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10月

提请改革新条目推荐、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

DYK一直为人所咎病,最近还有旧内容被当成新条目上了首页,有人认为是单纯数票评选制度的问题,但DYK属鼓励性质,有人情票等也不是大问题,重点是目前没有管理员做把关工作,令条目质素、规格等没有基本保证,甚至出现上面那可笑的情况。

对于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亦一直被咎病人情票泛滥,令条目评选失去了意义,甚至有四处拉票强行通过的情况。虽然规则要求投票时说明理由,但什么样的理由有效,什么样的理由无效实在难以一概而论。故此,我认为应提高投票资格至维基执行编辑,以减少滥投票及人情票的情况。以Wikipedia:特色列表评选/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为例,提高投票资格后就出现6:3,不能通过,各位可对比正反方的理由。 总括而言:

  1. .要求管理员在通过DYK条目时审视条目是否符合DYK及方针基本要求。
  2. .提高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的投票资格至维基执行编辑

以上不一定是最佳方案,怎样实行还得看各位意见。 --Risk留言 2013年9月2日 (一) 13:16 (UTC)[回复]

率先表态,支持改革。这次不要再虎头蛇尾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2日 (一) 13:32 (UTC)[回复]
(!)意见:管理团队已有大量管理工作,但管理员人手一直不足,如果DYK要求管理员需审视一次,恐怕会进一步加重管理工作量。因此,如果要引入审视制,本人建议放宽审视资格至巡查员,毕竟巡查员对条目编写的要求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审视工作可在投票期间进行,便可以在投票结束后维持用bot点票及更新上首页的方式(只是bot需要额外检查条目是否已被审视通过)。如果大家接受再严格一点,甚至可以考虑将提名资格收紧至仅限巡查员及管理人员,确保每个提名得到把关,便不用另行引入审视制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9月2日 (一) 13:47 (UTC)[回复]
任何首页的更改都要先经管理员一关,DYK当然不应属例外。其实只要有此明文规定,一定有管理员愿意做。如果将提名资格收紧,恐怕大大减少提名DYK的数量,因为现时自荐及推荐的都不一定是巡查员或管理人员。--Risk留言 2013年9月2日 (一) 13:59 (UTC)[回复]
在此基础上再征集其他维基人的意见吧,个人觉得增加这么几条:由于DYK人情票也泛滥,建议将门槛提高至维基助理编辑及以上;无论投票DYK还是优特条目(列表、图片)时主编者不能投票,因为极少有主编者不支持自己的,那么通过的票数下限实际上就少一票(如现在特色条目实际只需要7个主编者以外的支持票);另外特色列表与特色条目的通过标准亟需统一,上面也有讨论,意见基本一致。暂时想到这么多,欢迎大家补充。——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2日 (一) 14:31 (UTC)[回复]
这个有点保留,DYK应属鼓励创建新条目的性质,其标准也大不如特色及优良评选高,提高门槛可能减少新人的热情。其实只要有管理员把关保证条目基本质素及规格,就问题不大。--Risk留言 2013年9月2日 (一) 14:37 (UTC)[回复]
我可能说得不太明白,我认为新人自荐那没问题,但投票要助理编辑以上,反正自荐人不能投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2:54 (UTC)[回复]
新用户需要往来的“人情”并不多,从新用户下手并不会减少人情票的危害。而且强化等级制度,第一违背了维基的核心理念,第二也不可能斩断人情票,因为这些“等级”也是用DYK、GA、FA堆出来的。--Gilgalad 2013年9月2日 (一) 16:37 (UTC)[回复]
不然,这些人情票恰恰是低等级用户的拿手好戏。只要严格从源头把关,人情票虽不至于断绝,但也会大大减少。——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2:54 (UTC)[回复]
DYK刷票的根源是把DYK数量与用户权利/等级挂钩的制度,我建议去掉“XX编辑”、“XX主编”之类等级对DYK数量的要求。只要DYK对用户不再那么“有用”,刷票的情况就会自动变少。限制“低等级用户”投票本质上是在进一步加强“高等级用户”的特权,让DYK变得更值钱只会助长投票中的歪风。实际上对DYK投票不必苛求,因为DYK的本意是鼓励新人,对条目质量并没有很高的要求,只要满足DYK的基本要求就应该上首页。真正应该改进的是FA/GA的评审,必须取消GAN/FAN的投票制度,那里才是人情票危害最大的地方。--Gilgalad 2013年9月3日 (二) 06:17 (UTC)[回复]
我同意您和下面乌拉的提议,砍掉投票制度确实是一个选项,但砍掉后如何运作还要费一番功夫。英文版好像砍掉了?他们怎么评选的?我认为砍掉投票制度是终极目标,但在这之前可能还需要有个过渡性的目标。——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6:41 (UTC)[回复]
一般用户可以尽情地投支持票装滥好人,然后有问题时管理员应该要负责查出来,偶尔提出正经的意见投反对票还要被骂‘很可笑’,好像我是故意来找碴似的。我只想在这里说请自己回去吃自己,乐见有其他不怕当刺猬的管理员愿意跳出来,但算人头时请不要把我算进一份:我会继续本着我的理念在必要时当坏人投反对票,但我不愿意替不想负责任的人担烂摊。--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2日 (一) 17:34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将提名资格收紧。自荐者无要求,但推荐他人的资格需要是维基助理编辑或以上。同时,如果推荐他人的条目选DYK而没有选上或者除了类似这次的问题,需要暂时取消推荐资格。—Snorri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7:56 (UTC)[回复]

