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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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oogle搜「維基百科」下方結果中出現「草榴社區」
https://twitter.com/aichifan/status/700636356276453377
^ 怎麼解決?--Techyan(留言) 2016年2月19日 (五) 14:14 (UTC)
截圖(免翻牆):https://ooo.0o0.ooo/2016/02/19/56c72d99330e5.png --Techyan(留言) 2016年2月19日 (五) 14:57 (UTC)
- 不知道,這問題好像很早之前就看過了。--KOKUYO(留言) 2016年2月19日 (五) 15:04 (UTC)
上面那行文字(Wikipedia中文版,自由的百科全書,可以由用戶編輯。)是在這裏的。會不會有什麼關係? 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2月19日 (五) 21:21 (UTC)
- 應該和本站沒有關係,是google自己的事情。--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20日 (六) 06:30 (UTC)
給Google發了一個feedback。不知道會不會解決。(好像並不會--Techyan(留言) 2016年2月20日 (六) 11:11 (UTC)
是否可以將該頁面從谷歌搜尋中移除?雖然個人覺得放着也沒什麼大問題。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2月25日 (四) 04:45 (UTC)
這事好像是因為這個:https://support.google.com/webmasters/answer/47334?hl=zh-Hans。簡而言之,就是Google覺得在Wikipedia上找草榴的人比較多於是直接給推薦出來了。畢竟草榴、草榴社區里Wikipedia排得比主站還高。--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6年2月28日 (日) 11:41 (UTC)
- 正是因為谷歌的推薦,才導致了排名高吧(笑)——萌萌噠CFSO6459(留言) 2016年3月3日 (四) 16:10 (UTC)
維基新聞出現廣告
wikinews:zh:人類史上最有價值新聞:我羅江河翻牆上了維基百科,我的網站地址是eooss.com!謝謝!--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6年3月4日 (五) 13:39 (UTC)
台灣地區用語轉換
偶然發現user:陳弈豪以處理地區詞為名,修改了許多台灣的地區用語轉換,主要是關於美國地名方面。然而他的修改並未提出來源,甚至有原創研究之嫌。希望台灣用戶能共同關注此事。--Iokseng(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1:52 (UTC)
- @Iokseng:未必原創研究,以「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為例,官方 site:www.mofa.gov.tw Mississippi、site:www.boca.gov.tw Mississippi、科學家:氣候變遷為密西西比河洪災禍首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而「舊譯」(學術、領隊考試)則為來源搜索: "密士失必州" —Google:網頁、新聞、書籍、學術、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圖片;知網工具書!
- 但有「遊戲」意圖! --凡夫2015(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3:36 (UTC)
- (!)意見,條目內可採取{{各地中文名}}方式,名稱並列;地區用語轉換,以官方為主,俗用次之。 --凡夫2015(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3:43 (UTC)
- 我知道台灣的教科書曾經有「密士失必」的用法。但細看陳弈豪加入的內容,還有所謂的源自臺灣閩南語的翻譯,這就是原創研究了吧?特別是在那個年代,根本不太可能…--Iokseng(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20:23 (UTC)
- 曾經有某處使用過並不代表就是最常使用的譯名,因此直接修改地區用語轉換的作法是不適當的,更不用說那毫無來源的個人字辨說法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6年3月4日 (五) 14:07 (UTC)
- 我知道台灣的教科書曾經有「密士失必」的用法。但細看陳弈豪加入的內容,還有所謂的源自臺灣閩南語的翻譯,這就是原創研究了吧?特別是在那個年代,根本不太可能…--Iokseng(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20:23 (UTC)
- (!)意見,條目內可採取{{各地中文名}}方式,名稱並列;地區用語轉換,以官方為主,俗用次之。 --凡夫2015(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3:43 (UTC)
- 但有「遊戲」意圖! --凡夫2015(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3:36 (UTC)
發起對管理員User:DreamLiner(天天)的解任投票
- 考慮到2014年以後尚未出現過管理員的解任投票;
- 基於User_talk:守望者愛孟上的熱烈討論;
- 鑑於User:追跡未來的要求;
- 特別是相關人士對當事管理員的指控,符合解任條件中的第四項、第七項和第八項的內容。
我決定在這裏發起對當事管理員的解任投票,歡迎相關當事人陳述證據。--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29 (UTC)
- 請記得先回頭看看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DreamLiner/第2次,當初支持的那一群人為什麼會選他做為管理員,別因為一些理由就輕易地想討論如何解任管理員,同時也呼籲當初支持的那一群人出來說些話,沉默不見得是最好的回應。--114.26.144.15(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3:25 (UTC)
- 我不覺得符合任何一條應當解任的標準。——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6日 (三) 03:30 (UTC)
- 個人覺得發起解任討論這行為應該受到限制,建議各位設立門檻,才不會太頻繁,而且是很常出現有哪位管理員又被解任,相信各位每一個人在當選管理員,是有哪位想成為眾人焦點是在這種事。--114.26.144.15(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4:19 (UTC)
- 在下至今沒有參與這次瓜葛,但不認為要設立門檻限制解任討論,除非發起有關討論是純粹擾亂性質,而目前未見管理員的解任討論很頻繁、很常見。管理員執行管理權限操作,理應受到其他用戶的監察,確保不會濫用權限。提出解任討論後,也不是說解就解,須要聯署、答辯及投票,不能跳過其中一個程序,反之可以在以上任何一個程序中止解任流程。如果對討論進行過濾,在人為的主觀判斷下,會連有條件發起的討論都被禁聲。既然已有嚴格的解任制度,就不應再設置門檻收縮用戶的討論空間。--Thomas.Lu(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5:17 (UTC)
- 個人覺得發起解任討論這行為應該受到限制,建議各位設立門檻,才不會太頻繁,而且是很常出現有哪位管理員又被解任,相信各位每一個人在當選管理員,是有哪位想成為眾人焦點是在這種事。--114.26.144.15(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4:19 (UTC)
(+)支持解任。--喜歡用IRC的Carrotkit 2016年3月16日 (三) 05:38 (UTC)
請雙方都看完解任管理員的相關規則再決定解任與否。現在的做法太跳脫了。--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3月16日 (三) 06:04 (UTC)
我不贊成解任天天。做法沒有明顯違背方針之處。--1=0,歡迎河北維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3月16日 (三) 06:23 (UTC)
- 請提議者認真學習相關方針與程序,不要拿嚴謹的維基人士任免程序開玩笑,請注意Wikipedia:不要為了闡述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謝謝!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6:51 (UTC)
發起對管理員User:AddisWang的解任投票
- 考慮到2014年以後尚未出現過管理員的解任投票;
- 基於User_talk:守望者愛孟上的熱烈討論;
- 鑑於User:追跡未來的要求;
- 特別是相關人士對當事管理員的指控,符合解任條件中的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和第八項的內容。
我決定在這裏發起對當事管理員的解任投票,歡迎相關當事人陳述證據。--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29 (UTC)
- ping一下相關人士:@蘇州宇文宙武、李4、追迹未来、春卷柯南、Chinuan12623:--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9 (UTC)
(-)反對,理據不足且未充分溝通。--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37 (UTC)
- 1.相關人士堅稱有證據。2.都溝通了兩年了。--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0 (UTC)
- 聲稱有證據但是從未被證實過,僅憑空穴來風無法支持解任。--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2 (UTC)
- 所以我請相關當事人陳述證據啊。--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4 (UTC)
- 應當考慮把證據出示清楚再決定。能討論就討論,別RFDA。現在社群這種樣子再提RFDA相當於火上澆油,沒準一衝動就處死蘇格拉底了。--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8 (UTC)
- 這油可不是我澆的。我是不願看到好人受委屈的。如果阿迪王真的那麼壞,那麼這是還相關人士以公道;如果阿迪王是蒙冤的,那這也是還阿迪王以公道。怎麼看都比在那裏無休止地批判好。--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53 (UTC)
- 我沒見明顯的證據支持addis君有見不得人的勾當,User_talk:守望者愛孟上的討論一邊倒地相信所謂的證據。現在就算RFDA,過與不過並不全依賴證據的可靠性,即使沒過也不能還阿迪王以公道,不服的人還會不服,還會繼續宣傳所謂的「陰謀論」,如果過了更是要命。恐怕2011年的局面會重演。--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6:03 (UTC)
- 現在的情況反而比較像是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烏拉跨氪,不過當時也有支持解封守望者愛孟的人投反對票。--M940504(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2:42 (UTC)
- 我沒見明顯的證據支持addis君有見不得人的勾當,User_talk:守望者愛孟上的討論一邊倒地相信所謂的證據。現在就算RFDA,過與不過並不全依賴證據的可靠性,即使沒過也不能還阿迪王以公道,不服的人還會不服,還會繼續宣傳所謂的「陰謀論」,如果過了更是要命。恐怕2011年的局面會重演。--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6:03 (UTC)
- 這油可不是我澆的。我是不願看到好人受委屈的。如果阿迪王真的那麼壞,那麼這是還相關人士以公道;如果阿迪王是蒙冤的,那這也是還阿迪王以公道。怎麼看都比在那裏無休止地批判好。--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53 (UTC)
- 應當考慮把證據出示清楚再決定。能討論就討論,別RFDA。現在社群這種樣子再提RFDA相當於火上澆油,沒準一衝動就處死蘇格拉底了。--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8 (UTC)
- 所以我請相關當事人陳述證據啊。--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4 (UTC)
- 聲稱有證據但是從未被證實過,僅憑空穴來風無法支持解任。--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2 (UTC)
- 話說解任投票不是放在這吧--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15日 (二) 19:25 (UTC)
- 第一步:請在互助客棧討論;第二步:等待討論共識;第三步:確認以下條件滿足:
如果被解任者以前曾被解任失敗,必須在該次解任投票期結束至少6個月後,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 由一名自動確認用戶提出解任管理員申請,並說明理由。 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裏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 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 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 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複提起解任。 符合解任要求中至少一項。
望當事人確認。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1:17 (UTC)
這麼快就到解任投票,是不是不符合解任投票的程序?--深愛學習的Engle躍【✉✈№】 2016年3月16日 (三) 01:34 (UTC)
- 首先請提議人搞清楚一點,我可不是什麼相關人士,我只是相信正義在解封愛能一方。不過既然這麼早就提出解任投票,本人當然(+)支持社群根據事實做出判斷,真理越辯越明,如果管理員清白,這也是鑑證的最佳機會,不是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6日 (三) 03:28 (UTC)
請雙方都看完解任管理員的相關規則再決定解任與否。現在的做法太跳脫了。--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3月16日 (三) 06:04 (UTC)
- 請提議者認真學習相關方針與程序,不要拿嚴謹的維基人士任免程序開玩笑,請注意Wikipedia:不要為了闡述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謝謝!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6:57 (UTC)
公告欄添加含有太多維護模板之頁面
若要把User:Cewbot/含有太多維護模板之條目的連結加進{{公告}}底下的{{Bulletin/maintenance}},變成如現有620個頁面需維基化,3個條目需清理,5000個條目有太多維護模板,5個移動請求正在討論。,不知大家覺得如何?--Kanashimi(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0:13 (UTC)
- 感覺上重要性沒那麼高。若真要推動,可能得先討論一下幾個維護模板才算太多?目前4個就入列,似乎過於寛鬆。再者,計算正確性也要注意。表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運動有12個模板,但條目頁面只看到8個(頁首7個、章節1個)。練任也不對,表中11個,條目頁面只有9個,疑似將 multiple issues、漫畫2個模板都算進去了。--Kolyma(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1:49 (UTC)
- 倒是覺得「清理」是可以拿掉的,畢竟都已穩定維持在可接受的數量內,也許該換個比較需要提醒大家去關切、改善的,例如最近引發爭議的「來源」就可以是一個選項。--Kolyma(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2:05 (UTC)
- 「移動請求」也是可以考慮是否更換的項目。--Kolyma(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2:09 (UTC)
- 也就是說只留維基化(+來源)就夠了?--Kanashimi(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2:15 (UTC)
- 就擺在該處的維護類別數而言,我覺得3個最適當,4個勉強,更多就失去提醒的效果;而太少就有點可惜。至於該擺哪些?不妨再看看其他用戶的意見。--Kolyma(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2:57 (UTC)
- @Kanashimi:,這個數字是怎麼統計出來的呢?--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3:56 (UTC)
- 就擺在該處的維護類別數而言,我覺得3個最適當,4個勉強,更多就失去提醒的效果;而太少就有點可惜。至於該擺哪些?不妨再看看其他用戶的意見。--Kolyma(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2:57 (UTC)
- 我也認為三個最適當,不過老放這三種似乎讓人力聚焦於這三種,其他維護分類長年缺乏人力注入。建議從Category:按月分類的維基百科維護分類中挑選幾個作為候選,用戶打開時隨機亂數放三種,讓眾多維護工作都有輪流曝光的機會,也讓其他人較可能接觸到自己有興趣參與的種類。--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3月3日 (四) 08:29 (UTC)
- 我的看法略有差異。列入公告欄的目的應該不只是提醒大家而已,最重要是要能夠解決問題。「維基化」目前累積高達665個條目,最早的已是2012年11月,很明顯是沒有人「認養」。列入公告欄這麼久的維護項目都還不能善了,那麼輪流曝光又有何用?也許,社群該思考如何才能鼓勵更多人來「認養」條目維護工作。--Kolyma(留言) 2016年3月6日 (日) 12:57 (UTC)
誰能教我一下如何彈劾管理員淺藍雪?
不好意思,我從來沒有真正參與過彈劾管理員的過程。鄙人也是八年的維基百科編輯,做事一直與人相安無事,並強迫自己對所有的編輯寬容。我卻沒有想到自己的寬容竟然換來的是一個管理員對我個人的侮辱、對我信任的背叛、對我的背後放箭、對社群共識的直接否定。@淺藍雪:。
在我申請一系列條目中,他開始在諸多條目中反應說「翻譯質量不佳」。而且在一些DYKTalk:約翰·G·卡萊爾、上,直接違背共識支持,就把條目拉下來。管理員有什麼權限可以去這樣?而且就算我學藝不精,我也希望有人當面能夠告訴我改進的地方和不足。但你為什麼從未直接和我溝通,選擇這種卑劣的背後捅刀的方式?在@淺藍雪:你選舉管理員的時候(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淺藍雪),我當時竟然還是力薦支持你,為什麼你在當選管理員後,既然能夠背着這些信任過你的人,去背後傷害他們?
