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鐵掌摑事件

2023年5月2日女子高鐵被掌摑案,也稱高鐵掌摑事件。2023年5月2日21時許,中國高鐵C6276次列車運行至眉山東成都東區間,女子坐在14車13B,座位後排為三名小孩兩位大人。期間小孩一直在玩遊戲,多次踢椅背。女子回頭制止,遭到家長辱罵,在雙方爭執中。孩子家長扇了女子一巴掌,該女子進行了反擊。事後,警方認定構成互毆,在對該女子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寫道「……發生爭吵,進而互相用手毆打對方」,並對其處以200元行政處罰;對「熊孩子」楊某家長處以500元行政處罰。5月7日,該女子在社交媒體發文稱「不接受和解,不需要賠償」已提起行政複議。關於互毆與正當防衛的認定與司法實踐中存在的部分問題等引發了爭議。

經過

5月2日19時59分,旅客楊某某(女)一行(其中兒童3人)從樂山站乘坐C6276次列車前往江油站。20時24分,旅客王某某(女)從眉山東站乘坐同次列車前往成都東站,坐於楊某某前排位置。20時27分,王某某站起轉身制止後排兒童吵鬧,繼而與楊某某發生爭吵。

旅客王某某稱5月2日其獨自乘坐高鐵。她後排坐了有兩大三小共五個人。列車行進過程中,熊孩子在玩鬧中撞了很多次椅背。[1]當其回頭制止時,孩子媽媽卻稱孩子還小,不至於說孩子。後雙方發生口角,爭執中,孩子媽媽扇了博主一巴掌,博主也進行了還擊。[2]

5月3日,王某某稱其已經到江油做筆錄,過程中,其向警方提供了手機上的視頻作為證據。該博主發佈的信息顯示,其「不接受和解,不需要賠償。」只希望打人者受到應有的懲罰。並稱,辦案民警花費了大約七個小時來勸她和解,但她堅持不和解,要求秉公執法,讓家長方得到應有的處罰[3],認為有關機關更應嚴格依法界分、對相關行為作出準確認定以及公正處罰,「各打五十大板」與過於注重和解的辦案思維或許合法,但絕對不合理,不利於鼓勵人們勇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與建設法治社會的要求相悖

近日曬出的一份《成都鐵路公安局成都公安處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3年5月2日21時許,C6276次列車運行至眉山東至成都東區間,違法行為人因座位背後小孩吵鬧,與小孩家長楊某發生爭吵,進而互相用手毆打對方,導致雙方臉部輕微受傷,違法行為已經構成毆打他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給予違法行為人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4]

5月6日,負責辦理此案的公安機關回應媒體稱,案件還在持續跟進中,暫不對外公開。

5月7日凌晨,旅客王某某在網上表示「不接受和解,不需要賠償」已提起行政複議,並稱旅客楊某某在申請行政複議。

5月7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就相關案情及複議情況詢問警方,未獲明確回應。記者同時多次嘗試聯繫博主未果。有律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警方的處罰合理合法。[5]

5月9日,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羅翔嗶哩嗶哩網站談「高鐵掌摑」事件時認為:「各打五十大板」既不合法也不合理。[6][7][8]

5月10日,成都鐵路公安處再度表示雙方均違法,並發佈警情通報,並表示先前處罰合理。[9]

司法爭議

在本案中圍繞着該女子的行為到底是互毆還是正當防衛產生了部分的司法爭議。一般認為,該事件中女子的行為具有被動性和防衛性,不同於互毆行為的主動性與不法侵害性。改革開放後,中國互毆泛化問題存在良久,將案件認定為互毆而否定正當防衛仍是司法實踐的慣常做法。對此理論與實務界作出了諸多改變的努力。

構成正當防衛需滿足起因條件、時間條件、主觀條件、對象條件、限度條件等五個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條:

  1.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2.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1條:

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2023年3月,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準確區分正當防衛與互毆型故意傷害」