没有选上不一定是错误,但犯了类似这次的问题确实是错误,不过人孰无过?只要不是屡犯,还是可以原谅的。——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2:54 (UTC)[回复]
我认为提名他人条目上DYK但没有通过就把这‘罪名’按在推荐者头上,不是很恰当,只要不是明显看得出来是捣乱的推荐,纵使推荐者觉得值得一提,但其他人不表认同,那也只是表示每个人心理的尺度不同,为何需要取消推荐资格这种类似惩罚的作法呢?
倒是,在先前在DYKN页面上遇到的投票冲突中,有很多用户在投支持票的时候提出的理由是‘符合推荐标准,所以投反对票不合理’,如果以这种角度,是否表示只要条目符合标准,不管大家觉得这条目好或是不好都不该反对推荐?那意思是说这根本是资格审核而不是真正的推荐与否?既然要搞资格审核,何不干脆少数几个管理员或具有审核资格的用户检视一下有无违反规定,没有违反就无条件通过,那还需要一堆投票部队来装好人,然后才要管理员负责把关条目的资格干嘛?如果要搞推荐投票,那就本着每个人自己心理觉得推荐与否来投票,如果要讲资格审核,那就很干脆的照规则审查,根本不需要一堆无意义的投票动作。现在不管是DYK、FA还是GA,说穿了都是一些不上不下半吊子的乡愿大会,根本是浪费社群成本。--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2日 (一) 19:30 (UTC)[回复]
取消推荐资格为什么就是惩罚呢?还有大把事情可以干,又不是封禁。过几天就又可以开始推荐了。这样有两个好处:1,让推荐者能够更加谨慎地审核条目。2.防止一次推荐一大堆不达标的条目。有了这个机制,推荐者会去找尽量好的条目来推荐,好条目投的人多就会过,不好的条目投的人少就不会过,这样才是正常形态。—Snorri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21:12 (UTC)[回复]
仔细回顾过去的DYKN历史就会发现,大部分推荐之后没通过的条目,都是属于自荐,由他人推荐却没通过的条目屈指可数,其中因为条目资格不足而没通过的状况,又更占少数(很多推荐没过的条目都是因为意识型态性质的争议而没过,非格式或资格等型式问题)。所以,针对推荐他人条目的状况制订这种规则不仅实际效果不大,也有点像是在鼓励自荐、贬抑推荐他人条目。推荐者又没有积点或等级可拿,推荐过了功劳是条目作者的,推荐没过自己却要受罚,根本是没事躺着也中枪的角色。这不是鼓励大家推荐要更谨慎,而是变相要大家识相点没事别推荐条目吧?既然要搞投票,那么投支持票的人就要负审核责任。投票让不合格条目通过的人才是真正该负责的角色,为何不改成如果有不合格条目在投票中被通过时,当初投过支持票的人要负责失去一阵子投票资格的规则?反正失去资格这段期间还有其他事可做,又不是封禁,不是吗?--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3日 (二) 03:19 (UTC)[回复]
这个我赞成,不过既然他人推荐不合格的屈指可数,不如让推荐人“连坐”?我的意见是可以容忍一次,但第二次以后就要采取措施。——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3:30 (UTC)[回复]
也不掰掰指头看看现在活跃的管理员有几个。--♥VC XC 2013年9月2日 (一) 19:33 (UTC)[回复]
这个跟管理员人数没有关系,管理员不活跃,就解职。只要社群选择了某些管理员,他们认真负责即可。——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2:54 (UTC)[回复]
哪条方针说“不活跃的管理员要解职”?你是怎么定义“活跃”的?十天半个月编辑一次的管理员算“活跃”吗?“社群选择某些管理员”?维基百科管理员到底是志愿制还是聘任制?你打算选择谁?--♥VC XC 2013年9月3日 (二) 03:33 (UTC)[回复]
如果什么都按照方针办事,也不会有这么多问题了,也不会有管理员解任投票了。管理员享有权力的同时当然要履行义务,如果不再履行义务,当然应该没收其权力。管理员不也是社群选出来的,选择的权力当然归社群,我现在还没有打算选谁。——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3:43 (UTC)[回复]
那你之前的statement就是属于“高谈阔论”。--♥VC XC 2013年9月3日 (二) 03:46 (UTC)[回复]
“高谈阔论”总比麻木不仁强。——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3:49 (UTC)[回复]
当一个人的高谈阔论无法彰显任何建设性或可行性时,它和麻木不仁又有何区别。--♥VC XC 2013年9月3日 (二) 03:55 (UTC)[回复]
讨论才开始没多久,当然不可能完善,所以才有继续讨论的必要,这也不是什么“高谈阔论”。——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3:53 (UTC)[回复]
假如每一次开题讨论都总是键盘上打一打,留了一堆长篇讨论下来,再开几次相同话题针对此事讨论都显得没有必要,只是沦为“老生常谈”,所以这么样自欺欺人还不打紧,但是用拖延去阻止建设性实质做为的发生,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只怕有人不敢承认罢了,是不是被我说中,这就看做这种拖延事的人是存什么心了。不过,我在这里可没刻意对谁才说,我是对所有来这里讨论的人所说,只希望此人长年如此,可以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否则即使有证据被揪出来,此人执意这么做,任谁也无法阻止,因为这不违方针。--36.232.247.158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8:30 (UTC)[回复]
大家先讨论,然后形成一个大概的框架。个人认为问题很多,不求都一次性解决,分开更好,逐步修修补补也不错。——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3:02 (UTC)[回复]
为什么不把投票制度砍掉。我一直都很好奇:事出于滥票,而大部分意见都还是在怎么投票上做文章。不投票不就好了嘛。乌拉跨氪 2013年9月3日 (二) 04:25 (UTC)[回复]
砍掉投票制度可以作为方案的一个选项。——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5:49 (UTC)[回复]
  • 个人意见,DYK要灌就给他灌,出了维基谁在意这个?优良、特色因为篇幅大,很容易被不需太严谨资料的读者视为好的参考资料来源,所以需要严格把关。DYK这种程度就像是幼稚园老师发糖果,小朋友画得还可以就给他一颗吧,干嘛搞得像是要拿县市美展首奖才能拿一颗?--Reke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04:16 (UTC)[回复]
因为有人羡慕嫉妒恨。乌拉跨氪 2013年9月3日 (二) 04:22 (UTC)[回复]
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他人窃取,这种心情除了恨,还有羡慕?嫉妒?——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5:49 (UTC)[回复]
这种事情并不需要把DYK搞难选,只要管理员撤回奖励就好了。DYK也才多少字,连这东西都要恨,我在外头的格子整天上千字上千字被copy,还有大量抄到论文里不注解也不列在参考文献的。我要去绑布条抗议硕博士评选机制吗?不过就请论文作者写个道歉启事并把出处注明回去罢了。
不要在那里提高门槛了。社群当然难免贡献多的说话大声,可是那也只是人情默契。现在居然制度上还要搞得像是论辈份数梯次?又不是像选管理员,是要给什么重要的权限,DYK一不能吃、二不能当成收钱,三就算要拿来炫耀一般人也听不懂,这都要排挤新人,实在已经不怎么维基了。--Reke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07:51 (UTC)[回复]
您误解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根本没有羡慕嫉妒恨的心情,要说有也只有讨厌,再说恨也有遗憾的意思。提高DYK门槛也只是我个人一个不成熟的建议,上面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未必真的能实现。个人觉得这并不是排挤新人,新人照样可以自荐,不过没有投票权而已(现在自荐的也都不能投自己),待新人成熟后投票不是更好吗?个人觉得这反而是促使新人更快走向成熟,做出更多贡献以达到投票资格的方法。当然只是我的个人意见,还需要社群的共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8:23 (UTC)[回复]
让进入社群的新人参与条目评选的过程(不只有被评、也评人),其实也是让他们成熟的方式。DYK正好放给他们练习看看条目评选时互动的种种情况,慢慢才能承受优、特评选的重任。--Reke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0:14 (UTC)[回复]
也对,看看其他人的意见。——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10:27 (UTC)[回复]
DYK工作量其实太大,不太适合全部由管理员处理。早先就是由人工处理,后来机器人为何出现,主要还是因为人力真的吃不消。真的有问题的条目,在社群讨论后由管理员撤回DYK资格就好。--Reke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0:14 (UTC)[回复]
但这将不能解决“不符合DYK及方针基本要求的条目上了首页”,如“旧内容被当成新条目上了首页”的事件是事后被发现,如果有管理员事先审视条目是否符合要求就不会发生。如果担心的只是人手不足,我去参选管理员好了,原则上这与此规定优劣无关。--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0:36 (UTC)[回复]
  • 之前看到了这个讨论,本来觉得这样的事不值得,不过有网友和我说到这里,为了表示对他有心的感激,回复一下。
  • 在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和派别。正直和无私并非人的天性。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根本就不用建立政府……人民通常并不懂得政治,他们很容易被一小撮居心叵测的政治野心家所误导。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甚至认为:“即使每一位雅典公民都是苏格拉底,每一次雅典人大会也仍然会是一堆群氓。”……对于任何一种政治制度而言,重要的不是完美无缺,而是经久耐用,符合国情民意。[1]
  • 目前的投票制度,或许的确有很多弊端,那么根据各位提出的改革意见看看,怎么改,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又没有改:
    1. 投票资格提升到执行编辑:这属于典型的精英政治,假定的是已经到执行编辑的用户,会是傀儡的应该很少。优点是:这个假定应该是对的,但缺点是:1、执行编辑也不一定会去看条目,不一定就不会存在所谓的“拉票”、“人情票”的情况,最后同样有可能导致条目评选成为一小圈子执行编辑的后花园、自留地。没有任何理由相信,几个“老面孔”之间的人情票,就一定比“新人”的人情票来得更有档次。2、按目前中文维基百科的参与人数和积极性,个人的原创研究是,这样的规则可以导致几乎没有任何条目能够通过评选。这点上,前面Snorri和小铁已经说过了。说起来,不要说条目评选,同行评审又有什么作用,我以前每一个有意参选的条目都放同行评审,后来有管理员告诉我说,直接参评吧,中文维基的同行评审根本没人看。这说明什么呢?说明真正最大的问题在于参与者少。很多人认为,宁缺勿滥,这样的想法是有道理,但是,这个缺到底可以接受到什么程度?我之前提名自己主编的条目参与特色条目评选时,有一位朋友指出,使用绿链(link-en,链接到英文页面)相当于承认了英文的优势或是说支配地位(原话记不得了),所以不应该用。老实说,我对这一说法真是莫明其妙,因为,英文的优势或是支配地位,这个还需要有人来承认才存在吗?这难道不是个铁板板的事实吗?如果是事实的话,有什么不能“承认”的?因为不好听了?会损伤积极性还是会导致有人“高尚”不起来,有人心里不舒服?所以后来小铁很苦口婆心地劝我自己写条目,而不是再像这几个月这样只是翻译,因为这会导致中文只有英文有的,英文没有的中文也没有。其实我也觉得这个担心没有意义,因为中文如果真能做到,英文有的都有了,不但是条目总数,还包括参与人数和程度,那现在的这些问题,真的还会存在吗?真的还有必要担心说没有人写出英文没有的条目吗?真的还需要像现在这样担心拉票、人情票的问题吗?
    2. 由管理员审核:这一方案的优点,和执行编辑是一类的,而在我看来,缺点不但包括耶叶爷所指出的管理员工作量问题,更重要的还有管理员的职能和权限问题:根据中文维基百科上有关管理员页面的定义,虽然从执行层面上管理员有许多一般用户没有的权限,但这个身份并不是一种特权。在我看来,管理员应该能且只能执行已经制订的规则,或是已经达成的共识,没有并且也不应该有直接进行审核、把关和处理的权力。Kuyoko(是这个吧,我在word打的,要是错了先道歉)自荐管理员时,我问的问题中最核心的一个是,事实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取舍。从他(她?)当时的回复来看,应该是认同前者,所以我投了反对票,因为在我看来,事实正义与管理员无关,管理员只能保护程序正义。这也有点像维基百科,一个人到底是哪年出生的并不是最重要的,只要有来源,就可以把多个不同的说法全部列上去。管理员不需要也不能去考虑,到底哪个条目就“重要”或“不重要”,哪个说法就一定“正确”或“错误”,他只需要去根据已有规则行事。当然,我很清楚这是非常理想化的情况,实际是很难做到的,但就根本的定位而言,这是我个人的判断,应属原创研究。
    3. 废除评选:这个应该不存在什么可讨论的。
  • 写在最后:
  • 我同意一个说法,每一个人声称是为了谁谁,为了国家,为了什么主义,其实都是为自己。无论是父母妻子这样的至亲,还是领导人政客公检法都一样。如果一定要把特色内容、优良条目看成一种荣誉,那我无疑属于现有评选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所以上面有人提出的两个“反面典型”,都是我提名并主编的条目。MtBell说我四处拉票强行通过,他其实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到底在哪三个人的页面留了言,留言原话又是什么,并且在这三个人中,又有哪两位参加了投票,哪一位投了支持,哪一位投了反对,各自的理由又是什么。同时,他认为我是“承认条目有重大缺陷”,事实上从我的留言来说,我承认的是他说的有一些部分,有一定道理。但实际上我却认为,他的要求如果要做到,是缺乏可操作性的。不过在讨论过程中,一方对另一方回复的理解存在偏差,那也是很正常的,反正大家都可以在链接中看到纪录,作出自己的判断。MtBell在文字上的讲究和造诣,我远远不及,所以,他算是一个虽然与我政治理念相左,但有真才实学而让我佩服的人。所以这里,我就不再用什么“难听的话”来回复了。因为这个之前说过几人的词,在东西方文化中有巨大的不同,东方论事,倒没什么大不了,而西方论心,那可是诛心之论,所以暂时保留吧。至于苏州宇文宙武,我暂时还是不说了吧,因为多说无益,你尽可以到各处去说明你的真理,我又是如何背叛了你。我是绝对不会去反驳你的。
  • 我还同意一个说法,律师在法庭上钻法律空子的现象并不可怕,因为它的前提是承认法律,是在司法程序规定的框架中挑战法律,而真正可怕的是有法不依、执法犯法、以权代法和无法无天[1]。所以我觉得,所谓的“人情票”、“拉票”,这没什么了不起。如果一个人真的就是为了荣誉才来写条目,我觉得也没什么不好,相反,我还希望能够有千千万万的人,都会来为了这个什么“荣誉”而写条目。
  • 看查教授的《笑傲江湖》,我很喜欢里面田伯光的说法,令狐冲讽刺他倒是君子了时他回了一句说,不敢,只敢说是为说一是一的真小人(没加引号,所以不算引用,因为原话没把握是不是这样)。我很喜欢这个说法,所以,我就做我的真小人。
  1. ^ 1.0 1.1 任东来; 陈伟; 白雪峰; Charles J. McClain; Laurene Wu McClain. 第二十七章 总统难产引发的司法大战——布什诉戈尔案(2000).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年1月. ISBN 7-80182-138-6.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USC25”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刘嘉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04:43 (UTC)[回复]

重点回应以上: 我认为DYK的本意是鼓励创建新条目,要明白DYK与FA及GA有本质的分别。同意Reke指“DYK这种程度就像是幼稚园老师发糖果,小朋友画得还可以就给他一颗吧”,DYK是众多新人参与的地方,实不愿对DYK施加太大限制。有指应“把投票制度砍掉”,那用什么代替投票制度?“不合格条目在投票中被通过时,让投过支持票的人要负责失去一阵子投票资格”,这不是不能,但重点应放在阻止不合格条目被通过,而非在通过后惩罚投票的用户,这正是我提议“管理员在通过DYK条目时审视条目是否符合DYK及方针基本要求”的原因,一能阻止不合格条目上了首页,二不会限制任何用户对DYK的参与。

至于“提高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的投票资格至维基执行编辑”会令“几乎没有任何条目能够通过评选”与事实不符。以最近哀鸽的优良条目评选 为例,九票支持票全符合维基执行编辑,反而有争议的Wikipedia:特色列表评选/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则变成6:3不能通过。大家可再看其他例子,但这里可预期“越无争议的条目,越不受提高投票资格影响”。--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0:54 (UTC)[回复]

