看看大家最需要哪些數據資源?--Gilgalad 2014年6月13日 (五) 14:10 (UTC)
竊以為現在資料館那兒文獻分類還可以改進一下。根據Gilgalad君倡議的數據庫搜索流程,熟悉資料庫的人當然不需要任何協助,但是不懂的話,那問題就大了。目前資料館那兒是先按語種、再按類別分類,這樣的話,打個比方,Gilgalad君提到建議讀者先搜尋綜合資料庫,不過就連擺放綜合資料庫的段落也一分為二,這樣對讀者來說就不太方便了。我建議,資料庫分類,先按資料庫屬性(綜合和專門)分類(專門資料庫再按圖書分類法分類),其次按照語種(中英為先,其他小語種跟後),再按照資料開放情況(需否登記)排列。最好我們也在資料館列出資料館收錄資料的範圍(例如日本近代數碼資料集成多收錄近代史資料,中國國圖收錄民國圖書、數碼地方志等等),以方便檢索。我上次列出的,僅是我六年編輯生涯參考資料的一鱗半爪,之後陸續有來,我也願意和WG君、Gilgalad君等人繼續修繕的。根據英文版維基圖書館協調員的選舉規則,協調員必須操流利漢語及英語、熟悉網上購書流程(淘寶、阿馬遜、孔夫子等),願意向基金會披露身份,簽署不保密協議,在社群內聲譽良好(英文版給的標準是六個月內未被封禁),加入中文維基百科至今不少於一年,現為活躍用戶。我只差不熟悉網上購書,不過整理資料該還可以應付得來。我建議可以順勢改造來源互助專頁,將其部分職能(按地域、類型分類資料)轉移到維基百科圖書館,並建立起共享資源表(列出哪個用戶能夠讀取個別不全面開放的資料庫)、搜書服務(類似英文版的WP:RX),以使整個圖書館的運作流程更加完善。做得更深的話,我們可以搞推廣方面的工作,我們可以在互助客棧頁面、知識問答、用戶歡迎模板加上圖書館的鏈接。竊以為,我們現在的重點在資料整理和協助搜書,這就已經足夠,暫時沒有外展的需要。--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13日 (五) 10:21 (UTC)
@春卷柯南Walter Grassroot:我是打算不區分語言,只把數據庫分成綜合(跨學科)檢索平台和專業數據庫兩類的,不過要先聽一下WG兄的意見。--Gilgalad 2014年6月13日 (五) 11:10 (UTC)
我要改正一下自己的意見。資料館分類方面,眾資料庫可先分為兩大類,即綜合和專門兩類。專門類另按照圖書分類法劃分。排列資料庫,可以先按語種,後按資料開放情況。排列與分類是不同的,就像某校某年級學生派入各班別的情況和各班別內安排排隊順序的情況那樣。之前表述含糊不清,特此致歉。且聽WG君有何高見。--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13日 (五) 11:46 (UTC)
@春卷柯南MtBell:,那就不用分語言了,整理按照專業和學科、以及綜合程度進行整理表達就可以了。我建議同各位。--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3日 (五) 14:47 (UTC)
@Walter GrassrootMtBell:本人已按照各位的意見,在自己的沙盒草擬了一個資料館的大綱,還是原來的資料庫,只是排列形式有變化罷了。沙盒一打開是我做的小研究,比較各語言維基首頁的異同,大家可以無視,直接拉到下面就看到的了。我的做法是:先把所有資料庫分為綜合和專門兩大類。然後我按照文獻種類替綜合資料庫分類,而專門資料庫則按照杜威分類法(即如特色條目專頁陳列條目的方式)分類,工具書(歸入綜合資料庫)除外。原來的其他一段,改名後繼續放於頁尾。另外,本人考察某些跨學科、跨文獻種類資料庫(綜合檢索站第一段)的時候,發現我的IP(小弟身在香港)不能在全國圖書館參考諮詢聯盟的站點搜尋文獻,這情況我總是覺得很像以前我搜尋中國數字方志庫的時候,說什麼「IP地址不合法」,建議標註一下。隨後,我重新排列這些資料庫,先按語種(中、英、日、德)分類,然後按照開放程度排列(不用註冊的放最前,然後是要註冊的,最後是有特殊註冊要求的)。請各位審閱一下,沒問題的話我就把代碼放到資料館那兒的了。--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15日 (日) 13:36 (UTC)
@春卷柯南:全國圖書館參考諮詢聯盟請改用這個入口地址[5],而且要註冊登陸才能使用全部功能。我不在大陸,使用全國圖書館參考諮詢聯盟沒有問題。--Gilgalad 2014年6月15日 (日) 13:43 (UTC)
問題總算解決了。話說起來,那個資料庫有沒有甚麼問題?--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15日 (日) 13:56 (UTC)
沒有問題,可以直接使用和登陸,不過再核對一下這些的有效期,以及其他編輯的更新記錄,總之現在我都能登陸且使用內容。我覺得使用起來足夠了。謝謝了,可以直接覆蓋此前數據庫的分類和記錄了。--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5日 (日) 14:27 (UTC)
法律上完全沒有問題,另外剛發現台灣的一些出版物也能在那裡查到,還是不錯的。我覺得現在整理的數據庫資源和排列方式已經夠用,等完善一些說明以後維基百科圖書館就可以正式開放,以後根據用戶的反饋意見再做必要的修改。--Gilgalad 2014年6月15日 (日) 15: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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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允許並原諒我召喚中文維基百科全部的主編,請求以上各位主編能夠,

  1. 貢獻分享一下大家手中的一些專業數據庫和資源,並對現在鄙人整理的Wikipedia:維基百科圖書館/資料數據資源提出批評意見。
  2. 請求一些主編能夠參與到這個圖書館的建設、管理,以及輔導新人檢索等等;
  3. 關注WP:維基百科圖書館,我們這項工程和努力,也希望能夠藉助你們卓越的編輯素養、影響力進行宣傳和推廣。

謝謝。--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3日 (五) 04:39 (UTC)

  1. 請原諒我興奮地以為有人提到了我。Gz deleted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7:33 (UTC)
  2. 很高興Walter君提到我的名字,謝謝。關於一些譯名的網站、不易失效的新聞網站、記錄網頁的歷史紀錄的網站是否屬於這個主題的範圍內?—AT 2014年6月13日 (五) 09:55 (UTC)
    我認為一些專業詞語譯名網站是可以的,至於新聞網站或者歷史記錄恐怕不需要,大家都有很強編輯經驗,想想各位在編輯中所想過的問題,應當也會囊括後面新人所想的問題。謝謝了。AT兄可以直接在Wikipedia:維基百科圖書館/資料里補充信息和資源,麻煩了。--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3日 (五) 14:50 (UTC)
  3. 我和一樓一樣......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6月13日 (五) 14:20 (UTC)
  4. 翻譯派……沒辦法發表什麼意見。--KOKUYO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16:02 (UTC)
  5. 既然提到我的名字,我也來說幾句。現在編輯數學條目的人沒有幾個。我想,真正有能力編輯的人,自己也知道該去什麼地方拿材料。所以,我認為數學方面的編輯,需要的不是資料源,而是一份推薦的參考書籍或文獻列表。當然最需要而且首先需要的是人。—Snorri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16:17 (UTC)
    Snorri君,恕在下在數學方面的無知。以我所涉獵的歷史、醫學、傳記等內容中,參考書籍文獻往往會因為立場,在內容上容易陷入對立、或者不同意見。我想組建一些專業的數據收集,其實也想避免這類潛在的編輯衝突(一些衝突非常幼稚低級),讓大家把條目向更專業和深度中推進。我不了解數學領域,是否存在一些類似的立場和觀點不同,而導致這樣的「文獻列表」會存在爭議呢?謝謝。--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4日 (六) 11:53 (UTC)
    @Walter Grassroot:數學領域編輯上的爭議大致有三類。一類是如何組織文章以讓不同水平的讀者都能夠獲得最好的閱讀體驗,一類是數學與其他領域交叉或與普通生活交疊的部分的兼容問題,最後一類是數學史和數學名詞翻譯的爭議。第一類我很希望發生,可惜極其罕見。第二類大概是所有學科專業都會有的問題。最後一類與普通歷史學類似,但爭議遠遠沒有政治史那麼大,各段公案都已經有公論,我想不至於有來源立場對立的問題。我想數學領域參考資料方面的主要障礙是解決「我所需要的來源在哪本書裡」,而不是「我如何閱讀到這本書」。您弄的這個計劃很有意義,但對數學領域來說恐怕幫助不大。—Snorri留言2014年6月14日 (六) 13:16 (UTC)
【電子檔來源問題】:ed2k曾是一個很邪門的東西(現在還有),成G的書籍電子檔都是這麼搜羅來的。--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19日 (四) 07:06 (UTC)
但sina ishare死掉了啊/__\Oneam 01:00 AM留言2014年6月19日 (四) 10:38 (UTC)

風險及如何避免

做為Wikipedia:來源互助Wikipedia:來源/台北市立圖書館頁面的創造者,我提醒各位在維基討論頁面儘量不要有明顯違反著作權的討論及動作。

許多學術單位或圖書館單位的電子資源基本上有很強的法律限制,禁止再製或再散佈。多數的還有電子簽章或浮水印,所以可能可以追到是誰透過哪一個單位取得的內容再轉發。

同樣也是維基人的亞倫·斯沃茨以網路/著作權運動者走在前面,但美國法律制度偏向請的了律師及遊說客的企業,將此壓力全壓在他一個人身上而他又無適時解壓以致悲劇。

我在此建議各位使用Zotero或Mendeley等書目軟體來分享書目及 解題書目 annotated bibliography。解題/註釋的方式比較沒有著作權的問題,而又有傳統漢學和西方古典學的各別不同傳統。好的有系統的註釋集常常本身變成經典,各位也可以有不同的書目群組產生。

以下簡單摘要使用Zotero或Mendeley等書目軟體來分享書目及註釋的好處

  1. 不佔維基空間,免除相關法律風險及技術承載
  2. 個人取得的全文檔存於本地端,在網路上分享書目及註釋
  3. 若想取得全文,維基人可以各別私下詢問創建書目的人是否有全文
  4. 有時不需全文,若有其他維基人已有對映的annotated bibliography,即可使用相關引言或甚至再加註譯

在維基平台上比較適合做的或是分享有的「管道」,非內容。如我之前在Wikipedia:來源/台北市立圖書館所整理的,如此一來,若有人發現想找的來源/資源正好台北市立圖書館有提供,那麼需要建立的互助管道就是徵求有台北市立圖書館使用權的維基人去幫找資料等等。

所以這「管道」按維基專題的類別應該是:

各別條目--條目分類或內容專題--來源分類或來源專題--有來源管道願互助的維基人

這也是我早先一直想提的IEG來源案的核心想法。---❦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6月13日 (五) 18:57 (UTC)

(:)回應,Han博士,感謝您的主動參與,呵呵。在下無意兼併您的Wikipedia:來源互助,恰恰相反,我認為閣下的Wikipedia:來源互助寫得非常精彩。恕在下學識粗鄙,您所說的理論在我看來20年內無法成行;鄙人只是希望能夠仰賴各位維基主編們,能夠分享一下各自力量和經驗,逐步將一個模糊的目標共同向前推進一步,而這一步已經在英文維基邁出。我需要更多有經驗的編輯能夠把智慧凝聚出來,所以我在意的更多是大量的維基經驗用戶感受,他們更能代表維基社群的客觀發展和實際訴求。這是我為何以維基編輯歷史和資歷為邀請,而非學歷。謝謝。--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4日 (六) 12:15 (UTC)
(:)回應
  1. 我通篇沒提及學歷
  2. 我做Wikipedia:來源/台北市立圖書館就是希望科普的互助
  3. 我做Wikipedia:來源互助如同開放源碼及開放內容,沒有計劃的絕對所有權,他人可挪用
  4. 你邀請與否和我在此討論無關,此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為維基人公開議事之處
  5. 所以個人總結是,我提的非僅是理論,而是實際操作的考量,你要不要採納或挪用都沒關係,他人要怎麼做或不做為也是他人的決定和看法。--❦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6月16日 (一) 08:46 (UTC)

下一步

我今天落實了一下和英文維基百科圖書館的溝通。基本上是一下幾點:

  • 我們之前做的頁面挺不錯的,在資源列表上面已經比英文的好了
  • 具體的工作需要2-4名所謂的「圖書館員」來參與,基本上要求就是可以用英文溝通,然後在zhwp上有一定時間的經驗。當然還需要有一些空餘時間來幫助維基百科圖書館進一步的發展
  • 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在meta上籤個字,具體內容大家也都可以到meta來討論
  • 然後呢下一次聊天約在7月3號的晚上10點,歡迎大家來參與
  • Hanteng提到的版權問題在某些方面是可以避免的(或者說可以減少的)
  • 在阿拉伯語實施的「購書計劃」還在實驗中,成功了可以應用在中文上
  • 英文有一些捐贈的賬號,但是估計中文用戶需要的人很少,需要把目光投向中文資料

@Walter Grassroot:、@春卷柯南:、@MtBell:、@JuneAugust: --AddisWang (留言) 2014年6月18日 (三) 17:00 (UTC)

Cool,謝謝Ciked,我已經簽名了。有以下幾個想法,
這樣的「圖書館員」需要做哪些事務,這點是我不清楚的。其次我覺得採購書籍的問題並不是特別大,有很多方法能夠搜索到書籍,至少現在我們資料中的一些數據庫已經協助我們閱讀到上世紀絕大多數書籍全文,加上大家把身邊圖書館利用起來,找尋到書籍絕非難事。我對買書並沒有太多想法,再說買到後往哪裡放?另,我用的是英文的Questia,感覺還是挺好用的。我七月初得去美國開會,中旬回來,如果有機會的話,大家可以在江蘇找機會當面討論一下,我願意做東:)@AddisWangMtBellJuneAugust春卷柯南:--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9日 (四) 06:37 (UTC)
首先是一些日常維護的事情,然後如果打算爭取中文資料庫捐贈賬號的話需要參與聯繫的工作,如果以後有購書計劃的也要負責審核,購書,發放的流程。我們的數據庫確實已經非常好了,購書主要是針對一些專業性非常強的用戶在編寫條目時需要參考一下專業度較高的書,在考量各方面因素包括對維基百科的貢獻,有基金會贊助購書,直接寄送給申請人。如果用戶使用完該書後,可以利用資源交換的平台轉贈給其他維基人或自行處置都不要緊。當然關鍵是看阿拉伯語那的實驗怎樣。如果大家有需要英文資源的,也可以參與申請英文那邊爭取來了捐贈的賬號。--AddisWang (留言) 2014年6月19日 (四) 06:57 (UTC)
名己留。我明白上面各點,然而還是有幾點問題。首先,我們7月3日的討論途徑在哪兒?IRC?這是要搞清楚的,不然館員們找錯路或是去錯地方,那就不好了。至於購書計劃,由於目前阿拉伯文版購書計劃尚在試驗,未確定是否成功,所以談及計劃實踐的細節,或是言之尚早。不過既然有這個可能,就此討論也不是不可以,甚至會對日後的購書計劃有所助益。比如,從哪兒購書?從出版社直接訂購,還是從第二手購書網站(淘寶、eBay)?這個問題值得探討。至於現在我們整理的資料庫可以讀取上世紀絕大部分圖書的內容,這可能是言過其實了,比如我現在在找的《新安縣志》,19世紀出版,上世紀曾重印,不過我自從把手頭上自己複印的版本弄丟以後,就不能在網上搜閱了。而且,大家別忘了某些書有版權限制,不能隨意閱覽;書籍的流通還有地域限制。我相信,我們搜羅到的電子資料庫,非常有用,不過未必能夠找到大家想要找到的書。我們只是略盡綿力而已。拙見如上,如有冒犯,請勿見怪。--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19日 (四) 14:39 (UTC)
@春卷柯南:你要找的是這個嗎:「王崇熙.《新安縣誌 1-2》. 台灣:成文出版社. 1974.06」。在全國圖書館參考諮詢聯盟有電子全文下載。這是臨時鏈接,如果失效請在聯盟平台重新搜索。--Gilgalad 2014年6月19日 (四) 22:55 (UTC)
其實我要找的是1819年的初刻本……--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20日 (五) 12:39 (UTC)
全國圖書館諮詢聯盟有《嘉慶新安縣誌校注》,可在線試讀,並且可以每次申請50頁文獻傳遞。我舉這個例子,是希望大家不要忽視這些合法、公開、免費渠道的價值。依靠WP:維基百科圖書館/資料里列舉的公開數據庫,我們已經可以做成很多很多事情。--Gilgalad 2014年6月23日 (一) 16:39 (UTC)
已簽名。是否應該先確定一下近期需要優先解決的問題?比如明確館員職責、完成維基圖書館頁面等等,尤其關鍵的「文獻傳遞/文獻共享」的頁面還沒有建好。--Gilgalad 2014年6月19日 (四) 22:23 (UTC)
在外旅行半個月,很高興看到各位取得這麼多進展。在下已在meta簽名,若按2-4人的標準似乎已多出,如不需要,可移除。--Zetifree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05:31 (UTC)
在下大致瀏覽了一下諸位此前的討論,按照meta的介紹,除去收集資源和大學合作,我理解主要是三個部分:
  1. 期刊數據庫的免費查閱:基金會與不少數據庫有合作,提供若干免費賬號(比如JSTOR提供給維基500個),但是,就像前面有編者說的,這些英文數據庫中文維基編者需求不大。我們是否有可能與一些中文期刊數據庫有所接觸?——實際上,這麼做對它們也有好處
  2. 請求買書:再等等看。
  3. 來源請求:一對一去中心化的來源互助。中文已有Wikipedia:來源互助/分享,希望能找到在高校工作學習的維基人參與。家藏萬卷的編者不妨公開擁有書目,以供他人查閱。
--Zetifree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12:17 (UTC)
歡迎加入。想加入沒問題,不過要參與維護,還有不能疏忽職守,有需要時要和其他圖書館員、統籌人聯絡這些。此外,我得指出Wikipedia:來源互助/分享來源請求。目測來源分享專頁是要給個別編者臚列自己可以檢索、查閱的數據庫和文獻(不論是否公開檢閱)。後面來源請求是要給某些編者向社群提請,請他們給他們索閱他們需要參閱的書籍,然後進行文件傳遞之類的東西。兩者的宗旨是有差別的。--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20日 (五) 12:39 (UTC)
感謝指正,有任何事務在下一定盡力!--Zetifree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13:05 (UTC)
繼續完善了框架(Wikipedia:維基百科圖書館),我覺得一方面繼續完善我們的頁面和框架。一方面海闊天空繼續去想我們現在還能走的那些步,不要好高騖遠啊。我舉個例子,我在十年前是在大學裡在圖書館兼職,負責採購部,除了買書外我也向學校推薦數據庫,我舉薦的是LexisNexis,當時學校老師很給面子,邀請了LexisNexis主管來學校做使用說明,還給學校一個月試用期,我還興高采烈地說辦了件好事,結果一個月內數據庫使用量沒有超過100人次,預算計劃當月直接就被否了,而且非常丟人。所以當我們提到使用數據庫時,我們也應當考慮到這個問題,「我們中文維基百科,真正到了大量編寫需要仰賴專業數據庫的時代了麼?」--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20日 (五) 14:38 (UTC)
另外一點,我覺得購書是一個挺不靠譜的事情,我覺得為寫條目而進行的書籍資源,我們整理的網絡資源足夠了。而購買過的書,誰有真正利用他去編寫維基?我認為我們應當繞開這個議題。--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20日 (五) 15:49 (UTC)
同意WG,買書不是當前急務,以後如果確實有這樣的需求可以再討論。關於「我們中文維基百科,真正到了大量編寫需要仰賴專業數據庫的時代了麼」?我覺得WP:可靠來源等方針的出台,其實已經預示着維基百科必須進入依靠專業文獻編寫條目的階段,現在到了推進的時候。--Gilgalad 2014年6月22日 (日) 12:36 (UTC)
「同意WG,買書不……」+1,「我觉得[[:WP:可靠来……」+1。--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3日 (一) 01:30 (UTC)
關於網絡數據庫賬號使用的費用問題……由於部分,需要進行可行性評估:
  1. 正式申請數據庫服務提供方為維基編者開放免費閱讀權限(公開透明,但可行性低)
  2. 編者私下找大專院校或者其他有權限的編者幫助下載(非公開,只要有人際關係解決起來不算費勁,但不一定是長久之計)
  3. 專門前往可免費閱讀之場所進行在線閱讀(對編者有地域局限性)
  4. 編者自行集資充值,私下分享(這個的操作可行性……)
其他方式待補充。--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3日 (一) 01:30 (UTC)

按照樓上的討論,我們可以藉助來源請求來做到編者索閱文獻的事,而不需開展購書計劃。如果要登入資料庫,可以向英文版維基圖書館申請資料庫讀取權,或者請求有權讀取相關資料的維基人幫忙。至於買書,我同意諸位的意見。我想這個問題的時候,也想到甚麼與民爭利、詐騙等形形色色的細節,不過最重要的是,我們這樣做有益嗎?由於讀者購書以後可以自行處置書本,因此即使他們將之束之高閣,或是損毀,皆不是我等可以干涉。這樣,就不怕浪費基金會錢財、對維基百科無利益、不利文獻保存嗎?還有一件事,我認為Wikipedia:維基百科圖書館/資料應當整修一下,我們是不是應該查核裏頭列出的資料是否可靠,免得編者誤中地雷(把不可靠來源/非自由版權資料寫到維基百科,鬧出事故)呢?如果有引申討論,我就不申述,免得白費大家的討論空間,私聊聯繫即可。--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23日 (一) 10:46 (UTC)

冒個泡:可靠來源和公有領域是不同範疇的兩個概念。我們建立維基圖書館的目的是提供優質的經過同行評審的可靠來源,而不是提供公有領域的來源。維基圖書館提供的這些來源是讓維基用戶作為參考資料改進條目用的,沒有必要保證這些資料屬於公有領域。為了避免有用戶產生春卷所擔心的那種誤解,我建議把公有領域的那些鏈接全部放到另一個頁面(不一定放在維基圖書館)。--Gilgalad 2014年6月23日 (一) 16:18 (UTC)
我的確想漏了。但凡是在維基百科有一些歷練,也會注意到版權,而不會把侵權內容放上去。我說的是應該按照現在整理的資料庫是否可靠,而決定其去留。--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6月23日 (一) 19:49 (UTC)

扯個稍遠的蛋,電子文檔或者紙本文檔中不乏古物(進公有領域者),這些東西的共享倒是阻礙不多,可以先行,同時可以拉上文庫的編者看看是否有可用之材,@Zhxy 519:。--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3日 (一) 11:12 (UTC)

總結

討論略長,有總結的話放在這下面吧。--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2日 (日) 01:15 (UTC)

痛定思痛後,我覺得我還是加入到這個計劃來吧,儘管我最初還是反對的。有什麼事情是我這種一般用戶可以幫忙的呢?--A. S 2014年6月22日 (日) 14:14 (UTC)
請閣下在meta簽名,我們下一輪溝通就會相對集中的會談。謝謝了。--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23日 (一) 06:44 (UTC)

@Walter Grassroot春卷柯南MtBellJuneAugustAddisWang:,謝謝各位。

這一輪的確討論的很多、而且很有成果,我覺得可以為這一階段作為總結,然後下次的討論和進展請就我們已經達成的一些成果和共識繼續前進。
我們已經完成(done)
  1. 編輯共識形成並建立WP:維基百科圖書館
  2. 我們在元維基中逐步開展。
  3. 我們通過共識認同,WP:維基百科圖書館應當與英文的WP:TWL相連接。
  4. 我們編輯共識組建完成維基百科:維基百科圖書館/資料,將中文維基中現有的數據庫進行整合。
  5. 我們編輯共識形成將繼續完善WP:維基百科圖書館,並形成組織和規模化。
  6. 我們編輯共識建議在7月進行志願者的會談,商議下一步工作。
  7. 我們決定不將「購買圖書」作為中文維基下一步的議題。

下一步工作

  1. 需要確定我們下一步的協商方式、平台和時間。請允許我暫時擔任臨時召集人,我會和每一位同仁(也希望有興趣加入我們的同仁和我聯繫),確定具體的時間,初步定為7月中旬。
  2. 我們需要組建圖書志願者(或稱圖書館員)的團隊,並進行必要的分工。
  3. 我們需要就網絡數據庫賬號使用的費用問題進行協商。
  4. 我們需要協商如何利用維基媒體及一些國際數據庫合作關係,進一步拓寬我們的資源,比如數據庫權限。
以上,謝謝。--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23日 (一) 06:53 (UTC)

