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业晋(1728年—1806年),字绍初,号梧巢,一号立厓江苏苏州府长洲县人,清朝政治人物、文人。曾卷入乾隆年间“石卓槐芥圃诗钞文字狱案”发配新疆。

生平

来自苏州娄关蒋氏家族。祖父蒋深。本生父蒋仙根(字奕兰,号蟠猗,1698-1762)为蒋深次子,本生母为徐葆光女(1697-1771)。蒋业晋为蒋仙根长子,出嗣伯父蒋建标(字宇参,号松龛,1695-1716)为后,嗣母为吴瞻淇女(1697-1718)[1]

蒋业晋为密云县监生,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丙子科顺天乡试举人[2],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选为大挑,分发湖北。历任崇阳县知县襄阳县知县、汉阳县知县,升汉阳府同知,授奉政大夫[1][3]

石卓槐芥圃诗案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湖北黄梅县监生石卓槐因与江南宿松县监生徐光麟发生田亩纠纷,被徐光麟呈控于黄州府。在追查过程中徐光麟发现石卓槐著有《芥圃诗钞》,内有“大道日以没,谁与相维持”等字句。黄州府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芥圃诗钞》除有“狂悖之语”情况外,还有沈德潜(蒋业晋曾游历沈德潜门下)作叙、蒋业晋(石书中记为“长洲蒋梧巢”)与曹麟开(字黻我,号云澜,原黄梅县知县。石书中记为“贵池曹云澜”)两人鉴定字样。此案由湖北巡抚郑大进呈报乾隆帝。经多番搜查审讯,蒋业晋、曹麟开二人作为湖北地方官,与监生石卓槐仅有泛泛之交,所谓“沈公作叙、蒋曹等鉴定”皆为石卓槐个人攀附杜撰,两人对石卓槐著诗钞并不知情。此案最终以石卓槐凌迟处死,其妻妾与子交付予功臣之家为奴,蒋业晋与曹麟开等因失察而被革职,发配乌鲁木齐结案[4][5]

诗作与文学交游

著有《立厓诗钞》,收录其《秦游草》、《吴庑杂咏》、《楚中吟》、《出塞草》(记录发配新疆情况)、《归田草》等诗卷。其文友王鸣盛王昶袁枚吴云赵翼,及亲戚褚廷璋孙星衍等题序[6][7]

家庭

蒋业晋为蒋仙根长子,下有六位弟弟,其中四弟蒋业鼎以文学闻名[3];五弟蒋业恒女嫁金士松长子金芝原[8][9];七弟蒋业谦为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丁酉科顺天乡试举人[10],官至福建台湾府同知、广西平乐府同知等职[11]。状元陈初哲为蒋业晋妹夫[6]。夫人为北城兵马司正指挥汤裕昆女;侧室程氏与王氏。有三子蒋椿寿蒋孝昌蒋汉昇[1]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婁關蔣氏本支錄右編 吳縣蔣德驊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 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华古籍资源库. 
  2. ^ 清代朱卷集成•乾隆丙子科乡试蒋业晋朱卷
  3. ^ 3.0 3.1 卷一百二•文苑傳七•蔣業鼎(附蔣仙根、蔣業晉). (道光)蘇州府志 (PDF). 
  4. ^ 第四輯•石卓槐芥圃詩案. 清代文字獄檔 (PDF). 
  5. ^ 《清代诗文集汇编》第392册•(清)石卓槐著《留剑山庄初稿》(即《芥圃诗钞》)
  6. ^ 6.0 6.1 蒋业晋. 立厓詩鈔. 苏州图书馆. 交翠堂刻本. 嘉庆四年(1799) [2024-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2). 
  7. ^ 赵兴勤 著. 第八章《以文字與道義交友》及附錄《趙翼年表》等處記錄蔣業晉與趙翼等諸多吳中文友交游情況. 《趙翼評傳》.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8. ^ (清)金宗培 等. 皇清誥封恭人顯妣蔣太恭人行述. 
  9. ^ 吳江金氏家譜(6卷). 嘉庆21年(1816) [2024-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1-12). 
  10. ^ 《履园丛话》十三•科第•异事篇记录乾隆丁酉顺天榜蒋家4人同榜佳话:“...乾隆丁酉科顺天榜吴县蒋曾煌与其弟业谦(注:蒋业谦应为蒋曾煌从侄)、侄元复、侄孙荣也。”
  11. ^ 簡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內閣大庫檔案臺灣史料彙編》 (PDF). 蒋业谦系江苏长洲县举人,嘉庆二年正月奉旨由安徽霍邱县陞授福建台湾府同知,然尚未到任,旋即因丁忧回籍守制,服满后拣发广西以同知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