Wikipedia:太长不看。请各位抓住重点。乌拉跨氪 2013年9月3日 (二) 11:04 (UTC)[回复]
长=没重点,阁下必定是Twitter用家,发言上限为140字。我很好奇阁下建议砍掉投票制度,会提出什么制度代替。--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1:35 (UTC)[回复]
再不然只废除支持票:无异议视作共识通过,有反对则保留一至两星期,就各项反对意见是否成立讨论,然后按现行规则投票表决,最后由管理员处理。当然,正如Cobrachen一再所说,这是人的问题。我想说的是,再好的制度也会有漏洞,结果也不可能尽善尽美,问题不会因为制度改变而彻底解决,最多只能相对完善。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3:11 (UTC)[回复]
废除支持票会令更少人留意DYK评选,投票表决后由管理员决定及处理已可。--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4:28 (UTC)[回复]
其实一些挨个条目投支持票的估计也没看过条目,并不影响什么了。同意只设反对票。--Kuailong 2013年9月3日 (二) 16:07 (UTC)[回复]
很久以前我就已经提过应该改为否决票制。如果参与评选的热情得来自于投支持票的快感,这种投票实在是不留也罢。--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4日 (三) 03:32 (UTC)[回复]
既然如此,可以作为一个选项。——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4日 (三) 03:36 (UTC)[回复]
其实现时会有人到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候选只是为了投反对票吗?大家的心态应该是觉得有趣的投支持票,有问题的投反对票,没兴趣的不投票。否决票制当然可解决人情票,但却忽略了支持票是对编者的一种肯定,这对新人来说尤其重要。如果只设反对票,还会有人抱着投反对票的心态按入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候选吗?而且,现在又不是每个没反对票的候选条目都能通过。
那大家再看看对“要求管理员在通过DYK条目时审视条目是否符合DYK及方针基本要求”及“提高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的投票资格至维基执行编辑”有没有异议或修订,建议先通过争议较少的方案。--Risk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09:53 (UTC)[回复]
严正反对把责任丢到管理员头上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如果要管理员负责审视条目,就不要搞推荐投票,要推荐投票,投票的人就要负责审视条目。只负责投票赞成却不负责审视条目,然后坏人给管理员当,这种饭桶投票部队不要也罢。--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4日 (三) 10:46 (UTC)[回复]
个人认为重点不在于评选制度,而在于与此挂钩的所谓维基荣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4日 (三) 06:17 (UTC)[回复]
阁下认为如何可从维基荣誉方面入手?--Risk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09:53 (UTC)[回复]
还有动员令中提供的头衔也是加剧此问题的原因之一。若说要如何下手,恐怕就是取消维基荣誉制度,条目通过DYK/GA/FA不会得到任何实质或虚拟的奖励,降低用户太对审核通过与否的计较心理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4日 (三) 09:56 (UTC)[回复]
没人会否认维基荣誉制度能鼓励用户参与维基,亦是对积极参与的维基人的一种肯定,若取消DYK/GA/FA的奖励,一对贡献良多的维基人不公平,二减低DYK/GA/FA的参与度,对维基百科可能弊大于利。--Risk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10:20 (UTC)[回复]
如果想要维基荣誉带来的鼓励效果,就得接受用户太过于执著奖励积分时导致的反效果,天下事不可能面面俱到。不过说真的,对于那些没了奖励就会导致参与度降低的用户,令人不禁怀疑他们到底是抱持什么心态在参与维基百科?我不知道我算不算贡献良多的用户,但是我不会因为取消荣誉制度就觉得不公平,我写条目只是因为我觉得那些东西很有趣,希望能让更多人知道而已。--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4日 (三) 10:55 (UTC)[回复]
问题是“用户太过于执著奖励积分时导致的反效果”是否应由取消维基荣誉解决,任何制度都有正反面,不应因其反效果就全盘否定。我会说管理员的审视是最能针对DYK的问题(单纯人情票泛滥非问题),因为能直接确保将上首页的条目符合DYK及方针基本要求。其实现在DYK出事的频率不算高,我宁可“不负责任地”把责任丢到管理员头上也不想降低新人参与的热情,况且就算用上面提及的“否决票制”或“不合格条目在投票中被通过时,让投过支持票的人失去一阵子投票资格”也要让管理员执行,倒不如直接审视条目是否合符基本要求好了。--Risk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11:25 (UTC)[回复]
那就祝各位好运了!我有时间宁可拿去写条目内容或是改善问题条目的品质,但绝对不会浪费在这种事情上,只为了让某些在意积点荣誉的人心情好。没了荣誉机点就失去热情的新人,就算留得了一时,也不可能留得了永远,不如及早看开去芜存菁。--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4日 (三) 16:01 (UTC)[回复]
改革新条目推荐、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不是“为了让某些在意积点荣誉的人心情好”,而是解决DYK/GA/FA的现存问题。就算取消维基荣誉制度,不代表管理员就不用在通过DYK条目时审视条目。--Risk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16:08 (UTC)[回复]
我很想问的是,如果把关全得靠管理员,那现在这个投票制度的用途与意义到底何在?让投票部队互拍马屁以促进创作欲?--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4日 (三) 17:18 (UTC)[回复]
一并回应前几项:一,否决票制没有禁止各位留下意见赞赏与鼓励,而我相信条目上首页的吸引力还是很大;二,若有人要视FA/GA/DYK数量/动员令/编辑数是一种名誉...这是个人取态问题,不是制度管得到的事吧?我们的目标,应该是透过改革评选制度,避免这种取态影响登上首页的条目品质,而不是去改变或阻止一些人如此去想;三,不要再假设管理员什么都能吧。他们只是比普通用户多了一点权限,在条目把关或评核上和其他用户没有分别,一样有机会闹笑话(绝无恶意)。不是人人都有空日夜泡维基做行政工作的。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05:08 (UTC)[回复]
一,现在不是每个没反对票的候选条目都能通过,否决票制如阁下所言也需管理员处理。同意第二点。三,“不是人人都有空日夜泡维基做行政工作”基本上可用来反对由管理员处理速删、 页面存废讨论等制度,但相信阁下不会反对这些制度的设立,因为页面存废讨论等是必需的制度,“要求管理员在通过DYK条目时审视条目是否符合DYK及方针基本要求”也是同理。--Risk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09:07 (UTC)[回复]
(-)反对,不认为现时需要再提高投票资格,以免影响投票意欲,但认为投票时需要给予理由。--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3年9月5日 (四) 08:27 (UTC)[回复]
(:)回应:提高投票资格不会影响投票意欲,只会影响投票人数。提高投票资格可减少人情票,尤其是当评选有争议,能避免凑够数通过的情况。--Risk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09:16 (UTC)[回复]
(:)回应,这些评选容易出现投票人数不足的问题,若提高至5DYK才可投票,就容易变成小圈子投票游戏,更易出现人情票。-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3年9月5日 (四) 09:27 (UTC)[回复]
(:)回应,以最近哀鸽的优良条目评选为例,九票支持票全符合维基执行编辑,其他已通过的评选也绝大多不会受提高投票资格影响,阁下所言非属实。--Risk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09:33 (UTC)[回复]
(?)疑问,你这个还是“最近”?都那么多年了,里面投票的人还有几个活跃的?--白开水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0:05 (UTC)[回复]
2008年,确实完全非“最近”,是我看错了。--Risk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10:20 (UTC)[回复]

(※)注意DYK不是资格认证,DYK的初衷是为了吸引读者、鼓励新手,用DYK作为投票资格标准实属滑稽--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7日 (六) 08:21 (UTC)[回复]

上面有好几位都是中文维基的老用户了,相信对这个议题三不五时就会出现一次的现象并不陌生,也对每次出现讨论之后也无疾而终的情形了然于胸。想要改变这种有点类似因果循环的情形,那就得要想想是不是要切断这之间导致循环,近似无解的因素呢?忘记前不久客栈有上一轮类似的讨论,其中有人提出应该把DYK和荣誉制度做个切割,许多人对于这种切割项来不以为然,然而,看到上面提出的投票资格改变,这不又是一个走老路,很快就会走入死胡同的状态?以我个人的经验,以及上面几位的看法,提出一点意见:

  1. 一提到要将积分和DYK切割,就会有许多人跳出来阻止,可是,阻止或反对的人,又不去面对这个现实:在中文维基,这个积分制度绑死多少运作和改变。就拿上面提到要提高投票资格来说,投票资格要提高,那么这个资格怎么来?就是靠积分。那么,积分高才可以投票,那自然大家都要去抢积分,这就造成一个有趣的循环现象:因为要抢积分,就会多提DYK,为了让自己的DYK可以过,那就得要使出诸多办法,但是有一个办法是少数人才会作的,那就是真的去认真把条目写到一个水准。现在的DYK的最低条件就是字数,投票门槛低,不看条目就投票的比比皆是(这一点四年来没改变),当多数人想的是赶快拿积分,才能做别的事情,而不是花时间去改善条目(多数时候没分数),改善分类(没分数),改善参考资料(没分数),维基化(没分数),改善重定向(没分数),抓侵权(没分数)等等的时候,中文维基的新条目数目是会增加的很快(很多人只把数字当作目标的唯一路径),但是一堆有问题的条目也就充斥在中文维基当中,而因为DYK当选拿到积分的人,就可以透过这些积分去竞选,去拿荣誉,去作一些需要特别资格才能做的事情,请问一下,这时候积分扮演的角色,对于提升中文维基的水准与条目深度有正面的帮助吗?看不出来,只会恶化。
  2. 当许多人一遇到要将积分制度作改变的时候就说这样会降低参与与编辑的意愿的时候,我想请各位回顾一下,在许多荣誉或者是竞选场合,是不是看过许多像是这位用户默默付出许多或是对多条目作过不同的贡献等描述,不能否认的是,有些用户的确会以拿荣誉为目标来编辑,这是人之常情,不需要谴责。但是,如果用户A的贡献以新条目维多数,用户B的贡献以改善条目,分类等为多数的时候,两者之间的编辑取向与态度其实是有差异的。类似后者的用户群也不少,积分对他们来说是拿不太到的,既然有这样的用户群存在,也就表示中文维基并不是单纯的以产生新条目来维持运作。在过往,对于这类的改善主张都不愿意碰触积分制度,可是又走不下去的时候,为什么不能改变一下路径?将积分制度取消是会影响一些人参与的意愿,但是,谁能提出有多大的影响?以及这样的影响会让中文维基进入死水状态?以目前来看,没有证据显示将积分制度与诸多投票参选切割掉会出现大幅瘫痪的可能,为什么不能走这条路?
  3. 任何语言的维基计划,都不是只需要新条目而以,而当诸位(包括前一个议题)在讨论要改善优良和特色条目的品质与投票时,各位针对的并不是新条目,而是透过许多编辑之后产生的条目,而谈到中文维基条目品质始终欠佳,条目深度不够的时候,这些问题都与条目的品质与持续的改善有关系,这些编辑行为都是没有积分可以拿的。想要改善编辑与审查的品质,那就应该要朝主要的问题下手,对于取积分比较有兴趣的用户,可能在这方面的协助也不会很大,而愿意深入编辑的用户也不会放弃写新条目,那么,要说中文维基会因为积分制度切割改变就大乱,发生的可能性不高。
  4. 至于说对优良或者是特色条目的投票和审查,许多问题过去我也提过多次,基本上,整个社群的心态是主因,多数人没有能力真的去审视条目是其次,无法量化的审查标准是其三。想要改变社群的心态很难,这包括对于反对票的歧视,对于反对理由的不尊重,不敢得罪人,对于滥投和橡皮图章的乡愿等等,而这又关系到,多数投票,或者是多数参与编辑的用户,有多少能力(先不说时间)去真的看一个条目?而且许多条目是从非中文语系翻译或者是改写过来的,一个高中生甚至大学生,无论是大陆,香港或者是台湾,有多少能力去理解两种语言并且可以对照?这个问题很少人提出,却是一个关系重大的部分。

先说到这里。-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3:05 (UTC)[回复]

回应一下:
  1. 不需要把DYK跟荣誉脱勾,因为现在荣誉制度并没有什么特权。有某荣誉才能投票只是被提出来然后就被反对的草案,还没开始施行。
  2. 积分制跟DYK一样,拿出去是不能吃的,所以不用剥夺孩子们玩玩具的乐趣。
  3. 其实DYK也可以改善旧条目,把旧有的条目扩写也还是有DYK可以选的。
  4. 先求有再求好,市售百科全书里也常常会有大片很不深入的条目,毕竟百科全书重点是查了之后知道这个东西的基本常识就达到功能了,像大英百科的李商隐只有188个英文字,根本不会介绍他的详细生平,只会说他是个唐朝诗人。不用担心没深度的问题,对读者来说少少的资讯都胜过红连。用DYK鼓励扩增新条目其实很好。对质的重视无需对短小不足的条目反感,大多的知识都短小才是常态。--Reke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3:33 (UTC)[回复]

荣誉也包括某类编辑吧?这个在现行投票当中是已经实行的。DYK有积分是无妨,但是这个积分和荣誉之间的关系应该弱化,或者是让其他类型的编辑可以有机会平起平坐的机会。

我并未排除编辑条目也可以拿分数,所以我说的是多数的情况没分数。小编辑的数量还是较多的部分。而你最后提到的,其实是在强调的部分,短不代表品质不好,这是用字遣词的部分,而这需要时间累积经验的。我强调的是为新而产生,对于内容的品质并不注意的编辑状态。重视条目品质的用户,即使是写短条目,也是会在品质上要求。我想我们在这方面的看法接近。-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4:06 (UTC)[回复]

那个某类编辑有什么“实质”上的不一样之处吗?本人什么编辑都没挂上,但相信本人在社群里意见并没有因此而特别弱或特别强,在维基中权力的行使上完全没有比ooxx编辑少。那些编辑荣誉甚至比起DYK还不受重视,DYK至少还会在首页展示,编辑什么的别说出了维基,连在维基里都没人理吧?
另外其实我虽然个人写短条目会注重质,但我不觉得需要所有编辑都如我一样注重。条目先把内容冲起来,再由注重品质的人修改,对维基的发展会好很多。--Reke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16:17 (UTC)[回复]

改良方案

总合以上意见,对新条目推荐的方案提出改良。

维持正反票制,反对票与支持票同样采1:1互相抵消,4票支持方能中选。唯当基本投票期届满后,若管理员认为已获4票支持的候选投票中反对意见成立,或反对方提出的问题未获改善,或认为条目不符合DYK及方针基本要求,管理员可延长讨论期。在讨论结束时亦未改善相关情况则以落选论。


以上方案有否决票制的优点,亦不用废除支持票,相对完善。--Risk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09:55 (UTC)[回复]