感謝WG的熱心組織,看了大家的討論,我想指出一些問題和誤解:

  1. 通過有數據庫權限的用戶獲得更多資料是有法律風險的,不管大陸的版權意識多差,都不應該成為我們違反一些法律問題的藉口。對於具體的風險和我們的一些措施,會在逐步的構建中完善,但是請務必以謹慎的態度來看待這個問題。咱們都是維基百科的志願者,不要把自己的版權意識拉低到和某些網站的水平一樣。
  2. 基金會和一些數據庫的合作,是英文維基人付出了非常多的努力爭取而來的。那些賬號確實是免費捐贈給基金會的,但麻煩大家再申請使用這些賬號的時候,不要用什麼索取之類的字眼。也不要覺得是什麼免費的東西不要白不要,WG講到了,「中文維基百科,真正到了大量編寫需要仰賴專業數據庫的時代了麼?」,符合自己需求才是合理的。而且也不要低估申請免費數據庫權限的門檻和要求。
  3. WG之前講到過,我們應該一步一步來,把有限的精力放到一件事情上。在第一步還沒搞明白是怎麼回事的時候就琢磨第二步第三步,把各種問題設想的那麼遠,並不利於整個討論。
--AddisWang (留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13:42 (UTC)
感謝Walter君勇挑重擔。我贊成W所說的,先組建館員團隊並明確分工。數據庫的收費可能會是一個難點,我還是建議先從合法、免費、公開的渠道入手推進。關於版權方面的疑慮,我覺得只要是個人的、出於學習和研究目的的分享,應該屬於合理使用(這個可能需要請維基基金會的法律顧問給一個專業解釋)。為了保證文獻傳遞(文獻共享)不超出合理使用的範圍,我們可以在用戶的文獻請求申請和館員的文獻傳遞方式兩方面加以限制。用戶在申請文獻請求的時候,需要寫明這個文獻用於哪個條目的哪方面內容,館員提供有針對性的文獻,避免大批量傳遞。館員在文獻傳遞的時候,儘量採用一對一(比如email)的方式,如果通過網盤傳遞,網盤上的內容在一定時間(比如一周)後要刪除。--Gilgalad 2014年6月23日 (一) 16:31 (UTC)
私下借閱的法律風險還是很小的,大部分論文數據庫都是允許的(或沒有禁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6月27日 (五) 01:15 (UTC)
@Shizhao:「大部分論文數據庫都是允許的(或沒有禁止)」,citation needed,有實例嗎?基本上我看到的所有英文論文的論文數據庫都是不允許的。我懷疑中文的也是不行。--❦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7月6日 (日) 17:22 (UTC)
嗯,我看過我們購買的數據庫的訂購合同(因為做的一個與論文數據庫相關項目需要評估法律風險,所以仔細研讀並討論過合同,也與法律部門討論過),上面有明確說明允許個人之間的分享(但是網站上的確沒看到有類似說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7日 (一) 01:12 (UTC)

我通知大陸維基人一個喜訊

有沒被GFW封鎖的Google學術:scholar.google.com.cn -- By LNDDYL.(留言2014年6月26日 (四) 10:47 (UTC)

感謝LNDDYL的提醒--A. S 2014年6月28日 (六) 17:37 (UTC)

全域改名

[6]WP:CHU該退役了吧。--Byfserag留言2014年7月2日 (三) 09:11 (UTC)

貌似從7月1日起就可以全域更改用戶名了。 ——Nigel 2014年7月2日 (三) 10:22 (UTC)
又推遲了。--Byfserag留言2014年7月3日 (四) 03:26 (UTC)
可問題是如果像Special:Centralauth/A這種情況。。。--Liuxinyu970226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02:00 (UTC)

Lua版CGroup

近期發現若干條目Lua超時(「腳本錯誤」),分析其中部分條目發現讀取CGroup(轉換組)耗時嚴重,特別是較大的Show、Movie、IT等組。

我剛設計了一組基於Lua的CGroup用法,經測試確能大幅減少運行時間(對比如下),示例見模塊:CGroup/LuaIT。目前的策略是對於{{noteTA|G1=xxx}},若CGroup/xxx模塊存在,使用模塊中的數據;否則,使用CGroup/xxx模板中的數據。兩種轉換組可以混用(使用不同的名字)。目前的語法我覺得已經足以便於非技術人員編輯,如有意見請提出。

我同時製作了一個從CGroup模板轉換到模塊的腳本,測試轉換結果見模塊:CGroup/LuaIT模塊:CGroup/LuaMovie模塊:CGroup/LuaShow。其應能正確轉換原轉換組中的CGroupH|name=...|desc=...、CItemHidden、noinclude和注釋部分,請協助對比,同時如果某些轉換組中有「非常規用法」,請告訴我。

對比測試:

Special:Permalink/31633739(Lua)
  • CPU time usage: 1.836 seconds
  • Real time usage: 1.922 seconds
  • Preprocessor visited node count: 1354/1000000
  • Preprocessor generated node count: 9671/1500000
  • Post‐expand include size: 510859/2048000 bytes
  • Template argument size: 2666/2048000 bytes
  • Highest expansion depth: 12/40
  • Expensive parser function count: 3/500
  • Lua time usage: 0.167/10.000 seconds
  • Lua memory usage: 5.23 MB/50 MB
Special:Permalink/31616869(模板)
  • CPU time usage: 10.505 seconds
  • Real time usage: 10.575 seconds
  • Preprocessor visited node count: 66444/1000000
  • Preprocessor generated node count: 61675/1500000
  • Post‐expand include size: 1112986/2048000 bytes
  • Template argument size: 223314/2048000 bytes
  • Highest expansion depth: 12/40
  • Expensive parser function count: 6/500
  • Lua time usage: 8.801/10.000 seconds
  • Lua memory usage: 1.77 MB/50 MB
  • Lua Profile:
    •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expandTemplate 8680 ms 96.7%
    •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getExpandedArgument 240 ms 2.7%
    • [others] 60 ms 0.7%

這是使用最多的25個CGroup的大小及計數:

+---------------------------+----------+------+
| page_title                | page_len | c    |
+---------------------------+----------+------+
| CGroup/IT                 |    78988 | 5115 |
| CGroup/Show               |    96570 | 3491 |
| CGroup/Football           |     9696 | 3022 |
| CGroup/地名               |    33944 | 2820 |
| CGroup/Movie              |   201214 | 2419 |
| CGroup/NBA                |    37321 | 2392 |
| CGroup/Games              |    38197 | 2111 |
| CGroup/Unit               |     4920 | 1785 |
| CGroup/Badminton          |     5585 | 1561 |
| CGroup/EPL                |    17618 | 1308 |
| CGroup/Physics            |    13233 | 1247 |
| CGroup/uefa               |    14589 |  975 |
| CGroup/USState            |     9804 |  926 |
| CGroup/JP_Show            |   205747 |  882 |
| CGroup/Military           |     7749 |  847 |
| CGroup/FAcup              |    10203 |  730 |
| CGroup/Anime              |    22082 |  727 |
| CGroup/Sports             |     3384 |  651 |
| CGroup/马来人名地名       |    13231 |  637 |
| CGroup/laliga             |    16181 |  618 |
| CGroup/Tennis             |    24249 |  599 |
| CGroup/Cartoon            |     9121 |  537 |
| CGroup/Shipname           |     5751 |  530 |
| CGroup/Aero               |     9161 |  516 |
| CGroup/TV                 |    31539 |  511 |
+---------------------------+----------+------+

以及最大的25個CGroup及其使用計數:

+------------------------+----------+------+
| page_title             | page_len | c    |
+------------------------+----------+------+
| CGroup/JP_Show         |   205747 |  882 |
| CGroup/Movie           |   201214 | 2419 |
| CGroup/KO_TV_Show      |   112105 |  221 |
| CGroup/Show            |    96570 | 3491 |
| CGroup/IT              |    78988 | 5115 |
| CGroup/ZH_Show         |    54274 |   14 |
| CGroup/Counter-Strike  |    49687 |    5 |
| CGroup/KO_Movie        |    42949 |  122 |
| CGroup/Games           |    38197 | 2111 |
| CGroup/NBA             |    37321 | 2392 |
| CGroup/KO_Show         |    35168 |   95 |
| CGroup/地名            |    33944 | 2820 |
| CGroup/Ecology         |    33699 |   11 |
| CGroup/TV              |    31539 |  511 |
| CGroup/HarryPotter     |    29859 |  129 |
| CGroup/People          |    25136 |  373 |
| CGroup/Tennis          |    24249 |  599 |
| CGroup/閃電十一人      |    23067 |    4 |
| CGroup/Anime           |    22082 |  727 |
| CGroup/列斯聯          |    21302 |  123 |
| CGroup/OnePiece        |    19667 |   66 |
| CGroup/地區用詞        |    19651 |  236 |
| CGroup/StarTrek        |    19617 |  177 |
| CGroup/Wow             |    19294 |   12 |
| CGroup/EPL             |    17618 | 1308 |
+------------------------+----------+------+

@:、@Jimmy xu wrk:。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18日 (三) 14:40 (UTC)

辛苦L大,的確迫在眉睫,電影類同時使用{{noteTA}}和{{infobox film}}極容易導致lua超時,而且登錄和沒登錄會有差別的,例如special:永久鏈接/31623686,沒登錄的解釋器報告時:
NewPP limit report
Parsed by mw1072
CPU time usage: 12.421 seconds
Real time usage: 12.618 seconds
Preprocessor visited node count: 50599/1000000
Preprocessor generated node count: 53429/1500000
Post‐expand include size: 902610/2048000 bytes
Template argument size: 186770/2048000 bytes
Highest expansion depth: 17/40
Expensive parser function count: 4/500
Lua time usage: 10.016/10.000 seconds
Lua memory usage: 1.49 MB/50 MB
Lua Profile: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expandTemplate                    9340 ms       92.7%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getEntity                          640 ms        6.3%
    [others]                                                         100 ms        1.0%

登陸後是:

NewPP limit report
Parsed by mw1045
CPU time usage: 11.457 seconds
Real time usage: 11.605 seconds
Preprocessor visited node count: 52171/1000000
Preprocessor generated node count: 61470/1500000
Post‐expand include size: 951723/2048000 bytes
Template argument size: 191785/2048000 bytes
Highest expansion depth: 19/40
Expensive parser function count: 4/500
Lua time usage: 8.516/10.000 seconds
Lua memory usage: 2.27 MB/50 MB
Lua Profile: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expandTemplate                    7700 ms       86.3%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getEntity                          700 ms        7.8%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getExpandedArgument                380 ms        4.3%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fetchLanguageName                   40 ms        0.4%
    chunk <模块:Citation/CS1>                                       20 ms        0.2%
    [others]                                                          80 ms        0.9%

--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19日 (四) 09:26 (UTC)

若沒有問題我將在一周後更新所有現有轉換組。對於上面提到的轉換結果,現在可以用{{noteTA|G1=LuaShow|G2=LuaMovie|G3=LuaIT}}試用。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19日 (四) 17:00 (UTC)
看起來好像沒人測試過,所以我現在把上面兩個CGroup列表中同時出現的頁面(CGroup/Anime、CGroup/EPL、CGroup/Game、CGroup/IT、CGroup/JP_Show、CGroup/Movie、CGroup/NBA、CGroup/Show、CGroup/Tenni、CGroup/TV、CGroup/地名)轉換了,稍後如果沒有發現問題我將轉換剩下的。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03:15 (UTC)
L大做事,我們放心(大部分)。或者明確一下轉換組達至多大是也需要考慮換成Lua模式並配套生成腳本(有些比較小的可以不用轉,寫模板比寫Lua格式方便很多)。轉換過後在相應轉換組掛提醒使用Lua版(或者保留模板版用於方便更新)。——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27日 (五) 03:43 (UTC)
我也沒概念,有興趣的話可以試試。那個轉換腳本不在toollab上跑不起來,提供了也沒用。我直接改了一下CGroupH,如果Lua存在的話顯示一個提示。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04:02 (UTC)
Module:CGroup/IT已存在且將被使用,此模板中的內容會被忽略。