(九)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鬥,對於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衝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還擊一方造成對方傷害的,一般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 要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綜合考察案發起因、對衝突升級是否有過錯、是否使用或者準備使用兇器、是否採用明顯不相當的暴力、是否糾集他人參與打鬥等客觀情節,準確判斷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

重慶百君(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萬瓊認為正當防衛和「互毆」,實踐中確實很難區分,但需要把握二者的實質,正當防衛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正當行為,屬於「正對不正」;而相互鬥毆則是互相加害的違法犯罪行為,屬於「不正對不正」。[10]

觀點一:「還手即互毆」認定標準與正當防衛設立初衷相悖

成都某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認為,互毆的具體認定標準有多種觀點,此事中認定的還手即互毆,此種情形的基本形態表現為一方毆打另一方,另一方還手,形成兩人對打局面。而在司法實踐當中,司法人員經常會將此種情形認定為互毆,進而否定正當防衛的成立,久而久之,「還手即互毆」成了一種習慣性的認定標準。郭剛認為,該認定標準會給防衛者無故追加義務,導致正當防衛的虛置,造成犯罪圈的不當擴大,其認定結果往往會有失公允,與正當防衛的設立初衷相悖,也與刑法的保護機能不合。

郭剛認為,如果基於目前網上有的信息,從情理角度分析,當事人先被孩童侵擾,而後又被對方家長扇耳光繼而還手,受人同情,從法理角度分析,需要結合當事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等綜合判斷,若當事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並且有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決意,那麼其行為屬於正當防衛;若當事人有具有傷害對方的故意,而沒有防衛意圖,則其行為屬於互毆。

對於被打還手是互毆還是正當防衛的問題,在普通爭吵、偶發矛盾的場合,對於一方先動手的行為,應認定為不法侵害,不論還手一方是否提前準備工具,其反擊行為具有防衛性質,造成先動手一方輕微傷、輕傷的,屬正當防衛,不負行政責任、刑事責任;造成先動手一方重傷、死亡的,依據必須說的標準,結合案發時間、地點、工具等現場情境綜合認定是否防衛過當。在此過程中,先動手一方造成還手一方任何程度損害的,都應承擔相應的責任。[11]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羅翔認為,各打五十大板的處理方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案發的起因就是小孩踢椅背,這是個不合宜的行為,在孩子被指責後又辱罵他人,而且還先動手打人,這表明家長方也是過錯方,女方事後回擊的行為明顯屬於正當防衛。[12][6]

觀點二:「和稀泥」或助長「動不動就動手」的底氣

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肖明靜認為該案認定為「互毆」,採取「各打五十大板」的方式解決,是在告訴公眾法律在保護這種用武力解決問題的方式,以後遇上生活瑣事糾紛,都可以用武力解決,可以去激怒對方、可以去惡意挑釁甚至可以傷害對方,而對方要麼就忍受,要麼就反擊,一旦反擊則無人能把控節奏、預料後果,那麼就可能承擔治安甚至刑事責任,要麼忍,要麼擔責,最終導致挑事一方有恃無恐,被挑事一方提心弔膽,期盼不要遇見有人鬧事。這不符合「正義價值觀」,這種導向也將最終損害司法權威。[13]

類似事件

2022年11月26日四川宜賓周氏父子水果市場被群毆還手案[14],也稱周氏父子水果市場被群毆還手遭拘事件。[15]

2022年11月26日上午9時,四川宜賓從事水果交易的周登建、周世淅父子在翠屏區紅壩大道水果批發市場4號門門口同陳某、章某等3人因挪車發生口角。3人結夥對周氏父子倆進行毆打,導致兩人受傷。翠屏警方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16]

2023年2月5日,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2022年11月26日09時許,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紅壩大道水果批發市場4號門門口,周登建、周世淅父子與案外人陳某、章某、劉某因挪車一事發生口角從而發生打架,陳某等3人結夥對周世淅、周登建進行毆打,「周世淅、周登建還擊」,造成雙方不同程度受傷。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決定對周登建、周世淅父子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周氏父子不服稱,「不得不進行防衛反擊,並無任何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故意。」於是向翠屏法院提出了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罰。