(!)意见,个人认为,现时DYK制度应予以保留,但我建议投票者须加入理由。我不认为DYK需要严谨到由管理员把关去揪出并放大反对理由,再由管理员定断该DYK是否成立。若然如此,倒不如取消投票制度,提名后由管理员直接赞成或否决,何须社群认同?就像今日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管理员直接手握否决权,即使一万票赞成,只要有一票反对又得管理员认同,那一万票那是枉然,更何况管理员各有标准、喜好。我倒是认为应提高DYK要求的至少字节应增至5000而非3000,可确保条目有一定分量和素质。人情票并不是剥夺用户投票权利的合理原因,你用什么去判定他是人情票,不可以是真的支持吗?-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3年9月5日 (四) 12:21 (UTC)[回复]
在滥投占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支持票没什么价值,反过来说“不废除也不会怎么样”倒也说得通。但我也认为DYK暂时还没有严重到要让管理员审的程度…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9月5日 (四) 13:29 (UTC)[回复]
那就算了,根本不见任何有效的方案不需管理员参与。另达师赞成提高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的投票资格吗?--Risk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13:36 (UTC)[回复]
不如改机器人规则,每多一张反对票,机器人就让这个提名通过的时间拉长,让反对者有时间来问社群是否应该手动撤销。比方说4支持无反对的,机器人巡到就授与DYK,5支持1反对的,机器人加个注记,延长一次,等下次扫描时才通过。这様如果发现有问题,投了反对后马上来客栈这里提出就可以了。--Reke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3:42 (UTC)[回复]
个人意见:把所有人的方案中的各条都一一分开列出来,大家投票,支持者多的成为新规则。——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6日 (五) 14:13 (UTC)[回复]

@risk: 反对再改门槛。你的方案用于优特倒是可行。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9月6日 (五) 15:16 (UTC)[回复]

真的吗?没想过这可能性。各位对以上方案用于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什么看?--Risk留言 2013年9月7日 (六) 08:45 (UTC)[回复]
如果要实行这个方针,那么也应当加上一个相对应的规则:“凡是有不合理的反对票和已经失效的反对票,即使未划票,计票时也应当作废”。你们现在只想着怎么遏制“水票刷赞成”,却回避了“水票刷反对”的相同的严重性。--♥VC XC 2013年9月7日 (六) 20:54 (UTC)[回复]
“水票刷反对”当然有严重性,但现在并未见如此情况出现,方案是对症下药。
评选/重选期为两周(14日)。评选/重选期结束后,如果绝对票有至少8票是符合特色条目标准(“符合特色条目标准”和“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绝对票就是8),且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的票数低于或等于总票数的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计入总票数,仅有参考意义),该条目就会入选为特色条目或维持特色条目状态(如果已经是特色条目)。假如时效已过,未能达到票数要求,提名条目将从名单中删除,列入存档。

唯当基本投票期届满后,若管理员认为已达到票数要求的评选中反对的意见成立,或反对方提出的问题未获改善,管理员可延长讨论期7日。在讨论结束时亦未改善相关情况则以落选论。

完整写一次,仍然建议提高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的投票资格至维基执行编辑。。--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2:15 (UTC)[回复]

@Risk:例子。--♥VC XC 2013年9月8日 (日) 03:36 (UTC)[回复]
现在是说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3:42 (UTC)[回复]
这个例子可以应用到所有的评选上,今天我灌票DYK,明天就可以灌票优良和特色。还有,你这个讨论串的主题到底是什么,明明首句话是“总合以上意见,对新条目推荐的方案提出改良。”,现在怎么又变成特色和优良了?要么就新开标题,不要混在一起。--♥VC XC 2013年9月8日 (日) 03:49 (UTC)[回复]
大家都是一直都是讨论滥投支持票、人情票的问题,请阁下先说服大家现在有滥投反对票的情况须解决。现在讨论什么你可从上面看到,标题只为方便编辑,不应滥开。--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4:02 (UTC)[回复]
请问你,什么叫“人情票”?一个人既然可以为了他人的“人情”而乱投支持票,难道就不能为了他人的“人情”而乱投反对票吗?所以说这个人情票泛滥的问题的本质你们根本就没有看清,不了解背后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晓得“见一个漏洞补一个”的方法本身就治标不治本。--♥VC XC 2013年9月8日 (日) 04:10 (UTC)[回复]
请说服大家现在有滥投反对票的情况须解决,或有人为了“人情”而乱投反对票。--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4:41 (UTC)[回复]
例子难道不是吗?再看看这个,哪些是熟悉的面孔,哪些是陌生的面孔。--♥VC XC 2013年9月8日 (日) 04:49 (UTC)[回复]
一,现在是说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不如您说一下这方面。二,这例子未见有滥投反对票,阁下、苏生、Jsjsjs1111等也投反对票,各位亦符上合理原因。--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4:59 (UTC)[回复]
投反对票的人貌似不止我们这几个人吧?你确认所有的人的反对票都是合理的吗?你又如何解释我最开始给你的那个例子呢?我已经说过了,DYK刷反对票的方法,搬到优良和特色是一样行得通。--♥VC XC 2013年9月8日 (日) 05:02 (UTC)[回复]
“一样行得通”与“有人滥投反对票”是两回事,请您说一下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方面,以上方案的利弊或不足之处。--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5:08 (UTC)[回复]
综上,你无法证明我“DYK刷反对票的方法,搬到优良和特色是一样行得通”在推理或逻辑上是错误的。因此我反对任何只限制支持票不限制反对票的不平等方针。--♥VC XC 2013年9月8日 (日) 05:42 (UTC)[回复]
“一样行得通”与“有人滥投反对票”是两回事,推理或逻辑上正确不等于现实中也正确。就算优良和特色也有滥投反对票的情况,也绝不如滥投支持票普遍,而你认为由于方案解决了大问题(滥投支持票),解决不了小问题(滥投反对票),所以不应支持?这合乎逻辑?--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10:35 (UTC)[回复]
滥投反对票?提出这项意见的,真的有注意到现实状况以及投票的状况?歧视反对票,滥投赞成票才是常态。现在看到反对票还会攻击投票的人,试问有多少的机会真的发生某个条目的投票是反对票滥投?太少了吧。-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0:42 (UTC)[回复]

不觉得管理员有必要去管“什么叫做好的条目”,或者可以说管理员也没什么特别资格来管优良特色条目的评选(只要不要评选中乱场的话就好)……--KOKUYO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04:54 (UTC)[回复]

不是叫管理员管“什么叫做好的条目”,仅是避免出现四处拉票强行通过的情况。若投票中没有反对意见,管理员是无从介入的。--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5:08 (UTC)[回复]
从咱的角度来看,只要随便几张反对票跟管理员的角度相同的话那条目就不用玩评选了,要找到一个跟自己想法相似的人不容易吗?再者很多都是可有可无或者、莫名其妙或者是个人习惯问题的反对票,引言没有来源啊、哈佛式注脚是用中文的“页”啊、参注没有分离啊、外部来源没有翻译啊、因为是字词会被大陆墙啊、条目中不能有人物话语的啊,只要随便一个反对理由看得顺眼的反对理由条目评选就不用过了,那就直接叫管理员决定就好啦。--KOKUYO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05:30 (UTC)[回复]
如果担心管理员有太大权力,那可只加设“延长讨论期7日”的规则,然后加设一个“正进行延长讨论的评选”的位置,再加上提高特投票资格至维基执行编辑,这也可避免出现四处拉票强行通过的情况。--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10:35 (UTC)[回复]

苏州啊,你也是老用户了,应该也知道滥投的问题,现在的讨论有很大部分是针对滥投,人情票的部分,你要在尚未能够稍微遏止这种问题前,还是使用投票的方式取决,难道不会产生因为滥投产生一个并不合适的方案?-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01:08 (UTC)[回复]

再者很多都是可有可无或者、莫名其妙或者是个人习惯问题的反对票,,现在更多的是可有可无,不是真的看过内文,理由千篇一律的赞成票。甚至当内容有问题或者是争议的时候,赞成票的理由还包括这些有争议的部分,不用理由就可以赞成,比起还得要至少一个理由,有理由还要被分类,被指责,赞成票真容易,真泛滥,真没有人愿意去正视。-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0:37 (UTC)[回复]
难得陈兄正面呼叫我,我也回一个吧。陈兄的话自然有道理,但是任何方案都得达成共识才有效,如何达成共识,看来还得投票决定。虽然说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但实际操作中它就是民主试验场,除非对达成共识的标准做根本改动(依然需要投票决定),否则脱离不了多数暴政的弊端。——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9日 (一) 14:37 (UTC)[回复]

评选制度应该关心评选意见本身,而不是评选人的身份。某些维基大师专家照样会投出没头脑支持票和不高兴反对票。--Gilgalad 2013年9月9日 (一) 02:31 (UTC)[回复]

  • 大家有没有试过投反对票后,被提名者穷追猛打,每隔几小时就电邮来问你为什么投反对票?或者说你伤害了他弱小心灵,影响他创作动力?这看似很夸张,但我真的遇到过,投反对票仿佛是这个评选的禁忌似的,所以除非真的很过分,否则我也宁可不投票,也不投反对票自找麻烦,我想这也是社群的风气。新方案加强了反对票的功能,但也加大了投反对票者的压力;写了提名者不满意的理由,可能又要花时间跟提名者周旋,不如我就不投票了。所以我建议不如把反对票废除了,DYK改为每天/每期评选,每天/每期最多得票的几个条目当选并展出,其余则落选;到新的一期评选又再重新提名。如你觉得某些提名不适合当选,选另外一些便行了,不用再为反对票折腾。--Wongpong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08:48 (UTC)[回复]

@risk:请在“反对意见”中明确增加“合理”二字。什么是合理由管理员决定,一方面一些与社群已有共识(或者说妥协)冲突的反对意见可以视为无效,另一方面滥投反对票也可以视为无效。还有,@yhz1221,你无法证明目前有,那么等到就有再说;何况管理员还要避嫌。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9月9日 (一) 13:55 (UTC)[回复]

或者将“成立”改成“合理”?--Risk留言 2013年9月9日 (一) 14:01 (UTC)[回复]

这还真是大大的歧视和压制反对意见与反对票。滥投支持没有事,投个反对票不是要被打压,多投几个还有机会被冠上滥投,然后就轻易的跳过。那不如干脆取消反对票好啦,那就啥也不用改,大家欢喜。

这种歧视反对票的意见几乎每一次讨论这些议题的时候都会出现,有没有人想想为什么?以及这种意见后面衍伸出去,整个社群的风气以及为什么这一类讨论到最后差不多都是死在类似的状况下。-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14:14 (UTC)[回复]

阁下误会了,方案并非歧视反对票,反而是加强反对票的效力,管理员可因合理的反对票延长讨论期7日,甚至使其落选,从而迫使提名评选方正视问题及作出改善,不能再靠四处拉票强行通过。--Risk留言
我其实觉得这种条款只是让管理员被斗的风险增加。--Reke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16:17 (UTC)[回复]
我指的是一方面一些与社群已有共识(或者说妥协)冲突的反对意见可以视为无效,另一方面滥投反对票也可以视为无效这一段表达的背后意义。-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16:47 (UTC)[回复]
资格合格的一般用户投反对票,管理员还要负责审核合不合理,这下变成跳出来处理会被批评专断,不出来处理会被说是管理员背书,搞到最后管理员们根本躺着也中枪,完全不理解意义何在。而且DYKN真正的问题是支持票投得太轻率,到现在为止真的有发生不合理滥投反对票而需要检讨事件吗?--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9日 (一) 17:42 (UTC)[回复]
如果不想管理员处理,那就提高投票资格。无论哪个方案都有正负面,但一定比维持现状好。--Risk留言 2013年9月10日 (二) 08:23 (UTC)[回复]
@cobrachen:质量数量兼备如何能叫“滥”?偶尔可以见到毫无道理的反对票(比如针对编者人身而非条目质量投票),也曾有用户在所有讨论下以一句“还没达到特色条目的标准”投下反对,反对票“滥投”的概念是基于这些经验而产生的。这个方案放大了反对票的效力,一定程度上将支持票无效化,因而也需要在将反对票的效力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还有,您可以去翻优特讨论的历史,查查我上次投支持是什么时候。
@大象:没有限制,必定会有人跳出来说反对票权力太大,结果将是方案无法通过。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9月10日 (二) 10:54 (UTC)[回复]

既然有毫无道理的反对票,也会有何无道理的赞成票,用还没达到特色条目的标准当作反对理由,和用满足标准当作赞成理由,都是一句话,都没有详细的资料,为什么同一个用户可以再诸多投票都是用这样一个理由不会被谴责?这就已经说明反对意见在中文维基被歧视的现象。

