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叔平
俞叔平(1911年7月1日—1978年2月14日)浙江诸暨人, 中华民国法学家、外交官。
俞叔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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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出生 | 大清浙江省绍兴府诸暨县 | 1911年7月1日
逝世 | 1978年2月14日 中华民国台北市 | (66岁)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母校 | 维也纳大学 同济大学 东吴大学 台湾大学 清华大学 文化大学 |
职业 | 教授 外交官 |
获奖 | 奥地利学术勋章 |
生平
俞叔平1911年7月1日出生于浙江诸暨,1926年入诸暨县立中学就读,1928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同年,经选拔考取浙江警官学校正科第一期,1930年毕业,通过浙江省官费留学生考试顺利录用,远赴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学习警政专业。1933年冬,归国,任杭州警察局司法科科长帮办;1934年秋,再度接受官费资助赴奥地利,进维也纳大学法律系深造,同时在维也纳警官大学进修。1938年荣获维也纳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为中国第一个警察博士生。
1940年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人事室主任(朱家骅时为组织部长)。1942年任国立重庆大学训导长兼商学院教授,1943年12月出任中央考试院法规委员会委员。1945年抗战胜利后,到上海,被宣铁吾任命为上海市警察局副局长,1947年7月任代理局长,不久任局长,兼任国立同济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讲授刑法。
俞叔平1949年去台湾,1950年,任台湾司法部政务次长兼刑事司司长。1951年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教授,受聘担任国立台湾大学、国立清华大学、文化大学三个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并且从事律师工作,同时写了大量的法学著作,他是台湾最高产的司法专家。1952年后,两度应邀以客座教授资格赴联邦德国明斯特大学、西柏林大学等处讲学;1962年任台湾中国文化学院教授兼德文系主任和文学部主任。1964年任中华民国驻联合国原子能总署大使衔的常任代表。1969年转任中华民国驻尼加拉瓜共和国全权大使。1972年调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顾问,不久循《台湾政务官退休条例》引退,复任中国文化学院(现为中国文化大学)教授兼文学部主任。1978年2月,病逝于台北市。[1] [2]
俞叔平曾获奥地利国家学术勋章。1950年代初,中国几乎所有大学法学院都采用俞叔平编撰的教材,司法院校图书馆里所能找到的中文司法理论书籍,许多都是俞叔平的著作。直到60年代才有所改变。即使是今天,中国很多司法论文,许多观点或是论点的出处,都出自俞叔平的著作。 [3]
家庭
俞叔平的儿子俞力工是一名居住在维也纳的国际评论专栏作家。
著作
- 《刑事警察的理论与实际》
- 《刑事法与刑事科学》
- 《刑法分则大纲》
- 《犯罪与侦查》
- 《指纹学》
- 《法医学》
- 《监察制度新论》
- 《行政法典刍议》
- 《论法学人才之培养与运用》
- 《德国的刑事司法教育与刑事科学》
- 《奥地利行政处罚法之介绍》
- 《化学兵器与国际公法》-(德)奥兴维克(A. B. Overweg)著※俞叔平译
参考
- ^ 台北市浙江同鄉會 > 俞叔平. [2015-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01).
- ^ 中国国民党诸暨籍百卅将领录, 团结出版社,2006
- ^ 高关中:写在旅居欧洲时: p 119, 独立作家(秀威资讯) ,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