翠屏公安分局稱,「在五人相互扭打後倒地,5人均起身並停止的情況下,周某建又主動進行攻擊,造成雙方再度發生互毆。」確認了陳某三人先動手毆打,但周氏父子存在積極還擊,認定處罰裁量適當,要求法院駁回周氏父子的請求。

警方在答辯材料中還披露,周某淅曾從自己車內取出一支木棒欲攻擊對方,被周某建攔下。警方進一步表示,在案件量裁上考慮到陳某一方先實施毆打,人數上三人多佔據優勢,對陳某三人處以較之周氏父子更重的處罰,「處罰幅度並無不當」。

2023年5月8日,庭審結束後翠屏區法院並未當庭宣判此案。

2023年5月10日,因上游新聞報道,該事件獲得關注。周某父子稱在2023年2月2日在他倆曾經簽過一份行政處罰告知筆錄,當時筆錄上的處罰告知是對周某拘留3天,對周某兒子罰款300元。但是在2023年2月5日接受處罰時卻改成了對父子二人分別拘留10天,罰款500元。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警察稱因當時的辦案機關上報對兩人分別處拘留3天,罰款300元的報告後,公安機關審批部門認為該處罰不當,兩人行為構成結夥毆打他人,建議更正處罰標準,辦案機關只能將對兩人的處罰變更為審批部門建議的處罰標準。[17]

外部連結

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_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spp.gov.c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參見

參考資料

  1. ^ 新浪新聞綜合. “高铁掌掴事件”双方都受罚,被掴女子称要提出行政复议,律师:警方处罚合理合法. news.sina.com.cn. 2023-05-07 [2023-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1). 
  2. ^ 新京報. “不接受和解”,高铁掌掴事件仍需用法律厘清是非 |新京报快评. k.sina.cn. 2023-05-08 [2023-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8). 
  3. ^ 高铁上被掌掴女孩:坚决不和解!_腾讯新闻. new.qq.com. [2023-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8). 
  4. ^ 高铁掌掴事件:只要还手,就是互殴?. news.cyol.com. [2023-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8). 
  5. ^ “高铁掌掴事件”双方都受罚,被掴女子称要提出行政复议,律师:警方处罚合理合法. 央廣網. [2023-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20). 
  6. ^ 6.0 6.1 【罗翔】挨打不能还手?互殴和正当防卫如何区分?. 嗶哩嗶哩. [2023-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1). 
  7. ^ “罗翔谈“高铁掌掴”事件:“各打五十大板”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極目新聞. [2023-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0). 
  8. ^ “罗翔谈“高铁掌掴”事件:“各打五十大板”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中國寧波網. [2023-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0). 
  9. ^ 警方通报“高铁掌掴事件”!双方均违法,女子还手后曾再次掌击对方 | 每经网. www.nbd.com.cn. [2023-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21). 
  10. ^ 網易. 高铁掌掴事件被判互殴是在挑战道德底线,将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www.163.com. 2023-05-08 [2023-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8). 
  11. ^ 高铁被掌掴女子发声拒绝和解持续引发关注 被打还手是互殴还是正当防卫?_四川在线. focus.scol.com.cn. [2023-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8). 
  12. ^ 羅翔談「高鐵掌摑」事件:「各打五十大板」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13. ^ “高铁掌掴事件”,这些疑问待厘清. 
  14. ^ 宜宾父子俩被群殴还手遭拘,警方认定互殴:存在积极还击情况. www.yangtse.com. [2023-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1). 
  15. ^ 人民日報, 人民號. 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四川宜宾父亲被群殴还手遭拘_人民号. rmh.pdnews.cn. [2023-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1) (英語). 
  16. ^ 感受新視角. 四川宜宾父子俩被群殴还手遭拘,警方判定互殴,这样的处罚合理吗_手机网易网. www.163.com. 2023-05-10 [2023-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1) (英語). 
  17. ^ 父子遭群殴还手为何被认定互殴?重点关注5大疑问|第2眼. news.ycwb.com. [2023-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