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仙(?—?),字友松,号炼菴[1],广东广州府番禺县籍,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明末清初官员。
晋江人,万历年间随祖入籍广东番禺。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广东乡试举人,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兵部观政,十五年授江西丰城县知县,后升礼部主事,又升礼部主客清吏司员外郎,改授云南道御史。国亡,自称柱下遗史,著有《东园草堂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