看看现在优良和特色投票,同样的理由,同样的用词,同一个用户在不同投票中不断使用,但是对于条目本身的问题丝毫不论,这种滥投就不敢去正视,在你说你投过几次赞成票之前,为什么你不敢面对赞成票,人情票滥投的现象,而要针对反对票?如果反对意见不该存在,那么就将投票改为申请制,有送有上,大家欢喜。-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2:21 (UTC)[回复]

其实赞成票、人情票滥投才是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只是“偶尔可以见到毫无道理的反对票”,那管理员警告或(严重的)封禁即可,不用靠改变规则去解决。另Cobrachen对方案有什么意见?--Risk留言 2013年9月10日 (二) 12:30 (UTC)[回复]
to:Risk,管理员的封禁权限并非用来惩罚用户的工具,而是防止破坏,无论任何毫无道理的投票(除非有滥用傀儡之实)都不至于构成封禁的理由,对于你认为无理的投票行为就需要封禁感到不寒而栗。--安可 ♪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02:14 (UTC)[回复]
有一些想补充:其实我上面提出“取消支持票”不是“完全取消”,只是无异议时可视作共识自动通过。有反对时要延长审核期讨论,最后解决不了,还是要投支持反对票决定。所以,各种原因的刷票还是有机会出现的。这种改革只是起码让异议意见首先受到重视,必须花一点时间去讨论;若果反对意见不合理、或者有所争议,最后仍要用现行的投票制度取得共识去解决。你可以说这是变相限制了反对票,甚至有改等于没改,但完全的意见制是不可行的。比如KOKUYO以前写与性相关的条目,就遇过不少与条目质量无关的反对,很多就是说这类条目不能上首页。若果真的由意见方或反对方全盘主导评审,恐怕这些东西以后都没机会上首页了。
至于若果要管理员把关,如大象所说,躺着也会中枪。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3:08 (UTC)[回复]
那不如只加入“若管理员认为已达到票数要求的评选中反对的意见成立,或反对方提出的问题未获改善,管理员可延长讨论期7日”,然后才按票数决定,这就不用让管理员直接把关,而是在延长讨论期中受到更广泛的讨论,例如在公告栏标明哪个评选正需要延长讨论,这様规则改变比较少,不用怕管理员权力太大,亦可让反对意见受到重视。--Risk留言 2013年9月10日 (二) 13:28 (UTC)[回复]
  • 反对任何条目评选交由管理员把关,不管如何,管理员权限并非用来处理条目评选结果,因为管理员并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用户的特权 ,其实任何用户都可以处理投票结果,甚至若首页是开放编辑(在最早期维基百科是如此的)也可顺便执行登上首页作业,若真的关心DYK质量情况,请经常前往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投下您宝贵的反对票与相关意见,莫因此加重管理员不必要的负荷。
    (&)建议可以在不影响原有制度与规则,成立个条目评选审议团(推荐cobrachen担任团长),并要求该团出面处理所有WP:条目评选WP:同行评审而且都要留下评选意见(每项投票至少要一位成员留下投票与意见,但是否中选并非绝对要有该团成员投票),为了增强该团成员投票权威与分量,可以考虑让该团成员票能够抵上2票,加入该团的资格要求当然也就更高了,然后借由长期的投入让社群形成共识能尊重该团的评选意见(该团内部可以协调几个成员"一起轮值",若轮值期间有条目评选没去投票就必须退出,并借此考核投票率),这样至少可以解决长期被置之不理的同行评审情况。--安可 ♪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02:14 (UTC)[回复]
    • Risk兄台是个用心且勤奋的维基人,如此孜孜不倦为条目质量努力不懈怠的人着实不多了,故在此强烈推荐Risk务必要加入该团,为新条目候选(DYK)把关。并(&)建议我们甚至可以为其设立一个“DKY关主”职务,任何送件的条目必须由关主审核(因为必须暂停Bot处理选务作业),若关主认为已获4票支持的候选投票中反对意见成立,或反对方提出的问题未获改善,或认为条目不符合DYK及方针基本要求,关主可延长讨论期,并可在讨论结束时亦未改善相关情况则以落选论。而此关主重责大任自然是非Risk兄台莫属,若DYK投票有任何积压过久未处理或者遭受投诉处理不公之情事,关主必须自动引咎下台,若无人愿意担任关主,DYK则仍照旧回归由Bot处理DKY选务作业。--安可 ♪留言2013年9月14日 (六) 15:57 (UTC)[回复]
      • 这建议就像是“动员令主持人”的角色吧,但我认为对于日复日更新、没完没了的DYK来说,这只会增加个别编者的负担,比由管理员团队把关更加吃力,并不可取。原来的制度优点就是把取决权开放,工作分散,让一些只是偶尔路过的用户也能参与分担,这条件也应考虑在内。-Wongpong留言2013年9月14日 (六) 17:24 (UTC)[回复]
        • (*)提醒原来的制度是由Bot点票,并无法让偶尔路过用户也能参与分担之方式。--安可 ♪留言2013年9月15日 (日) 15:37 (UTC)[回复]
        • (~)补充:可以确认一点,目前是由Jimmy-abot点票 ,而所谓“DKY关主”这建议其实是针对Riskchard提案的改良,只是将“管理员把关”角色扩大成开放的团队(关主可由管理员与一般编者出任,并大力建议Riskchard担当大任),该角色其实不能直接对应“动员令主持人”的角色,因为动员令主持人要做的可多的,但因为工作量大关系而对条目质量仅有最低要求。不过目前DYK只要有编者进行投票,就没有积压情况也解放了管理员的劳务,在建议后段有注明若没关主就恢复原有Bot作业(也就是说若无人愿意担任此高负荷作业最好仍由Bot点票持续进行),另外过去是由人工点票,机器人点票机制是近期施行,可以参阅过去的讨论。--安可 ♪留言2013年9月21日 (六) 00:24 (UTC)[回复]
  • 条目评审团的设置确实是个好的建议。——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20日 (五) 09:38 (UTC)[回复]

这个……关于永久封禁的处理

刚刚在互助客栈其他看见有人说“看过先例,其实所谓永封是指被封禁者三年内不再注册任何傀儡、不再用ip编辑,期满后就可解封。”真是这样吗?--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4:24 (UTC)[回复]

应该不是,只是当初封的很有争议,所以才有此互相推让之说。--天天 (留言) 2013年10月1日 (二) 07:37 (UTC)[回复]

关于Peacezheng事件

首先感谢一下天天的热心,如果没有他的提醒,我不会知道这里,也不会觉得还是把经过写出来一下,全部告诉大家到底是怎么回事吧。反正对我来说,打击最大的,就是Peacezheng被封禁,即使我在说出这些后再被封禁,也不会比这件事更糟糕了。

我是湖南衡阳人,今天8月4日起,来到广东阳江打工。这个时间里,因为动员令里小动员令的影响,我写了很多美剧的条目。到了阳江后,我和女友找了租的房,没想到的是,这位Peacezheng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他是前不久注册了账号,zheng是他的姓氏,和我女友相同,他也很喜欢看美剧。不过,新注册时,不怎么会编辑,于是我就告诉他说,你可以从编辑我条目的talk页面开始,比如说,加上条目评选的标签啦等等,而且我当时还有一个条目存在命名争议,第一次聊天的时候还谈到。之后他也主要关注的是我的条目,投了不少支持票,我当时没有意识到(当然,这不是理由,我只是说明自己当时的想法),原来这样属于傀儡,也没有想到所谓小区电信宽带的问题。

这件事情,我和苏州宇文宙武在QQ上谈到过。那个时候,租的房子还没有开始启用(要等房主腾出来给钥匙我们),我暂时在女友亲戚家借宿了十来天,所以我告诉你说,我和Peacezheng物理距离也就隔几十公里。你当时对我提名苏共中央总书记为特色列表非常不满,问Peacezheng是不是我的傀儡,我就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你说,这样算真人傀儡,后来我就告诉了zheng,不过实事求是地讲,当时还是没想到这种事的性质按规定有这么恶劣,因为我当时觉得,我有教他的,只是编辑talk页、用户页,他问我对那个2010年广州亚运会奖牌榜条目的看法,我觉得,值得特色列表;他又问了我对威廉·麦金莱这个条目的看法,我觉得,可以试试提名优良。但是,我并没有直接要求他,为我提名的条目投票,所以没想到这样属于真人傀儡(再次重申,这仍然不是理由,因为从实际层面上,他的确给很多我提名的条目投了票,而且在很多争议性的地方都采取了和我相同或相似的立场,只有一个特色列表,我投了反对,但他投了支持)。这里说起来,我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你要用那么居高临下的命令态度,要求我马上撤销苏共中央总书记的特色列表提名,你说,你要来扩充,俄语很详细,那又没有人不允许你扩充,你扩充了之后,再提名特色条目,会有人说不允许吗?会有人说,这条目的“成就”是刘嘉的,不是苏州的吗?再说,这和我提名与否有什么关系呢?当然,我没有想到你所说的,“不然就要采取进一步行动了”,不但是指不准我给已经通过的特色列表加上标签“强行通过”,不但是到客栈来讨论,要求逆转一个已经达成的结果。会是用我们在QQ上所说的话来对付我,我本以为,这个属于两人间私人性的对话,你不会告诉想要对付我的人。所以,我选择了把你移入黑名单。

至于守望者爱孟,现在回过头来说,我还是不后悔我在DYK中那个法官条目的投票,我看到你那样的作为,你尽可以说,我是在维护一个专门针对上海,专门和上海过不去的傀儡。但在我眼里,我压根儿就没考虑他是不是傀儡,我也不会去考虑,那位自称百度资深编辑的“新用户”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来写这样的条目,或者是专门写这样的条目。我认为动机无关紧要,只有上帝才知道,并且是最没有意义的事。所以我选择了反对你,说起来Peacezheng可能也有些热心过头,居然特地打了电话给我,说你给他页面留了不要3RR的警告,但为什么你没有违反3RR呢?我当时马上去一看,心里真是感到难受之极,所以,我回退了你的编辑,并且增加了新的内容,之后你反复删除,我问了一下管理员,对方告诉我说,你已经违反3RR了,于是,我提报了你的VIP。你尽可以说,你只是删除所谓的“凑字数”内容,但任何一个去看历史纪录的人,都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也可以把我们在QQ上的交流公布天下,反正也不差这第二第三次了。

Alvin Lee嘛,我还是希望你可以把之前你提名通过的一些特色列表中那一大片红链,好好补一下,我看你现在写条目比以前质量高了,至少翻译上完整了许多。而且已经写到澳大利亚、加拿大的政区,那为什么不补一下以前的红链呢。另外你还很年轻,祝你将来的编辑质量越来越好。

最后,我必须要对所有支持过我的人道一声歉,我虽无此心,但还是辜负了你们。对于要重审所有我或Peacezheng提名条目的要求,无论是是否涉及Peacezheng投票的,我都没有意见。但是我最后的一个恳求是:请不要封锁我所在网段,杀伤太大了。如果大家觉得不能原谅,那么请封我吧,不要封Peacezheng。

我现在都是没有来客栈的了,如果管理员需要询问什么,请移步我的讨论页留言。 --刘嘉留言2013年10月6日 (日) 13:53 (UTC)[回复]

  • (:)回应:我只回应我自己的部分。Peacezheng只是一个傀儡账号,“他/她/它”想和谁过不去与我无关,至于那个dykn大家依据方针和规则自会有公认的。我只说关于是否违反方针的情况,你说我违反3RR(还说某管理员说我违反了,我不想知道这个“管理员”是谁),但你提报破坏说我违反明确被乌拉跨氪处理“拒绝”,因我的确没有违反。而且我刚刚开始还善意提醒Peacezheng不要违反,别的我也不想多讲,希望你以后注意就行,我一直无意和你对立,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你也看得出来。—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0月6日 (日) 14:45 (UTC)[回复]
  • (?)疑问:这次傀儡事件与我的贡献有什么关系?--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10月6日 (日) 15:02 (UTC)[回复]
  • 既然说到我了,我也做一回应吧。我想刘嘉是误会了,我自始至终没有将你我的QQ对话在维基世界上公布,不过现在你自己承认了,我也没有办法。看来你还是没有分清现实世界和维基世界的区别。也难怪,两者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我是能区分开,但不能强求他人也能。但既然你承认了,我就没话可说了。说到那个特色列表,你到现在还认为它够资格吗?那个评选除了你和你的傀儡支持外,其他支持者的理由你自己认为都真的站得住脚吗?已经达成的结果,就是这样达成的?关于傀儡,我是不是劝过你?你又是怎么做的?这次的傀儡被揭发也不是我提出的,我只不过提供了一点证据而已。至于你拉我黑名单的事情,我根本就没有和社群说过,你到这里来说又是什么意思?好了,我就说这么多,相信社群自有公断。——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0月6日 (日) 15:15 (UTC)[回复]
不解释没事 解释了呵呵跳到黄河也洗不清。--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8:54 (UTC)[回复]

问:译名列表的存废问题

此问题虽然先前有人发起讨论(参见Wikipedia_talk:列表#再谈列表的存废),不过讨论者只有三人,因此我希望这次可以有更多人参与这问题--译名列表是否为维基百科的内容?Wikipedia:列表是否需修改?