忽略?轉移到Module:CGroup/IT了麼?有那麼多的IT領域條目使用了Template:CGroup/IT,那字詞轉換不會失效吧? 還有,如果Template:CGroup/IT不再使用的話,是不是該禁止編輯了(並加上一個明顯的提示)?-- By LNDDYL.(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08:37 (UTC)

或者開發個oauth登錄應用,如果需要轉換或者更新,通過oauth登錄代為執行生成或者可以吧。(不過可能要向meta或者bugzilla申請一個本地oauth管理員?)——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27日 (五) 08:59 (UTC)
L大辛苦了~ —Chiefwei - - - 2014年6月27日 (五) 05:41 (UTC)
Template:CGroup/ITTemplate:CGroup/LuaIT重複了,Module:CGroup/ITModule:CGroup/LuaIT重複了。-- By LNDDYL.(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12:02 (UTC)
(?)疑問:我該去哪裡更新字詞轉換規則啊?-- By LNDDYL.(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12:20 (UTC)
條目里是{{noteTA|G1=IT}}的就去Module:CGroup/IT,是{{noteTA|G1=LuaIT}}的就去Module:CGroup/LuaIT(這個是純用於測試的)。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12:32 (UTC)

已轉換上面列表中剩餘的頁面(CGroup/Aero、CGroup/Badminton、CGroup/Cartoon、CGroup/Counter-Strike、CGroup/Ecology、CGroup/FAcup、CGroup/Football、CGroup/HarryPotter、CGroup/KO_Movie、CGroup/KO_Show、CGroup/KO_TV_Show、CGroup/laliga、CGroup/Military、CGroup/OnePiece、CGroup/People、CGroup/Physics、CGroup/Shipname、CGroup/Sports、CGroup/StarTrek、CGroup/uefa、CGroup/Unit、CGroup/USState、CGroup/Wow、CGroup/ZH_Show、CGroup/列斯聯、CGroup/地區用詞、CGroup/閃電十一人、CGroup/馬來人名地名),其間發現還有{{CItemLan}}和{{CItemLan/R}}模板需處理。請問類似模板還有什麼,轉換過程中丟失的數據(如[7])將來補回時合併會很麻煩。Liangent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08:03 (UTC)

(+)贊成我發現現有的執行公共轉換組的工具還沒有充分利用起 Lua 引擎,需要做進一步的優化。-- 2014年7月9日 (三) 04:19 (UTC)
en:Template:Portal 從圖片到頁面鏈接全靠 Module 生成的。另外,如果把分類:香港交通模板裡面的頁面整編成幾個腳本的話也能減少維護的負擔。-- 2014年7月9日 (三) 04:26 (UTC)

管理員在中華民國條目的處理作為是否有問題?

以下是這一兩天在本半保護詞條中華民國討論區發生的事:

2014年7月5日 (六) 07:45 (UTC):User:Lysimachi提出了編輯申請將國家基礎資訊通稱欄位中的「、中國」移除。理由如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詞條寫其通稱為中國,現在的中華民國國家基礎資訊通稱欄位亦寫其通稱為中國。除非這兩個詞條寫的是同樣的東西,否則兩者都擁有一樣的通稱很明顯是與常理不符的寫法。

2. 根據現在的中文語料庫資料(見之前討論),中國一詞絕大多數都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非中華民國。目前國家基礎資訊的寫法明顯與事實不符。 (註:在中華民國詞條討論區中,之前Lysimachi舉出十個例子指出在中國大陸新聞媒體中中國一詞大多數都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非中華民國。)

3. 不管中國曾經是不是中華民國的通稱,都不應寫入國家基礎資訊中,因為國家基礎資訊填的基本上都是現在這個時間點的最新資料。


之後江南第一家(應為User:Haotou.zs)在下方寫下了以下句子:

能提出中華民國官方否認通稱為中國的依據嗎?中華民國放棄中國主權了嗎

不能通稱中國和否認中國主權有何區別?你乾脆否認中華民國

一個自稱繼承中國的政權卻不能通稱為中國,可笑嗎?況且沒見到有中華民國領導人明確放棄中國的國號

中國跟中華民國關係深入骨髓,想將中華民國和中國做切割-難,請參閱一中各表。

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為何不能通稱中國呢?


而Lysimachi針對那些句子做了一些回應或質問如下:

「通稱」定義如下:在線新華字典(http://xh.5156edu.com/html3/4781.html) :通常稱為;一般叫做。 中華民國教育部辭典(http://dict.revised.moe.edu.tw/) :(1) 一般的稱謂。 (2) 一般的說法。請您告訴大家一個國家「通常稱為」什麼、「一般叫做」什麼或其「一般的稱謂」與「官方」說法或「中國主權」這兩件事有什麼直接關聯?

官方說法: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於2011年12月3日:「台灣是我們的家園,也是我們的國家,正式國名是中華民國,通稱當然就是『台灣』。」(http://www.nownews.com/n/2011/12/03/452407

之前討論我也提到過,通稱沒有能不能只有是不是。我在上述理由更連「能」字都沒提到,而是說中華民國現在的通稱不是中國。再者,國家正式名稱本就與領土範圍無直接關係(美利堅合眾國領土主權範圍更動多次,但國家正式名稱沒變; Republic of Cape Verde 改名為 Republic of Cabo Verde,但領土主權不變),更何況是通稱。您蓄意曲解語意、提出無關編輯請求的疑問並刻意不回答別人對您說法的疑問,這些相信大家都看得出來。

中華民國的國號是中華民國,請問您在哪一個版本的中華民國憲法中看到國號是中國?

一中各表跟中華民國通稱有什麼關係?一中各表裡面根本完全沒提到通稱,要大家參閱什麼?

不管中華民國是不是「中國」,這跟中華民國「通常稱為」什麼或「一般叫做」什麼有什麼關係呢?


2014年7月6日 (日) 08:26 (UTC):管理員User:范以「存在爭議。」為由拒絕該編輯請求。

2014年7月6日 (日) 11:29 (UTC):在Lysimachi詢問下,該管理員說:「這一段討論就是爭議。」


2014年7月6日 (日) 12:30 (UTC):Lysimachi 提出了編輯申請將國家基礎資訊通稱欄位中的地理最高點、最長河流、最大湖泊及海岸線分別改為「玉山(海拔3,952公尺)、珠穆朗瑪峰」「濁水溪(186.6公里)、長江」、「曾文水庫(17.14平方公里)、青海湖」「1,566.3公里、32000公里」。理由如下:

1. 沒見到有中華民國領導人明確放棄中國的國號

2. 中華民國沒放棄中國主權

3. 中國跟中華民國關係深入骨髓,想將中華民國和中國做切割-難

4. 中華民國就是中國

5. 雖然有人將中華民國稱為台灣,但配合通稱欄位將台灣、中國兩者並列,應該要將地理欄位並列,否則會讓人誤會中華民國已放棄中國主權。


2014年7月6日 (日) 16:02 (UTC) 該管理員要求:「若要修改請列明來源。」

2014年7月6日 (日) 17:10 (UTC):改管理員補充說:「我指的是理由。」


以上是我要講的案例。首先,在第二次編輯申請中,管理員要求Lysimachi需列明理由的來源。其中理由第五項很明顯是Lysimachi自己在解釋提出該編輯申請的理由,來源就是他自己,故管理員問的是前四個理由的來源,換句話說該名管理員認為這四個理由沒有來源。接著,回去看第一次編輯申請,可以發現 Lysimachi 第二次編輯申請所提的理由都是江南第一家所提過的句子。而江南第一家講的時候,除了其中一句「中國跟中華民國關係深入骨髓,想將中華民國和中國做切割-難」他提到了一中各表提供了維基頁面的連結外,其他句子都沒有任何來源,而有趣的是一中各表頁面不僅沒有提到「中國跟中華民國關係深入骨髓,想將中華民國和中國做切割-難」、「中華民國就是中國」或「中國主權」,該詞條本身就是一個缺乏來源的頁面,唯一參考資料還是一個中國國台辦反對「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引述。也就是說,江南第一家的這些句子根本就沒有來源。但令人納悶的是,管理員卻將 Lysimachi 和 江南第一家所寫句子放在一起認為這是「一段討論」。若編輯申請要過,根據保護頁面前言必須要先「取得共識」。而管理員拒絕第一次編輯自然就是因為他認為有經過「一段討論」後而共識沒有取得,也就是他對這段所謂的「討論」所下的「存在爭議」評語。

然而根據維基百科方針的共識頁面(WP:CON),「共識應當考慮到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共識討論有一特殊形式:編者會嘗試通過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來說服他人」。既然管理員將第一次江南第一家所講的句子認為是共識討論的一部份,自然代表那些我找不到任何來源的句子都是「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怎麼到了 Lysimachi 用這些句子時這些句子就變成沒有來源的理由呢?那些句子難道真的可以視為是「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從以上案例中管理員的作為所觀察到的矛盾,小弟目前想到了三種可能:

1. 管理員User:范被盜帳號,處理第一次和第二次編輯申請時不是同一個人。

2. 江南第一家講出的句子不需要任何來源就可以當作帶有來源的理由。如果這句話是對的,那小弟就不意外為什麼他曾經在同一個討論區講過一句話開頭是「一廂情願也好,客觀事實也罷」,因為對他來說他根本不需要找來源,他的想法就是客觀事實。

3. 只要不符合 User:范 喜好的編輯申請,反方提的任何句子都可以成為不需基於方針、來源或常識即可當作能說服人的理由,或者是,User:范 針對同一言論會依據編者為誰來判斷該言論能否是不需基於方針、來源或常識即可當作能說服人的理由。不管是哪一個,請問這是不是言論審查呢?


該管理員在處理第一次編輯申請時還有一個動作讓小弟有點想法,就是他直接以「存在爭議」四個字退回了編輯申請卻不說明有爭議的論述到底是什麼。剛好,小弟看到 WP:CON 有一句讓我深感贊同的話:「當你回退你不同意的編輯時,你不應簡單標註為「無共識」,而應該表明你的反對意見。這樣會提高所有意見的透明度,並為後續編輯中共識的確立指明方向。」請問管理員的反對意見到底在哪呢?意見的透明度在哪?


以上,請問各位編者和管理員,碰到這種管理員的作為時應該怎麼做才能提升詞條品質呢?Lysimachi留言2014年7月6日 (日) 20:45 (UTC)

