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瑜 (万历进士)
白瑜(1554年—1623年),字绍明,直隶永平府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刑部侍郎。
白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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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左侍郎 | |
籍贯 | 直隶永平府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绍明 |
出生 |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 |
逝世 | 天启三年(1623年) |
亲属 | (子)白养粹(万历三十二年进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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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顺天乡试第三十七名举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选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累迁工科都给事中。帝于射场营建乾德台,白瑜抗疏力谏,又再疏请斥中官王朝、陈永寿,神宗极度不满。白瑜又论治河当专任,被责,谪广西布政使照磨。以疾归。
光宗即位,起为光禄寺少卿,三迁太常寺卿。给事中倪思辉、朱钦相,御史王心一以直言被谪,白瑜抗疏论救。
天启二年(1622年),由通政使拜刑部右侍郎,署部事。次年进左侍郎。卒于官。赠尚书。《明史》有传。[1]
参考文献
- ^ 《明史·242卷》:白瑜,字绍明,永平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帝既册立东宫,上太后徽号,瑜请推广孝慈,以敦俭、持廉、惜人才、省冤狱四事进,皆引《祖训》及先朝事以规时政,辞甚切。三十年,京师旱,陕西河南黄河竭。礼官请修省,瑜言:“修省宜行实政。今逐臣久锢,累臣久羁,一蒙矜释,即可感格天心。”末言矿税之害。皆不报。
累迁工科都给事中。帝于射场营乾德台,瑜抗疏力谏,又再疏请斥中官王朝、陈永寿,帝不能无憾。会瑜论治河当专任,遂责其剿拾陈言,谪广西布政使照磨。以疾归。光宗立,起光禄少卿,三迁太常卿。给事中倪思辉、朱钦相,御史王心一以直言被谪,瑜抗疏论救。
天启二年,由通政使拜刑部右侍郎,署部事。郑贵妃兄子养性奉诏还籍,逗遛不去,其家奴张应登讦其通塞外。永宁伯王天瑞者,显皇后弟也,以后故衔郑氏,遂偕其弟锦衣天麟交章劾养性不轨。瑜以郑氏得罪先朝,而交通事实诬,乃会都御史赵南星、大理卿陈于廷等谳上其狱,请抵奴诬告罪,勒养性居远方。制可。明年进左侍郎。卒官。赠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