另外,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中@淺藍雪:您已經開始攻擊我,我也對你爆了粗口。我自2008年加入中文維基後,從未被封禁過,一路走到資深主編這裏。如果其他管理員認為,我對管理員的這個舉動是應當被封禁的,那麼請動手吧。謝謝。我也很了解到現在維基的管理層對於編輯團隊的看法。--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7日 (六) 09:57 (UTC)
- 強烈(+)支持彈劾:以主觀感覺凌駕共識,爭議性操作不加說明;在應該避嫌的情況下,封禁未獲充分警告、而且已釋出善意的用戶。--哀悼香港沉淪的Carrotkit 2016年2月27日 (六) 09:58 (UTC)
- 操作上如果要把這人趕下台,只要集合若干個用戶(忘了多少個)的連署,就可以啟動罷免程序。上面已經有個應援的了。然而我不認為不斷以「翻譯質量不佳」為理由在DYKC投票是一項非常不當的行為,特別是我以前都曾經投過這種票(主要是針對樓上,而且也不乏對人不對事的針貶),而且在很多案例中也只是在DYK和樓上上演一場砲戰,根本就沒想着在他討論頁好好聊聊。樓主是有關條目的主編,不能判斷那一票無效,着實難為,不過大家如果真認為這一票涉及人身攻擊,大可刪去。我的處事方式一般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除非有關用戶的行徑令我忍無可忍,還有有關事件損害到切身利益)。--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論功行賞 ) 2016年2月27日 (六) 10:16 (UTC)
- (-)反對善意推定,兩位都是真心為維基貢獻的優秀編者,應該以溝通為主,這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我建議條目可以修改一下上首頁,這樣兩位都可以接受,請不要做無謂的吵鬥了,大家都是朋友。--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2月27日 (六) 10:07 (UTC)
- @追迹未来:,朋友?這是朋友做的事情麼?我會問我自己,彈劾一個管理員的時間,可以用來撰寫多少條目?如果這樣對比,我會選擇後者。因為維基百科首先是一部百科全書。但是如果一個編輯一而再、再而三地編輯,會被各種力量阻擋、被中傷,讓你在編輯的過程中更多是體會到憤怒、悲傷與背叛,那又是什麼力量去支持我們去做編輯貢獻?--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7日 (六) 10:18 (UTC)
- 總有力量支持你的。你在翻譯1854年寬街霍亂爆發事件時,誤把內科醫生當成物理學家,User:Clithering就默默地幫你修正了。--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0:23 (UTC)
- 謝謝閣下當時提出,當時我也在@Clithering:君的標記感謝。當翻譯的工作量加快時,特別是自己並不擅長的領域,就會出現一些錯譯的問題。我很感謝你們的幫助,不只是這幾次,還有此前很多年。--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7日 (六) 10:27 (UTC)
- (:)回應,我完全支持大家對條目質量的重視,但不同意大家輕易推翻任何條目評審的投票結果,因為此舉假定了投票者任意投票,也對投票者有欠尊重。我必須在此強調,我當初對條目作出潤色後,已認為條目符合新條目推薦水平,因此不會撤回我的投票。其實,新條目推薦區的設立目的是鼓勵大家創作更多有一定水準的新條目,希望大家放下成見、攜手合作,協力改善條目,此誠乃維基百科之福!--Clithering(200+ DYK) 2016年2月27日 (六) 16:42 (UTC)
- 謝謝閣下當時提出,當時我也在@Clithering:君的標記感謝。當翻譯的工作量加快時,特別是自己並不擅長的領域,就會出現一些錯譯的問題。我很感謝你們的幫助,不只是這幾次,還有此前很多年。--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7日 (六) 10:27 (UTC)
- 總有力量支持你的。你在翻譯1854年寬街霍亂爆發事件時,誤把內科醫生當成物理學家,User:Clithering就默默地幫你修正了。--Antigng(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0:23 (UTC)
- @追迹未来:,朋友?這是朋友做的事情麼?我會問我自己,彈劾一個管理員的時間,可以用來撰寫多少條目?如果這樣對比,我會選擇後者。因為維基百科首先是一部百科全書。但是如果一個編輯一而再、再而三地編輯,會被各種力量阻擋、被中傷,讓你在編輯的過程中更多是體會到憤怒、悲傷與背叛,那又是什麼力量去支持我們去做編輯貢獻?--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7日 (六) 10:18 (UTC)
- 感謝大家的安慰和勸解。剛才給家人做晚飯去了,吃飯回來,發現心情大好。感謝幾位好友的勸解,為避免大家陷入更大的爭論和負能量,我就停止了這個討論吧!當我是朋友的編輯有緣一起合作編寫、私下在江蘇聚聚;如果沒緣的話也就好聚好散了!開心就好。被殺的條目還可以再寫,他們的傳記和信息,比我所受的相比,更應當被人世紀念和記錄。--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7日 (六) 11:58 (UTC)
- 彈吧你隨意,閣下一個資深主編,看看我修改之前1854年寬街霍亂爆發事件翻譯的水平,實在不敢恭維,我哪裏有侮辱你?所說全部針對的是條目,你爆粗口還有理了?那些操做也都有過說明了。--淺藍雪❉ 2016年2月27日 (六) 13:49 (UTC)
- 小李你想多了,至少什麼個人的侮辱、信任的背叛和背後放箭是這樣。雪mm(你要叫這ID我就要叫你mm)如果有取消某個條目DYK的話這個是不合適,以後別這麼幹了。最後,小李你翻譯起來有點兒貪快啊,這可不好。--7(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4:34 (UTC)
- 我認為淺藍雪封禁Walter Grassroot是不當行為。如果發現維基人辱罵他人,應該先提醒而不要立即封禁,不當封禁不僅會對編輯者的心靈造成傷害,也會傷害執行封禁的管理員自己。我還要說的是一個管理員的不當行為不代表整個管理層。--Lanwi1(留言) 2016年2月28日 (日) 01:29 (UTC)
- 還有人曾經因為言語激烈地抗議豬籠草管理員濫權,最後被他永久封禁(包括討論頁)的說。。。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2月28日 (日) 08:34 (UTC)
- 約翰·G·卡萊爾有些語句確實不合中文習慣,但那時討論頁所有人都支持,淺藍雪最多投一個反對票,管理員不能違反如此明顯的共識來撤銷討論。--Gqqnb(留言) 2016年3月9日 (三) 02:02 (UTC)
解封後
管理員淺藍雪真是厲害,先是直接刪掉並否認共識通過的DYK;然後又直接違背維基百科:封禁方針,徑直封禁了我,一開始是以「用戶名命名不合適」要永久封禁;後來改成一周,隨後很快被其他管理員矯正解封。我是被置於死地而後生了一次;而一個管理員卻可毫髮無損,更無論自己是否有過錯。但經此一遭,我更不願意去彈劾你,是因為不想浪費任何編輯的時間,你是誰?你不配。--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7日 (六) 17:40 (UTC)
- 首先我從來沒永久封禁過你,也不曾對你進行所謂的人身攻擊,你說說自己罵我的還不夠惡毒嗎?被人惡毒攻擊到這種程度我還真想不到我有多過分了,說了這種還覺得封你過分?我刪掉歷史之前看到的人多了,真想你找個人出來說你不惡毒的。「共識的」Dyk,你那個霍亂條目最明顯,包括你那個被取消的卡萊爾條目,還真覺得自己翻的對了?--淺藍雪❉ 2016年2月27日 (六) 23:18 (UTC)
- 先評論此起封禁案。首先,維基百科要求管理員避嫌,因此管理員不應封禁與自己有糾紛、而無明顯破壞傾向的用戶,因為這會在外界、以至維基人內部引致很多的誤會。如果我是淺藍雪君的話,我會先行警告WG君注意文明;如果對方不釋出善意,我才會提報破壞,請求其他管理員封禁。其次,用戶應先獲充分警告才被封禁,這是基於善意推定的精神、以及封禁非用作懲罰的概念。維基百科的方針不是死板的法律,我們看見良好的編輯違反方針,會先提醒一下,以免阻礙貢獻;看見明顯只是發廣告的用戶,我們可直接封禁,以免其繼續破壞。一切行動都是以防止阻礙貢獻和防止破壞為依歸,而非看見用戶違反方針,便馬上封禁。
- 再評論處理DYK的手法。管理員有時有決策的能力,但他們大部分時候是執行社群的共識;如果管理員想推翻一個主流而且合理的共識,便需要非常強烈的理由。淺藍雪君只是以「翻譯錯誤」為由,便推翻一個六支持、零反對且理由無明顯不當的投票結果,這樣的操作難免有主觀的嫌疑。試想想,如果管理員都在最後關頭以簡單的理由推翻共識,維基百科豈不是成了管理員執政的官僚體系?如果我是淺藍雪君,我會在較早時候投下反對票;如迫不特已要推翻投票結果的話,我會詳細地說明為甚麼這個條目嚴重抵觸方針。
- 最後,發生這樣的爭議,實在不是維基人樂見的事。不過,淺藍雪君認真檢查條目,這絕對是好事;WG君一直撰寫了不少好條目,貢獻良多,應予鼓勵;而參與處理的管理員Nbfreeh不但果斷行事,而且冷靜地與雙方溝通,這更是值得嘉許。而上述三位維基人討論頁上的星章,證明了維基社群尚有互助、協作的精神。願維基社群能夠和諧。--哀悼香港沉淪的Carrotkit 2016年2月28日 (日) 03:42 (UTC)
- 我得承認我的翻譯水平是在維基上各項的最大短板,比我製作過的圖形都差。幸虧當選資深主編是靠編輯爬上來了的……嘿嘿。其他的事情樓上都說了很清楚了,就不重複。--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8日 (日) 08:28 (UTC)
- 雙方都是相當優秀的編輯,發生這樣的爭執,讓在下有些意外。看起來,爭議已落幕,讓人欣慰。
- 用戶們說話時,還是應當首先感謝對方正面的貢獻,「即便翻譯的不夠好,不是刻意扭曲內容,也還算是正面的貢獻,其他人建議或參與修訂亦可。」
- 此外,管理員 還請務必要注意「避免涉己管理」的基本原則。沒有社群的信任,管理員也很難為大家服務。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2月29日 (一) 02:39 (UTC)
後續
額那個推薦行政員是怎麼回事?Sarcasm?--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6年2月28日 (日) 11:30 (UTC)
正式道歉
今天又被幾個老管理員和資深主編罵了一頓。所以覺得還是要一個坦誠和公開的道歉,它內容是分為三點。
- 第一個,罵人。罵人是錯誤的。回頭想想自己真是過於衝動了,直接罵了娘。還加粗,公開場合以資深主編的身份去罵管理員,更是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真心向淺藍雪正式道歉。
- 第二個,翻譯質量。我的確在這兩周內寫的條目是存在嚴重問題,一方面是寫一些此件極少涉獵的流行病學;另一方面的確我沒有review就DYK,甚至一遍DYK一遍翻譯。對於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應當向管理員和大家道歉。你說把physician按照詞根錯譯成物理學家,這種傻逼的事情都出現;而且我還繼續接連翻譯其他條目,真狗逼能耐了。現在看來得好好返返工,有翻譯不對的地方,請大家還是私下裏切磋指教一下;我這個王八蛋還真想什麼題材都涉獵,三島由紀夫在寫《金閣寺》時,說過一句話,「可是做愛到一半停止,對身體是有害的啊!」 (說得好像我是在艹英文維基百科……囧)
- 第三個,溝通方式太僵硬。我覺得維基的溝通方式已經和過去幾年不同了。現在維基彼此溝通太過於書面化、過於體面話。就如我老婆說的,「你們維基人在網上說話總是那麼怪怪的,彬彬有禮卻處處帶刺」,「一群男人真虛偽」,「綠茶婊!」相比而言,反而不如一些長期合作的朋友,在QQ或者email上面,發發牢騷、然後吐槽一下,罵罵我黨你黨、罵罵中國股市、罵罵一些編輯(儘管這些編輯也在另一個場合罵我們)。如果有人能夠在我翻譯中,給我QQ大吼一聲,「你個SB又寫成低級錯誤了」;我會說「我靠,太哽了,我才發現!趁這個傻逼錯誤沒有被發現前先改回來!」說實話,尤其是大家很多人都有很多年的工作經歷,或者一些還是小清新的學生,我們平時是怎麼說話的?我們是否需要調整溝通的語言呢?第三點我必須道歉我的一些溝通方式,我也希望大家也考慮這個問題——是不是我們把自己操的太直了?
以上是我認為錯誤的地方,只不過我希望用一個更舒緩的方式去表達。
以下是一些想法:
- 這就是現在的問題,前段時間還遇到個記者要採訪我。我就說,現在維基的樂趣沒多少了,大家都活着太僵硬了,把現實中的壓力帶入了維基百科。當然可能是現實壓力很大,經濟下行,政府撒謊(僅限大陸這邊,台灣香港那邊的你要覺得那邊沒撒謊就也別對號入座)。是主力還是散戶,股災3.0時候誰能逃得出去?都是現實惹的禍,媽的,供給側改革就是他媽的炒房子,不知道老子就喜歡寫訃告麼?把現實中那群狗崽子們寫進去。然後呢,大家都沒有帶好頭,主編做事效潑婦、管理員也得裝寡婦。另外,我們能引入一套好玩的溝通方式麼?比如什麼暴走漫畫或者其他逗比之類圖麼,至少放點圖大家玩玩,緩和氣氛麼?
另外今天早晨券商來電話說我新股中籤成功,O(∩_∩)O哈哈~ 這幾天空倉中新股,躲過了A股虧損,又中了大彩票(新的證券會主席,還是我提前六個小時預測出來,並撰寫了人物條目哈~)。總之今天心情大好,還是之前說的,有機會能夠相聚,我請客帶大家玩,親自下廚(我廚藝超級好,本科是全校廚藝大賽第二名……第一名是在廚房兼職的師兄~ ╮(╯▽╰)╭) 如果淺藍雪有機會來江蘇,我也希望當面敬酒謝罪。無論如何,真心祝願大家開心,不要因為我的一時之舉,讓大家為難;對我這兩天的傻逼衝動做出的錯誤,還望大家海量。--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9日 (一) 08:43 (UTC)
- 思前想後,沒法說的更多,只能說我和那個維基共享管理員要說的話完全一致。這事到此為止以後該幹嘛幹嘛。--淺藍雪❉ 2016年2月29日 (一) 09:10 (UTC)
- 路過純簽到,看完整串討論,個人覺得中文維基真有創設調解委員會的必要。--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1:56 (UTC)
- 哇,原來是happy ending,恭喜WG和淺MM百年好合!--Gqqnb(留言) 2016年3月9日 (三) 02:11 (UTC)
如果某個「來源書籍」幾乎查不到任何可靠資訊,是否可認為是「偽造來源」?
發現一個「《辛亥黨人秘辛》,吉林:滿州光清書局,1940年」 ,想確認是否真有這本書,google 書名下去全都存在於不可靠網頁(大多數還是維基百科本身),引用的寫法幾乎一致,不附作者名,找不到任何較可靠的網站或文獻引用,沒有任何圖書館或舊書拍賣資料;查「光清書局」也幾乎是相同狀況,頂多能多查到一本《中國祕密宗教與會社》,這書名就能找到資料了,不過是1992年臺灣商務出的...我認為不論是《辛亥黨人秘辛》還是「光清書局」其實都很可疑,是否有其他用戶有任何此書的資訊?找了半天完全查無此書可靠消息時,是否能將它歸為可疑來源判定為偽造來源移除?--LHD(留言) 2016年3月5日 (六) 13:34 (UTC)
- 找不到這本書,但[1]?--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5日 (六) 13:41 (UTC)
- 我就是在說這個...這IP是有加過其他確定存在來源,如「《蔣主席》,鄧文儀著,勝利出版社,上海,1945年」,這本書有不少報導在轉載學者說話時提及,也有舊書拍賣照片,明顯為真,但即使用日本google查「光清書局」也是找冇,我已經開始懷疑這是偽造的來源了...--LHD(留言) 2016年3月5日 (六) 14:08 (UTC)
- 刪掉這本《辛亥黨人秘辛》和相關的來源吧,本身可能是野史。出版也應該是滿洲國時期,有詆毀或者不實的地方肯定存在;既然沒有再版,也說明史事不足為據。--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3月8日 (二) 00:32 (UTC)
- 我就是在說這個...這IP是有加過其他確定存在來源,如「《蔣主席》,鄧文儀著,勝利出版社,上海,1945年」,這本書有不少報導在轉載學者說話時提及,也有舊書拍賣照片,明顯為真,但即使用日本google查「光清書局」也是找冇,我已經開始懷疑這是偽造的來源了...--LHD(留言) 2016年3月5日 (六) 14:08 (UTC)
- 該人加入的資料《閩南移民的信仰舊俗》、《民間的簡易符籙》、《臺灣民間祭典禮儀》、《臺南廟宇.北極殿》、《安溪科榜進寶殿沿革》、《五帝趣譚》也是假的,我有研究台灣民俗,實際上沒有這些書。看來,他想利用維基作為假資料的源頭,等人胡亂複製,再反過來加入維基作引用。他所寫的臺南元和宮白龍庵等也有假資訊、鄭利記也是假資料假引用。主要用Special:用戶貢獻/114.36.0.0/16、Special:用戶貢獻/114.42.0.0/16、Special:用戶貢獻/114.24.216.0/24、Special:用戶貢獻/111.250.181.128、Special:用戶貢獻/111.250.28.109、Special:用戶貢獻/118.169.45.45、、Special:用戶貢獻/114.32.140.115等,看來源頭是Special:用戶貢獻/220.133.181.93所編。--Outlookxp(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01:34 (UTC)
- 該IP的編輯能回退的已經大部分回退(有可能誤傷,但編輯太多,無法判斷真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8日 (二) 03:09 (UTC)
- 感謝大家協助,沒想到追下去是一大串偽造來源...--LHD(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03:38 (UTC)
- 我從2016年3月8日 (二) 11:23到11:44的編輯把他的假資料刪除,約四十條。他有些引用還是冒充成書籍名稱的部落格文。真偽難分,只好待日後專家一一打掉重寫。--Outlookxp(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03:47 (UTC)
- 發現上述可疑「文獻」其中之一《閩南移民的信仰舊俗》被台灣某大學一份碩士論文提及;謹記「維基百科不可盡信」。--Mewaqua(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06:07 (UTC)
- 該「書」還被苗栗縣公務人員放上「103年度閩南書院文昌祠考察規劃案參訪計劃」的出差報告裏...。--Outlookxp(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07:25 (UTC)
- [2] 出處:維基百科wwwwww--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8日 (二) 07:31 (UTC)
- @Outlookxp:,這麼多IP都存在這個問題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9日 (三) 03:01 (UTC)
- 對,是根據他所加入這些假資料時所用的IP一一抓出。--Outlookxp(留言) 2016年3月9日 (三) 03:29 (UTC)
- IP給出的《玄天上帝三十六將》這本書也貌似是假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9日 (三) 03:43 (UTC)
- @Outlookxp:,這麼多IP都存在這個問題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9日 (三) 03:01 (UTC)
跨維基通知將於3月11日於中文維基百科開放作為測試功能
- 原標題(Original title):Cross-wiki notifications available as a Beta feature on your wiki by March 11.
Hello!
Sorry for English. 請幫助翻譯至您的語言. 謝謝您!
For information, Cross-wiki Notifications would have been released as a beta feature on your wiki on March 10. This deployment has been postponed to March 11, 00:00 UTC.
All the best, Trizek (WMF)(留言) 2016年3月10日 (四) 13:24 (UTC)
抱歉使用英文書寫。請幫助翻譯至您的語言。謝謝您!