九二共識,但這在中文維基百科肯定沒達成共識。--Byfserag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01:08 (UTC)
  1. 討論與爭議的解決是編者雙方的事,與管理員無關;
  2. 管理員不可能去處理明顯雙方還在討論(意見不統一)的編輯。何為共識請問您知道嗎?
  3. 在此鬧政治問題請問您想怎樣?您能給出來源說明「中國」也廣泛地指代「中華民國」嗎?如無,呵呵。--廣雅 范 2014年7月7日 (一) 15:11 (UTC)
將Haotou.zs的那些句子視為構成一段「討論」並據此做出「存在爭議」的判斷,難道不就是管理員User:范您嗎?怎麼會跟您無關呢?當您回退您不同意的編輯時,您不應簡單標注為「存在爭議」,而應明確指出您認為爭議在哪、為何那些句子足以構成理由,這樣會提高意見的透明度,並為後續共識的確立指明方向。如果您今天只是跳出來拋出「存在爭議」四個字,之後再說「爭議的解決」「與管理員無關」,恕小弟直言,個人認為您並沒有真心想去提高詞條品質、甚至有可能是依照個人喜好判斷是否接受編輯申請。
我的確沒有像管理員您一樣如此地熟悉維基百科方針,所以我去共識頁面(WP:CON)查了一下,看到這句話:「編者應在討論頁發起一段討論,通過討論來解決編輯紛爭。共識討論有一特殊形式:編者會嘗試通過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來說服他人。」您在第二次編輯申請時將Haotou.zs的那些句子認為沒有「列明來源」而不足以作為編輯申請的理由,卻在第一次編輯申請時將Haotou.zs的那些句子視為足以構成「一段討論」,代表您認為那些句子包含了「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請您告訴大家為什麼同樣的(在我認為找不到來源的)句子由不同人講出來的時候,會分別被您認定為含有「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和沒有「列明來源」的「理由」呢?
第三句話您應該不是在跟我說吧?以上這段文字以及原詞條討論區的文字,沒有人提到「政治」兩個字,不知道您怎麼會聯想到「政治問題」?我從來沒說過「「中國」也廣泛地指代「中華民國」」,為何要給出來源?相反的,現在被您「保護」的中華民國詞條國家基礎資訊欄中,中國列為中華民國的通稱完全沒有任何來源(臺灣是中華民國通稱在內文則可以找到三個相關引用)。可以請您告訴大家,為什麼在第一次編輯申請中,當有人提出有來源的理由(見上面引述)要求詞條將無來源的內容(中國是現在中華民國的通稱)刪除時,會被您以第三方(江南第一家)提出的(您之後認為沒有來源的)句子已構成一段您判斷為「存在爭議」的「討論」為由,來否決該編輯申請呢?
我不「想怎樣」。我只希望一段能被管理員認定為討論的文字,是一個基於方針、來源、邏輯、字詞定義等可以在編輯百科全書時作為說服人理由的討論。我只希望我花了時間把資料整理出來貼到討論區,不會被管理員或其他人用沒有來源的句子甚至是簡單幾個字「不適當」、「存在爭議」、「可笑嗎」來反對。如果這對維基百科管理員來說是很難的事,我覺得很遺憾,而且我相信中文維基百科詞條品質的未來絕對是「呵呵」。Lysimachi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23:07 (UTC)
WP:CON :「當你回退你不同意的編輯時,你不應簡單標註為「無共識」,而應該表明你的反對意見。」請您用「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告訴大家爭議在哪/是什麼?(同時也請User:范抽空回應問題)Lysimachi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16:44 (UTC)
建議用「簡稱」。--Outlookxp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10:08 (UTC)
所以樓上兩位管理員都默認管理員可以隨心所欲將同樣的句子由A講的時候認定為是「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而B講的時候就是沒有「列明來源」的「理由」?Lysimachi留言
爭議就是你們兩個在討論頁的對話OK?我又沒參與討論我怎麼知道你們的爭議是什麼?保護遵循WP:PREFER,還有誰回退您的編輯了?您知不知道什麼叫回退?處理個編輯請求都這麼麻煩?對方與你持有不同意見那你去找對方啊,天天纏着我想怎樣?--廣雅 范 2014年7月8日 (二) 16:54 (UTC)
「回退」兩字小弟在那句話的確用的不恰當,我要表達的意思是退回申請。小弟為那句話用詞不夠精確造成您困擾向您道歉。
「我又沒參與討論我怎麼知道你們的爭議是什麼」:這句話告訴大家,一個您「怎麼知道」「是什麼」的東西,您竟然可以判斷這個東西存在。
User:范,您真的誤會了,基本上您口氣聽起來不太好,沒有什麼人會想要「纏着」您。您每天看到有人提到您的名字,是因為您在行使您管理員的權力時,做出了前後明顯矛盾的判定,是因為您一直在刻意迴避問題,我再請問您第三次:
您在第二次編輯申請時將Haotou.zs的那些句子認為沒有「列明來源」而不足以作為編輯申請的理由,卻在第一次編輯申請時將Haotou.zs的那些句子視為足以構成「一段討論」,代表您認為那些句子包含了「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請您告訴大家為什麼同樣的(在我認為找不到來源的)句子由不同人講出來的時候,會分別被您認定為含有「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和沒有「列明來源」的「理由」呢?
現在被您「保護」的中華民國詞條國家基礎資訊欄中,中國列為現在中華民國的通稱完全沒有任何來源(臺灣是中華民國通稱在內文則可以找到三個相關引用)。可以請您告訴大家,為什麼在第一次編輯申請中,當有人提出有來源的理由(見上面引述)要求詞條將無來源的內容(中國是現在中華民國的通稱)刪除時,會被您以第三方(User:Haotou.zs)提出的(您之後認為沒有來源的)句子已構成一段您判斷為「存在(您『怎麼知道』『是什麼』的)爭議」的「討論」為由,來否決該編輯申請呢?

解決問題的話,Lysimachi方便列一下你跟管理員的意見分歧?逐點列出。--A. S 2014年7月9日 (三) 05:33 (UTC)

請問樓上我應該列在哪個頁面呢?還是這裡嗎?Lysimachi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8:55 (UTC)

Help add images

<please forgive my English, translating this is welcomed.>

Dear all,

help add images. That category shows articles with an image on Commons, but not on Wikipedia. Over 8000 pages still need an image and we can fix this easily if we all add a few images a day. I have already added images to 1100 articles last month. Please come and help. Make this a great month for images!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feel free to ask me.

All the best,
Taketa留言2014年7月3日 (四) 19:14 (UTC)

This is a great project. Thanks for letting us know. 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7月3日 (四) 19:25 (UTC)
我很好奇這個分類是怎樣運作的。。Bluedeck 2014年7月7日 (一) 12:47 (UTC)
感謝+1,想知道如何運作+1……另外建議將此分類重命名為中文,如Category:維基共享有相關圖片而本地未添加的條目。Thanks and I wanna know how the category works too. Moreover, I suggest moving it to a Chinese name.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4年7月10日 (四) 12:45 (UTC)
有技術大牛的話,可以用機器人快速解決吧?--如沐西風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14:00 (UTC)
翻譯了一下Template:Wikidata image,看看是否妥當,若妥請協助移動分類頁面。--Yangfl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14:38 (UTC)
 白磷說讚。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4年7月10日 (四) 23:07 (UTC)
Hi, thanks for the feedback and rename. I will make sure the raname is also seen through in other pages and on Wikidata soon. It works by Template:Wikidata image. For more info, see the bottom of the projectpage. Using a bot is possible, but it needs to be handchecked because some images on Wikidata are not usefull,and there are some other minor flaws. If someone has a bot they can run, I can help handcheck, just let me know :). Sincerely, Taketa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18:11 (UTC)

ProveIt壞了?請求技術流的朋友修復

ProveIt(用於添加來源的插件)好像壞了很久了,搞得我都沒心思寫條目了,請求哪位精通維基技術的高人修復。--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01:35 (UTC)

都壞掉很久了,現在我都是用的RefToolbar來代替ProveIt。 ——Nigel 2014年7月9日 (三) 02:03 (UTC)
English Wikipedia的ProveIt沒有壞。--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千里送鵝毛 禮輕情意重 2014年7月11日 (五) 05:01 (UTC)

管理員無故退回編輯申請

本人於2014年7月10日 (四) 18:05 (UTC)在被保護的中華民國條目討論區依規定提出編輯申請,期間並無任何人提出可供查證(WP:V)的反對理由,但管理員卻於 2014年7月11日 (五) 09:43 (UTC) 完全未寫原因便直接退回編輯申請。

根據維基百科的保護方針(WP:PPOL):「管理員應該避免喜歡條目的某一個版本,而不喜歡另一個版本」,然而管理員退回編輯申請的動作完全不具任何有來源的理由,甚至連說明都沒有,明顯是依照個人喜好偏頗條目的某一個版本。

請問在這種編輯被管理員依其喜好限制的情況下,應該要怎麼做才能以符合維基百科方針的方式編輯詞條呢?Lysimachi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21:58 (UTC)

台灣的維基人看一下

我是現版的台灣民政府條目主要編輯者,之前我有請各位觀注一下該條目,今天台灣維基人可能有看到什麼「美國臺灣政府占領省政府」的新聞,原本以為是台灣民政府做的,結果是這個臺灣政府USA

先說明一下這是怎麼回事,之前在台灣民政府的官網看見什麼「叛變」新聞,簡單來說就是分裂了,之前沒有留意沒想到現在真的分裂了,問題來了。

當然這樣的事件應該寫入條目中,但是在請大家收集資料前我有個疑問,就是要寫進現有的台灣民政府呢?還是另開一個新條目「臺灣政府USA」之類的?

我想看各位的意見後再編輯,感謝。--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1:55 (UTC)

忽略我。我想說的是,這個條目是近期遭破壞很嚴重的一個條目。--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08 (UTC)
這一直以來都被破壞的很嚴重,我也有請大家注意過,上次就是太嚴重才被刪掉。--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2:38 (UTC)

想問一下,像是要不要在TCG加入台灣民政府的連結,還有把TGUSA美國臺灣政府重定向到台灣民政府#分裂

以下廢話:今天看到有人貼出維基條目連結時,我真覺得有維基百科真好,一方面是我寫的東西被看見了,一方面證明了維基百科的價值,像是台灣民政府這種東西不會寫進書裡連論文都找不到,但是維基百科的存在讓大眾在看到新聞時不只是講講罵罵就忘,至少可以看到簡單易懂的資料,可能還能深入了解這現象代表什麼。--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5:41 (UTC)

已將美國臺灣政府重定向至台灣民政府#分裂:美國臺灣政府。--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03:25 (UTC)

好快啊,太快了

互動百科上已經有了,而且抄得亂七八糟的……這侵犯版權了吧?--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05:18 (UTC)

竟然都不寫是從維基百科抄的,確實侵犯了版權。cc-by-sa-3.0使用時是需要署名的--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1:43 (UTC)
(~)補充我在評論上寫了點東西。。。--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1:44 (UTC)
感謝你,不過互動百科下面有「版權所有」字樣,也就是說即使有署名也一樣侵犯版權。--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1:51 (UTC)
(:)回應只要署名就不算了吧,畢竟都不限商業使用--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6:28 (UTC)
創用CC本身就是放出部分版權而非版權所有,雖然「互動在線服務協議:知識產權約定與保護 」寫說「對其從第三方獲得合法許可的信息內容享有合法使用權」與「互動在線有權通過如下方式行使該部分權利,但是,用戶聲明保留該內容的著作權或該內容從其他網站轉載而附帶有原網站的著作權聲明者除外」。
然而4.4條有很大的問題「用戶只有在獲得互動在線或其他相關權利人的授權之後才能使用前三款約定的信息內容,而不能擅自複制、傳播、修改這些內容。……,未經互動在線及其他有權許可方書面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通過任何方式……使用互動在線網站內容或創造與該內容有關的派生內容或產品。……在轉載刊登互動在線網站文章、圖片等內容時,請在該內容附近用顯要字體寫明來自互動在線網站並鏈接到相應的網站首頁地址,對此,互動在線仍然保留索取費用等權利。」這似乎有點問題。--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04:33 (UTC)
那如果再加一句聲明,指「互動在線服務協議:知識產權約定與保護 」4.4條在此不適用呢?(本人是WP:CWCAC成員)--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襲擊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0日 (四) 13:48 (UTC)
這我不確定,然而互動百科之前的協議真的是……--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13:58 (UTC)
那不如如閣下所言,用「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的理由吧。(我是認真的)--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襲擊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0日 (四) 14:28 (UTC)
其實如果抄得完全我還希望不要被刪掉呢,畢竟維基百科常會被牆。--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5:53 (UTC)
而且由我一個台灣人去說這個實在有點……--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3:43 (UTC)
不要理會政治的事吧,維基百科被侵權終究也是壞事。--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襲擊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2日 (六) 03:56 (UTC)

版權問題

請問如果維基百科上的內容已被刪除,該等內容的版權是屬於維基百科或是貢獻者?謝謝。--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襲擊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2日 (六) 06:17 (UTC)

不侵權的情況下,維基百科內容的創作者仍然享有版權啊。--Kuailong 2014年7月12日 (六) 06:51 (UTC)
謝謝,但請問版權還屬於維基媒體嗎?--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襲擊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2日 (六) 06:54 (UTC)
Wikipedia:版權資訊可知,版權應該是屬於編者的。--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6:57 (UTC)
 謝謝你--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襲擊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2日 (六) 07:00 (UTC)

圖像

如果是在世人物的相片,只要是自己拍的就可以傳到維基共享去?也沒見過肖像本人的許可協議什麼的。--淺藍雪 2014年7月8日 (二) 02:35 (UTC)

Idea: Write Wikipedia articles on books used as sources by Wikipedia articles (please translate this message into Chinese)

Dear Chinese Wikipedia community,

Please write Wikipedia articles about books used as sources by Wikipedia articles. Having these articles can help Wikipedians determine the trustworthiness and aspects of the books they use as sources.

My instructions:

  • 1. Search a university database like this: http://info.lib.uh.edu (After entering the book's title, go to the left pane and select "reviews"). If you see at least two book reviews, there should be notability - You can also get a 14 day trial to Booklist and search for reviews there.
  • 2. If you see book reviews, try using Google to see if they are publicly available. If not, use en:WP:RX (the English Wikipedia resource request page) to obtain personal copies.
  • 3. Write your article using the book reviews as sources.

I hope this proposal can help the community.

