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化鳌
生平
卢化鳌是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福建乡试举人[2],四十四年(1616年)成进士,历任兰谿、婺源、旌德知县;监生杨茂才犯法,汤宾尹营救时被他拒绝,获对方敬重。之后他升任户部主事,转吏部主事,文震孟拱手对他说:“在朝中早听闻你的节操,有赖你坚持了。”魏党因此顾忌他,适逢杨涟、左光斗被诬陷,他也被连累入狱,削籍回乡。崇祯初年朝廷录用东林党人,起用卢化鳌为文选郎中,隆武时才乞求退休,有著作《易传》及《四书讲意》[1][3]。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隆武)时吏部司官:……卢化鳌【鳌】,字尔腾,龙溪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历兰谿、婺源、旌德知县。监生杨茂才犯法,汤宾尹为之地,不可。转户部主事,改吏部。忤奄,与杨涟同下狱,归。崇祯初,起文选郎中,乞休。
- ^ 康熙《漳浦县志·卷十二·选举上》:万历二十八年庚子周起元榜……卢化鳌 见进士
- ^ 康熙《漳浦县志·卷十五·人物上》:卢化鳌,字尔腾,万历丙辰进士。历兰谿、婺源、旌德三邑令。监生杨茂才犯法,汤宾尹代为营救,化鳌坚持不可,宾尹敬重之。升户部主事,寻改吏部,文震孟楫而言曰:“朝中素耳劲节,赖公主持。”魏珰闻而忌之。值杨涟、左光斗等之狱,并诬化鳖,遂与涟等二十七人同下狱,削籍归。崇桢初录用东林诸君子,起化鳌原职,旋以清慎陛文选郎中,以病乞休。著《易传》及《四书讲意》。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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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庄起元 |
明朝兰谿县知县 1617年-1620年 |
继任: 曾栋 |
前任: 胡休复 |
明朝旌德县知县 1621年-1622年 |
继任: 张士旗 |
前任: 金德义 |
明朝婺源县知县 1622年-1625年 |
继任: 金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