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修正名称,与事实或道理相符,为动宾短语。正名一词源出于儒家经典《论语》之中。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意思就是说,要做成一件事情,必须先有一个正当合理的名义理由,这样事情才能讲得通,才有办法产生正面的号召,进而把事情做好。反之,如果名义不正当,就无法自圆其说,只能强词夺理,事情都讲不通了,当然也就办不成了。原意是在劝告所有的人,做事情前要想清楚,要做符合礼法道义的事情,不要做背逆礼法的事情。

正名的基本含义,是让事物的名和本来面目匹配,达到名实相符,做到符合正义。孔子春秋大义,奉正朔,用周天子春秋而非诸侯春秋;正名分,吴、楚君自称“王”,而春秋称之曰“子”;齐、晋虽强,仍称曰“侯”;宋、鲁虽弱,仍称曰“公”,这便是正名的原旨。

源起

“正名”一词最早见于《论语·子路》篇的叙述:

子路向孔子报告卫君(卫出公)正寻求孔子对施政的意见,并询问对卫君而言什么事最要紧。孔子答:“正名”是最重要的。子路认为孔子太迂腐,孔子反驳道:如果名不正,言论便不通顺,做事施政便没有效果,礼乐、刑罚都会不成样子,人民会无所适从。 [1]

文中的“正名”主要指更正上下名分的问题,后人引申为订正团体的名称。

后来引申出另一种意思,就是将自己做的事情合理化,某件事可能没有什么意义或者是会有负面影响,但是为了能够让它做成,就赋予它一个合理而正大的名义,以争取世人对此的认同或支持。历代的中国民间大规模起事,不论黄巾之乱红巾之乱流寇太平天国甚至是清末革命党发动的事变皆是如此,常因为意识形态不同,而被提出改名或正名。

政体机构团体进行提出者认为合理的名称更改,为正名的一种。近年来正名成为台湾政治的一门显学,主要是针对在台湾境内带有中国色彩的政治事物,或者涉及转型正义泛蓝阵营则强烈批判背后具有强大的台独意识型态。

参见

注释

  1. ^ 原文见《论语‧子路》: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