Thank you! WhisperToMe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12:45 (UTC)

翻譯:

致 中文維基百科社群:

請為維基百科所引用的書目編寫條目,這些條目可以幫助維基人判斷某本作為參考資料的書是否可靠。

步驟:

  1. 搜尋大學數據庫,如:http://info.lib.uh.edu (輸入書名後,到左欄點擊Review)。如果有至少兩則書評,則該書應該符合關注度要求。你也可以在Booklist上獲取14天試用期搜尋書評。
  2. 如果有書評,可到Google查看書評是否供公眾瀏覽。如果無法瀏覽,可以到en:WP:RX(英文維基百科的資源請求頁面)請求獲得該資料。
  3. 用這些書評作為來源,撰寫有關這本書的條目。

希望我的建議可以幫助你們的社群。

謝謝! 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7月10日 (四) 16:40 (UTC)

Nice!--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16:52 (UTC)
這...目測工作量巨大,而且為數不多的編者都在忙着建新條目,真正能寫這些東西的人貌似不多。另修正了url。--Yangfl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0:43 (UTC)
可以寫在WP:來源里。--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7月13日 (日) 06:29 (UTC)

關於用戶JHICBCGC

最近我注意到這位用戶在對像是拉 (埃及神祇)這類埃及神話條目進行擴充改善,本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然而不知為何這位用戶堅持使用[[:en:]]把條目連結到外文維基,甚至還寫出像「[[:En:Ptah|普塔赫]]」的語法,不將條目連接到實際上已經有的卜塔條目。此外還堅持在條目內文中使用半形括號、堅持將外文參考文獻全翻譯成中文。另外還堅持使用自己採用的譯名,不採用維基條目已經使用的譯名,例如堅持Osiris一定要譯成奧西里斯(不用現用的歐西里斯),泰芙努特(Tefnut)一定要寫成「忒弗努特」,蓋布(Geb)一定要譯作「蓋勃」等等。

雖然我已經試著在對方的討論頁提出我的建議,並試著協助修改,但對方仍消掉我的編輯,堅持以他的方式編輯,不做出任何回應。不曉得其他的維基人對於他的編輯方式以及我所提出的建議有什麼樣的看法?--祥龍留言2014年7月13日 (日) 16:42 (UTC)

提請保護頁面吧,這樣下去條目只會變得雜亂無章。—AT 2014年7月13日 (日) 17:05 (UTC)
@Pbdragonwang:在下未仔細研讀條目歷史,僅通過您的敘述判斷眼下此君與您造成衝突的主要行為有:1.不當使用內連;2.不使用廣泛認可的譯名。對嗎?如果溝通無果,建議提報至WP:VIP。--Kou Dou 2014年7月13日 (日) 17:06 (UTC)
(:)回應除了閣下所整理的「1.不當使用內連;2.不使用廣泛認可的譯名。」兩點以外,還有「堅持在內文中使用半形括號而非中文維基慣用的全形括號」與「堅持將外文參考文獻全譯成中文,但不附上書籍名稱等資訊的原文」兩點。希望大家能對此討論,看我所提出的意見有無道理,以及如何勸說這位用戶修改條目(或如何處理此一狀況)。--祥龍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00:01 (UTC)
JHICBCGC回應:使用「忒弗努特」,蓋布(Geb)一定要譯作「蓋勃」等等。主要是引用1989年大陸已出版的《世界神話辭典》中的條目,並非臆造,作為發行的辭典,其條目應該具有一定的權威性,故堅持之;至於其它方面,主要是對編輯規則理解和掌握程度的問題,下次予以改正.
(:)回應:泰芙努特、蓋布等譯名亦非臆造,可見於其他出版物,故先前編輯的維基人才會採用之。又維基百科對於譯名的選擇主要是基於常用性(即社會大眾主要使用哪一個)、名從主人(主要應用於人名、機關名;如禮密臣(James Wheeler Davidson)即是因為當事人使用此一中文名,故不使用詹姆士·戴維遜的音譯方式)等原則,而在沒有顯著性差異的情況下,則採取先到先得的方式。又閣下所主張的權威性頂多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且具體情形需要大陸維基人協助,確認是否所有的辭典大多使用此一譯名),臺灣地區主流的譯名有別,如果該譯名確實有權威性在,則應可進行條目更名討論(地區用詞差異則用NoteTA轉換)。
就臺灣的情況,Osiris(閣下主張譯作「奧西里斯」)一詞或許是受到遊戲王影響,「歐西里斯」相當常見(出自該作品裡的神之卡「歐西里斯的天空龍」),但是臺灣這邊的書籍亦有譯作「奧賽里斯」(《圖說古埃及象形文字》,楓書坊,2013)、「奧賽利斯」(《埃及神明事典》,978-986-6712-28-9,奇幻基地,2008)、「奧塞利斯」(蒲慕州 《法老的國度:古埃及文化史》,麥田出版,2011)、「奧塞里斯」(《木乃伊傳奇——埃及古文明特展》,978-986-85469-6-7,時藝多媒體,2011)等等譯法,並未統一。至於其他地方的情形則需要其他地方的維基人協助。
如果閣下對於除了譯名之外的部分沒有意見的話,那麼建議將改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開始針對埃及神祇及神話的譯名做個討論。--祥龍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03:29 (UTC)

在這裡討論沒有意義,不如多寫一些條目--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05:11 (UTC)

外出工作

小弟於7月18-27日期間外出工作未能使用維基百科,請那一位有空幫忙處理過期關注度及小小作品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6:50 (UTC)

(&)建議,如不介意,不妨留下具體操作方式,大家能有力出力。--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7:02 (UTC)

{{subst:DRItem| Type=fame
| DRarticles = 頁面名稱1 | 頁面名稱2 | 頁面名稱3 | …… | 頁面名稱n
}}

這樣可以一次提交多個頁面,而且每個項目都會用{{Findsources}}提供多種來源查找的鏈接,便於針對關注度問題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7:16 (UTC)

難道不是時間到機器人自動提刪的?---Jason924tw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7:39 (UTC)
聽說以前曾用過機器人提刪,但是若條目被移除關注度模板機器人就不會檢查了。而且提刪時也需要有人檢查條目是否已符合指引,以避免增加太多不必要的存廢討論。--M940504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9:30 (UTC)

可視化編輯第零章節

我發現按在第零章節的編輯(可視化)會編輯第一章節.....
在第零章節的編輯源代碼則可正常編輯第零章節--Jason924tw留言2014年7月17日 (四) 14:14 (UTC)

不論點擊哪一章節的「編輯(可視化)」都會是全文(不含模板等)可視化編輯……吧--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9日 (六) 00:19 (UTC)

可視化編輯一直是全文編輯的。--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9日 (六) 00:24 (UTC)
雖然點章節的編輯(可視化)全文皆可編輯,但在第零章節的編輯(可視化)按它會跳到第一章節啊,雖然知道這問題後我要在第零章節可視化編輯時會直接點全文的可視化編輯,但這還是一個問題吧。---Jason924tw留言2014年7月19日 (六) 07:58 (UTC)

請問自行繪製的花札svg矢量圖可以直接上傳至維基共享資源嗎?

請問自行繪製的花札svg矢量圖可以直接上傳至維基共享資源嗎?

我將 松井天狗堂日語松井天狗堂所設計的地方札 十三月札 和 十四月札 以Adobe Illustrator CS3繪製為svg圖像請看螢幕截圖

圖片來源是松井天狗堂官網

附圖中 46-1.svg 是新潟的地方札越後小花的桐上短冊

這些圖想給條目花札中章節花札#花札的地方札給些附圖

但我不知道要用什麼版權信息

而且我持有的檔案又是SVG格式,不知道能不能夠上傳至維基共享資源,因為我不知道原圖是否受版權保護,即使我上傳的圖是我自己畫的。

求解。--宇帆(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08:06 (UTC)

現在合理使用的圖像需要找管理員上傳-- 2014年7月19日 (六) 14:46 (UTC)

關於百度用戶707216964對維基百科的疑似侵權

在下發現由707216964編寫的百度颱風詞條不少與維基百科有雷同之處,在下以向其發出私信說明,希望大家關注此事。 --小鄭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09:52 (UTC)

我敢說維基人寫的東西被百度抄過去的比例高達八成(剩下兩成是政治敏感內容,他們抄不了,見WP:BD),劉君的氣象條目幾乎都被搬過去了。問題已經持續很久,根本就沒有解決方案……當然,還是祝閣下溝通成功。--Kou Dou 2014年7月18日 (五) 10:33 (UTC)

被抄就是質量好--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20日 (日) 04:34 (UTC)

關於侵權待驗證以及侵權待驗證頁面的處理方式

@中華愛國陣線不知閣下何以解釋下面這幾位提出的意見

    • 該頁面的內容和[9]中,第三條 術語和定義中的「(一)動火作業:能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工藝設置以外的非常規作業,如使用電焊、氣焊(割)、噴燈、電鑽、砂輪、切割或用火熬煉、烘烤、焚燒廢物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熾熱表面的非常規作業。」一様,因此提報侵權,不好意思--Wolfch (留言)-第十二次動員令開始籌備 2014年6月21日 (六) 16:03 (UTC)

此處的智者是指我嗎?若是,那真的過獎了,已知道您認為動火作業條目未侵權,只是已提報侵權的條目,即使您有充足理由認為未侵權,似乎也不宜直接回退條目,恢復到掛侵權模版前的模様吧。祝編安--Wolfch (留言)-第十二次動員令開始籌備 2014年6月22日 (日) 14:04 (UTC)

已確認如您所說,條目和來源詞句沒有完全相同,至於「即使在此處,即使一些句子照抄,也不構成侵權」此部份,不確定是否有來自維基的參考資料支持。--Wolfch (留言)-第十二次動員令開始籌備 2014年6月22日 (日) 14:55 (UTC)
您 好,若國標如您所說:「所以國標可以自由傳播,是公有領域,但國標傳播的時候,對排版有要求,不能胡亂更改排版」,我的想法類似JuneAugust,認 為由於國標不一定允許修改,因此不宜放在維基百科中。另外,我認為提報侵權的條目不宜用「原作者直接回退,回到掛侵權模版前的狀態」來處理,不好意思--Wolfch (留言)-第十二次動員令開始籌備 2014年6月29日 (日) 14:54 (UTC)

請注意,國家標準出版管理辦法第七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將標準的任何部分存入電子信息網絡用於傳播,必須事先徵得享有專有出版權單位的書面同意」,標準不同於法律、法規,其內容並不一定屬於公有領域。--Aoke1989留言2014年6月22日 (日) 17:54 (UTC)

著作權法不適用範圍不包含標準(著作權法第五條,s: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而且國家標準的起草單位一般為行業協會,並非國家機關,也不在非適用範圍內。另外,我查閱了手頭的幾本國標,版權說明部分也有「版權所有,盜印必究」的字樣,可見,標準也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Aoke1989留言2014年6月23日 (一) 16:34 (UTC)
1、設計院不是國家機關;2、提報侵權後可以創建臨時頁面編輯,在原條目修改是不允許的;3、開頭的23個字是一字不改的照抄。--Aoke1989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21:39 (UTC)
1、廣義的國家機關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設計院多屬於國企或者事業單位,並非國家機關,有編制並不等於國家機關,高校也有編制。2、連續23字相同已經構成抄襲了,條目並非標準規範的收錄,而是對一個事物的闡述及客觀介定等。還有維基百科鼓勵勇於更新頁面,少量的錯誤是可以容忍的(在善意推定的前提下),並且每一個頁面下方都有免責聲明,所以怕出錯誤的擔心是不必要的。最後,維基百科不是詞典,純粹寫定義創建條目的行為是不可接受的,如果條目內容只有定義的話,發表到維基詞典比較好。--Aoke1989留言2014年6月25日 (三) 22:35 (UTC)
另,User:中華愛國陣線在上方的言語在下可視作為對在下的侮辱/人身攻擊。--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7日 (四) 08:22 (UTC)
樓上JuneAugust污衊我進行「人身攻擊」是對在下人身攻擊。其他的事情還是請你去加強你自身道德、休養的提升以及對於版權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更多無意義質詢恕不浪費維基資源。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18日 (五) 03:23 (UTC)
請聚焦在侵權問題上,別跑題。--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03:27 (UTC)
是啊,別跑題啊,你先去學習什麼叫版權啊,學好了再來談。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18日 (五) 03:29 (UTC)
多謝閣下意見,在下仍會繼續學習,但當前此例中,Aoke1989Wolfch皆並不認為在下操作有誤,閣下以為如何?還是說閣下依然認為「侵權待驗證頁面是可以直接進行改寫」這種操作是得當的?--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03:34 (UTC)
Wolfch已經確認條目不侵權了,Aoke也撤銷了侵權疑問,和我繼續友好探討着關於版權和條目寫到哪裡比較好的問題所以問題。所以其實問題還是出在閣下身上,所以請您先去學習。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18日 (五) 04:03 (UTC)
@中華愛國陣線:我被點到名了,要來說幾句話。我確認修改後的條目的文字沒有直接抄襲原條目(至少沒有直接複製貼上,這段文字都一様的抄襲),當時認為沒有侵權問題,不過我不贊成在侵權提報者刪除侵權模版前,由原作者自行侵權模版並改寫的情形--Wolfch (留言)-歡迎參加第十二次動員令 2014年7月18日 (五) 04:13 (UTC)
@Wolfch:所有的問題都是由於JuneAugust不懂版權亂掛侵權模板引起的,所以應該是他自己提高巡查水平,並對錯誤巡查表示歉意(之前Bluedeck巡查錯誤就態度很好,表示如果巡查錯誤導致錯掛侵權模板,請回退)。JuneAugust不該讓大家為他的錯誤買單。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18日 (五) 04:20 (UTC)