我觉得应该保留,是有用的列表。--Chmarkine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4:53 (UTC)[回复]
译名列表不是维基百科的内容,Wikipedia:列表#独立列表之存废标准写明“列表不应仅单纯的列出各项名称”。在Wikipedia_talk:列表#再谈列表的存废中乌拉跨氪的论述(如果是译名列表这样还说得过去)是有问题的,因为“列表不应仅单纯的列出各项名称”已说明译名列表是不应存在,就如WP:SOAP中指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你不能说“如果是广告条目那宣传的内容还说得过去”。
“有用”也不一定是合理论点,WP:NOT#INFO中“电话簿条目”“商业黄页”“说明书”都可以很有用,却不是维基百科的内容。--Risk留言 2013年10月11日 (五) 15:57 (UTC)[回复]
我说说得过去的意思是:译名列表仅列项目名称是由于自身的限制,这是说得过去的;而其他列表仅列项目名称则是说不过去的。但并不意味着我认为译名列表是符合列表方针要求的。乌拉跨氪 2013年10月11日 (五) 16:02 (UTC)[回复]
列表条目也是条目,需要满足维基的各种方针。
关注度:有可靠来源这样列过法国球员么?如果没有,我们为什么需要这样一个列表?被删掉的台湾人列表至少还有台湾名人录之类的纸质来源为关注度打底。
可供查证:每个人获列列表的根据是什么?
中立:什么样的球员的译名得以入选列表?国际比赛出场次数?俱乐部出场次数?老婆是著名超级模特?

个人觉得,一个球员列表,至少应该列出出场场次和进球数吧? --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21:08 (UTC)[回复]

希望条目能有注音或者拼音

--Icejazz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4:11 (UTC)查看很多条目时发现字不认识,完全不知道怎么发音,所以能加上拼音或者注音就好了[回复]

我觉得人名或专有名词中的多音字,或生僻字应该有拼音。特别是多音字,有可能查字典也不知道是哪个音。--Chmarkine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4:55 (UTC)[回复]
虽说维基百科不是字典,但在条目主题中若带有生僻用字或特殊破音字时,添加对正确发音的说明,不也算是与主题有关的重要资讯之一吗?类似的讨论先前曾进行过,当时我就曾表达生僻用字添加发音资讯的支持,不过为了顾及阅读性与每个人对于用自生僻与否有认知差异,因此提出几点建议:1.建议发音资讯用注释之类的方式独立于主文之外,想要进一步了解的读者再去查阅即可;2.用字冷僻与否可以参考具有公认资格的标准,例如台湾这头教育主管单位有订定最常用字跟常用字的字库,言下之意超过常用字范围的中文字,大致上都可算作是生僻用字。--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9日 (三) 08:10 (UTC)[回复]
中国大陆亦有通用规范汉字表。—Chiefwei - - - 2013年10月9日 (三) 08:38 (UTC)[回复]
维基辞典和有声阅读版本都太落后了。不常见的多音字和生僻字可以有拼音/注音。最好能做到悬停显示。不过这样可能会和其他超链接冲突导致互相覆盖。—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0:03 (UTC)[回复]
粤语维基与方言维基又不一定会有中文维基条目的对应版本。基本上只要在某个地区具有官方语言地位的中文衍生版本,应该都值得列入考量范围才对。--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9日 (三) 12:24 (UTC)[回复]
粤语怎么标注读音应不应该标注读音是粤语维基的事务,既然已经分开,就不应该要中文维基来承担。中文是文字,不是语言,中文衍生版本也无法有什么官方语言地位。—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2:42 (UTC)[回复]
先把是文字是语言、粤语发音这种事先放一旁,请仔细想想,如果一个地名的条目可以钜细靡遗地写到这地方有几条马路、几个地铁站,却完全不可以提到地名是如何发音;一个人物的条目可以写到他小时候念啥小学、几岁时曾跟谁谈过恋爱,却完全不可以提到他的名字如何发音,不也是颇奇怪的一件事情吗?或许是否有必要全面性的允许粤语发音的标注还有讨论的空间,但至少如果某个地名条目本身是位处使用粤语的区域,或粤语是某人物的母语之一时,纵使我不会粤语也会很好奇当地人是如何称呼这地方、这人物。如何发音,纵使不算主要资讯,至少还能归类为有点关系的杂知识吧?所以我才会说至少以注释的型态提及,是可以考虑权宜的。--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9日 (三) 14:51 (UTC)[回复]
这是另外一件事。专有人名地名的读音如何,当地读法如何当然可以写进内容,但作为“字”本身的注音是另一件事。—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4:57 (UTC)[回复]
重点当然是这个字被用在条目主题中时该如何发音,而不是针对单一的中文字作发音解释,毕竟这是百科全书不是字典,重点不同。--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9日 (三) 16:23 (UTC)[回复]
为何一定要择一实行,真要标示时不能都标示吗?或者用类似地区用语转换标签般的技术,也不是不可行呀。--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9日 (三) 16:23 (UTC)[回复]

(*)提醒:某些条目已有注音与拼音,例如𩻸鱼堀溪。--Kolyma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23:28 (UTC)[回复]

貌似小学生课本……--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0月10日 (四) 06:33 (UTC)[回复]
以前讨论的时候我就提过,简单一点用在需要注明读音的字后用括号括起来,其中写上读作x可能会比较简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0月10日 (四) 00:59 (UTC)[回复]
生僻字破音字用同音常用字标注。【𩻸:左“鱼”右“逮”,音同“逮”】—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3年10月12日 (六) 01:23 (UTC)[回复]

WP:共识与论点质量

WP:共识多次提到“共识最终将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量所决定,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而不应通过简单计票统计多数来决定。”这样的内容,那么论点质量又由谁来决定?某几个有威望的维基人或者还是多数人?--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07:49 (UTC)[回复]

提请快速删除之前应先看清楚条目历史

先感谢各位巡查条目内容以对抗破坏行为的维基人之无私贡献,但我对此有一点建议,就是提请快速删除之前切记先看清楚条目历史,检查有没有内容正常的版本可供回退。

事缘我上个月底收到了两个快速删除通知,都是我多年前建立的消歧义页。原来这个消歧义页先后两次被同一IP用户破坏,可是发现破坏的两名维基人都没有查看清楚条目历史,便以为这是IP用户刚建立的内容,提请了快速删除。幸好这两次快速删除都被发现有问题,改以回退方式清除破坏,否则本来内容正常的条目便不明不白被整个删掉了。

不知道过往是否曾出现过这类乌龙删除(就算有,现在都很难追查),但希望大家以此为鉴,避免日后出现同样的错误。--Hargau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12:51 (UTC)[回复]

我同意,速删条目前理应先先查看历史,这应该增加至现有的速删规定/方针/指引。(由于不是自动确认用户,因此无法投票)HYH.124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13:23 (UTC)[回复]

在删除守则好像有提及管理员删除SD时留意历史记录,如果怕误删的话,立即加个hangon也可以。只能说巡查们留意下。(不过只关注新页面的,基本很少这样误提)——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3年10月12日 (六) 13:48 (UTC)[回复]
以前就有破坏者利用这种方式先全部破坏,再挂快速删除,假借管理员来删条目了。--Outlookxp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14:07 (UTC)[回复]

建议增模版

我建议增加类似于英文维基百科 en:Template:User shared IP address,因为,比如说有居住在同一个家或一同工作者,可能会使用同一个IP地址,假如被查到,可能会被误认为是傀儡(见分享IP地址)。用户即可将模版增至用户页,不被误认为是同一个人操作。也请见en:Wikipedia:SOCK#Sharing_an_IP_address,英文维基百科允许用户使用模版辨认。

我也于英文维基百科之互助客栈谈此问题,可参见en:Wikipedia:Village_pump_(policy)#Sock_puppetry

基于此问题,既然英文维基已有类似辨认模版,中文版维基也可拥有同样类似的模版。我再此请求增加模版,谢谢!

我建议将此页成为中文维基百科的正式指引。我认为本文叙述有道理。大家意下如何?请讨论。

HYH.124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13:05 (UTC)[回复]

翻译的版权问题

若拿剧集官网的介绍翻译成中文,是否有版权问题?世上哪里都找不到的善良男人条目中所有角色介绍,都是从韩文官网翻译,作者并承认“我的确是有参考各处官网的翻译资料,也有逐句的看,您有看到一模一样的地方是当时觉得有些介绍也没地方好再改了,并非故意的,而且翻译的东西无论谁来翻,整体内容都会差不多,顶多有些形容词会因人而异吧。”这当如何处理?请到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世上哪里都找不到的善良男人参与讨论。--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0月16日 (三) 04:02 (UTC)[回复]

看了一下,那已经不是翻译问题了,而是维基编者直接把人家网站已经翻译成中文的整个句子(共85字)贴过来,属于抄袭行为,至少算是侵犯了该网站的版权。——♠白布¤飘扬§§ 2013年10月16日 (三) 06:21 (UTC)[回复]

腾讯动漫是否属可靠来源?

消歧义的常用性标准中“地区”的“平等”概念

有鉴于最近讨论中有管理员指出“不看人口规模差异而把各地区意见视为平等的规则,是中文繁体版跟中文简体版合并时共识同意的前提但书”。而这条如此重要的前提规则,居然没有在任何方针指引中明确提出,在这里希望能够以讨论的形式将消歧义页面相关的常用性中的这个平等原则明确下来。

现今方案

华语使用人口使用六个地区作为划分: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其余地区忽略不计。统计常用性时,各地区各占一分。不考虑各地区的人口差异。大陆地区不论各省各民族差异,取14亿人中最常用的意见/用法作为1分,香港700万人中最常用的意见/用法作为1分,澳门56万人口中最常用的意见/用法作为1分,台湾2300万人中最常用的意见/用法作为1分,新加坡530万人口中最常用的意见/用法作为1分,马来西亚630万华语人口中最常用的意见/用法作为1分。一共6分,按分数统计常用性。如果没有过分数超过3分的意见/用法,则说明没有最常用的意见/用法,做平等消歧义。否则做主从消歧义。

我的方案1

不以地区作为划分,以估计实际可能持有意见/用法的人口进行估计。主要依靠书籍、媒体等第二手来源(也就是对该意见/用法的常见性的统计,而不是看内文中使用的是哪一种意见/用法这样的第一手来源)来评价。超过三个意见/用法中,某个意见/用法超过一半则采用主从消歧义;两个意见/用法中的一个超过三分之二则采用主从消歧义。此外用平等消歧义

我的方案2

中国大陆以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地区划分,其他华人地区则以港澳、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作为划分,一共23+5+4+4=36个地区,每个地区各一分,过半则使用主从消歧义。否则使用平等消歧义。

请求各位维基人意见。—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5:17 (UTC)[回复]