跨維基通知原訂於3月10日在中文維基百科做為測試功能釋出。但這項部署將會延期至3月11日00:00UTC進行。
祝一切順利。--Bowleerin(留言) 2016年3月10日 (四) 13:55 (UTC)
非管理員也能參與存廢結果
翡翠台Play的條目還在維基學院 我貼快速刪除模板還會被他刪除
請注意一下翡翠台Play的內容,居然「遍地開花」,現在維基學院還有他遺留下來的痕跡。--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6年3月14日 (一) 14:28 (UTC)
- 我貼了模版還被刪除 囧rz...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6年3月14日 (一) 17:29 (UTC)
- @Wasami007:有人是Beta的管理員嗎?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6年3月14日 (一) 17:51 (UTC)
- 沒人嗎?--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6年3月15日 (二) 04:49 (UTC)
- 已經要形成編輯戰了 囧rz.........一直被他回退......--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6年3月15日 (二) 13:01 (UTC)
- 沒人嗎?--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6年3月15日 (二) 04:49 (UTC)
- @Wasami007:有人是Beta的管理員嗎?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6年3月14日 (一) 17:51 (UTC)
- 該IP用戶已經封禁兩週,所創建頁面皆已清潔 完成 --安可 ♪(留言 ) 2016年3月16日 (三) 09:25 (UTC)
- @Wasami007:該IP區段的用戶於一月時開始加入非維基學院的內容(條目及模板),望閣下明鑑。--深愛學習的Engle躍【✉✈№】 2016年3月16日 (三) 09:47 (UTC)
user:Kuailong多次操縱多個維基百科號自行補助貼上勳章,同時暗地裏收下金額給於方便開啟維基百科頁面,嚴重違反維基百科條文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Kuailong/mood&action=history
突然發現維基百科管理員 User:Kuailong 被揭發 私底下收錢開頁面,也被揭發私自使用多個帳戶,互相牽動和貼上假冒勳章,而且留言的還是來自於 維基百科行政
聽說維基百科管理員都是私自收錢,暗地裏幹着不為人知的秘密勾當,這一次揭發是揭的很徹底,是不是管理員Kuailong騙取金錢後沒答應做到開頁面的事?
或是
他自己不小心說出了私自收錢,使用多個維基百科帳戶互相獻媚,貼上假冒的勳章秘密,被其他人聽到?而放上他的user talks 頁面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3.171.24.3(對話|貢獻)於2016年3月14日 (一) 9:53 (UTC)加入。
- 哎呀,以為終於有鐵證可以看了,能搞個大新聞什麼的,結果只是別人的編輯摘要,失望!我是金角大王派來的,這種事情我會隨便說?--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4日 (一) 12:24 (UTC)
上面的討論和本段中的「聽說維基百科管理員都是私自收錢」令我感到我們科普「指控需要證據」的工作的確任重而道遠。Bluedeck 2016年3月14日 (一) 13:35 (UTC)
- 無論是指控拿錢封禁或是拿錢去旅行都是要證據的,真搞不懂某些人說話總是隱晦曲折是有何用意。--M940504(留言) 2016年3月14日 (一) 14:13 (UTC)
- 他是User:鄭合存的傀儡。--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4日 (一) 14:24 (UTC)
- 哈,拿這種沒由頭的事來佐證管理員收黑錢,手段也夠low的了。另外麻煩您破壞完換個IP段再來開指控啊。--Kuailong™ 2016年3月15日 (二) 01:35 (UTC)
- 該IP段已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15日 (二) 03:25 (UTC)
- 你們都沒發現編輯的ip和留言的ip很接近麼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5日 (二) 04:34 (UTC)
- 看到標題嚇死我了,IP用戶不去當韓劇的編劇可惜了。--Qa003qa003(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0:51 (UTC)
無風不起浪,會有指正說明肯定有問題.很仔細看了被指控的管理員頁面,的確出現了許多勳章.而其他的管理員並沒有許多勳章.被指控的管理員頁面也出現許多獻媚的賬號,也可以說這一位被指正的管理員在三項指控里已經是對了兩項,剩下的有關金錢問題就要進一步追蹤確認,如果說三項指控已經是對了兩項,也都屬於三比二的局面.哪怕是最後一項有沒有被繼續確認,這也已經不重要.因為已經說明了這一位被指控的管理員人格上出現問題,不適合成為維基百科的管理人員—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4.82.77.33(對話|貢獻)於2016年3月15日 (二) 11:48 (UTC)加入。
- ……………… —Chiefwei(論 - 編 - 歷) 2016年3月15日 (二) 12:00 (UTC)
- 咬Kuailong的都是鄭合存的傀儡,操縱傀儡的鄭合存騙不了這個社群。--Lanwi1(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2:24 (UTC)
- 「如果說三項指控已經是對了兩項,也都屬於三比二的局面.哪怕是最後一項有沒有被繼續確認,這也已經不重要」,神邏輯。我寫數學證明的時候寫99行,就一行不對,那你說我是100行對了99行。--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3:23 (UTC)
- 咬Kuailong的都是鄭合存的傀儡,操縱傀儡的鄭合存騙不了這個社群。--Lanwi1(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2:24 (UTC)
- 看到這個指控,我反倒是放心了。所謂的「勳章」,應該是指快龍的頁面上的維基星章,這種東西,本來就是維基友愛的一部分,沒有任何門檻。這位用戶拿這個指控快龍,說明這位用戶對維基百科的了解還不是很充足。如果是老用戶進行的指控,想必不會拿這種算不上違規的事情來說事。--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4:30 (UTC)
「哈,拿這種沒由頭的事來佐證管理員收黑錢,手段也夠low的了。另外麻煩您破壞完換個IP段再來開指控啊。」
本人覺得以身為管理員的身份User:Kuailong的這些說話語氣方面已經是不對,既不採用明智的分析解說,卻是使用挑撥,帶着戲弄意義的字眼進行煽動。這好比,你來啊,你來,你有本事你再來,我要看看你有多少IP,你敢再來我就叫他們一個個把你封了。所以User:Kuailong在這一方面,控制個人涵養很差。整件事情我看來就是User:kuailong目中無人,想要怎麼樣就怎麼樣,畢竟在這裏面說話的全都是有能力幫User:Kuailong進行回退,刪除,封號的人。這已經是屬於團伙行為,而不是中立態度。就事論事,User:Kuailong在這些情況下所說的話,確實有違身為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身份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8.121.57.16(對話|貢獻)加入。
- 如果拿星章來說是的話,來來來,上個馬甲,我們每人給你貼一個星章,免費的,一籮筐的送給你又如何?而且拿一組相近的IP段來搗亂,然後用回同一個IP段來說人家舞弊,誰信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6日 (三) 03:16 (UTC)
- 其實星章這東西,為甚麼要花錢買?誰會這麼無聊買這個東西?完全看不懂這位IP到底要表示什麼?證據呢?老林黑店⇒Jason⇒Lin⇒ 2016年3月16日 (三) 11:44 (UTC)
- 如果拿星章來說是的話,來來來,上個馬甲,我們每人給你貼一個星章,免費的,一籮筐的送給你又如何?而且拿一組相近的IP段來搗亂,然後用回同一個IP段來說人家舞弊,誰信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6日 (三) 03:16 (UTC)
眾多黑幕,信息量龐大,值得研究維基百科裏的管理員們是如何與其他用戶暗地裏勾結,很好的課題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a02:4a8:ac24:110::10:2(對話|貢獻)加入。
我想創建新頁面出現敏感詞彙,如何創建?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6年3月20日 (日)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請管理員警告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持續對其他維基人進行誣衊工作的用戶user:Galaxyharrylion
在最近出現一名用戶user:Galaxyharrylion。本用戶分別在多個頁面發表類似如下的觀點:
- 維基百科存在權錢交易,可以使用不低於1000美元的價格向特定管理員購買特定用戶的封禁。
根據該用戶的「提示」,特定管理員指user:AddisWang。同時,該用戶明示和暗示自己持有相關證據。
我看到該用戶的發言之後,抱着求證的態度希望從該用戶處取得其聲稱的相關證據。然而,該用戶持續地使用不同的,但大多站不住腳的理由拒絕提供證據(相關討論張貼於下方,請大家感受)。
在討論的期間,我多次,多處明確地表示過,如果不能提供證據,那麼只能表達懷疑,而指控必須收回,否則構成誣陷。我在不同的頁面向該用戶發出了這樣的提醒。討論頁面均有記載。
討論原文(討論過程十分冗長及痛苦,是對耐力的鍛煉,請留意):
大概說一下整件事情
- 本人現在是上海維基群的群主,(如果閣下使用QQ,歡迎加入:QQ群228494232和QQ群170258339)。其實整件事情,起源於2年前Dreamliner管理員選舉(第1次),當時AddisWang等管理員利用規則,惡意做票拉人下馬(第二次選舉他還倒打一耙賊喊捉賊)。當時,京滬線就在微博發文抗議,愛孟就在百度貼吧發帖抗議(愛孟當時應該是被封狀態,無法發言),他們的帖子內容大意是希望大家支持上海維基社群,另外控訴上海維基人遭到管理員的打壓(在帖子內有指AddisWang冒充身份並破壞上海條目,當然你可以認為一個生長在寧夏的人,在上海呆過幾年就出國的,也是「上海人」)。然後,他倆就被封了。直到現在這個懸案仍然未決。愛孟2年前是有點地域情緒,在群里幾乎每天都要被我罵甚至被我在群里禁言,但這兩年過去,我發現他成長很多,陽光樂觀很多(或許是因為結婚了),所以我認為,這個封禁再拖下去沒有意義。(當然,我一直認為,愛孟也好別人也罷,都有自身問題,但這都不是封禁的理由,除非這個用戶公然在維基頁面破壞,如果沒有維基頁面破壞,僅僅以看他不爽就永久封禁,本身不符合方針,也不符合維基協作精神)
- 至於利益,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樣,雖然知道事情,但不敢在維基明說,因為,封禁的大刀一直掛在那裏。(我所掌握的情況是,數額不少於1000美刀,我認為這只是冰山一角)希望您也別再糾結這件事,愛孟都不敢把話講明,不然只怕維基又是一場血雨腥風。
--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4:09 (UTC)
- 第一,請你先看清楚天天第二次投票各位發言的時間順序,第一個拿上海人說事的,是那個「A2」的什麼用戶,第二張反對票(達師劃票的不算,他不是第一次罵上海人)。
- 第二,天天當初的確說過,當選後,不解封,現在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了,這個申訴案無論從當初討論的社群共識,還是維基方針,都是違規的。
- 第三,至於AddisWang等管理員在選舉最後4個小時集中投票反對,拉人下馬,這種行為有沒有遊戲維基規則,我相信自有公論,很多用戶也公開提出了質疑如:[3],他從未回應過。
- 第四,在下也很反對地域攻擊,但我在維基看到的,更多的是針對上海人的地域攻擊。上海維基人都是講道理的,沒什麼「反上海」的說法。倒是有人一直在說:「上海幫鬧事(儘管比如追跡未來這樣的,根本不是上海人,但他們也把帽子扣上海頭上)」
- 第五,我也覺得閣下比較善意,對於愛孟曾經的問題提出的也不是沒有道理,但這種那種的問題,很多維基人身上都存在,劉嘉待人更加無禮,而且也進行地域攻擊,也是貢獻不小,但他即使濫用傀儡都沒事。所以,我認為您可能加入維基時間不長,對於維基生態了解不充分(恕我這個話可能有點「無禮」)。如果翻開說,也沒用,2年前,社群幾乎一致要求解封(參閱: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2014年2月和2014年5月的兩份存檔),但幾個管理員只要聯合,社群完全不是管理員的對手。所謂貢獻大但無禮的用戶,根本不能把維基怎麼樣,最多兩個人打起編輯戰,但最終封殺用戶的權力在管理員這裏。在維基,除非像我這樣被封都無所謂的人,如果在意自己是不是被封,那麼,誰都可以得罪,但唯獨不能得罪管理員(尤其是已經成幫派的管理員,如果你對管理員成幫派打壓用戶不認可,可以隨便找人去私下核實)。
- 最後,我們之所以不想鬧翻,因為那樣子沒有意義。2年來,管理員打壓社群、阻撓聚會、封殺用戶,到今天,鬧得了什麼結果,對維基百科絲毫都不利。繼續爭執,繼續對抗,根本與維基宗旨背道而馳。我們還是希望有關人士(這裏就不點名了,人也就那幾個)可以真的站在為維基發展的角度考慮下問題。
--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24 (UTC)
- 我在猜測您暗示了「可以購買封禁」的情況。基於此猜測,
- 1,我希望您能給出確切的證據,或者至少表明收付雙方都是誰。如果這件事是真的,將是對維基百科運營規則的根本性破壞,我將把我維基百科工作的所有重點轉移到對抗封禁交易行為上。
- 2,如果您自信這件事情是真的,卻沒有任何稱得上是證據的東西,恕我將不予採信您的觀點,甚至公開抗議您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繼續傳播您的觀點。
「...,因為,封禁的大刀一直掛在那裏。(我所掌握的情況是,數額不少於1000美刀,我認為這只是冰山一角)...」--Galaxyharrylion
- 以上。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05:36 (UTC)
- 我從來沒有說購買封禁。採納不採納是您的自由,我只能提示您,自己去查詢相關人士的媒體操作頁面。應該是在2014年的。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40 (UTC)
- @Galaxyharrylion:吶,誰主張誰舉證。不給url的話,我不支持你哦。--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44 (UTC)
- 維基討論都是會存檔的...在這裏說這種事情真的好麼... 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45 (UTC)
- 相關人士是誰?是 AddisWang 還是 Jimmy Xu 還是人神之間?即使最後被證明沒有,但是如果您在指控的時候理性客觀地說明自己所持有的情報和判斷的思路,這種懷疑是不被指為誣陷的,您沒有遮掩的理由。況且在我看來您也並未有遮掩的打算。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05:46 (UTC)
- 好啊,有什麼不好?如果事情真的如同Galaxyharrylion說的那樣,那把這個事情捅出來,搞他個大新聞,我就不相信基金會敢不要逼臉不介入。但是,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那便是極其惡劣的誣陷了。--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6:01 (UTC)
- 我只能說,你(我指的是Bluedeck)自己去查吧。而且我的態度很明確,不想再談這種事。因為,十幾年來,從來沒有成幫派的管理員承認錯誤的事情發生。質疑管理員,向來被定性為「增加管理員團隊的管理成本」的罪名。只是新人Miao不了解,他想了解,所以在下給點提示而已(歡迎線下聊,給Miao233看證據,很直接的。但你首先要保證1、保密;2、冷靜不要衝動),你(Maio233)這樣想去搞個大新聞的心態是不對的,還有,有的人背後本來就有基金會撐腰,不然為何社群一邊倒支持愛孟這邊的,但管理員還是敢這麼蠻橫封禁呢?我不認為Bluedeck您作為老編輯會不知道其中「水有多深」。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6:16 (UTC)
- 吶,不搞大新聞就沒意思了。你們慢慢玩吧,我匿了。--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6:25 (UTC)
- 「...,給Miao233看證據,很直接的。但你首先要保證1、保密;...」--Galaxyharrylion
- 「我不認為Bluedeck您作為老編輯會不知道其中『水有多深』。」--Galaxyharrylion
- 1,直接和確鑿的證據不需要保密。相反的,如果您持有這類證據,您有道義上的責任將其公開,無論是署名的或者匿名的。如果您所持有的信息需要「一直保密」,我不認為這個信息具有任何價值。在後一種情況下,我將持續不採信及公開抗議您繼續傳播這類消息。
- 2,我抗議您對我的表裏不一的指控。請停止。
- 以上。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06:27 (UTC)
- 吶,不搞大新聞就沒意思了。你們慢慢玩吧,我匿了。--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6:25 (UTC)
- 我只能說,你(我指的是Bluedeck)自己去查吧。而且我的態度很明確,不想再談這種事。因為,十幾年來,從來沒有成幫派的管理員承認錯誤的事情發生。質疑管理員,向來被定性為「增加管理員團隊的管理成本」的罪名。只是新人Miao不了解,他想了解,所以在下給點提示而已(歡迎線下聊,給Miao233看證據,很直接的。但你首先要保證1、保密;2、冷靜不要衝動),你(Maio233)這樣想去搞個大新聞的心態是不對的,還有,有的人背後本來就有基金會撐腰,不然為何社群一邊倒支持愛孟這邊的,但管理員還是敢這麼蠻橫封禁呢?我不認為Bluedeck您作為老編輯會不知道其中「水有多深」。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6:16 (UTC)
- 我從來沒有說購買封禁。採納不採納是您的自由,我只能提示您,自己去查詢相關人士的媒體操作頁面。應該是在2014年的。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40 (UTC)
圍觀者的觀點
- @Miao233:我在維基百科十年了,雖然原先我很少參與討論,但那麼多年來,我知道罵來罵去很多,但這都不是濫權封禁的理由。(更何況是搞笑的「站外(不在維基頁面)互相罵人」,然後一方封禁了另一方)天天管理員選舉你可以去看看,第一次,有人公然遊戲維基規則但沒人處理,第二次,也有人辱罵「上海人」同樣沒人管。我認為,觀點不同吵架很正常,但仗着有權限就封禁,這才是不協作。關於利益嘛,其實啊,你只要去查詢這個頁面裏被提及最多的那個人(當然除了守望者愛孟)在元維基的編輯記錄,就會發現蛛絲馬跡(些許證據),這個的確,我們很多人都看到過(中國古話:有X能使磨推鬼)。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3:54 (UTC)
- 我的一些話。--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05 (UTC)