差點忘了還有這裡的:

請求臨時移動保護:爭議、移動戰:新用戶屢次直接在侵權驗證頁面直接編輯,並拒絕討論。--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19日 (四) 13:59 (UTC)

  • (-)反對,並無爭議,僅僅是樓上在正常條目上亂掛侵權模板,且我也不是新用戶。想要利用保護頁面阻止條目正常編輯是不道德的欺騙行為。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6月19日 (四) 21:47 (UTC)
  • (:)回應,因User:中華愛國陣線錯誤操作侵權待驗證頁面而錯將其判定為新用戶,但在侵權待驗證頁面直接編輯依然會被視作不恰當編輯行為,視屢次在該用戶討論頁留言討論均遭刪除留言對待,建議其停止不恰當編輯行為,停止衝擊性言語,回歸理性討論。--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05:20 (UTC)
    • (~)補充,因避免該頁面3RR,在下不再進行回退或者其他相關編輯操作,若其他編者或者管理員認為用戶:中華愛國陣線操作恰當,則視為對今後條目編輯尤其是內容侵權的處理帶來的問題表示可以承擔,在下不做表;若認為在下操作有可改進之處,請至在下討論頁留言。--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05:51 (UTC)
總之條目並無侵權,是閣下不聽勸告,執意亂掛侵權模板惹的是非,如果按照您的上面的謬論,只要是閣下不負責任隨意掛上侵權模板他人就不能編輯,而且,您的行為最終的效果是他人創建的條目最終被你移動來移動去成為你所創建的條目,其他在下不願多費口舌,閣下的人品很多人都清楚,不用在文字上玩遊戲。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05:25 (UTC)
(:)回應,請閣下明確說明
  1. 為何文字內容與所列出來源出內容雷同,
  2. 侵權驗證(注意是侵權驗證)界面的操作為在臨時頁面重新將未侵權內容進行編輯,而非直接改寫侵權待驗證頁面,閣下請知,若無侵權行為,在一周後自會被移動並覆蓋原先的驗證頁面,且並不影響DYK等條目評選。
請閣下勿要迴避問題。--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05:51 (UTC)
(~)補充,在下無意與人爭名奪利,一周後自被移動並覆蓋原先的驗證頁面自會覆蓋原先頁面,其創建人仍然為原先條目創建者而非在下。--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05:53 (UTC)
總之條目沒有侵權,反而你給的來源問題很大(這種來源我自己都能往百度文庫里上傳一個),而且我上面的所說的您的問題也是實際存在。你扯dyk狡辯無用,條目現在也的確被你移動來移動去成為你創建的條目了。--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05:55 (UTC)
條目創建者算是豆大點榮耀?讓與你罷了(liǎo)。再次向閣下解釋原有的侵權待驗證頁面操作流程,如閣下不明白或者有異議,請具體說明,但是閣下仍舊沒有具體解釋為何雷同。
1) 在下見閣下不明白侵權待驗證頁面操作方式,於是將閣下在「提出侵權驗證後的編輯」移動至臨時頁面,注意,此時的臨時頁面創建者仍舊為原創建者(此案中也就 是閣下)。當閣下繼續在臨時頁面中編輯後會有其他用戶進行巡查(此案中閣下在臨時頁面中的編輯內容仍舊有侵權嫌疑,所以仍舊會被提侵權),若一周後,臨時 頁面中的內容沒有侵權問題,則會由臨時頁面移動至原先的侵權待驗證頁面(覆蓋掉原先的侵權待驗證頁面),此時該條目的創建者仍舊為原創建者(此案中也就是 閣下)。
2)而閣下當前的操作(直接在侵權待驗證頁面編輯)則若無侵權嫌疑,則條目今後存在下去,創建者仍舊為在下。但此案中,閣下的編輯依然有侵權嫌疑,故仍舊會被提報侵權,此時臨時頁面依然存在,所以閣下的操作無異於擾亂正常編輯和驗證流程,在下指出破壞之嫌也是依此理。
在下一直建議閣下走1)的流程,但是閣下執意走2),此為閣下拱手將所謂條目創建者的虛名掛在在下名下,在下不知閣下何意於此?--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11:54 (UTC)
(~)補充, 閣下若是不明白侵權驗證流程,閣下在上面已經再次解釋了,如閣下仍舊不明白,在下判定閣下此前為無意犯錯,願意撤回破壞嫌疑指控,並共同尋求其他能解釋清 楚流程的編者進一步解釋。若其他編者認為在下操作有誤,不妨指出,但是注意,請先理解侵權驗證流程,若其他編者認為不需要按照流程進行,1)自行承擔今後 所帶來的混亂的風險;2)請自行在相關討論頁中提出優化方案或者廢止當前的操作流程。--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11:54 (UTC)
(※)注意:我只能說你在版權和版權使用的相關概念方面基本是法盲, 隨隨便便在百度文庫里看到有個玩意兒和我寫的條目幾句話是一樣的,就胡亂判定我寫的侵權,然後就是完全不負責任亂掛侵權模板,再來就是振振有詞說所謂正在 版權驗證頁面不可編輯(維基百科向來就是允許版權驗證期間修改條目以確保版權使用沒有異議),最後還自說自話污衊他人「破壞」!?哎,我不願對您不友好, 但由於您並不懂版權問題,所以我才認為和你討論沒有意義,謝謝。--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6月21日 (六) 14:22 (UTC)
(:)回應,請閣下注意,
  1. 在維基百科的討論或者其他編輯、溝通交流活動中,切勿進行針對性人身攻擊。
  2. 本例的既存事實爭議為「是否侵權」,而關於來源,在下在之前的對話中已經表示過為「之一」,也就是說侵權來源並不唯一,在下之前也曾遇到編者回復「所示侵權 來源並非實際編輯所複製文字的來源」,但在侵權待驗證案中,侵權來源能表達的是侵權既存現狀,作為判定侵權行為的參考,而來源是否具有代表性並不影響條目 侵權的事實,閣下並不能以質疑來源來否定侵權本身的存在性。在本例中,如閣下聲稱來源為國家標準,則侵權事實的實際來源為國家標準相關文書,接前言,仍舊 不能推翻事實的侵權嫌疑,閣下只有說明為何原文引用與所示來源相同或者相似文字的行為「非侵權」,方可達成侵權驗證的目的,並為閣下排除侵權嫌疑做出推動 作用,而非一味指責和語言攻擊。
  3. 若閣下認為閣下所編輯原文屬於國家標準原文,而閣下聲稱在下「在版權和版權使用的相關概念方面基本是法盲」,閣下不妨代在下解釋一下《國家標準委、國家認監委〈關於進一步打擊標準侵權盜版加強標準版權保護工作的通知〉》以及《國家標準專有出版權保護第一案結案》所述內容的背景和相關含義,望閣下不吝賜教。
還望閣下回歸理性討論,以實際來源來說明自身觀點。--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2日 (日) 04:48 (UTC)

閣下除了一直強調沒有侵權,並質疑在下人品之外,似乎並沒有回答兩則新聞的意義。--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03:49 (UTC)

在國標里,推薦標準是肯定有版權的,而強制標準可以認為視作法律法規性質,可能屬於公有領域。而一個國標里,又常常一部分強制,一部分推薦,那麼最多就是強制部分是公有領域。而標準的出版有專有出版權,但這個權利是否屬於著作權的一部分?如果屬於著作權的一部分,那麼就可能不是公有領域,如果不是著作權的一部分,那麼就和著作權沒關係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18日 (五) 03:42 (UTC)
還是咱華理的學長專業,那麼請教一個問題@Shizhao:,如果有的國標(機關設計院編寫),大部分屬於內容明確是強制性的,一部分要求屬於推薦(如:「宜設置為。。。」),這種情況怎麼辦?抱歉,搞錯,shizhao已經說明了,感謝!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18日 (五) 04:15 (UTC)

(假設編者shizhao的表述具有參考性)某人非要我在這裡說(!()除了盲目的抱大腿,其實可以更仔細的看看這一段話的:「在……里,……可能……。……而……但……?如果……,如果……」其實拋給了閣下一個有待回答的問題:閣下抄的那句話(23個字)出自哪裡,是GB還是GB/T?回答了這個,才有下一步判斷的可行性,從上從下都有一點顯示閣下的判斷對象十分曖昧,不知為何只是強調不是這個不是那個卻從不明示到底是何方神聖?--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1日 (一) 14:28 (UTC)

@ShizhaoWolfch中華愛國陣線:看完這兩條再說:《國家標準委、國家認監委〈關於進一步打擊標準侵權盜版加強標準版權保護工作的通知〉》以及《國家標準專有出版權保護第一案結案》。--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04:43 (UTC)

(~)補充國家標準會有處於公有領域這種事在下暫沒有找到依據,但提醒各位別忘記,在維基百科網站所有頁面的全部文字在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之條款下提供,附加條款亦可能應用,若你想把文字放到維基百科網站的任何一個頁面上來,就代表需要遵守上面的協議,如果你還說不能修改或者不能怎麼怎麼樣,你就別放到這裡來。這意思我理解錯了麼?--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04:43 (UTC)

我同意JuneAugust的說法,若國標不允許修改,就不符合維基百科:CC BY-SA 3.0協議文本中「您可自由:分享 — 重製、散布及傳輸本著作」的文字,因此我覺得不宜放在維基百科中,祝編安--Wolfch (留言)-歡迎參加第十二次動員令 2014年7月18日 (五) 04:52 (UTC)
  • JuneAugust搞到最後還在偷換概念,我又沒說必須原文照抄,而是因為國標強制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屬於公有領域(shizhao的說明),所以部分文段文字雷同不侵權。而今天的爭議起因是,JuneAugust在不侵權的條目上亂掛侵權模板,現在繞來繞去繞到適不適合維基百科,根本不是一個概念,我是不想再為JuneAugust不懂版權導致亂掛模板而給別人造成不便的事實再浪費維基資源了。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18日 (五) 13:24 (UTC)
  1. 「國家標準會有處於公有領域這種事在下暫沒有找到依據」,如果說「國標強制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屬於公有領域」就找依據來,別臆測。否則只有論點沒有論據,站不住腳。
  2. 不論「User:中華愛國陣線」是否曾說「必須原文照抄」,23個字(語出User:Aoke1989)的雷同也只能說明你是做了「原文照抄」了,難道是要說23個字的雷同不算小概率事件。--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13:33 (UTC)
@中華愛國陣線:,都在幫你梳理概念,閣下「侵權概念混亂」這才僅僅是其中一件事,「侵權待驗證不規範操作」又是一件事。兩件都有不僅僅是在下一人提出你的失誤。為了彌補你的失誤和避免隱性的版權糾紛,有必要優化侵權待驗證的過程並幫助更多如閣下一樣不理解如此做法的編者,這就是在下上一則討論發起的初衷。--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13:44 (UTC)
我這一兩天因為被點到名而參與這個議題,已經少花了一些條目擴充基礎條目,接下來不想再對此議題發表意見,只想在此摘錄user:中華愛國陣線6/23的留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及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制定要求、規範和初衷,那個的確是可以照抄的。……國標(或行標)是一種嚴格的技術標準,制定出來就是希望大家都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所以國標可以自由傳播,是公有領域,但國標傳播的時候,對排版有要求,不能胡亂更改排版,即,照抄較自己改寫更合適」,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DC12, 基礎條目 2014年7月18日 (五) 13:49 (UTC)
所以有關「國家標準會有處於公有領域」仍然只是user:中華愛國陣線的個人推論而依然沒有來源支撐,然後幾位似乎都混淆了公有領域公共領域的概念了吧?--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14:24 (UTC)
  • 所以之前我有一個說法可能有點無禮,但是JuneAugust在版權問題上的確有點法盲(抱歉有點無禮),說了很多次,你應該提升自我,但我沒有義務來教閣下,請自行去學習相關法規。再提醒,沒有必要因為閣下一個人不懂版權而亂掛侵權來指定或者修改方針,問題出在你一個人身上你應該找自己的原因。明明是自己一直在偷換概念還說自己在梳理概念。我沒有侵權的條目,當時你亂掛侵權,當時還振振有詞,到現在你一點歉意也沒有還一堆歪理邪說、各種倒打一耙加琳琅滿目的偷換各種概念,在這裡還對我扣了「人身攻擊」的帽子。所以,更多無意義質詢恕在下不予回應。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18日 (五) 13:57 (UTC)
你的侵權與否暫且不表,是否擾亂侵權待驗證流程怎麼說。--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14:24 (UTC)