这个,其实统计书籍、媒体等第二手来源中的用法数量容易吗?--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7:48 (UTC)[回复]
对于一个有能力出版大量参考来源的大国来讲,我只认为这两个方案只是想让维基百科的观点更为接近中国的观点而已。--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9:28 (UTC)[回复]
维基百科难道不是应该基于来源的吗?为了打压中国观点,就不应该看中国的来源?还是你想说中国会为了让维基百科的观点更接近中国,大量出版一些参考来源?那你也太看得起维基百科了。—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9:52 (UTC)[回复]
原来编辑维基百科还要注意政治正确,不能违背台湾观点,真是辛苦啊。什么时候维基百科做事要如此仰人鼻息了?—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9:54 (UTC)[回复]
原来全世界使用中文的人都已经是中国人了,所以中国的观点就等于中文圈观点就是了,同样道理原来美国/英国的观点就是英语圈的观点(挖靠……美国51+英国?+加拿大+澳洲……)?什么时候港澳/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用户编个维基百科都必须要俯仰由人了?--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0:19 (UTC)[回复]
你哪里看到“中国的观点就等于中文圈观点”呢?按人口说话才叫常用性不是吗?一人一票,这不是普世价值吗?难道中国大陆的人就不是人了?—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1:07 (UTC)[回复]
你也哪里看到了“政治正确性呢”?难道台湾跟中国在统一科学名词时是看哪个地区人数比较多决定的(那台湾不用玩了啊,直接赶快学对岸用语比较快)?另外出生在港澳/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的人的维基人因为地区人数比不上中国就注定不用发言,因为跟老大哥中国不同者是自己的“少数”问题吗?--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39 (UTC)[回复]
我说,政治正确性的话题是SiuMai兄开始提的,我是回他的话,又关你何事呢?再说你哪里有看到什么学习对岸?哪里看到什么不用玩?哪里看到什么统一?哪里看到什么不用发言?我说的是消歧义方式,又不是说条目命名。麻烦你看明白讨论的议题再说,不要凭空乱想些有的没的,好像有受迫害妄想症一样好不好?—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56 (UTC)[回复]
那就请下次标清楚点吧,我还以为你重开一段讨论了呢。然后“中国大陆以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地区划分,其他华人地区则以港澳、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作为划分,一共23+5+4+4=36个地区,每个地区各一票,过半则使用主从消歧义。否则使用平等消歧义。”,简单来讲还不过就是中国地区所认为哪个较常用的就是中文维基百科哪个更常用的,天津跟北京跟海南岛会在对于南昌站、李登辉的判断有所不同?--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3:04 (UTC)[回复]
为什么你就一定认为没有不同?大陆人就全部穿着中山装随地吐痰唱毛主席万岁?难道用的都是简化字,就说明思想见解都一样?你知道大陆各省份各民族的地域差别可以和欧洲不同的国家之间的差别相比么?请不要凭着自己的眼界就开始做无谓的推论。一人一票,民主自由是普世价值,难道你能够说不是?—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3:11 (UTC)[回复]
Wikipedia:统计#用户来源分布,自己看你的投票制是否科学。--Risk留言
你理解错了。拜托看懂了再来留言,谢谢。—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3:45 (UTC)[回复]
“中国大陆以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地区划分,其他华人地区则以港澳、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作为划分,一共23+5+4+4=36个地区,每个地区各一票,过半则使用主从消歧义。否则使用平等消歧义。”中国大陆地区共有23票,即63.8%,而中国大陆的浏览百分比只占32.9%,先不说应否投票,你的投票制根本不科学。--Risk留言 2013年9月28日 (六) 13:57 (UTC)[回复]
(*)提醒:您太小看他的企图心了!大国大陆应该是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32票,所以是32/36=88.89%。-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09 (UTC)[回复]
要是纯粹按人口来算,14亿比上不到1亿的人口才更加悬殊吧?—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21 (UTC)[回复]
好仁慈喔!没有用92.86%已经很客气了。-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47 (UTC)[回复]
按照人人平等,一人一票的普世价值来说,难道这样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说大陆人比较低等,需要忽略呢?—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49 (UTC)[回复]
不予置评。--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53 (UTC)[回复]
都说了,你理解错了。拜托看懂了再来留言,谢谢。—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3:59 (UTC)[回复]
对对对,“按人口说话才叫常用性不是吗?”,即管回避吧。--Risk留言 2013年9月28日 (六) 14:03 (UTC)[回复]
你没法理解,我也没法和你讨论。提醒其他读者,以上这位用户的理解完全不是我的方案的意思,也与我的方案无关,请不要被误导。—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4:07 (UTC)[回复]
原来真是我理解错了,浏览百分比只占32.9%的中国大陆是占88.89%而非63.8%票,想不到可以离谱到这地步。--Risk留言 2013年9月28日 (六) 15:20 (UTC)[回复]
首先对编辑冲突中误操作导致的误删表示抱歉。其次,我指的理解错误不只是这么一点计算错误,而是另一个根本层次的理解错误。如果你们能够不预设立场,不戴有色眼镜,静下心来阅读,大概能够理解我在说什么。—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28 (UTC)[回复]
(!)意见:难道两岸三地用语真的差这么多吗?当您认为众人(三人成众)都“理解错误”时,为何仍不回头检讨自已的大作呢?-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34 (UTC)[回复]
我只看到两个人理解错误啊,SiuMai和KOKUYO大致没有理解错误啊,只是见解不同。你们两位真的是完全弄错意思,这也不是我能控制的啊。—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40 (UTC)[回复]
您要这样解读是您的自由。-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51 (UTC)[回复]
那我就说了,(*)提醒Kolyma和Riskchard两位在以上的发言中对我的方案的理解完全不是我的方案的意思,也与我的方案无关,请不要被误导了。—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52 (UTC)[回复]
哈哈!我也不奉陪了,为维基做点有意义的事还比较值得。--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59 (UTC)[回复]
你的意思是“按人口说话才叫常用性”。中国大陆的编辑者只占18.7%,浏览百分比只占32.9%,台湾的浏览百分比就已经有35.8%。给32.9%的人88.89%的票数,其余67.1%的人11.11%的票数,是什么道理、什么普世价值?中国特色的普世价值?不知所谓。--Risk留言 2013年9月28日 (六) 16:01 (UTC)[回复]
浏览百分比高的就要优先,是这个道理咯?那可以另开一个讨论了。—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6:05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数人头的。不是人多就是常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9日 (日) 01:24 (UTC)[回复]
按照某人“浏览量百分比高要优先”的观点,中国大陆现在浏览量大约30%,那如果有一天维基被封了导致浏览量跌到1%,是不是社群完全就可以无视中国大陆的意见了?好玩么?--♥VC XC 2013年9月29日 (日) 01:27 (UTC)[回复]
我没说“浏览量百分比高要优先”,我甚至反对以投票决定这回事。以Snorri的逻辑,香港人口不及中国大陆的0.4%,是不是社群完全就可以无视香港维基人的意见?好玩么?--Risk留言 2013年9月29日 (日) 02:10 (UTC)[回复]
所以这个讨论本身就没意义。--♥VC XC 2013年9月29日 (日) 02:14 (UTC)[回复]

根本不用区分陆港台,直接用搜索引擎google、baidu和学术搜索比如google scholar、cnki等等的结果统计是否常用即可。--Gilgalad 2013年9月29日 (日) 02:56 (UTC)[回复]

  • (:)回应:按Snorri的准则,中国大陆永远都会占绝对大多数(随非人口分布有重大变化),中文维基索性改名做中国维基或简体中文维基算了。这样的投票跟本不是民主,只是举手游戏。XD--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9月29日 (日) 08:31 (UTC)[回复]
  • (-)反对匆促讨论、匆促定案,应有足够之时间与案例供各编辑参考商议,以免暗藏陷阱。若说美国50州有50票,加拿大共13区故有13票,英国分为4区则只有4票,自然是笑话!
(1)如果某词汇来自台湾、也主要事关台湾,但港、澳因地理位置受中国影响;星、马因政治及使用简体字也受中国影响,难道这台湾用词要因为1:5就受中国牵制?
(2)如果某源于香港之词汇与中国不同,澳门因自主性不足而受中国影响,星/马因不关心本源而使用中国自香港变种之语汇,但这词被台湾原原本本地接受使用,难道要因2:4而遭推翻吗?
(3)如果某源于澳门之港/澳用语和中国不同,星马接受中国用法,台湾则接受同样使用正体字的港/澳之用法,3:3时又如何?
本案与名从主人原则等方针的关系是什么?应与厘清!--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4:34 (UTC)[回复]
阁下真的搞错了,这里讨论的是消歧义方式,跟名从主人没有关系。至于3:3,毫无疑问是用平行消歧义了。--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15:37 (UTC)[回复]
  • (?)疑问其实,不是非要以某一参考为准则来弄的吧,来源不同结论不同就只能选其一么?楼上们的意思是“维基百科这座山不能容二虎”所以“必须要择其一而从之”?--JuneAugustRe: 2013年10月11日 (五) 04:46 (UTC)[回复]
  • (!)意见我个人以为,与其去引申出条条框框来支持自己的理论,何不看看首页上写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既然观点和依据不同,那就按照各自不同的来源去编写不就完了,依据可靠来源“港台有港台的看法就可以有港台的结论和编辑出来的结果”,“大陆有大陆的看法就可以有大陆的结论和编辑出来的结果”其余的同理可知……这样操作不行么?非要指定谁是正统谁是偏门冷门么?同一个条目里面都不喜欢容纳自己见不得的理据么?非要挖空心思证明别人的存在是不科学的,这算是什么阴暗的心态?你丫的存在就是为了看别人的短处的么?--JuneAugustRe: 2013年10月11日 (五) 04:46 (UTC)[回复]

小结

从以上讨论看来,大部分用户支持“现今方案”,如无异议,会将此方案明文写入wikipedia:消歧义中。—Snorri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3:47 (UTC)[回复]

上面的用户提的是没有意义。你再这么胡乱找结论就自己流放去蔚蓝海岸算了。--Zhxy 519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4:27 (UTC)[回复]
上面的用户不止一位吧?当然直接说明支持现今方案的只有wolfch一位,我只是从其他各人讨论时的论点和论据推断大部分人支持现今方案。而且我也说了,如果没有异议才会写入,如果从现在有用户有异议,完全可以提出。—Snorri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4:37 (UTC)[回复]

(-)反对在未经充分考虑和讨论的情况下就定案。--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4:34 (UTC)[回复]

其实根本是大家不想理这种偏颇的讨论。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22:54 (UTC)[回复]

等吧 维基百科反正是通过票数决定的如果维基能称为大陆主流百科直接人头数压死到时候他们也没什么话说如果百度死不要脸我也没办法。每次这类讨论 比如南昌站 都会拿出中文维基不是中国维基之类的理由反对。--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3日 (四) 04:20 (UTC)[回复]

方案3

上面有用户提到涉及台湾的议题有可能被大陆压制的嫌疑。这里提出方案3:

不涉及台湾的消歧义议题,与“现今方案”相同。涉及台湾的消歧义议题,如果某个非大陆方面的意见/用法占3分以上,做以这个非大陆用法为主的主从消歧义,如果没有意见/用法占3分以上,做平等消歧义。如果大陆用法占3分以上,而且与台湾用法不同,那么仍然做平等消歧义而不是以大陆为主的主从消歧义。

以上增补方案强制涉及台湾的问题做主从消歧义的时候大陆不能为主,可以避免台湾被大陆1:5压制的问题。以上供大家讨论。—Snorri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4:43 (UTC)[回复]

没懂 Bluedeck 2013年9月30日 (一) 02:56 (UTC)[回复]
如果是涉及某特定地区的用语,包括中国大陆或是香港,都应该以该地区的用语为主题,其他地区对主题的称呼方式可以在内文中列出作为说明,根本不需要这种莫名其妙的数票数动作。上面的讨论,大部分的用户都是反对Snorri君提出的方案或根本认为这投票动议莫名其妙,但并没有因此支持所谓“现今方案”(而且这个所谓“现今方案”说穿了也不过是Snorri君个人的解释版本,不记得中文维基啥时曾用过这方法决定事情……),突然之间获得这种结论,根本是扭曲了大部分人的意见。--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30日 (一) 03:22 (UTC)[回复]
是说我以为“主题目消歧义”应该是要所有地区呈现的结果都大致如此才行……--KOKUY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5:05 (UTC)[回复]
那就不应该叫做现今方案,应该叫KOKUYO方案或者其它名称。反对对现在的做法进行个性化解读并冠名为“现今方案”。--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6:46 (UTC)[回复]
现在作法的依据为……?--KOKUY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7:10 (UTC)[回复]
就是没有明确的依据,所以这个讨论还是有意义的。--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7:15 (UTC)[回复]

方案4

按照某一个或几个搜索引擎(具体用什么容后讨论)检索该关键词,并统计前面数(容后讨论)页内该词意思的分布情况。如果其中一种含义所占的比例达到某个临界值,则采用主从消歧义。否则用平行消歧义。--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7:15 (UTC)[回复]