- 已經在討論頁回應,為縮減這裏的討論串。這裏最好是扣住主題,依據方針,站外捕風捉影的言論,是不是可以封禁一個用戶2年或者更久?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27 (UTC)
- 簡單地說,我很討厭守望者愛孟。在我看來,他在此次事件中的發言已經足夠被拉去永久封禁。但是,范沒有避嫌地親自OS掉追跡未來的發言,我更反感。--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34 (UTC)
- 范為什麼OS是因為追跡未來的發言裏含有非公開信息。--Lanwi1(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39 (UTC)
- 那他至少應該OS之後把不涉及非公開信息的那些內容給大致概括一下吧?不然很容易讓我聯想到「追跡未來拿出證據,然後范把證據給OS了」這樣的狗血情節。--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49 (UTC)
- 涉及某人的真實姓名。--Lanwi1(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57 (UTC)
- 證據是OS不掉的。如果換我確實地持有證據,發出來卻被OS,我會以具名或不具名的方式張貼/電郵給各個參與本串的使用者之討論頁面/郵箱。如果您持有證據,請這麼做。如果您沒持有證據,您依舊有權懷疑,但必須收回指控。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06:36 (UTC)
- 涉及某人的真實姓名。--Lanwi1(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57 (UTC)
- 那他至少應該OS之後把不涉及非公開信息的那些內容給大致概括一下吧?不然很容易讓我聯想到「追跡未來拿出證據,然後范把證據給OS了」這樣的狗血情節。--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49 (UTC)
- 簡單地說,我並不喜歡守望者愛孟,但我反對濫權的封禁。Miao233,你不喜歡守望者愛孟,沒關係,我不喜歡,也沒關係,但我們不會也不具備能力去封禁他(殺掉),但他得罪了已經成幫派的管理員,導致了封禁,但這已經違反了方針。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46 (UTC)
- 范為什麼OS是因為追跡未來的發言裏含有非公開信息。--Lanwi1(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39 (UTC)
- 簡單地說,我很討厭守望者愛孟。在我看來,他在此次事件中的發言已經足夠被拉去永久封禁。但是,范沒有避嫌地親自OS掉追跡未來的發言,我更反感。--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34 (UTC)
- 已經在討論頁回應,為縮減這裏的討論串。這裏最好是扣住主題,依據方針,站外捕風捉影的言論,是不是可以封禁一個用戶2年或者更久?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27 (UTC)
- 我的一些話。--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05 (UTC)
蛛絲馬跡
- https://meta.wikimedia.org/wiki/Special:Contributions/AddisWang
- https://meta.wikimedia.org/wiki/Special:Contributions/Jimmy_Xu
全是公開的信息,故您不需遮掩,請指出您所找到的蛛絲馬跡,和分析思路,我會認真聽取。
即使你不能/不願這麼做,你仍可以繼續用您分析的理論影響自己,但是繼續傳播您的指控將是非常難看的行為。
我一直都在非常認真地和您交流,因為我沒有辦法使自己確信「權錢交易黑幕」絕不存在。但是,同時,我也沒有排除「Galaxyharrylion 在信口胡說」這一可能。
我認為以上的思路是常識性的思路,但是我隱隱感到有必要向您說明這一點。
以上。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07:34 (UTC)
- @Bluedeck:我說的一直和Jimmy Xu無關,請不要把無辜的他牽扯進來。再給點提示吧,2014年的記錄,如果你還不明白。我想,我也懶得再說。如果您真的基於善意推定進行交流,首先應該解除不符方針的封禁(我再重申一次,我並不認可守望者的部分言行,包括線上的和線下的,我只是維護方針,並出於對維基發展的考慮)。如果你堅持封禁不解除,那麼我很難相信您是基於善意推定和公正考量與我交流的。抱歉。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9:16 (UTC)
抱歉,我已經疲於和您繼續進行猜謎遊戲的遊玩。
管理員沒有處理封禁申訴的義務,您基此為標準判斷我的立場,是主動給自己設置了與我交流的障礙。
您有權停止繼續和我交流。但這不會停止我按照正常思維對您的發言邏輯、指控的可證實性、可證偽性、以及您的其他行為做出評論,以及,在一些情況下,質疑、指責及抗議。
以上。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0:16 (UTC)
- @Bluedeck:你可以繼續「抗議」,事實終究是事實,另外,現在你那裏是凌晨,我希望您休息。(維基過量,有礙健康)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0:18 (UTC)
多謝關照。不過,在您對您的理論進行證實前,我無法同意其是事實。並且,我慣於將基於不能證實的猜測做出的指控歸類為污衊,請您知悉。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0:22 (UTC)
- @Bluedeck:我比較建議您參照本人為先例,通過線下方法獲取證據信息(自己能從編輯記錄里找到最好,這不難啊。。。)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0:26 (UTC)
- 有什麼問題不能擺到枱面上來講?--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0:29 (UTC)
- 看來您還不了解維基百科,愛孟只是線下指出管理員濫權,就這樣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0:30 (UTC)
- 有什麼問題不能擺到枱面上來講?--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0:29 (UTC)
[4] 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0:49 (UTC)
- 如果知乎是「萬能正確的」,那麼大家不要維基了。最後一句話吧,如果你連:「個別人,利用維基社群大家的貢獻,去謀求了個人(小團伙)的私利」這點事情,你都一點都不知道,我真的不認為我和你能夠講得清楚。。。對石頭彈琴。抱歉。您休息吧,我也要做飯去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0:58 (UTC)
「如果你連:『個別人...私利』這點事情,你都一點都不知道,我真的不認為我和你能夠講得清楚。。。對石頭彈琴。」--Galaxyharrylion
就是因為不知道,所以要講清楚。你解釋一件事情的時候,只對已經知道了的人解釋?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1:13 (UTC)
- 哎。。。事實勝於雄辯[5],你如果看不到,恕抱歉,「我不是你的眼」。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1:24 (UTC)
我沒有看到任何事實,在您給出的連結中,您繼續在沒有證據可以證實的情況下,重複了一次您的指控。我已經表述過一次,我將這種行為視為污衊。我將您視為污衊者。請您知悉。
我要非常正式地告訴您,從您一開始提出 AddisWang 為了飽自己的口袋而打壓上海社群,並表示自己掌握相應情況起,我就在非常認真、非常嚴肅地向您求證。如果我得到證據,我有覺悟利用我在維基百科的一切時間對抗這種我所不齒的行為。
然而,到現在為止,您的所作所為就是在耍我。您使用各種站不住腳的藉口,避免拿出任何像樣的東西。我從頭到尾沒見到一個有用的url。您連蛛絲馬跡的影子都沒讓我見到。
直到您提出您一直主張您持有的證據,或者您收回您沒有任何支撐的指控,我將保持對您的評價。
以上。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2:12 (UTC)
- 中文維基在2014年後嚴重走下坡路是事實。打壓上海社群是事實。AddisWang拿基金會的錢是事實。如果上面三個事實你要告訴我說,在我給出連結前,你真的不知道,那麼我真的覺得是「對石頭彈琴」。您要封禁我我也無所謂。如果你非要我給你一個diff,你才相信,我已經給你說了範圍,自己去查吧(當然對方肯定是賴掉說沒有)。當然,你可以自己去問問王大人,他是不是又可以由基金會包辦,免費去旅遊了。。。我姑且善意推定到極致,他會跟你說一次實話。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2:31 (UTC)
如圖所示,我已經無數次地耐心詢問過該用戶究竟又沒有任何一點證據,得到的回答基本是諸如
- 「我在對石頭彈琴」
- 「給你一點提示,在2014年的meta上」
- 「事實就是事實」
- 「跟你講不清楚」
- 「我不能說,否則我就危險了」
- 「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
這種層次的回答。
然而本用戶的最新編輯(如下)依舊在沒有提供任何證明方式的前提下繼續採用確鑿的口吻重複他的指控。我已經無力繼續和其周旋。我認為該用戶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警示,我作為直接指責他的管理員選擇不直接對其使用警告模板或封禁處理。現在尋求其他用戶及管理員對其進行進一步警告。
- 說到底,都是為了利益。他們之所以打壓原上海社群,必須消滅掉原上海社群(利用社會上對於上海人的誤解,煽動管理員團隊,針對上海用戶),只是因為,原上海社群(京滬線河北愛孟遭濫權封禁案之前)非常活躍(積極貢獻條目,貢獻圖片,自費定期聚會,在中國大陸努力擴大維基社群,增加編輯),這很有可能最終引起基金會的注意,基金會最終將發現哪些人在推廣維基百科,哪些人拿了基金會的錢卻沒有推廣(反而封殺,最終導致2014年以後中文維基持續走下坡路)。所以嘛,為了利益,什麼都顧不得了。現在好了,自從2014年愛孟和京滬線封殺案後,上海社群如他們所願地瓦解了,定期的聚會都停了,大陸幾乎沒有聚會了,這種打壓,最終導致了維基百科很多優秀編輯出走,劣幣驅逐良幣,條目喪失了中立性,在大陸也徹底被GFW。即使到了這一步,他們還是不死心,依舊繼續打壓。所以,他們當然不會解封,會盡力阻撓愛孟搞起「中國維基人協會」。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1:12 (UTC)
@user:Galaxyharrylion 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2:53 (UTC)
- 強烈支持上海用戶毫無保留地來此聲張正義,提供充分證據,除管理員收錢的以外,順便也提供說漢語維基百科幾乎所有管理員都在我這裏領一份好處、共同保「我的」條目登上首頁的證據,以及我長年累月依靠在漢語維基百科寫條目來賺取外快收入的證據。--7(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3:07 (UTC)
Galaxy的回應:此地無銀三百兩
- 本人從未說過:「維基百科存在權錢交易,可以使用不低於1000美元的價格向特定管理員購買特定用戶的封禁。」這樣一句話。我也從來沒有這麼認為過,什麼「購買封禁」,這是Bluedeck自己的猜測。另外,我也沒說過:「跟你講不清楚」「我不能說,否則我就危險了」等這幾句話。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3:30 (UTC)
- 任何人只要看了你的發言都知道你在說什麼。不要把其他人當傻子。此外,我沒有說你的原話如此,我的表述十分嚴謹。如果你想逼我完整、確切的把這份求助用你的原話重寫一遍,我會考慮在吃完早餐後進行該工作。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3:34 (UTC)
- 我一直只是說,AddisWang等個別管理員,為了自己的利益打壓社群,導致維基在大陸發展困難。這點我無需否認。還有,您想要警告,想要怎麼寫,甚至想要封禁,都是您的自由,但恕我不會繼續回答斷章取義的指控,爭不出任何結果。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3:38 (UTC)
- 我要的就是你說這話的證據,沒有證據,請在前面加上「我猜測」三個字。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6:15 (UTC)
- @Bluedeck:我倒是想看看完整的原話,這可是十分嚴重的指控,請不要吝惜,全部展現出來。反正現在為止我是沒看到User:Galaxyharrylion說過這樣的話。——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06 (UTC)
- 原話全部收錄在上面四個摺疊里。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08 (UTC)
- @Bluedeck:他說的「數額不少於1000美刀」不是說「購買封禁」好嗎?而且他在第一時間反駁了,身為管理員怎麼能將別人否定的話再去指責別人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12 (UTC)
- 可以請您看完摺疊1、2、3再來發言嗎?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13 (UTC)
- 我當然看完了。他不是第一時間否定了你的「猜測」麼?為什麼你還要在這裏拿出來指責他?是不是唯恐天下不亂?——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14 (UTC)
- 好,既然不是在說權錢交易,那麼請問他當時在說什麼?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49 (UTC)
- 我當然看完了。他不是第一時間否定了你的「猜測」麼?為什麼你還要在這裏拿出來指責他?是不是唯恐天下不亂?——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14 (UTC)
- 可以請您看完摺疊1、2、3再來發言嗎?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13 (UTC)
- @Bluedeck:他說的「數額不少於1000美刀」不是說「購買封禁」好嗎?而且他在第一時間反駁了,身為管理員怎麼能將別人否定的話再去指責別人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12 (UTC)
- 我一直只是說,AddisWang等個別管理員,為了自己的利益打壓社群,導致維基在大陸發展困難。這點我無需否認。還有,您想要警告,想要怎麼寫,甚至想要封禁,都是您的自由,但恕我不會繼續回答斷章取義的指控,爭不出任何結果。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3:38 (UTC)
- 另外,據本人所知道,沒有任何一個上海用戶說過,劉嘉有寫條目賺取外快,劉嘉突然冒出這麼依據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話,難道是說。。。?儘管本人相信劉嘉不會通過維基百科為自己獲得任何經濟方面的收入。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3:36 (UTC)
「另外,我也沒說過:「跟你講不清楚」「我不能說,否則我就危險了」等這幾句話。」--Galaxyharrylion
「我真的不認為我和你能夠講得清楚」「事實終究是事實」不能講,否則危險「對石頭彈琴」「再給點提示吧,2014年的記錄」「有X能使磨推鬼」。您還需要我如何證明您的虛偽?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06 (UTC)
- @Bluedeck:這些只是一般的指控和立場對立,不是具體的「1000美元購買」這樣嚴重的指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09 (UTC)
- 對於這點有疑問的人,請認真看完摺疊1、2、3。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10 (UTC)
既然你看完了,還說他不是在說這個,請問,你認為他在說什麼。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16 (UTC)
- 我哪兒知道,你要問他啊。但你不應該因此指責他啊。話說你是不是太敏感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18 (UTC)
- 「我在猜測您暗示了「可以購買封禁」的情況。基於此猜測,1,我希望您能給出確切的證據,或者至少表明收付雙方都是誰。如果這件事是真的,將是對維基百科運營規則的根本性破壞,我將把我維基百科工作的所有重點轉移到對抗封禁交易行為上。2,如果您自信這件事情是真的,卻沒有任何稱得上是證據的東西,恕我將不予採信您的觀點,甚至公開抗議您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繼續傳播您的觀點。以上。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05:36 (UTC)」你僅僅拿自己的猜測來指責他人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18 (UTC)
- 所以說您看完了留言,沒看出來Galaxyharrylion到底想說什麼,是這樣嗎?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20 (UTC)
- 是啊,我僅僅從字面意思理解,沒看到你所謂的:「維基百科存在權錢交易,可以使用不低於1000美元的價格向特定管理員購買特定用戶的封禁。」這樣的意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23 (UTC)
- 另外啊,管理員同志,你自己本人就是管理員,為什麼還要管理員警告他呢?你自己警告他不就行了?為什麼在沒有對他警告的情況下拿到客棧來呢?我有種遊街示眾的感覺,這樣不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27 (UTC)
- 我充分警告而Galaxyharrylion繼續指控的情節已經在上面說清。你看完了123摺疊,卻不知道?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44 (UTC)
- 我在他的討論頁沒有看見你警告的提示牌,當然在123摺疊里也沒有,他怎麼會覺得是警告?換做是我也不覺得被警告過了。何況你在他討論頁里連個「警告」字樣都沒有。——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48 (UTC)
- 您認為只有帶有紅色三角形的驚嘆號和黑體警告字樣才算警告嗎?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5:13 (UTC)
- 當Bluedeck亂揣測本人「說購買封禁」的時候,我馬上否決了他[6]。他卻在這裏子虛烏有、偷換概念,夾帶私貨地對我扣帽子。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4:22 (UTC)
- 好。那麼,1,您當時在說什麼?2,我偷換了那些概念?3,我夾帶了什麼私貨?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24 (UTC)
