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禟
生平
刘延禟是崇祯九年(1636年)的举人,十三年(1640年)成进士[2],获授行人,弘光年间他和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朱辂、孔尚则、傅箕孺、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在刑部共事,累擢山东司郎中,之后归乡,曾引左良玉部将张九儒自兴山收复当阳,事败后授徒[1]。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刑部先后司官之可纪者,为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孔尚则、傅箕孺、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云。……延禟,字宜绥,荆门人。崇祯十三年进士。自行人累擢山东司郎中归。引左良玉将张九儒自兴山复当阳,事败授徒。
- ^ 同治《荆门直隶州志·卷八·选举志》:(崇祯)九年(举人)……刘延禟 丙子……十三年(进士) 刘延禟 庚辰
- ^ 同治《荆门直隶州志·卷三·政典志》:学校……明伦堂在大成殿后。顺治间,乡官刘延禟兴修,其子庆昌、侄庆宏、孙效祖、曾孙邦翰相继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