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交通

華北交通株式會社日本侵華戰爭時於中國北部地區創建,包括當時的蒙疆(察綏)、華北(冀魯豫)、蘇北,屬於南滿洲鐵道的公共運輸公司、國策會社。表面為中日合資公司,但實質上為日本國有公司。會社本部位於北平市長安街17號。

華北交通株式會社
原文名稱日语:華北交通株式会社
公司類型株式會社
公司結局解散
成立1938
結束1945
總部華北臨時政府北京市
業務範圍華北地區
產業交通運輸
服務交通運輸
資產淨值0.5億日元
員工人數110,000

歷史

 
公司總部(現北京飯店貴賓樓)

盧溝橋事變後,1937年7月9日,關東軍鐵道線區司令部向滿鐵發出了派出人員器材的命令。滿鐵天津事務所擴大為「北支那事務所」。1937年10月11日,日本華北方面軍發佈了《華北鐵路運輸綱要》,交通事業由滿鐵北支那事務所統制經營。1938年10月26日,華北鐵路(含隴海線)交由滿鐵北支那事務局統制,設北平、天津、濟南、張家口、太原、開封、銅山設鐵路局。事務局內設總務、人事、經理、調查、運輸、水運、車務、工務、警務等部。1938年6月,日軍為統制華北內河民船,設立「中國內河航運公會」;1939年2月,任日人渡瀨二郎為理事長,同時發表公示稱「於3月1日起,實施勒令各河航業者加入該會,以便統制」,「各船舶應有日本軍特務機關之《航行許可證》,否則不許航行。日本軍之特務機關及內河航運公會職員之檢查官,對航行中及停泊中之船舶,得隨時檢查其是否有《航行許可證》及所搭載之貨物」,「日本軍隊可隨時徵用各船舶」。

後因「業務漸趨興盛」,遂於1939年4月17日在天津招開華北運輸株式會社成立股東大會。資本金計四億元,內日本國策會社性質的華北開發株式會社二億三千五百萬元、滿鐵一億二千萬元、華北政務委員會四千五百萬元」。實收資本四分之一。「其業務除經營華北境內之鐵道、公路、內河水運外,蒙疆地區之鐵道亦委託其運營,並擔任塘沽新港連雲港之修築工事」。[1]

1945年(民國34年) - 因日本戰敗,公司結業。

公司組織

  • 資業局(局長、參與)-交通主管、商工主管、農竹林主管、鐵務主管、弘報主管、資料主管、統計主管、調査第一~第三主管、無任所局參與、法制、総務係長、資料室主事
  • 去處機關 各鐵路局、總務所、調査課、產業課
  • 中央鐵路農場
  • 中央鐵路昌黎分場
  • 社員會 天津地方會、濟南地方會、張家口地方會、開封地方會
  • 社員會機關報『興亞』

路線

 
北支蒙疆 鐵道略圖-華北交通株式會社

京山線、京古線、京包線、京漢線、津浦線(徐州以北)、石太線、膠濟線、隴海線(開封以東)、同蒲線等,總計5,610km

主要列車

  • 「大陸號」 - 釜山 - 北京的特快列車。
  • 「興亞號」 - 釜山 - 北京的特快列車。

使用車輛

  • PF6型蒸汽機車
  • PF3型蒸汽機車
  • MK1型蒸汽機車
  • MK6型蒸汽機車
  • ML1型蒸汽機車(京綏鐵路20型)
  • ML2型蒸汽機車(京綏鐵路70型)
  • ML3型蒸汽機車(京綏鐵路90型)
  • ML4型蒸汽機車(京綏鐵路200型)

資料來源

  • 林 采成「日中戦爭下の華北交通の設立と戦時輸送の展開」
政治経済學・経済史學會『歴史と経済』第193號 2006年10月 p1~p15

外部連結

相關條目

  1. ^ 誦唐:《華北開發公司之偉績》,《中聯銀行月刊》第7卷第3期, 1944年3月,第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