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銷

37°51′50″N 112°33′25″E / 37.86388°N 112.55700°E / 37.86388; 112.55700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
Shanxi Coal Transportation and Sales Group Co., Ltd.
公司類型生意 編輯維基數據
成立1983年
總部中國山西省太原市
產業煤炭運輸
網站http://www.sxmx.com.cn/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山西煤銷,前身是於1983年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設立、身兼行政職能與經濟職能的特殊企業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簡稱山西煤運),其後於2007年改制[1]

現時業務在國內經營煤炭物流營銷、焦炭化工、裝備製造、房地產、貴金屬,而旗下上市公司包括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必美宜集團有限公司(以上全部出售)[2]。總部位於中國山西太原開化寺街82號,而郵政編碼為030002,而董事長和總裁為劉建中

2012年7月,公司首次入選財富世界500強,排名447位[3][4]

2013年,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和山西國際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合併重組,成立了晉能有限責任公司(現稱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其首任董事長劉建中,曾同時兼任山西煤銷和山西國電董事長[5]

山西煤運

20世紀8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城市工業以計劃經濟為主。當時,山西省的煤礦大致可分為國有統配煤礦和地方鄉鎮煤礦兩部分,而煤炭外銷主要依靠鐵路。國有統配煤礦的鐵路運輸計劃直接分配到各個煤礦;地方鄉鎮煤礦共有3000萬噸鐵路運輸計劃,由山西省計委直接控制,各個煤礦自行疏通銷售渠道的各個環節,銷售費用高昂。

1983年10月,山西省組建了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負責對山西省除國有統配煤礦之外的所有地方煤礦實行統一計劃和銷售,山西省計委則把3000萬噸鐵路運輸計劃全部交給山西煤運公司。公司成立初期通過煤炭運銷業務獲取效益。[1]

80年代中期,山西省地方鄉鎮煤礦價格遠低於國有統配煤礦,為了調節地方煤炭工業價格,山西省將多項政策捆綁起來。經國務院批准,1986年起,山西省地方鄉鎮煤礦從鐵路外運出省的煤炭,每噸向用戶加收人民幣20元能源基地建設基金(簡稱能源基金);1989年起,山西省公路外運煤炭亦開始徵收能源基金;1989年起,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外運煤炭另徵收每噸人民幣10元的煤炭生產補貼款;1991年,增加每噸人民幣5元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簡稱維簡費)、人民幣2元水資源費。

掌握了全省地方煤炭外運鐵路計劃的山西煤運公司承擔了徵收能源基金等費用的職能。為了支持山西煤運公司全額徵收能源基金,1986年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5號文件規定,山西煤運公司對地方煤礦外銷業務實行統一價格、統一合同、統一票據、統一計量和統一結算。該文件強化了山西煤運公司在煤炭運銷行業的壟斷地位。此後的近二十年,山西煤運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正常的經營收入、兩費收入[6]和能源基金的相關收入[7][1]

2000年初,山西煤運公司提出了「雙向合同、統一結算、全面經銷、提價增效」的公路煤炭經銷模式。以鄉寧縣煤炭運銷公司為例,煤運公司根據各礦的煤質、流向、交通、道路等狀況,確定煤礦最低保護價以及對外銷售掛牌價,並按保護價與煤礦簽訂購銷合同,按掛牌價與客戶簽訂供銷合同。「雙向合同」簽訂後,縣煤運公司向煤礦預付50%的貨款,月底核對運量後進行統一結算[8]

2003年,生產補貼和專項維簡費停止徵收。

山西煤銷

2007年1月1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94次常務會議通過了《關於山西煤炭運銷總公司改制重組的意見》,決定註銷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及所屬11地市分公司,同時將原煤運系統整體改制重組,成立由煤運總公司及11地市分公司共同出資的「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及市、縣(區)子公司[9]。2007年7月20日,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掛牌成立。

2007年,能源基金停止徵收,改為可持續發展基金,並由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這極有可能對各地煤運公司的生存面臨巨大的壓力[8]。不過,各地煤運公司還繼續依靠在公路設卡和鐵路計劃提報權,按過去的標準收費。這引起了煤炭生產企業和用戶的不滿。針對此問題,2007年5月下旬,由國務院辦公廳發改委財政部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在朔州、長治、晉中、太原等地調研。2007年8月,山西省物價局出台《關於整頓和規範全省煤炭運銷系統收費的通知》,取締山西全省煤運公司的濫收費項目,但考慮到山西煤運系統改制重組和企業過渡的需要,規定煤運公司對鐵路運輸和公路外運的煤炭可收取每噸煤炭價格2.5%的運銷服務費;通過公路運輸的,地方煤運公司向煤礦收取1.5%的管理費;通過火車運輸的煤炭經營費用,向煤礦收取4%的代銷費(3%的管理費和1%的損耗費)[10]