- 呵呵,您刻意製造編輯衝突,不讓我編輯,還移除我想說的正題,高!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4:30 (UTC)
- 不好意思,我的二級標題是我發言的一部分,您想單獨立題,請自開。不要把「你想說的正題」放到我的標題上邊[7]。此外,我沒有故意製造編輯衝突,但這真是個隨便就能給人扣上的好帽子。最後,請回答我:1,您當時在說什麼?2,我偷換了那些概念?3,我夾帶了什麼私貨?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32 (UTC)
- 愛孟一直說你是好人,看來要麼是他看錯人了,要麼是經過這兩年,發生了我們不知道的事情。(AddisWang最喜歡用「上海幫鬧事」給人洗腦了)算了,算我們看錯人,友盡。另外,我說的個別管理員為利益打壓社群和特定人群用戶,我的話永遠都是這樣,你也不要再理解錯就好。如果你一定要把我從沒有表達過的所謂「1000美刀購買封禁」硬是說成是那樣子,我只能說:此地無銀三百兩!(一直被你編輯衝突,我也不想再談)祝好!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4:38 (UTC)
- 管理員讓當事人說清楚就行了嘛,當事人第一時間否認,管理員就不該因此揪着不放。你都不知道他當時在說什麼,你怎麼能捏造一個罪名指責他呢?當年岳飛是怎麼死的?當事人也真是,為什麼不早點說請呢?難道你想做岳飛麼?我希望管理員再跟當事人好好溝通,而不是沒溝通好就到這裏來,有點遊街的感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39 (UTC)
- 顧左右而言他。正是你討論時的表現。第三次問你:1,您當時在說什麼?2,我偷換了那些概念?3,我夾帶了什麼私貨?一直被我編輯衝突,所以你不想再談?好有說服力的理由。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40 (UTC)
- 我覺得這個問題管理員私下問當事人就行,不必拿到客棧來。而且你都不知道他當時說什麼,你怎麼能指責他?或者換個標題吧。當然,他願不願意回答是他的自由,但你指控他的這個罪名比他不願回答重多了。維基不是一向搞「善意推定」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43 (UTC)
- 「我覺得這個問題管理員私下問當事人就行」?你看完了全部摺疊,卻不知道我一直問他他都不回答反而不斷無證據指控 AddisWang?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46 (UTC)
- 他不願回答,你開的這個標題也不對啊,他沒說過你指責他說的那句話啊,反而在第一時間否認啊,你怎麼還能說他說過呢?而且你的語氣不像是警告啊,你自己說的僅僅是「評論」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52 (UTC)
- 這麼說吧,有人問我一個問題,我不願理他,他就把問題放到客棧里來還給我扣個帽子,你說恰當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54 (UTC)
- 我和 Galaxyharrylion 討論時的情況與您所描述的不符。我不明白為什麼,4個摺疊明白地放在那裏,你還在死撐。我的要求是:收回指控,或者提出證據。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56 (UTC)
- 那你去跟他說吧,我不陪你們玩了。反正我覺得你的標題是不對的,話說回來在不知道是否存在「證據」的情況下就說別人是「誣衊」,這樣的判斷非常不妥,犯罪分子在被定罪前還只是嫌疑人呢,你這就直接判刑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58 (UTC)
- 我都不說話了,蘇州您也別繼續了,他們要斷章取義然後夾帶私貨扣帽子別人由着他們吧。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5:48 (UTC)
- 請問 Galaxyharrylion 1,您當時在說什麼?2,我偷換了那些概念?3,我夾帶了什麼私貨?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6:20 (UTC)
- 我都不說話了,蘇州您也別繼續了,他們要斷章取義然後夾帶私貨扣帽子別人由着他們吧。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5:48 (UTC)
- 那你去跟他說吧,我不陪你們玩了。反正我覺得你的標題是不對的,話說回來在不知道是否存在「證據」的情況下就說別人是「誣衊」,這樣的判斷非常不妥,犯罪分子在被定罪前還只是嫌疑人呢,你這就直接判刑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58 (UTC)
- 我和 Galaxyharrylion 討論時的情況與您所描述的不符。我不明白為什麼,4個摺疊明白地放在那裏,你還在死撐。我的要求是:收回指控,或者提出證據。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56 (UTC)
- 「我覺得這個問題管理員私下問當事人就行」?你看完了全部摺疊,卻不知道我一直問他他都不回答反而不斷無證據指控 AddisWang?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46 (UTC)
- 我覺得這個問題管理員私下問當事人就行,不必拿到客棧來。而且你都不知道他當時說什麼,你怎麼能指責他?或者換個標題吧。當然,他願不願意回答是他的自由,但你指控他的這個罪名比他不願回答重多了。維基不是一向搞「善意推定」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43 (UTC)
- 顧左右而言他。正是你討論時的表現。第三次問你:1,您當時在說什麼?2,我偷換了那些概念?3,我夾帶了什麼私貨?一直被我編輯衝突,所以你不想再談?好有說服力的理由。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40 (UTC)
- 不好意思,我的二級標題是我發言的一部分,您想單獨立題,請自開。不要把「你想說的正題」放到我的標題上邊[7]。此外,我沒有故意製造編輯衝突,但這真是個隨便就能給人扣上的好帽子。最後,請回答我:1,您當時在說什麼?2,我偷換了那些概念?3,我夾帶了什麼私貨?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32 (UTC)
- 呵呵,您刻意製造編輯衝突,不讓我編輯,還移除我想說的正題,高!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4:30 (UTC)
- 好。那麼,1,您當時在說什麼?2,我偷換了那些概念?3,我夾帶了什麼私貨?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4:24 (UTC)
「我當初並沒有這麼說過」
一、我認為 Galaxyharrylion 的所言即指「維基百科存在權錢交易,可以使用不低於1000美元的價格向特定管理員購買特定用戶的封禁」。我認為多數用戶在完整理解摺疊1、2、3後能夠得出相同結論。然而,Galaxyharrylion 堅持聲稱他當時的發言表述的不是這個意思。那麼請問 Galaxyharrylion 說的是什麼意思?這個簡單的問題,我連問三遍,得到的回答卻是「編輯衝突了」「我真是看錯你了」「一直被你編輯衝突,我也不想再談了」這種水平的敷衍。
二、即使將 Galaxyharrylion 的否認視作對錢權交易指控的收回,對於 AddisWang 的無證據指控(摺疊4)卻一直沒有收回。
三、蘇州宇文宙武聲稱看完全部三個摺疊,卻在發言中多次流露自己對討論情況的無知。
四、「犯罪分子需經審判定罪」是刑法審判程序,我不能審判 Galaxyharrylion,也無意將其指為有罪。請勿相提並論。
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5:06 (UTC)
- 你怎麼這麼愛扣帽子?我瞬間多了個「無知」的帽子,我只是出於「善意推定」原則不願意對當事人惡意推定就被你看作對情況「無知」?那我確實跟他一樣不願意跟你交談下去了。另,誣衊=誹謗,是一項罪名,放在哪裏都一樣,沒有判定之前只能說是「疑似誹謗」。就這麼多,你好自為之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5:13 (UTC)
- 我沒有說你這個人無知。我說您對討論情況的無知流露在了發言中。請理解此無知和彼無知的差別。此外,誰更愛扣帽子這個問題,我可以做一個我這次討論中收到的形容詞的統計列表。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5:22 (UTC)
其實有那個時間彎彎繞的話還不如直接捅出來該說什麼說什麼,大家都看着呢。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5:14 (UTC)
- 藍deck說請提供證據證明管理員AddisWang什麼什麼,問了幾遍吧,但Galaxyharrylion說「編輯衝突了」「我真是看錯你了」「一直被你編輯衝突,我也不想再談了」,暫時大家還沒能看到有證據提供(真鬱悶……),藍deck就說你這樣不提供證據卻要反覆咬定AddisWang權錢交易屬於誣衊,然後蘇州表示這不算,因為藍deck你並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證據,所以他提供不提供,你都不應該說他誣衊……我不確定有沒有看漏什麼,大概是這情況?--7(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5:15 (UTC)
真是愉快的討論。我認為我們的討論沒有任何建設意義,純粹由我對你們問題的解答和你們對我問題的忽視構成。我認為任何用戶不應在這種討論上浪費時間。若要了解情況,四個摺疊里全是 Galaxyharrylion 的原話。
附帶彩蛋,本次討論中我收到的帽子。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5:17 (UTC)
- 嗯,本來不想再回的,但看到管理員這麼糾結,我就回一個好了。不知道管理員分不分得清疑問句和判斷句?在你摘錄的所謂我給你扣的「帽子」中,我絕大多數用的還是疑問句,也就是說我並沒有判定你是這麼做的,而你卻直接給我判斷句,你說到底是誰給誰扣定了帽子?還有啊,「猜測」是你自己說的,白紙黑字,但事實上你就是拿這個猜測來指責當事人,難道我說錯了?另外,「難道你想做岳飛麼」我明明指的是當事人,管理員又何苦往自己頭上「扣帽子」?語文啥的管理員應該不用我教吧?以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3日 (日) 03:45 (UTC)
- 我直接給您判斷句是因為您確實地表現出了對討論內容的無知。至於被扣帽子的感覺,則是十分主觀的事情,正如我無意給您和 Galaxyharrylion 扣帽子,但是您和 Galaxyharrylion 都認為我在扣帽子一樣。Bluedeck 2016年3月13日 (日) 05:45 (UTC)
- 既然扣帽子是主觀感受,那麼「無知」也應該是主觀感受,但你的用詞好像我真的「無知」,恕我無法接受這種無禮的言辭。下面另一位管理員也沒有從中讀出當事人的話涉及權錢交易,你為何沒有說他也「無知」?是不是因為同屬管理員,你另眼相待?——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06:38 (UTC)
- 並非因為您沒有看出權錢交易而總結出您的無知。您的無知表現在:不知道我從一開始即提供了完整討論記錄、對 Galaxyharrylion 當時的原意這一問題避免回答、未見到我的多次警示(或者堅持認為只有內含驚嘆號的紅色三角形才算警告,不管是哪一種都很讓人喪氣)、在我跟當事人有完整充分溝通的情況下繼續讓我「單獨和他溝通」,以及這個非常不恰當的比喻(問一般問題可以不予理睬,但我是在求證,且 Galaxyharrylion 在指控已作出的情況下有責任回答)。Bluedeck 2016年3月14日 (一) 13:31 (UTC)
- 得了吧。下面已經有兩個人跟我一樣看了你所謂的「完整記錄」而並沒有得出與你相同的結論,所以當時我問你你的結論從哪裏來,因為並不能從中得出與你相同的結論,所以才懷疑你沒有提供完整記錄,有錯?當事人的原意本來就不是你總結的那樣,他沒有明說,我如何回答?作為vip「常客」,我還頭一回看到沒有警示符號就說自己已經警告的例子,這種拿到vip都可以不認帳的,你能怪我?如果你們真的單獨溝通「充分」了,還有繼續溝通的必要麼?然而我看到你在開這個討論之前,當事人還是回覆你回復得比較及時的,最後是你沒有回覆他不是他沒有回覆你,這又怎麼說?還有,我不認為我的比喻不恰當。本來還說我是對情況「無知」,現在倒好,直接說我「無知」了,到底誰「無知」?哈?得了,我就不跟你耍嘴皮子了,只要你記住以後話不能亂說就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13:58 (UTC)
- 我對您的評價始終局限於在上述發言時間點的您對討論內容的無知,而非您本人的無知,請您知悉,並對此保有自信。冗長的三個摺疊中,處處是我對 Galaxyharrylion 的追問、警示,由於 Galaxyharrylion 一直不肯提供證據,同時遲遲沒有收回指控,所以我才將此內容發佈到客棧。您是不是頭一回見到不使用警告模板的平文警告,與我的留言是否包含警告無關。以上。Bluedeck 2016年3月14日 (一) 15:57 (UTC)
- 得了吧。下面已經有兩個人跟我一樣看了你所謂的「完整記錄」而並沒有得出與你相同的結論,所以當時我問你你的結論從哪裏來,因為並不能從中得出與你相同的結論,所以才懷疑你沒有提供完整記錄,有錯?當事人的原意本來就不是你總結的那樣,他沒有明說,我如何回答?作為vip「常客」,我還頭一回看到沒有警示符號就說自己已經警告的例子,這種拿到vip都可以不認帳的,你能怪我?如果你們真的單獨溝通「充分」了,還有繼續溝通的必要麼?然而我看到你在開這個討論之前,當事人還是回覆你回復得比較及時的,最後是你沒有回覆他不是他沒有回覆你,這又怎麼說?還有,我不認為我的比喻不恰當。本來還說我是對情況「無知」,現在倒好,直接說我「無知」了,到底誰「無知」?哈?得了,我就不跟你耍嘴皮子了,只要你記住以後話不能亂說就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13:58 (UTC)
- 並非因為您沒有看出權錢交易而總結出您的無知。您的無知表現在:不知道我從一開始即提供了完整討論記錄、對 Galaxyharrylion 當時的原意這一問題避免回答、未見到我的多次警示(或者堅持認為只有內含驚嘆號的紅色三角形才算警告,不管是哪一種都很讓人喪氣)、在我跟當事人有完整充分溝通的情況下繼續讓我「單獨和他溝通」,以及這個非常不恰當的比喻(問一般問題可以不予理睬,但我是在求證,且 Galaxyharrylion 在指控已作出的情況下有責任回答)。Bluedeck 2016年3月14日 (一) 13:31 (UTC)
- 既然扣帽子是主觀感受,那麼「無知」也應該是主觀感受,但你的用詞好像我真的「無知」,恕我無法接受這種無禮的言辭。下面另一位管理員也沒有從中讀出當事人的話涉及權錢交易,你為何沒有說他也「無知」?是不是因為同屬管理員,你另眼相待?——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06:38 (UTC)
- 我直接給您判斷句是因為您確實地表現出了對討論內容的無知。至於被扣帽子的感覺,則是十分主觀的事情,正如我無意給您和 Galaxyharrylion 扣帽子,但是您和 Galaxyharrylion 都認為我在扣帽子一樣。Bluedeck 2016年3月13日 (日) 05:45 (UTC)
- 如果維基百科真能權錢交易,我倒是願意支付3000美元,分別換回User:守望者愛孟、User:Makecat、User:Edouardlicn三名主編的解封。--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3月12日 (六) 17:54 (UTC)
請一直拿編輯衝突做藉口對我進行敷衍,而對我的一切關鍵性問題不予回答的 Galaxyharrylion 到這個沒有邊際衝突的地方回答,若要繼續敷衍,請想出點更不露骨的藉口。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22:59 (UTC)
- 這樣最好。反正這事情跟我沒有任何關係,我只是路過看不慣才說了幾句,結果就被管理員當作是當事人一夥的。還是你們倆慢慢去玩吧。以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3日 (日) 03:45 (UTC)
- 不論我對您的立場判斷為何,我在討論中完全沒有使用您的身份來對您的行為和發言做出評價,因為那是對人不對事。不知道是什麼讓你感覺到我把您和當事人當成了是一夥的。Bluedeck 2016年3月13日 (日) 05:40 (UTC)
- 另開一欄,然後把我和當事人與你的對話一併做出評論,難道我不能有你把我們當作一夥的感覺?這事兒跟我根本無關好不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06:38 (UTC)
- 新開的一欄中,1、2針對 Galaxyharrylion 作出回應,3、4針對蘇州進行回應。僅僅因為我使用了一個編輯提交這些評論,使用了一個簽名署名了這些評論,不代表我把您二人看作一夥的。您過慮了。Bluedeck 2016年3月14日 (一) 13:16 (UTC)
- 另開一欄,然後把我和當事人與你的對話一併做出評論,難道我不能有你把我們當作一夥的感覺?這事兒跟我根本無關好不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06:38 (UTC)
- 不論我對您的立場判斷為何,我在討論中完全沒有使用您的身份來對您的行為和發言做出評價,因為那是對人不對事。不知道是什麼讓你感覺到我把您和當事人當成了是一夥的。Bluedeck 2016年3月13日 (日) 05:40 (UTC)
就我所知而言,這個1000美刀應該不是指花錢購買封禁。但還是等當事人澄清為好。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3日 (日) 09:37 (UTC)
- 我尊重您對其發言的理解,但是我想知道,您從中沒有讀出的不是封禁交易,那麼您的理解是什麼?Bluedeck 2016年3月13日 (日) 16:52 (UTC)
- 考慮到我的發言可能會被利用,我不希望在他做出解釋之前公開我的想法。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4日 (一) 05:00 (UTC)
- 我勸達師不要摻和進這件事了,否則只要跟他判斷不一致,他就會說你「無知」。——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06:40 (UTC)
- 蘇州說的對,如果達師跟蘇州一樣在宣稱完全了解情況後又將和實際討論完全不同的情況擺上來討論,我一定會指出,反之我一定不會。Bluedeck 2016年3月14日 (一) 13:10 (UTC)
- 我勸達師不要摻和進這件事了,否則只要跟他判斷不一致,他就會說你「無知」。——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06:40 (UTC)
- 考慮到我的發言可能會被利用,我不希望在他做出解釋之前公開我的想法。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4日 (一) 05:00 (UTC)
- 看完了……老實說,如果單獨只看這段文字,我也會以為「至於利益,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樣,雖然知道事情,但不敢在維基明說,因為,封禁的大刀一直掛在那裏。(我所掌握的情況是,數額不少於1000美刀,我認為這只是冰山一角)希望您也別再糾結這件事,愛孟都不敢把話講明,不然只怕維基又是一場血雨腥風」是暗指用錢可以封禁的意思。不過看完全部內容之後,我反而覺得1000美刀是指Galaxyharrylion於2016年3月12日 (六) 12:31 (UTC)說的那句「你可以自己去問問王大人,他是不是又可以由基金會包辦,免費去旅遊了」與 2016年3月12日 (六) 11:12 (UTC)說的「基金會最終將發現哪些人在推廣維基百科,哪些人拿了基金會的錢卻沒有推廣」。--M940504(留言) 2016年3月14日 (一) 08:22 (UTC)