这个方案其实是建立在朝鲜的轮子和Gilgalad/MtBell提出的方案基础上的。回KOKUYO对中国大陆出版物较多的质疑:可能的确会有较多包含中国大陆方面含义的结果,但正常情况下不至于达到那个临界值(例如95%,容后讨论)。再次提醒只是在讨论消歧义方式,不是条目命名。--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7:15 (UTC)[回复]

或者很直观地说,如果你搜索那个词,翻了几版都是同一个意思,另外一个意思几乎没有,那就用主从;否则用平行,即使两者的常用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7:15 (UTC)[回复]

搜寻结果往往跟用户所处的地区与使用的搜索引擎有关,举例来说使用繁体中文的我在Google上面搜寻‘南昌站’,第一页的12笔搜寻结果只有最后的第12笔是连往大陆网站‘高铁网’上的江西南昌站对应页面,搜寻结果非常悬殊。但我猜如果用中国大陆常用的搜索引擎、以简体中文作为浏览器预设语言时,结果应该会大不同。我支持William915君意见中‘只有搜寻结果太过悬殊时才适合使用主从消歧义’这部分,其实我支持香港的南昌站跟江西的南昌站使用平行消歧义,倒也不是因为我不认为江西的南昌站在车站规模与重要性上超过香港的南昌站,问题关键只在它们之间的知名度差异没有高到可以称呼是“悬殊”的程度而已,这与另一个李登辉的例子是不可相提并论的。--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30日 (一) 11:33 (UTC)[回复]
那可以通过讨论选取一个基本上较为合适的网站(也许谷歌并不适合),再将简体语言版和繁体语言版的结果综合一下。(简繁平等总该没有异议了吧?)--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15:31 (UTC)[回复]
关于“搜寻结果往往跟用户所处的地区与使用的搜寻引擎有关”这一问题可以这样解决:用http://www.google.com/ncr搜索,结果不受物理位置限制。--Chmarkine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1:49 (UTC)[回复]
不敢确定,例如搜一下“共产党”试试?--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4:30 (UTC)[回复]
各个主要搜索引擎在不同地区各有使用频率的差异,所以选择哪个搜索引擎这件事本身就有物理位置影响性了,就算调整搜寻参数也不可能获得完全公正的搜寻结果。--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1日 (二) 06:03 (UTC)[回复]

方案5

使用介绍
同一个名称可能会包含许多不同类型的意思,这时候维基百科便会借由建立消歧页的方式来让读者可以选择前往哪个条目(如AIR)。但是有的情况则是会呈现某种用法是非常重要或者最常使用的名称,在其他解释只属于较窄的范畴或者较少人知道的情况下,我们应将主要解释的条目页面以该名称命名、接着才透过“主题目消歧义”的方式让读者可以前往其他条目(如李登辉)。虽然某个用法在怎样的情况下便能够被视为“主要条目”并没有绝对的标准,但是一般来讲应该是要符合几个条件:
  • 该解释除了应该是要最常被使用的意思外,同时也应该是维基百科读者在查询时最常找寻的内容。
  • 该解释的知名度或者重要度应该长久保持,并且尽可能排除因为某事而使得某个意义其使用程度在短时间快速增减的情况。
  • 有鉴于中国大陆、港澳、台湾、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在对于某个解释是否常用或者是否重要的判断可能有所差异,因此“主要条目”应该要避免在某地区仍然是属于少数用法之情况。

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条目”应该在一定时间内都有其重要性,而某些案例则会挑选最为重要的涵义作为“主要条目”;然而在少数情况下“具有一定时间重要性的名称”和“最常使用的名称”可能会发生冲突,这时候应该设法依照共识决定是否重新命名或者继续讨论“主要条目”的挑选(如工具工具乐队)。另外当某个涵义能够包含其他解释时,通常也会将其视为“主要条目”看待(如泰坦尼克号和《泰坦尼克号》)。


判断依据
挑选“主要条目”时应该确保某个解释明显地非常重要以及很常使用,但是关于“主要条目”的讨论应该是由编辑之间讨论决定而成。尽管下列列出数个可能帮助讨论的数据来源,但是由于其本身的不可靠性、潜在偏见等原因而不应该被视为绝对的决定理据。

  • 借由“Special:链入页面”调查维基百科内部对于条目的连结倾向。
  • 借由页面浏览统计调查维基百科读者对于条目的搜寻倾向。
  • 借由Google搜寻、新闻、学术或者书籍取得的中文可靠来源来调查社会媒体对于名称的使用倾向。(可以添加“&pws=0”以取消具有偏见性质的个人搜寻结果)

然后如果此方案获得大家的共识的话,或许可以开个新段落加入之。--KOKUY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58 (UTC)[回复]

该吵的还是要吵,例如“有鉴于中国大陆、港澳、台湾、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在对于某个解释是否常用或者是否重要的判断可能有所差异,因此“主要条目”应该要避免在某地区仍然是属于少数用法之情况。”,这个例子很明显的是在香港南昌站属于少数用法,在大陆南昌站(香港)属于少数用法,所以就囧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1:51 (UTC)[回复]
个人理解:这个方案的精神是,只要在任何一地某用法仍不处于绝对多数,该用法就不宜作为主要条目。上面的例子,因为两个条目各有一个地方不处于绝对多数,故只能采用平行消歧义。或者引用Snorri君所谓现行方案中的计分法就是,祇有条目达到6分才可以进行主从消歧义。--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1日 (二) 04:47 (UTC)[回复]
觉得这是一个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方法。就看有些人爱不爱退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11:02 (UTC)[回复]
呵呵南昌站的港台用户反映让我觉得还是去玩OSM算了。--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3日 (四) 04:15 (UTC)[回复]
呃英文的格式手册有WP:LANGVAR决定在有地区用词的时候选择哪一种,要不把那部分翻译过来算了?--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21:27 (UTC)[回复]
不错的建议:en:WP:LANGVAR。--188.95.32.186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06:51 (UTC)[回复]

人物收录准则和关注度 (事件)自相矛盾

人物收录准则里面提到“在有新闻价值的事件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人物符合关注度条件”。但是在维基百科:关注度 (事件)中则说“只与一次事件有关联的人物或群体,通常都不应为他们撰写传记类条目。如果事件具有足够的关注度,则应该考虑志事而不志人的做法。”鉴于目前存废讨论执行的规则实际上是关注度 (事件),似乎应该更新人物收录准则这一指引。另外5000销量这个标准太低,网络作家、音乐家分分钟破这个标准,门槛太低,画家就要能够列入行业历史才能进,门槛太高,也建议去掉。要不把英文的目前版本的人物关注度方针翻译过来投票看看?--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8日 (五) 18:02 (UTC)[回复]

人物收录准则的确需要更新,和关注度 (事件)达成一致才行。5000的问题还需继续讨论。—Snorri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08:56 (UTC)[回复]
其实5000这个标准有没有真正被运用过?比如某次存废讨论有人提出“某销量超过5000”就保留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09:35 (UTC)[回复]
我记得讨论配音员相关条目和各国乡镇条目的关注度的时候都用过。但最后是否根据这个准则来决定就不清楚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09:42 (UTC)[回复]
(!)意见建议把“某销量超过5000”更改为“具独立关注度”的作品,即有独立媒体对作品有深入报导--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09:48 (UTC)[回复]
这样配音员条目就呵呵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09:52 (UTC)[回复]
(:)回应 配音员为有关注度的动画或外文剧集主角配音便合格了,当然关注度是要属于已配音版本而不是原文版的,这才是配音员的“作品”。--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0:06 (UTC)[回复]
建议改为“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而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人物收录准则的最大问题是与维基百科:关注度矛盾。--Risk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0:11 (UTC)[回复]
那也得那个配音版本打出“由XXX配音”才行。—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0:33 (UTC)[回复]
一般香港台湾也有在片尾列出的--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0:44 (UTC)[回复]
也就是说要用原片录像来作为来源,或者说公司有公布配音人员表。—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0:47 (UTC)[回复]
严格上来说,要在维基条目上写某演员或某配音员演/配过某角色,也应有证明。只是有时大家都忽略了。当然如果证据是存在的,也不必要求一定要有片尾截图吧?--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0:52 (UTC)[回复]
那万一写的人记错名字怎么办?岂不是一直错下去?—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0:58 (UTC)[回复]
维基任何一个条目有错误都是等待义工编辑修正,包括你我。--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1:56 (UTC)[回复]
那也总得拿出来源给别的用户有检查的机会啊。比如说2003年TVB的某部片片尾写了XXX配音,别人怎么去找当时的录像?当然只能靠作者提供来源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2:00 (UTC)[回复]
理论上你是对的,而理论上维基上写的每一个字也是总得拿出来源给别的用户有检查的机会,不止是配音员条目。--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2:13 (UTC)[回复]
对啊。维基的内容本来就是要可查证。要是弄出个无法查证的来源不等于没有吗。—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2:23 (UTC)[回复]
但若然是“2003年TVB的某部片片尾写了XXX配音”的这种,作者已提供来源了,也不是完全不可找,有法查证,只是不是你我坐在电脑前便查得到。正如有人提出了某本书有来源,那也不能要求别人非提供网上版或把书扫描了上来不可。--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2:33 (UTC)[回复]
但电视节目录像比书要难找的多啊。录像又不一定有的卖。—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2:43 (UTC)[回复]
有些书还不是一样绝版没卖了。--KOKUYO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3:56 (UTC)[回复]
这样的书也不适合作为来源。有别的更好的来源,更新没绝版的书就应该拿来代替。问题是电视剧播完就没有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3:59 (UTC)[回复]
或许跟更好的来源相比当然不适合,但不代表它不能当作来源。照你的理论所有电影、动画、漫画、小说的人物列表、故事剧情都不用写了,因为等维基百科发展至百年之后来源能用的都死得差不多了。上至网站下至一般新闻,我想除非是有存档、否则也没有人会期待它活过百年吧。--KOKUYO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5:15 (UTC)[回复]
对啊。我说的是更新的事情。网站关了就要寻求新的网站作为来源,书绝版了就要寻求新书作为来源。死链死之前还是要用,死了就要更新,换成新的链接不是吗?电视剧播完就没有了,“死去”了,所以要保存截图放到网上存证,这样也是一种更新,才能持久啊。—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5:26 (UTC)[回复]
实际上我并不认为这是现在需要讨论的事情,因为现在这些来源的确是有效而且可以参照的,而且维基百科也是允许作为第一手来源使用的。同样的道理,寮国航空301号班机空难现在使用的来源现在就能够看到,但是没有人会因为一百年后这些网站可能都会失效而在这篇条目上挂“来源需求”。--KOKUYO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5:40 (UTC)[回复]
但现在怎么看2003年TVB的某个动画片片尾有没有某人配音?我说配音的是甲你说是乙,怎么验证谁对谁错?—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6:18 (UTC)[回复]
这扯得有些远了吧。我想再回到人物收录准则中“在有新闻价值的事件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人物符合关注度条件”和事件关注度中“只与一次事件有关联的人物或群体,通常都不应为他们撰写传记类条目。如果事件具有足够的关注度,则应该考虑志事而不志人的做法。”的矛盾。有新闻价值是什么?就市级报纸上一篇很简短、没有下文的报道算不算?扮演关键角色的人物又是什么?路人、报料者算不算?--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21日 (一) 01:37 (UTC)[回复]
我倒觉得要两者一起看,而且关注度也包括重定向是否保留吧。就算不看还没成为指引的“维基百科:关注度 (事件)”,现在就在世人物的规则如果整理起来应该也应该是“在有新闻价值的事件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人物符合关注度条件。但如果可靠来源只在特定事件的语境中提及该人物,而且假若该人物在被报导后仍然保持低调或基本保持低调,那么为其撰写一篇独立的传记是缺乏理据的。在后者情况下,将有关资讯合并入事件条目,并将该人物的姓名重定向到事件条目通常是更好的做法。”--KOKUYO留言2013年10月21日 (一) 03:39 (UTC)[回复]

我于10月28日将此模板译自英文维基百科。我建议方针维基百科:傀儡分享IP地址一节可以添加能在用户页放置辨别模板的说明,就像英文维基百科en:Wikipedia:Sock puppetry#Sharing an IP address一样。

谢谢!HYH.124留言2013年10月28日 (一) 11:17 (UTC)[回复]

结论

如果大家没有异议,是否意味着可在维基百科:傀儡添加此说明呢?HYH.124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08:51 (UTC)[回复]

 完成,若有异议,请提出。HYH.124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09:3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