2008年6月,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煤炭運銷宏觀調控的通知》,「決定在全省範圍,對除國有重點煤炭企業和中外合資煤礦以外的其他煤礦,通過公路出省銷售的煤炭實施雙向合同、統一經銷政策,統一由省煤炭運銷集團公司及所屬市、縣公司與省外用戶和煤礦分別簽訂公路煤炭購銷合同;凡未與煤炭運銷集團公司及所屬市、縣公司簽訂購銷合同的煤炭,不得通過公路出省銷售。」[11]這一規定使各地煤銷公司重現生機[12]。為了防止煤炭用戶不經過煤運公司購買煤炭,煤運公司還會派專人到用煤單位監督。監管人員會要求進廠運煤車出示山西煤炭運銷集團的票據,沒有這一票據的車不許進廠。

2009年,山西煤礦整合開啟,藉此機會,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公司由行政收費公司向一個有實體經營業務的企業轉變。截至2011年底,山西煤銷集團整合煤礦448座,保留煤礦163座,南至運城,北至大同,西至呂梁,東至陽泉,山西省內所有地市均分佈有山西煤銷集團的煤礦[13]

2011年,山西煤銷意圖借太工天成之殼上市。山西省煤炭運銷集團部署各市級公司成立「聚晟能源有限公司」,聚晟能源為山西煤運集團各市級公司的下屬公司,主要作為集團上市的資產整合平台,將整合各煤運公司的鐵路業務及部分煤礦。然而由於對平遙煤運等公司的重組遭遇挫折,公司未能如期借殼上市,不得不引入樂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全體十名股東作為重組方,對太工天成進行重大資產重組[14]

2013年,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和山西國際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合併重組,成立了晉能有限責任公司(現稱晉能集團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底,山西省頒佈山西省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方案。從同年12月1日起,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失去了代省政府行使的煤炭、焦炭公路運銷管理行政授權,同時也失去了遍佈全省的煤焦公路檢查站、稽查點[15]。山西煤銷對山西省公路煤炭銷售業務的壟斷從此終結。

參見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楊志勇;王宏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考察. 經濟管理出版社. 2010. ISBN 978-7-5096-0878-4. 
  2.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簡介. [2012-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6-18). 
  3. ^ 2012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上的中国公司. 財富中文網. 2012-07-09 [2014-03-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11). 
  4. ^ 齊作權;田澤鵬;郭建春. 山西煤销集团跨入世界500强. 山西日報. 2012-07-29 [2014-12-29]. [永久失效連結]
  5. ^ 晋能重组冲刺:刘建中身兼山西煤销和山西国电董事长. 新華網(財經國家周刊). 2013-05-02 [2014-03-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31). 
  6. ^ 即服務費、管理費。山西省所有地方煤礦,即便沒有通過山西煤運公司完成的銷售,也必須向山西煤運公司繳納兩費。
  7. ^ 主要有上繳給山西省人民政府的手續費的5‰,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的獎勵費用。
  8. ^ 8.0 8.1 韋文潔. 山西煤运公司:一个“非驴非马”企业的前世今生. 法制日報. 2008-07-06 [2014-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25). 
  9.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朔州平鲁有限公司.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 [2014-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 
  10. ^ 石玉. 山西煤运系统前世今生. 第一財經日報. 2008-09-02 [2015-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2). 
  11.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运销宏观调控的通知. 山西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2014-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25). 
  12. ^ 李旭東. 山西煤运大佬之争: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被架空. 中國經營報. 2012-07-21 [2014-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25). 
  13. ^ 宋馥李. 传晋能董事长刘建中被查 山西头号国企争议再起. 經濟觀察網. 2014-09-01 [2014-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25). 
  14. ^ 段心鑫. 资产腾挪遇阻 山西煤运二度上市再陷拉锯. 21世紀經濟報道. 2012-08-15 [2014-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8-20). 
  15. ^ 劉存瑞. 山西煤焦公路检查站点全部撤销. 經濟日報. 2014-11-28 [2014-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31).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