- 這也是我的理解,希望當事人澄清,然而某管理員得出的結論和我們不一致,還說我沒有看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14:04 (UTC)
- 這應該是一般讀者對其發言的共同理解,也是 Galaxyharrylion 和我之後的所有對話有意義的前提。[來源請求]請不要隨便代表和管理員你觀點不一致的我們,尤其是這裏除了當事人外還有我和User:hat600還有User:M940504不和你觀點一樣,你所謂的「共同理解」到現在為止也就倆人這麼理解。嗯,管理員同志,鑑於與你「道不同不相為謀」,這次你真的「友盡」了,你還是去找當事人吧,別找我。886——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14:04 (UTC)
- 我並沒有主動找過您來替 Galaxyharrylion 解答,我對您的提問均屬追問而非主動發問(您尚未解答我的追問)。我也沒有代表任何人發佈觀點,我明確表示我希望讀者自己從 Galaxyharrylion 的發言中體會其含義,並尊重不同的理解。此外,您是否依舊將我作為朋友看待,與本串討論毫無關係,更何況我已經得知您的想法,所以您無需反覆聲明。我對您發言進行評論、追問和質疑的做法也不會因為友誼關係的改變而改變,至於回答與否是您的自由,我無權干涉,唯獨希望您停止對討論串中其他用戶的發言修修改改[8],這是討論的常識。Bluedeck 2016年3月14日 (一) 15:52 (UTC)
話說拿基金會錢的問題
在這裏瞎掰怕是掰不清楚了,基金會有沒有相應的財務審計機制?有的話審計一下收支不就行了嗎?--4Li 2016年3月14日 (一) 21:29 (UTC)
- 話說剛看完,和M940504的理解差不多,真的很容易讓他人誤會為「用錢可以封禁」。從基金會拿錢的問題猜想應該是一些搞活動之類的經費吧,例如維基亞洲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15日 (二) 03:21 (UTC)
- 問題正是如此。現在就是利用維基獲得了金錢利益(形式可以很多)的一方(個別人)在禍害社群,阻撓聚會,擾亂投票,並綁架管理員團隊極力封殺打壓無私奉獻維基百科的一方(諸多編輯),造成中文維基在大陸發展受到瓶頸,近乎停滯。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7:06 (UTC)
- 基金會撥款這事情本來是很簡單的事情。我不知道為什麼這個討鈔票活動的主發起人Addiswang總是要躲躲閃閃。我就此提一下幾個問題,希望這位管理員自己說說清楚:
1. Addiswang是否有資格代表其他維基用戶或其他管理員申請維基經費?授權人是誰? 2. Addiswang聲稱這筆錢是用於大陸維基發展,那Addiswang是自己常年在大陸還是常年在海外? 3. 經費迄今為止總共已經拿了多少?用了多少? 這裏需要提示的是,Addiswang不要把經費的事情推脫到什麼用戶組上去。另外,我反正是等着封禁的人,因言獲罪罷了,只不過替其他管理員可惜,被Addiswang一個人綁架到現在,還要替他善後,其中不乏很多比addiswang還要年長的管理員(我沒有貶低年少管理員的意思,有不少年少管理員有很不錯的表現,其他人不要斷章取義做文章)。他們是想維護管理員的名聲,這種善心的結果卻是被一個人玩的團團轉。還有,我要借着這個公眾場合向達師閣下致歉,若不是當年你來上海參加夏聚,我也不至於被Addiswang說的以為你是個舉止失措的人(當時我還在夢中,覺得Addiswang是個客觀的、有前途的管理員候選人),以致後來時常言語上有所針對。我要說的就這些,坐等被封禁和Addiswang向公眾回復。--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6日 (三) 08:26 (UTC)
- 弄明白這個再來撕吧:m:Grants:PEG--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16日 (三) 08:53 (UTC)
- 就是承認了拿錢咯,也就是說,現在中文維基,是通過維基可以為自己拿錢的,打壓無償貢獻維基的了咯。痛心維基,遲早藥丸。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11:49 (UTC)
- Galaxyharrylion其實一開始就可以直說此事,不用等我解迷語解完了才說。--M940504(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14:36 (UTC)
- 現在除了Addiswang其他人不要去代為解釋,誰拉的屎誰去擦。依舊是這三條,誰授權了?不在大陸的為大陸申請經費說用於大陸?拿了多少,收支公示。維基本是公益的,大家捐錢給維基,不是為了讓有些人拿了去英國旅遊的。拿錢拿的那麼理直氣壯,第一次看見。還有有些人不要躲在背後,讓Shizhao中槍咯?我們不和Shizhao談,又不是他幹的,談了沒意義。就請當事人Addiswang出來,繼續坐等解釋和封禁--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7日 (四) 04:13 (UTC)
- 來來來,做道閱讀理解題:Addis到底從基金會申請了多少錢?不要被新東方教壞了不看原文就回答,謝謝!--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06:32 (UTC)
- 樓上的是新人吧?應該多看看歷史,去翻翻兩年多前的吧。讀史使人長腦子--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7日 (四) 08:04 (UTC)
- 基金會的撥款申請列表在此,Addis本人只有一次申請成功,另一次申請自己撤回。既然樓上自詡為老人,博古通今,那還請本着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給出Addis濫用基金會撥款的證據連結,謝謝!--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20:29 (UTC)
- 有些人啊,我又沒跟他們說話,他們總要像XX一樣圍上來。我這問題又不是個XX,怎麼總有東西來搶答。我倒是奇了怪了,Addiswang是請了新聞發言人了還是弄了個新傀儡?他請人做新聞發言人到底花了多少錢?不過我看起來啊,這個發言人還是沒做好功課,你自己去想想或者問問你的boss,2013年幹了些什麼事情,不要老是讓我來提醒。我很忙的,這裏不是法庭,照你的邏輯,我可以說既然你說沒濫用,那麼請提供詳細使用的明細,謝謝--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8日 (五) 01:06 (UTC)
- 既然說我是新人(這倒沒錯),那何必問我那些陳年舊事?反正我也不知道。基金會款項使用明細我已在上面連結提供。我也很忙的,如果沒有新證據,恕不再回復。新聞發佈會到此結束。--4Li 2016年3月18日 (五) 01:35 (UTC)
- 笑死了,本來就沒問你,你要忙就去忙好了,自作多情。還新聞發佈會,誰跟你開啊真是的。朋友,醒醒了,大清完了--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8日 (五) 06:23 (UTC)
- 在瞎子面前擺任何證據他都看不見。--4Li 2016年3月20日 (日) 01:33 (UTC)
- 笑死了,本來就沒問你,你要忙就去忙好了,自作多情。還新聞發佈會,誰跟你開啊真是的。朋友,醒醒了,大清完了--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8日 (五) 06:23 (UTC)
- 既然說我是新人(這倒沒錯),那何必問我那些陳年舊事?反正我也不知道。基金會款項使用明細我已在上面連結提供。我也很忙的,如果沒有新證據,恕不再回復。新聞發佈會到此結束。--4Li 2016年3月18日 (五) 01:35 (UTC)
- 有些人啊,我又沒跟他們說話,他們總要像XX一樣圍上來。我這問題又不是個XX,怎麼總有東西來搶答。我倒是奇了怪了,Addiswang是請了新聞發言人了還是弄了個新傀儡?他請人做新聞發言人到底花了多少錢?不過我看起來啊,這個發言人還是沒做好功課,你自己去想想或者問問你的boss,2013年幹了些什麼事情,不要老是讓我來提醒。我很忙的,這裏不是法庭,照你的邏輯,我可以說既然你說沒濫用,那麼請提供詳細使用的明細,謝謝--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8日 (五) 01:06 (UTC)
- 基金會的撥款申請列表在此,Addis本人只有一次申請成功,另一次申請自己撤回。既然樓上自詡為老人,博古通今,那還請本着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給出Addis濫用基金會撥款的證據連結,謝謝!--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20:29 (UTC)
- 樓上的是新人吧?應該多看看歷史,去翻翻兩年多前的吧。讀史使人長腦子--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7日 (四) 08:04 (UTC)
- 來來來,做道閱讀理解題:Addis到底從基金會申請了多少錢?不要被新東方教壞了不看原文就回答,謝謝!--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06:32 (UTC)
- 現在除了Addiswang其他人不要去代為解釋,誰拉的屎誰去擦。依舊是這三條,誰授權了?不在大陸的為大陸申請經費說用於大陸?拿了多少,收支公示。維基本是公益的,大家捐錢給維基,不是為了讓有些人拿了去英國旅遊的。拿錢拿的那麼理直氣壯,第一次看見。還有有些人不要躲在背後,讓Shizhao中槍咯?我們不和Shizhao談,又不是他幹的,談了沒意義。就請當事人Addiswang出來,繼續坐等解釋和封禁--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7日 (四) 04:13 (UTC)
勸告:請Bluedeck停止對本人的污衊行為
就我所知而言,這個1000美刀應該不是指花錢購買封禁。但還是等當事人澄清為好。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3日 (日) 09:37 (UTC)
@Bluedeck:他說的「數額不少於1000美刀」不是說「購買封禁」好嗎?而且他在第一時間反駁了,身為管理員怎麼能將別人否定的話再去指責別人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2日 (六) 14:12 (UTC)
看完了……老實說,如果單獨只看這段文字,我也會以為「至於利益,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樣,雖然知道事情,但不敢在維基明說,因為,封禁的大刀一直掛在那裏。(我所掌握的情況是,數額不少於1000美刀,我認為這只是冰山一角)希望您也別再糾結這件事,愛孟都不敢把話講明,不然只怕維基又是一場血雨腥風」是暗指用錢可以封禁的意思。不過看完全部內容之後,我反而覺得1000美刀是指Galaxyharrylion於2016年3月12日 (六) 12:31 (UTC)說的那句「你可以自己去問問王大人,他是不是又可以由基金會包辦,免費去旅遊了」與 2016年3月12日 (六) 11:12 (UTC)說的「基金會最終將發現哪些人在推廣維基百科,哪些人拿了基金會的錢卻沒有推廣」。--M940504(留言) 2016年3月14日 (一) 08:22 (UTC)
- 本人從未說過「購買封禁」,其他用戶閱讀了相關討論也證實了這一點,請Bluedeck撤回毫無根據的指控,停止用討論的標題對本人進行污衊的行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06:08 (UTC)
- 好,第五次問你。請問既然你當時不是在說購買封禁,那麼你在說什麼呢?你後面所有的發言又都在說什麼呢?Bluedeck 2016年3月18日 (五) 08:15 (UTC)
- 本來我一直基於善意推定,和您在討論,但如果您不撤銷意圖禁言本人的VIP,恕我無法繼續善意推定您的行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08:24 (UTC)
- 好,第五次問你。請問既然你當時不是在說購買封禁,那麼你在說什麼呢?你後面所有的發言又都在說什麼呢?Bluedeck 2016年3月18日 (五) 08:15 (UTC)
- 我只要求你回答問題。請您不要自行設置與我交流的障礙。Bluedeck 2016年3月20日 (日) 18:35 (UTC)
關於AddisWang利用維基獲取利益的問題
- 話說剛看完,和M940504的理解差不多,真的很容易讓他人誤會為「用錢可以封禁」。從基金會拿錢的問題猜想應該是一些搞活動之類的經費吧,例如維基亞洲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15日 (二) 03:21 (UTC)
- 問題正是如此。現在就是利用維基獲得了金錢利益(形式可以很多)的一方(個別人)在禍害社群,阻撓聚會,擾亂投票,並綁架管理員團隊極力封殺打壓無私奉獻維基百科的一方(諸多編輯),造成中文維基在大陸發展受到瓶頸,近乎停滯。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7:06 (UTC)
- 基金會撥款這事情本來是很簡單的事情。我不知道為什麼這個討鈔票活動的主發起人Addiswang總是要躲躲閃閃。我就此提一下幾個問題,希望這位管理員自己說說清楚:
1. Addiswang是否有資格代表其他維基用戶或其他管理員申請維基經費?授權人是誰? 2. Addiswang聲稱這筆錢是用於大陸維基發展,那Addiswang是自己常年在大陸還是常年在海外? 3. 經費迄今為止總共已經拿了多少?用了多少? 這裏需要提示的是,Addiswang不要把經費的事情推脫到什麼用戶組上去。另外,我反正是等着封禁的人,因言獲罪罷了,只不過替其他管理員可惜,被Addiswang一個人綁架到現在,還要替他善後,其中不乏很多比addiswang還要年長的管理員(我沒有貶低年少管理員的意思,有不少年少管理員有很不錯的表現,其他人不要斷章取義做文章)。他們是想維護管理員的名聲,這種善心的結果卻是被一個人玩的團團轉。還有,我要借着這個公眾場合向達師閣下致歉,若不是當年你來上海參加夏聚,我也不至於被Addiswang說的以為你是個舉止失措的人(當時我還在夢中,覺得Addiswang是個客觀的、有前途的管理員候選人),以致後來時常言語上有所針對。我要說的就這些,坐等被封禁和Addiswang向公眾回復。--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6日 (三) 08:26 (UTC)
- 弄明白這個再來撕吧:m:Grants:PEG--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16日 (三) 08:53 (UTC)
- 就是承認了拿錢咯,也就是說,現在中文維基,是通過維基可以為自己拿錢的,打壓無償貢獻維基的了咯。痛心維基,遲早藥丸。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11:49 (UTC)
- Galaxyharrylion其實一開始就可以直說此事,不用等我解迷語解完了才說。--M940504(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14:36 (UTC)
- 現在除了Addiswang其他人不要去代為解釋,誰拉的屎誰去擦。依舊是這三條,誰授權了?不在大陸的為大陸申請經費說用於大陸?拿了多少,收支公示。維基本是公益的,大家捐錢給維基,不是為了讓有些人拿了去英國旅遊的。拿錢拿的那麼理直氣壯,第一次看見。還有有些人不要躲在背後,讓Shizhao中槍咯?我們不和Shizhao談,又不是他幹的,談了沒意義。就請當事人Addiswang出來,繼續坐等解釋和封禁--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7日 (四) 04:13 (UTC)
巡查需要滿滿的愛與耐心
日前看到有一批又一批品質比較差的、語句不通順的新條目被巡查通過,有些巡查員並沒有對內容加以改善。
也看到有巡查員一分鐘巡查五條,五分鐘內巡查十幾條。顯然過速了。
巡查這件事情請不要急,請按耐著性子把條目讀過,一句一句把可疑的句子檢查是否侵權再放行。看到有不妥的地方也順手幫忙修改,或去給作者留言給點改善意見,收到指導的新手,有一定比例會學起來。--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6:04 (UTC)
- +1 。--Stang 2016年3月19日 (六) 14:15 (UTC)
- +1 。回想起來,以往所做真是夠魯莽的,慚愧。--JuneAugustRe: 2016年3月24日 (四) 05:01 (UTC)
大連維基百科社群聚會活動籌劃
@嘀嘀嘀、Bluedeck、燃玉、耶叶爷、Erquanmen;@InSb、阴阳权政
自從2014年底開始,大連維基百科社群就再也沒有組織過線下聚會。且目前中文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被封鎖、社群紛爭不斷,再加之長時間沒有線下活動,面臨形勢嚴峻,大連社群活力大大下降,有必要組織聚會提振人氣、商討有關事宜。不知各位大連維基人意向如何?--Techyan(留言) 2016年3月20日 (日) 15:28 (UTC)
- 就我的知識而言,耶葉爺的名字叫 Yhz1221,需要ping這個才行。此外我現在人在美國,基本不可能參加聚會。Bluedeck 2016年3月20日 (日) 18:30 (UTC)
- 送給美國了。--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22日 (二) 15:24 (UTC)
- 何必開門,明月自然來入室;不須會友,古人無數是同心。--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3月21日 (一) 12:02 (UTC)
- 我原來的QQ號被騰訊鎖了,你們要是辦活動的話微博或者維基頁給我留言就行--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6年3月21日 (一) 12:04 (UTC)
- 囧,這樣好玩呀,主要的目的是當面教授不會的編輯和拉攏更多的編輯,其實我也想在梅州搞,迫於被封鎖,得趕緊搜集證據把「保護江澤民條目上破壞和造謠」的管理員罷免呢。--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22日 (二) 15:24 (UTC)
五一假期的時候在瀋陽或者大連舉辦如何?--Techyan(留言) 2016年3月22日 (二) 15:15 (UTC)
大連維基百科社群聚會活動,全力(+)支持--小藍 找我 2016年3月23日 (三) 06:05 (UTC)
突然發現綠鏈好刺眼
我一向非常支持用綠鏈,但今天突然發現這種綠色刺眼得很難受,請問綠鏈的顏色可以調深一點嗎?--喜歡用IRC的Carrotkit 2016年3月25日 (五) 12:52 (UTC)
- 這麽說。。我還想把紅鏈調淡一些。。然而都是個人喜好--淺藍雪❉ 2016年3月25日 (五) 17:10 (UTC)
- @Carrotkit:,User:Carrotkit/common.css可以自己調顏色。像我是「.ilh-page a.new {color:#32CD32}」--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27日 (日) 15:18 (UTC)
- 謝謝您的建議。--喜歡用IRC的Carrotkit 2016年3月27日 (日) 15:22 (UTC)
發起對管理員User:DreamLiner(天天)的解任討論
- 考慮到2014年以後尚未出現過管理員的解任投票;
- 基於User_talk:守望者愛孟上的熱烈討論;
- 鑑於User:追跡未來的要求;
- 特別是相關人士對當事管理員的指控,符合解任條件中的第四項、第七項和第八項的內容。
我決定在這裏發起對當事管理員的解任投票,歡迎相關當事人陳述證據。--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29 (UTC)
- 請記得先回頭看看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DreamLiner/第2次,當初支持的那一群人為什麼會選他做為管理員,別因為一些理由就輕易地想討論如何解任管理員,同時也呼籲當初支持的那一群人出來說些話,沉默不見得是最好的回應。--114.26.144.15(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3:25 (UTC)
