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謹 (賓州)
生平
陳謹是崇禎十三年(1640年)獲賜特用出身,任霑益知州,廣州海防同知、知府,僉事及職方郎中。清朝軍隊攻陷南寧,他計劃起兵但被揭發,被擒後逃脫;不久再次起兵收復永淳、橫州、欽州、靈山,升任兵部右侍郎[2]。
永曆五年(1651年),朝廷任命他以尚書職務在廣西督師,與胡一清、趙應選守衛崑崙關;二人戰事失利,陳謹責罵他們,又上請到賓州,未得准許,只讓他們退後五十里等待。胡一清等人邀請他一同退後,他說:「喪師辱國,巖關失守,督師者應該死,不敢像你們那樣成為逃亡之臣。」同時用刀自刎,但不成功。胡一清大驚,獨自前往探視,用藥綫縫喉,二天後才甦醒。他被抬到南寧,見到永曆帝頓首感謝;皇帝輟食下旨安慰,並賜予藥物。傷癒後,朝廷命令陳謹聯絡二十四土司,他迅速前往,到達土司,他和當地酋長歡暢飲酒,激發他們的忠義。清兵突然攻到,永曆帝倉卒逃到安龍,陳謹趕不上,隱居在遷隆十萬山中,教授兒童《論語》、《孝經》。後來李定國領兵來到,數次招攬,他出來對李定國行長揖禮,令其憤怒。他說:「《大明會典》中,大臣沒有拜二字王的禮儀。」李定國承認錯誤,因此請他監軍,他不答允[3]。
陳謹正直高潔,抱持正氣大義,幾次上奏孫可望的謀反意向,孫可望想殺死他但沒下文。永曆十一年(1657年)秋天他在山中窮餓而死,永曆帝想召見他已趕不及。賀九儀請求為其撫卹,詔令未下達滇京已然失陷[4][1]。
引用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紀第四》:(永曆十一年九月)辛酉,……大學士范鑛、尚書陳謹卒。
-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列傳第三十六》:陳謹,字白嶽,賓州人。崇禎十三年特用,授南康知縣,明允決獄如神,罷徭役,去火耗,健訟猾蠹皆斂跡,又立諸生月課,建西流隄,積穀備荒,民歌誦之。歷霑益知州,廣州海防同知、知府,僉事、職方郎中。清兵陷南寧,謀起兵。事露,被執得脫。再起兵復永淳、橫州、欽州、靈山,擢兵部右侍郎。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列傳第三十六》:永曆五年,以尚書督師廣西,與胡一清、趙應選守崑崙關。二人戰失利,痛責之。請至賓州,不許,退五十里以待。數騎邀行,曰:「喪師辱國,失守巖關,督師當死,不敢與若為逋臣也。」刀刎不殊。一清大驚,單騎往視,以藥綫縫喉,二日而甦。輿至南寧,見上頓首謝。上輟食,溫旨慰之,並賜良藥。比創愈,命聯絡二十四土司,力疾就道。至土司中,與酋歡飲,激以忠義。清兵突至,駕倉卒幸安龍,追扈不及,隱遷隆十萬山中,以論語、孝經授童子。李定國兵至,數招之,出見長揖。定國怒。曰:「《大明會典》大臣無拜二字王禮。」定國謝過,因請監軍,不應。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列傳第三十六》:謹方正高潔,慷慨持大義,數折孫可望逆謀,欲殺之不果。山居窮餓,十一年秋卒。上敕召之,已無及矣。賀九儀為請卹,未下而滇京亡。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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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文明 |
明朝霑益州知州 崇禎年間 |
繼任: 劉體仁 |
前任: 姚生文 |
明朝廣州府同知 弘光年間-隆武年間 |
繼任: 孫應機 清朝同知 |
前任: 宋應昇 |
明朝廣州府知府 1646年-永曆年間 |
繼任: 沈耀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