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泰 (都御史)
都御史
生平
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顺天乡试举人,成化十四年(1478年)联捷戊戌科进士,观政兵部,次年授山东邹县知县[1][2],六载考绩,丁父母忧,守制还乡。服阕,选授陕西道监察御史。初监河东盐课,又巡按苏松常镇四府,再巡按山西。
弘治九年(1496年),升授陕西按察使司副使[3],整饬洮岷河州等处兵备。弘治十四年(1501年),升陕西按察使[4],十五年升山东右布政使,寻转陕西左布政使[5][6]。
正德元年(1506年),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等处地方[7]。正德二年,授大理寺卿[8],正德四年,改刑部左侍郎[9]。正德六年(1511年),授都察院右都御史[10],总制陕西延绥宁夏甘肃等处军务[10]。正德八年(1513年)去世,享年六十二,赠太子少保、刑部尚书[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