- 我不覺得符合任何一條應當解任的標準。——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6日 (三) 03:30 (UTC)
- 個人覺得發起解任討論這行為應該受到限制,建議各位設立門檻,才不會太頻繁,而且是很常出現有哪位管理員又被解任,相信各位每一個人在當選管理員,是有哪位想成為眾人焦點是在這種事。--114.26.144.15(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4:19 (UTC)
- 在下至今沒有參與這次瓜葛,但不認為要設立門檻限制解任討論,除非發起有關討論是純粹擾亂性質,而目前未見管理員的解任討論很頻繁、很常見。管理員執行管理權限操作,理應受到其他用戶的監察,確保不會濫用權限。提出解任討論後,也不是說解就解,須要聯署、答辯及投票,不能跳過其中一個程序,反之可以在以上任何一個程序中止解任流程。如果對討論進行過濾,在人為的主觀判斷下,會連有條件發起的討論都被禁聲。既然已有嚴格的解任制度,就不應再設置門檻收縮用戶的討論空間。--Thomas.Lu(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5:17 (UTC)
- 我同意閣下的看法。——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7日 (四) 05:18 (UTC)
- 在下至今沒有參與這次瓜葛,但不認為要設立門檻限制解任討論,除非發起有關討論是純粹擾亂性質,而目前未見管理員的解任討論很頻繁、很常見。管理員執行管理權限操作,理應受到其他用戶的監察,確保不會濫用權限。提出解任討論後,也不是說解就解,須要聯署、答辯及投票,不能跳過其中一個程序,反之可以在以上任何一個程序中止解任流程。如果對討論進行過濾,在人為的主觀判斷下,會連有條件發起的討論都被禁聲。既然已有嚴格的解任制度,就不應再設置門檻收縮用戶的討論空間。--Thomas.Lu(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5:17 (UTC)
- 個人覺得發起解任討論這行為應該受到限制,建議各位設立門檻,才不會太頻繁,而且是很常出現有哪位管理員又被解任,相信各位每一個人在當選管理員,是有哪位想成為眾人焦點是在這種事。--114.26.144.15(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4:19 (UTC)
(+)支持解任。--喜歡用IRC的Carrotkit 2016年3月16日 (三) 05:38 (UTC)
請雙方都看完解任管理員的相關規則再決定解任與否。現在的做法太跳脫了。--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3月16日 (三) 06:04 (UTC)
我不贊成解任天天。做法沒有明顯違背方針之處。--1=0,歡迎河北維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3月16日 (三) 06:23 (UTC)
- 請提議者認真學習相關方針與程序,不要拿嚴謹的維基人士任免程序開玩笑,請注意Wikipedia:不要為了闡述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謝謝!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6:51 (UTC)
- 我這是進行方針規定的發起解任投票的第一步,如果社群在這一階段的共識是不罷免,那就不會往下走了嘛。我不覺得我在互助客棧上徵求意見也是違規的。請Galaxyharrylion告訴我完全刪除這一段落的理據,謝謝!--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12:28 (UTC)
- 另外,我否認對我擾亂的指控。我只是匯聚相關頁面上希望解任的意見,放到互助客棧徵求意見,大家都同意,那就繼續走流程,不然就算了唄。這算個什麼擾亂?--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12:36 (UTC)
無疑問地違反Wikipedia:封禁方針#如果你反對某個封禁。指控違反Wikipedia:管理員#避嫌應該會獲得一些支持。指控違反WP:0WW可能無法成立。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6日 (三) 13:07 (UTC)
- 這完全是胡鬧的樣子啊。這樣下去的話,建議以擾亂之名封禁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16日 (三) 13:21 (UTC)
- 同意書生的看法,完全是擾亂。——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7日 (四) 05:18 (UTC)
- 怎麼誰都要封,還嫌維基被封鎖的不夠,你讓維基被封個十年試試,可以跳過溝通這樣對新手?--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6日 (三) 13:29 (UTC)
- 書生兄,發起討論沒問題吧?我一沒有到處拉票,二沒有人身攻擊,提議解任兩位管理員的也不是我,我只是把相關頁面的提議弄到這裏來,如果社群的意思是不應該走解任流程,我也絕不再提此事。但是,Galaxyharrylion刪除掉我發起的討論,恐怕沒有方針依據吧?--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13:34 (UTC)
- 這完全是胡鬧的樣子啊。這樣下去的話,建議以擾亂之名封禁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16日 (三) 13:21 (UTC)
- 天天自上任以來多次違反Wikipedia:管理員#避嫌之規定無誤,在此我想不必細說(真的想看的人去翻他的日誌,鐵證都在那裏),但是請問已經溝通過了嗎?在此我都還沒看到。--James970028論 · 貢 2016年3月16日 (三) 13:36 (UTC)
- 身為管理不是這樣取得共識的,不沿邏輯討論往高處走,死抱着這一點不放,大家早就了解了,自己看看愛孟的討論頁,阿迪王做的你又要怎麼說。
至少我認為在江澤民條目你是X也不敢放一個的。--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6日 (三) 13:40 (UTC)- 當初是烏拉濫權不避嫌,現在愛孟也沒說烏拉什麼。--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6日 (三) 13:41 (UTC)
- 當初守望者愛孟人身威脅,結果被封了,現在還能說什麼。烏拉跨氪 2016年3月17日 (四) 02:09 (UTC)
- 你張軏不是掛點了麼?怎麼來了?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2:43 (UTC)
- 然後,烏拉自己也遭到了報應。然後,2年多了我們誰都沒看到當初所謂「威脅」的證據,到現在也沒看到,也難怪社群一直多數同情支持愛孟。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7:37 (UTC)
- 當初守望者愛孟人身威脅,結果被封了,現在還能說什麼。烏拉跨氪 2016年3月17日 (四) 02:09 (UTC)
- 當初是烏拉濫權不避嫌,現在愛孟也沒說烏拉什麼。--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6日 (三) 13:41 (UTC)
- 查閱其貢獻和日誌,在解封被撤銷之後的溝通基本上僅限於User talk:守望者愛孟的一點點,並沒有更多溝通,反而都是其他用戶在說話。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6日 (三) 13:44 (UTC)
- 我指的不是這些,試查閱剛上任時的動作。--James970028論 · 貢 2016年3月16日 (三) 14:06 (UTC)
- 身為管理不是這樣取得共識的,不沿邏輯討論往高處走,死抱着這一點不放,大家早就了解了,自己看看愛孟的討論頁,阿迪王做的你又要怎麼說。
- 一直說別人是「騙子」的中文維基紅人,自己做好了沒?如果當初我和愛夢沒有被虛偽的假象欺騙,會有今天的紅人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7日 (四) 05:13 (UTC)
及,討論發起者並沒有向被申請解任的管理員發通知,望周知。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6日 (三) 13:46 (UTC)
- @hat600:根據WP:RFDA/A,只規定必須於解任投票開始後通知,在此僅為討論階段。--James970028論 · 貢 2016年3月16日 (三) 13:53 (UTC)
既然有這樣子的事?到底要相信誰才對呢?我覺得全都不對,都有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99.233.236.82(對話|貢獻)於2016年3月16日 (三) 17:53 (UTC)加入。
- 有條件(+)支持解任。--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WP:NRC 2016年3月16日 (三) 18:09 (UTC)
鑑於解任程序,在發起解任之前應與當事人溝通,在此@DreamLiner:請就違反方針、違背諾言、擅自解封守望者的行為向社群做出檢討,並再次向社群確認不會解封守望者的承諾。若做不到以上兩點,本人將發起解任案。--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01:17 (UTC)
- (-)反對:管理員並無違規濫權行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2:40 (UTC)
- (*)提醒:當初這個問題「問天天,你當選後會不會解封愛孟?」,是我問的。那麼既然牽扯我的問題,我想,由我(提問者)來解釋再適合不過。
- 首先,天天履行了承諾,當選後的確沒有解封。我當時向天天求證確實這個問題,因為如果天天當選後立即解封,並不符合程序(若沒有申訴)。
- 現在,選舉已經過去1個多月,愛孟按程序申訴,且社群普遍不認可封禁(無論是2年前還是現在,這個封禁都沒有社群共識支撐,因此管理員執行封禁均屬於違規的濫權行為),而且天天回退的實際上是烏拉夸克沒有避嫌的濫權封禁。這是執行方針和社群共識,是一個負責任的管理員該做的事。
- 所以,可以討論下烏拉夸克嚴重違規濫權封禁,扼殺維基百科發展的情況(1年半前解任案貌似沒有讓烏拉長進多少,坐等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烏拉夸克/第二次)
以上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9:24 (UTC)
- 路過插話:正解是(摘)-7號路過:如兩年前的情況,社群中以那樣的投票方式要求解禁守望者愛孟,閣下認為是否可以解封?是"劉嘉"先設局提問,似要帶出反對票(真的也達效果),而Galaxyharrylion不願天天陷入,後才要天天再說明。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11:29 (UTC)
容我問下:在天天接受守望者愛孟的申訴(3月7日 16:38)前,他的上一次編輯記錄是在約2天半前(3月5日 04:00)。他是如何得知守望者愛孟有進行申訴並在4分鐘之內進行解封的?--113.229.155.184(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2:52 (UTC)
- 上線不久就查看管理員積壓工作很容易的。另外,既然你對時間那麼敏感,你應該先去調查,2年前烏拉夸克是如何一個人6次霸佔用戶申訴的,然後再去研究,AddisWang是如何在天天選舉案中最後幾分鐘進行編輯的,然後再去研究User:Li4的封禁記錄。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2:56 (UTC)
- 即使時間差在4分鐘之內?還有請就事論事。--113.229.155.184(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3:00 (UTC)
- 如果你說的有理,請你先登錄你的帳戶。另外,就事論事,我說的都是相關的事,你不要避實論虛。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3:02 (UTC)
- 即使時間差在4分鐘之內?還有請就事論事。--113.229.155.184(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3:00 (UTC)
- (※)注意:不得不多說幾句。請個別人不要混淆視聽,天天的確說過「當選後不解封」,因為雖然守望者愛孟封禁案是違反封禁方針的濫權行為,但當選後直接解封不符合程序。數日前,也就是,天天當選已經過了數十日,守望者愛孟依據程序提出申訴,「1=0」先解封了討論頁(部分撤銷了烏拉夸克的濫權封禁),然後守望者(據他所言)是依據社群許多編輯要求進行申訴(更多成分是溝通),然後天天依據程序解封(同樣也是回退了烏拉的濫權封禁)。這個過程是符合方針和程序的,因此,天天並沒有違反方針。該解任議題違反解任的基本要求:管理員存在明顯的、且不予改正的濫權行為,屬於無效議案,上面那個針對AddisWang也一樣不符合程序。
- 這就好比,別人問一個高考結束的男生:「如果考上了會不會去和女朋友開房?」,然後該男生回答:「不會」,但他並不是說:「我這輩子都不會去和女朋友開房」。如果連這點都理解不了的人,也許只有去寺廟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3:12 (UTC)
- 在此關閉無效議案,請不要繼續擾亂,另外,請不要偷偷摸摸地回退。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3:19 (UTC)
回退關閉:解封行為毫無疑問地違反Wikipedia:封禁方針#如果你反對某個封禁。給管理操作預設「正義」和「非正義」的立場與是否違反程序沒有關係。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7日 (四) 04:14 (UTC)
- 原封禁行為明顯違反Wikipedia:封禁方針,原先的封禁並無共識,那要回退關閉,就兩個一起打開。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4:20 (UTC)
- 原封禁行為就沒有違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7日 (四) 05:18 (UTC)
- @Galaxyharrylion:既然都ing了,就無法再次ed了。--深愛學習的Engle躍【✉✈】 2016年3月17日 (四) 04:27 (UTC)
- 第一,原封禁行為並不是User:AddisWang做出,且已超過追訴時間。第二,沒有看到其他符合WP:RFDA要求的解任理由(如果您有,請拿出來)。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7日 (四) 04:28 (UTC)
- (-)反對:大家拆維基的招牌拆的不遺餘力。那邊Addiswang拿錢不說明,這裏又在搞新管理員罷免。大家平時都沒事幹嗎?都自以為是知識分子,看看干的都是什麼事情。不要讓人家外面去說維基的編輯都是一些社會上不得志的,躲在北京地下室吃泡麵的人。都是成人,有些都三十多了,甚至40的也有,不知道腦子都在想什麼--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7日 (四) 04:25 (UTC)
- (※)注意:插個話,還有五十幾歲的我,但我知道腦子在想什麼:1.少數管理員所謂愛孟「不具備誠意」多次道歉,是"主觀"心證,但不應牴觸"廣大社群-要求解封"之認知。2.當初"封禁-確有瑕疵",方引起管理員群之禁、解封車輪戰。3.少數管理員之做法,已撼動社群對中文維基百科之信賴感,如能藉此解封而彌平,何而不為?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11:38 (UTC)
- 封禁是不是合理,摘:
依據封禁方針,解除封禁的合理性:
個人感覺現狀封禁方拿不出站得住腳的證據支持進一步的封禁,那還有什麼說的呢。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3月13日 (日) 17:34 (UTC)
--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4:30 (UTC)
- (-)反對解任及(&)建議關閉此次討論,完全是無聊的為了闡述觀點而擾亂的行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7日 (四) 05:18 (UTC)
- 「考慮到2014年以後尚未出現過管理員的解任投票」(所以我發起這兩個解任投票),已經公然宣佈「我是為了擾亂所以發起該議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5:31 (UTC)
- (+)支持:個人認為受指管理員是有意作出虛假的陳述,撒謊騙取他人信任。--7(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5:49 (UTC)
- (-)反對:個人認為Jarodalien(劉嘉)是虛假,陳述騙取他人誤解。就-7與某些管理員關係牢固,還好意思在此厥詞,翻些紀錄,讓社群看了嚇一跳:1.1u, 別人舉報-7罵Chinuan12623 ,罵-本人骨子裏是一個非常非常壞的人。但Jimmy Xu拒絕處分。2.-7再罵Chinuan12623的更兇-說:就讓他生兒代代做賊,生女世世為娼,讓他所有的朋友、親人全部不得好死。讓他痛苦一生,死後也要下拔舌地獄。我舉報-7,但反倒被Jimmy Xu封禁。3.看-7自薦優良條目[辣媽島]Jarodalien用傀儡帳戶造票,要是別人傀儡馬上封禁,但Jarodalien -7他竟未受任何處份。試問管理員誰公、誰私、誰真、誰假?談罷免?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8:57 (UTC)
- 陳錦全你這麼長時間以來,時刻不忘污衊我在維基百科寫條目換取經濟利益,同樣也是不提供任何證據,反覆ping,反覆使用提及,反覆在他人頁面留言(這裏我再次向User:Cobrachen致歉,很抱歉讓您的用戶頁也受到牽連),要求我賭咒發誓,有還是沒有收錢。更可恥的是,這種人居然還能在維基百科,把寫維基百科當成功德來講。我在維基百科無論此前還是此後,都還沒有見過有誰會把在這裏把寫條目作為值得誇耀的事情。要臉的話貼就貼全嘛,看看從頭到尾你到底是個什麼東西,看看User:Jimmy Xu和User:Kegns又是怎樣收了我的好處費來封禁你的:2014年9月29日,我劉嘉在自己的討論頁這樣回覆:
- 我從來沒有懷疑過別人以與維基相關的任何事情賺取外快,不知道這位陳姓人士自誓又有什麼用,我要求的是你立誓說,如果劉嘉沒有用維基事項賺外快,你陳錦全就要天誅地滅,但你顯然沒有立這樣的誓。所以既然你要如此盛氣凌人,那我就說一下吧:我劉嘉如有以維基事項賺取外快,天誅地滅。但如沒有,請讓通過各種手段污衊我如此的陳錦全天誅地滅。不不不,請不要讓他天誅地滅,如果我沒有以維基事項賺取外快,就讓他生兒代代做賊,生女世世為娼,讓他所有的朋友、親人全部不得好死。讓他痛苦一生,死後也要下拔舌地獄。如果我劉嘉有以維基事項賺取外快,也要受同樣折磨和煎熬。希望這樣的誓言能讓你滿意。--7(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2:31 (UTC)
- (:)回應Jarodalien-7自曝其短。在維基,惡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 不要亂用"粗體",還整段呢!
- 你帳名Jarodalien、-7、6+、劉嘉...,雖說應眾人多知,但我有時會將其並陳,是怕"生人"不知同屬一人,反觀現在會將我名字在"維基"重現的,可能僅你一人,心虛?起底?宣傳?詞窮?
- 你的話是在講自己嗎?居然能在維基百科,把寫維基百科當成"值得誇耀"的事情。看看你的頁面展示的"星星"、各種"榮耀"滿天飛...真讓人眼花撩亂!