以「更多無意義質詢恕在下不予回應」「不想再對此議題發表意見」來修飾自己找不到新的理據、拒絕討論?而還有一些……就看着笑呵呵。借用某人話「是男人,就要敢做敢當,逃避是沒有用的」。一味的迴避是能利於問題有效解決的嗎?--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18:12 (UTC)

理一理問題:大陸法律體系關於公有領域的解釋和實際做法與其他研究者關於公有領域的觀點是否一致?之所以提這一點,是避免出現一邊說文段是公有領域一邊又「不能胡亂更改排版」這樣自相矛盾的事情出現。「胡亂」與否是可以主觀判斷,但「更改」與否確實客觀事實。既然不能胡亂更改,即無法滿足公有領域(是不是公有領域還是存疑)的說法,更不滿足放置進維基百科的協議兼容性,而這些都是以侵權待驗證來進行提報操作的。在下多次說明這樣的情況不知User:中華愛國陣線能否理解,如閣下沒有察覺,是否也進入了前述的圈套中,誤以為但凡「國標」就能放到維基百科上。--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16:11 (UTC)

然後再說幾句:作為維基編者,「引用可靠來源以第三方語氣面無表情的轉述一件事一個觀點」是一種起碼的技能,何以連概括國標所述內容這種事都無法完成而必須遵守「照抄較自己改寫更合適」這種框框?其實避免被提出侵權驗證不難,白話說道:你重新排列一下詞語就沒有麻煩了,何至於「手被固化,腦被僵化,而不能自言」?--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16:11 (UTC)

中文維基離完蛋不遠了。→s:權司1999第50號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7月18日 (五) 15:52 (UTC)

上面討論太多了,不過User:中華愛國陣線是否給出了這23個字他到底是抄自哪個標準?AQ3022-2008?--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9日 (六) 00:59 (UTC)

最後一次回應,上面絕大多數都是浪費維基資源,就一句話概括JuneAugust在沒有侵權的頁面亂掛侵權模板,但是拒絕認錯,還拉東扯西,完畢。有時間在這裡浪費,不如去反破壞,去寫(修繕)條目,謝謝。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21日 (一) 04:08 (UTC)

呵呵呵呵--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04:10 (UTC)

呵呵。是理屈詞窮了麼?還是說拒絕進一步討論想在下次再次出現侵權待驗證頁面直接編輯的時候說「選擇性舊事重提」?--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1日 (一) 11:36 (UTC)

不管怎樣還是希望編者能回歸討論,畢竟誰也不想誰往後一錯再錯,是吧?而就這麼神神的回應一下,但卻不就進一步的回應作出答覆和解讀,或許你心中既存有是非對錯,但若不拿出來與人交流分享,誰知是否合共識?--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1日 (一) 11:41 (UTC)

(~)補充,在下倒是有在「反破壞,去寫(修繕)條目」……至少看起來是這樣的。不過也不能光顧砍柴而不磨刀,這上面的問題倒正是砍柴中慢慢總結出來的。不如建議閣下也可以參與巡查活動,可感受一下一些事,來看看是不是有些「奇怪」。--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1日 (一) 11:45 (UTC)

新製作的用戶頁

kindle上使用中文維基百科的問題

我在中文簡體界面的kindle上選詞查詢,在查維基百科時完全不能用。例如我在amazon上下載的《李鴻章傳》中,選擇司馬懿這個詞查詢維基百科,kindle說沒有相關結果,點擊kindle給出的維基百科搜索鏈接過去,出現的是「副經理」的搜索結果頁面。同樣的,查其他詞的時候,在維基百科上檢索的詞根本不是所選擇的詞。不知道其他使用kindle的朋友有沒有遇到這個問題?(我沒有在其他電子書上測試)有沒有解決辦法?

PS:我使用的是大陸國行版的kindle。在註冊時如果選的是簡體中文和香港,則會有中文維基百科的功能,而如果選擇中國大陸,則是百度百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24日 (四) 06:00 (UTC)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24日 (四) 06:00 (UTC)

行貨麼。很正常--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24日 (四) 06:07 (UTC)

AWB刷屏

--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04:34 (UTC)

(?)疑問--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6:43 (UTC)
(?)疑問這是疑問句還是肯定句還是感嘆句?--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1日 (一) 11:50 (UTC)
(?)疑問--Kou Dou 2014年7月21日 (一) 12:28 (UTC)

有人用AWB刷近期變動--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12:32 (UTC)

45號過濾器沒阻止麼? ——Nigel 2014年7月22日 (二) 01:57 (UTC)
個人建議設立個「深夜刷屏時間」,比較好處理--Temp3600留言2014年7月24日 (四) 10:31 (UTC)

維基百科對於上傳侵權圖像的慣犯不制止的意思是「默許可以」一直上傳侵權圖像嗎?

根據公開日誌顯示所有上傳圖像看來,有這麼多被刪除的圖像,由此可知Suzuki1314(前身叫Evo101469)是慣犯,所以我想請問維基百科,對於常常會上傳侵權圖像的註冊帳戶,為何沒有人加以制止呢?這是否意味著「默許可以」有權繼續讓他這樣上傳侵權圖像嗎?否則要如何解釋這些被刪除的圖像為何有這麼多,還有當前被提刪的圖像就有1234這四張如此之多該如何解釋呢?請維基百科加以管制胡亂上傳侵權圖像的慣犯,沒有人可以一直花時間在他身上去審查他上傳圖像是否侵權,更沒人會有心力投入在他身上一直提刪其圖像。由此看來,Suzuki1314(前身叫Evo101469)就是拖累維基百科資源,得有人為他去逐一將他上傳圖像審查有無侵權與提刪,實在���費成本,這本該要被制止卻一直讓他這樣做,真可謂維基百科另一奇觀的紀錄。--1.170.214.81留言2014年7月25日 (五) 20:18 (UTC)

閣下是否考慮把這個問題移動到WP:互助客棧?這裡都是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問題--Tigerzeng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01:09 (UTC)
此用戶參與中文維基的編輯已經接近四年,卻一直持續有類似的行為,的確不妥。應該可以用「避免持續破壞」(屢次上傳侵權圖片也可算是一種破壞行為)的理由短期封禁,如解除之後還一直有類似行為,則可增加封禁期直到不再犯為止。在此爭取覆議,如獲共識會先行進行警告,並在又犯規時執行。--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7月26日 (六) 08:18 (UTC)
已對其作出警告,如有再犯應該立即封禁一個月,再犯延長封禁期。--A. S 2014年7月26日 (六) 10:28 (UTC)
該用戶將A.S.君留給他的警告訊息連同其他照片侵權通知都一起清空了,顯然有不想做任何回應的意圖。請有注意到這情況的朋友們幫忙盯著,該用戶再有侵權行為立刻封禁處理。--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7月26日 (六) 13:46 (UTC)

有位資深臺灣維基人擅長於編輯臺灣地理這塊領域的條目會冒充新手或新註冊用戶

根據過去有段時間是臺灣地理這塊領域有不少條目是被人胡亂寫,因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與口舌上糾紛論戰,為此想請各位就對最近「有心人」所寫的臺灣地理這類條目去多多關心,以免讓「這種人」寫得洋洋灑灑看來很充實資訊,造成的卻是盲目無知的讀者吸收了不該被吸收的資訊。至於「有心人」、「這種人」是指何人,這可從他創建的條目裡可知,尤其是條目寫得內容愈充實,就愈能從他的文句鋪陳、上下文的修辭、邏輯構造、起頭與收尾的技法、慣用的標註方式、擅長於歷史地理做拆分章節……等種種可以知道,還有一個很重要共通特點,就是他熱衷於臺灣地理這塊領域的條目編輯,只不過這是查核上做不到罷了!--114.38.180.88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13:24 (UTC)

  已解決

在歷史版本的頁面最下面的文字需要修改(MediaWiki:History copyright

这个版本的页面已经被修改。
除了正常的编辑外,修改的原因还可能是这个版本含有
事实错误,破坏,或者与或者与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不相容的内容。

--Jason924tw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05:32 (UTC)

Wikipedia:格式手冊#地區用詞的格式

  已解決: 已由User:Kuailong修復。——Chiefwei - - - 2014年7月29日 (二) 14:43 (UTC)

相關連結均已遭刪除或移動,但未「重定向」,煩請修復,謹致上十二萬分的謝意。 by 浮游—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0.129.204.186對話)於2014年7月28日 (一) 12:51、2014年7月28日 (一) 14:05加入。

Special:diff/32062671

管理員什麼時候連駁回速刪都做不到了……--廣雅 范 2014年7月29日 (二) 14:21 (UTC)

已移除速刪。再加就半保護吧。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7月29日 (二) 17:51 (UTC)

問:Help:時間序號-閏秒

Help:時間序號有無加入閏秒?若無,對準確值會有影響---Jason924tw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3:53 (UTC)

職業IP用戶114.XX.XX又出沒啦

想想一個月前的可笑事蹟(提出「請問維基百科鼓不鼓勵任何人為條目取圖而做出危險的拍攝?」),依然餘悸猶存;想不到一個月後的今天又不甘寂寞了,看看這位職業IP用戶又開始專業的回退 反提報破壞 反要求頁面保護,真是有趣、真是不甘寂寞呀。你加油呀,我來去睡覺。--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17:38 (UTC)

公道自在人心,反正我一切根據方針指引去做的,也有向條目作者Fcuk1203解釋,也有在Talk: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提出理由,我該做的程序都有做了,你要這麼樣對人不對事,遲遲不對條目問題去正視,我也無可奈何,只能感到遺憾。依據方針指引,我是可以有權這麼做的,包括私自撤下模板而未對條目問題改善所做出的破壞行為。至於其它之事,你可以拿去查核,否則這樣造謠也不能帶給你什麼幫助。--114.38.177.56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18:02 (UTC)
因為條目是由Fcuk1203寫的,所提出市政府官網[10]的命名資訊只是對「臺灣大道市政大樓」這一種,其它像「臺中市政府新市政大樓」、「臺中新市政大樓」、「臺中新市政中心」等命名都依然沒有,所以最後還是只能請出Fcuk1203去面對此事,否則我還是可以按照方針指引繼續請求的,依然模板是可以繼續掛著,主要是有來源是一回事,這麼多種名字得確認出一種才能做為當前條目版本的使用命名(避免一直被移動),現在當前條目版本的使用命名是「臺灣大道市政大樓」。--114.38.177.56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18:12 (UTC)
實際點進條目去看過,發現所有提及的用名版本都已有可靠參考連結、在該市政府官網上被提及,參考文獻應屬充足。因為這棟建築物很新,再加上台中市政府內部的各部門似乎沒有統一對它的用名,不容易明確地確認哪個用名版本具有壓倒性的常用優勢。建議可考慮使用下面兩種原則來判斷條目主要用名版本:1.市長或市長辦公室稱呼這棟大樓的用名(如果找得到的話。畢竟市長是整個市政府最高首長,具有壓倒的權威性);2.引用先到先得原則。--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7月30日 (三) 17:2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