- 我沒污衊你在維基百科寫條目是否"確定"換取經濟利益,只因對岸有人"私訊"檢舉你寫維基賺錢,如真,以你"翻譯"速度之快,令人驚訝!己身不正何以正人,故我先自誓未賺外快併陳於你。同樣,本地如有人向你舉報本人不法,也歡迎你先自清後,再比照要求於我。
- 在本人已自清(誓)後,你說(摘):那我只能也和他來賭個咒、發個誓,看看到底是誰天誅地滅,--7(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3:07 (UTC)。我要你兌現前項承諾,但你一直在躲,我不知是你心虛,還是什麼?故我仍後續留言要你兌現自清承諾:
- 我都已做了"2次"自清是無償編輯,但未見劉嘉自清,Jarodalien是心虛了,怕老天判譴?煩請Ebay5678通知@Jarodalien:到"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解任投票/烏拉跨氪"自清。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5:59 (UTC)。
- E君與我已3次連結通知劉嘉自清,6+還在裝傻,@Jarodalien:快到"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解任投票/烏拉跨氪"自清,有無賺外快之事就此誓証解決,像個男子漢,乾脆點。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8:50 (UTC)
- 本人已自清於維基之相關編輯均為無償編輯,第4次再請@Jarodalien:相對的到"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解任投票/烏拉跨氪"自清,或在Chinuan12623或Jarodalien你自己之討論頁自清聲明有無賺外快之事,如有願天誅地滅。既然6+敢回嗆,那我只好登他的門,親自要他的誓詞了!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01:45 (UTC)
- 6.你提對Cobrachen歉意?我如未澄清說明,社群又被你劉嘉誤導:Cobrachen一直是迴護你的,當時也見你到他頁面留言取暖,本人為求客觀與平衡,我當時與-7之對話,"同時"傳至Cobrachen、Ebay5678二人參考,Ebay5678沒刪我言,Cobrachen是偏頗的只留你言,而刪我言。
- 7.你刻意說Jimmy Xu和Kegns又是怎樣收了我的好處費來封禁你?再次誤導社群。當你第二次惡意罵人後,我舉報你,但反倒被Jimmy Xu封禁,猜你也同護你的Cobrachen反舉報我騷擾,Jimmy Xu一向親你(-7暱稱Jimmy Xu為小吉),就在你連二次罵人,還反封禁我,在我申訴後,Jimmy Xu應是避嫌未處理,而是Kegns拒絕處理,覆知:在用戶明確表示反對的情況下於Cobrachen施行騷擾(指我併同留言於Cobrachen、Ebay5678),誠然不妥。本人認為-所謂在用戶明確表示反對的情況下於Cobrachen施行騷擾?應檢視我傳他三次之內容每次都做修正,只因Cobrachen與E君前次都參入我與6+人之相關討論,故有需要同時知會。我也傳E君,但並未認為是騷擾;但Cobrachen確獨留6+陳述,我三次不同留言旨在平衡論述,難道只因他不喜我論,就歸類是騷擾,甚有人明白標示哪些人不得到其處留言般,那不就失去用戶頁溝通討論之功能,而履拒溝通,不也違反方針?而Cobrachen最後也刪除雙方留言,我認合理是對待,未再留言。故此乃"平衡論述"之留言溝通,非騷擾。...我深信Kegns如詳閱編輯要項,就不會被你與Cobrachen誤導而拒絕處理。
- 8.-7事後又狡辯,(摘)我只不過是說,如果我有,我就如此,如果我沒有,你就如此,既然你那麼深信我有,那你親人朋友肯定沒事(就讓他生兒代代做賊,生女世世為娼,讓他所有的朋友、親人全部不得好死。讓他痛苦一生,死後也要下拔舌地獄)--7(留言) 2014年9月29日。我真不知怎會有如此狡辯之人,而管理員也不查,讓罵人的沒事,被罵二次的人反遭封禁。自清(誓)是對自己負責,怎可扯罵到別人,我已先二次自清,也沒罵到-7,但-7他自清反罵到我,還歪理成堆,如我同理也來個本人自誓絕無寫維基外快,如果我有,就讓-7生兒代代做賊,生女世世為娼,讓他所有的朋友、親人全部不得好死。讓他痛苦一生,死後也要下拔舌地獄..可以嗎?不管真相為何,"故意弄個-假設性"前提來指桑罵槐更是不對,-7是步上烏拉罵人免責之權力,不可思議。
- 9.烏拉職權大,-7翻譯力強,但也不可牴觸維基之文明"不可罵人",而事後還振振有辭,可歎的是還有若干管理員不明事理迴護,反打壓與封禁提出質疑甚至舉報之人。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02:49 (UTC)
- 這個提案倒是本人先提出的,Miao233只是把它搬到客棧上,要說擾亂就封本人好了。事到如今,就讓我引用一下蘇州吧:既然這麼早就提出解任投票,本人當然(+)支持社群根據事實做出判斷,真理越辯越明,如果管理員清白,這也是鑑證的最佳機會,不是麼?--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06:39 (UTC)
最後強烈(&)建議想罷免誰的請自覺開標題排好隊,現在這麼攪在一起誰都理不清。--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06:41 (UTC)
- (*)提醒:請不要輕易引用我的話,天天和阿迪王的情況完全不一樣,天天沒有違反管理員規定的事實清楚明了,但阿迪王則否,不可同日而語。——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9日 (六) 02:49 (UTC)
- 管理員Jimmy Xu&Lanwi1的處理已經給這場由天天引發的鬧劇畫上句號,我也不再多說了。阿迪王的討論請到上面一個話題。最後善意(*)提醒:在維基百科(包括互助客棧)上的任何發言都遵循CC-BY-SA 3.0協議,只要署名皆可引用。若不想他人引用,請不要在這裏發言,謝謝!--4Li 2016年3月20日 (日) 01:30 (UTC)
- (*)提醒:請不要輕易引用我的話,天天和阿迪王的情況完全不一樣,天天沒有違反管理員規定的事實清楚明了,但阿迪王則否,不可同日而語。——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9日 (六) 02:49 (UTC)
- 這不是投票這裏不是投票!還有再(*)提醒一下
- 請個別人不要混淆視聽,天天的確說過「當選後不解封」,因為雖然守望者愛孟封禁案是違反封禁方針的濫權行為,但當選後直接解封不符合程序。數日前,也就是,天天當選已經過了數十日,守望者愛孟依據程序提出申訴,「1=0」先解封了討論頁(部分撤銷了烏拉夸克的濫權封禁),然後守望者(據他所言)是依據社群許多編輯要求進行申訴(更多成分是溝通),然後天天依據程序解封(同樣也是回退了烏拉的濫權封禁)。這個過程是符合方針和程序的,因此,天天並沒有違反方針。該解任議題違反解任的基本要求:管理員存在明顯的、且不予改正的濫權行為,屬於無效議案,上面那個針對AddisWang也一樣不符合程序。
- 這就好比,別人問一個高考結束的男生:「如果考上了會不會去和女朋友開房?」,然後該男生回答:「不會」,但他並不是說:「我這輩子都不會去和女朋友開房」。如果連這點都理解不了的人,也許只有去寺廟了。
- 本人作為當初提問天天的當事人,最有發言權,事實也就是這樣,天天並沒有濫權,也沒有欺騙,是實事求是地依據方針行事。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6:52 (UTC)
- Li4說,「真理越辯越明,如果管理員清白,這也是鑑證的最佳機會,不是麼?」,那麼依據他的邏輯,難道所有的管理員都應該經受一遍解任投票,看看管理員清白不清白,因此,Li4的行為屬於擾亂,無端製造不合理議題,消耗浪費社群和編輯的精力。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7:08 (UTC)
- @Miao233、Galaxyharrylion:若標題名稱是「某某某的解任討論」,在下無異議;若標題名稱是「某某某的解任投票」,還沒到討論的程序則視為擾亂。所以標題名稱及公告欄也需要修改。--深愛學習的Engle躍【✉✈】 2016年3月17日 (四) 07:17 (UTC)
- 您說的挺對的,但如果隨隨便便就開討論罷免管理員,明顯就是擾亂,你說天天或者AddisWang要討論解任不解任,關鍵是,你要拿出他哪一個管理員權限操作構成了濫權,至少,無論守望者愛孟封禁案最終結果如何,天天先前執行的解封並沒有構成濫權,因此,該議案屬於「無效」。至於有些人喜歡揪着某一個句話的理解問題(不好意思,我已經打過比方,有人如果實在理解不了,請前往當地精神衛生治療中心測試以下自己的IQ)不放,實際又無法指出天天有何濫權行為,那麼這當然也是故意消耗社群精力的擾亂行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7:27 (UTC)
- 可不止我一個人指出天天解封行為不當了。如果別的管理員也遭受如此質疑,提出解任討論並無不可,就算在你一邊的蘇州也同意不限制解任討論,再說提案是否無效也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至於你打的比方,我在下面也有回應。反而,我真不明白Addis哪一個管理員權限操作構成了濫權?如果是封禁守望者的話,應該是解任夸克才對啊(當然前提是在追溯時限之內)。最後警告Galaxy,再含沙射影攻擊他人IQ的話,VIP見。--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21:55 (UTC)
- (!)意見看了此客棧對AddisWang、Dreamliner的罷免案討論。當真、笑話?維基社群的水平?我也跟着攪和,被某些人弄的快神智不清了?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7:46 (UTC)
- (:)回應,樓上的Chinuan君,有進步就不是維基百科了--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7日 (四) 08:10 (UTC)
- 您說的挺對的,但如果隨隨便便就開討論罷免管理員,明顯就是擾亂,你說天天或者AddisWang要討論解任不解任,關鍵是,你要拿出他哪一個管理員權限操作構成了濫權,至少,無論守望者愛孟封禁案最終結果如何,天天先前執行的解封並沒有構成濫權,因此,該議案屬於「無效」。至於有些人喜歡揪着某一個句話的理解問題(不好意思,我已經打過比方,有人如果實在理解不了,請前往當地精神衛生治療中心測試以下自己的IQ)不放,實際又無法指出天天有何濫權行為,那麼這當然也是故意消耗社群精力的擾亂行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7:27 (UTC)
- 下面這個邏輯,相信不是弱智或者精神有障礙的,都能看得懂:
A:你(高考)若考上後,會不會去和女友開房?
B:若考上,我不會去和女友開房。
然後過了一個多月,B考上了,也拿到了入取通知書,也進入大學正常讀書了,B去和女友開房了。請問,B是不是撒謊了?
當然不是。(因為B沒有承諾,這輩子不和女友開房都做處男)
就這麼簡單的道理。如果不能理解的人,那麼這輩子只有做處男的命。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8:38 (UTC)
- 再來一個口味不太重的:
A:你吃好午飯後,會不會來我家?
B:吃好午飯不會去你家。
請問,B是不是這輩子都不能去A家裏了?
當然不是。(因為,對於一句話有理解問題,且因為自己理解有問題揪住不放的人,畢竟不會是多數)
就這麼簡單的道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8:38 (UTC)
- 因此,顯而易見,天天履行諾言,在當選後未直接解封守望者愛孟。而是過了一個多月,在守望者愛孟逐步按程序提出申訴後才解封,這個操作,程序正當,符合方針。所以,解任案,無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9:01 (UTC)
- 你這麼比喻是不對的。我也來個比喻
A:你出獄後會不會報復舉報人?
B:不會。
出獄後,B沒有報復舉報人。一個月後,B在菜市場看到舉報人在和菜販子討價還價,B把舉報人給捅死了。
警察問B的作案動機,B說自己是看到舉報人和菜販子討價還價可憐菜販子被欺負的。您信麼?
--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13:41 (UTC)
- (+)支持罷免:管理員是否失職社群自有公評。無論最後管理員是否成功罷免,都維基社群共識,我也無話可說。--M940504(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13:21 (UTC)
- 我自始至終都沒說過天天一輩子都不能解封守望者這種話,請不要把人家沒說的話硬塞到人家嘴裏,謝謝!上面Galaxy的比喻很好:吃午飯是個可以重複的事件,吃好午飯不會去你家自然就是到下次吃午飯為止。天天上任後不解封守望者也同理。--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20:13 (UTC)
- (-)反對:守望者愛孟被無辜陷害,再加天天第一次管理員選舉也被坑,這兩件事已經重創了維基在上海的口碑,天天第二次管理員選舉剛剛讓人看到點希望,拜託行行好吧,別再毀掉維基的信譽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3:20 (UTC)
我認為上面罷免Addis和這裏罷免天天的動議都是無效的。因為天天解封愛孟至今已經超過48小時,而且大家也只是不斷開砲,看不出有溝通失效的情況。對於Addis,近期也看不出他有重大的失誤(至於中飽私囊的指控,Addis只要開一份財務報表就能夠澄清,只是在大陸他要找到第三方審計師來核證會比較難,這可能是他不肯公開財務報表的原因)。追跡只是戲言而已,想不到還有人當真。--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論功行賞 ) 2016年3月17日 (四) 09:35 (UTC)
- 早就說了,兩個議案都是無效的。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9:55 (UTC)
- 超過48小時無效?沒搞錯吧?規則說的是48小時之內提出無效。--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20:15 (UTC)
- 補充一下我的態度。
- User:AddisWang是我多年的好友,這和我們兩人條目和維基理念的一致性。他在沒有成為管理員時,我們在很多條目中有所非常愉快配合。在成為管理員後,他積極推動一些維基項目本土化的措施,包括巴別塔計劃、多次動員令、維基基金會的海外拓展合作,都有他傑出的貢獻。所謂的「貪污案」,是因維基基金會的項目資助,本身就不足幾百美元,其實這筆錢在現實生活中,太微乎其微了,充其量就一張機票;在熊市也就是一天收益,根本不足以完成一件事業,更談不上什麼中飽私囊。他在使用維基推廣的開支外,剩餘的費用也都歸繳了維基基金會;對此我願意對AddisWang的人格做擔保。
- User:守望者愛孟也是我多年的好友,他撰寫過大量人物和區域條目。這些條目為其他相關的條目作出理想的示範意義,並成功挑戰了我們此前大陸地區讀者的意識形態;他是一名傑出的激進型的編輯。作為一個編輯同僚,他的封禁讓我感到非常悲哀。在之後的兩年(對不起可能會有冒犯),我幾乎沒有看到有更出色的傳記編輯。因為這份友誼促使我極力希望調停,但過去的傷害太深,加上我也憎惡自己搖擺的態度,所以我選擇漠視這一結果。封禁是一把無情的武器,在過去維基的十年中,我沒有見過任何封禁的實施者和被實施者能夠真正冰釋於心。這種憎惡可以用自身修養去掩飾,但無法真正消除。
- 所以我會形成一個中間分子的角色:一方面會極力勸阻我欣賞的管理員辭職,重歸編輯的角色,「知迷途其未返,覺今是而昨非」;另一方面,我會極力勸阻被封禁的朋友,改名換姓,「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既然這個是一個匿名的世界,大家不要帶着維基的戾氣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和氣生財、和氣生財。維基百科的是非,90%都和百科無關。--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3月17日 (四) 13:35 (UTC)
- (!)意見:基本同意Walter Grassroot的意見。其實,我從來沒有說過也沒有認為過AddisWang有購買封禁這種事。至於Bluedeck為何要如此曲解我不知其原因。當然,如果算上由基金會出錢可以去其他國家聚會(遊玩)的,所得的好處加起來肯定不止幾千美金(光美國到歐洲一趟往返機票估計就要2000美金了)。我一直認為,人家AddisWang有能力從基金會那裏搞到(有人說是騙,有人說是蹭)錢,這是人家的本事,我私下經常嘲諷京滬線和愛孟,你們沒本事從基金會那裏弄到錢,就別說「別人吃到葡萄是酸的」。但是,由於利益就使得幾個管理員邦成一團,然後濫權封殺優秀的編輯,甚至為了封禁自己看不慣的用戶,連站外言論都拿來用,實在是太過了,這種行為不僅違反封禁方針,也和維基百科五大支柱南轅北轍。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14:05 (UTC)
- @Galaxyharrylion:我無意曲解您的發言,相反,從您一開始說您的發言不是在指控 Addis 購買封禁,我就開始問你你的發言的意思到底是什麼,然而您持續以編輯衝突、VIP、懶得理我等等理由規避回答。請您儘速回答這個問題,以便解開誤會。否則,我對您的發言的公開質疑將不會停止。Bluedeck 2016年3月28日 (一) 01:39 (UTC)
- 吶,早點像這樣把話說清楚不就得了,遮遮掩掩的真不好。那些「法輪范」、「至於利益,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樣,雖然知道事情,但不敢在維基明說,因為,封禁的大刀一直掛在那裏。」、「有的人背後本來就有基金會撐腰」、「你只要去查詢這個頁面裏被提及最多的那個人(當然除了守望者愛孟)在元維基的編輯記錄,就會發現蛛絲馬跡(些許證據)」的指控,讓我聯想到的只能是「有管理員拿了某新興宗教團體的錢,封殺正常編輯,這事甚至牽連到基金會那邊」。結果剛剛一看,原來只是從基金會那邊拿錢而已啊,這多大的事啊,搞得神神秘秘的。早知道如此沒有新聞價值,我就不參合這事了。--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14:24 (UTC)
- 所以上面那個Addis的罷免案可以關了嗎?畢竟封禁操作沒有一次是ta執行的。--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20:02 (UTC)
- 樓上的意見請去有關罷免案那裏提--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8日 (五) 01:20 (UTC)
- @miao233:已經提示過閣下了,您一心想「搞一個大新聞出來」這種心態是不對的,這在維基是擾亂。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01:12 (UTC)
- 吶,我不這麼認為哦。相反,我覺得故作神秘地暗示黑幕重重卻又不把事情明說出來的行為不是很光明。--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4:33 (UTC)
- 我好奇怪烏拉急着跳出來幹嘛,我現在別的沒看到,就看到烏拉老是拿兩年前拿把刀威脅人家。這種在站內的以他人維基生命做威脅的算不算威脅?如果是威脅,我是不是在下面再開一個罷免烏拉的提議(我知道烏拉一定後面留言以表示自己的不care,否則怎麼表現自己的逼格。)而且一個討論天天的頁面,居然成了討論守望者的場所,烏拉這個管理員做了半天還不及一個被封禁的人。況且人家守望者一個髒話髒字沒罵過就被封禁了,烏拉以土罵出名還能坐着管理員的位子到今天。維基真是能上天。--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8日 (五) 01:20 (UTC)
- 吶,我不這麼認為哦。相反,我覺得故作神秘地暗示黑幕重重卻又不把事情明說出來的行為不是很光明。--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4:33 (UTC)
- 呵呵,如此見風就是雨我也是醉了。難怪對Addis指控了半天一點證據都沒有。--4Li 2016年3月18日 (五) 01:39 (UTC)
- 行政員都承認AddisWang有拿錢了,你還在說沒有證據。。。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06:06 (UTC)
- 還呵呵,這個語助詞5年前就用爛了。這裏說天天,怎麼老有些不知所謂的人利用各種場合美化Addis,你跟他搞基啊。證據不證據的跟這種無謂的人說什麼說。Galaxyharrylion,你睬你樓上那個幹嘛,人家新聞發佈會都結束了,不接受記者提問了--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8日 (五) 06:36 (UTC)
- 吶,這麼說就不對了。阿迪王拿錢是走基金會的流程拿錢,過程又是完全公開的。這錢我不覺得有什麼黑幕。如果說阿迪王拿了基金會以外的團體的錢,替他們美化條目,那我絕對支持您反對阿迪王。但您又提不出這樣的證據。或者說阿迪王為了拿錢封殺守望者愛孟,那也請您提出鐵證啊,完全靠內心推定,這可太不講究證據了些吧。--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4:40 (UTC)
- 他們拿沒拿錢都不敢在江澤民條目放個屁出來,反正罷免時候我是要支持下的。--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8日 (五) 14:44 (UTC)
- 行政員都承認AddisWang有拿錢了,你還在說沒有證據。。。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06:06 (UTC)
(-)反對 天天沒做錯什麼啊。--Clear Sky C(留言) 2016年3月20日 (日) 05:0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