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荣
姜荣(?—?),字仁甫,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姜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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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瑞州府通判 | |
籍贯 | 浙江绍兴府余姚县 |
字号 | 字仁甫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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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第十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四十四名进士[1][2]。为工部主事,因考核不力,谪瑞州府通判,摄府事。正德六年(1511年),江西华林大盗起,姜荣仓皇无备,出逃前将知府印绶交予妾窦妙善藏匿。城破,妙善被执,虚与委蛇,最后投井自尽。事后,朝廷下诏表彰其事,旌之曰贞烈,立祠树碑祭祀[3]。姜荣弃城,本当服刑,台使怜窦氏节侠,特开解其罪,且为其叙功,进同知。然而姜荣归郡仅两月余,复买一美姬,为时议鄙薄。不久,褫职去[4]。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江西通志》:贞烈祠在高安迎恩门内明正徳七年敕建祀瑞州通判姜荣妾窦氏及本邑妇女之死节华林者天启间知府陶履中复修巡按御史曹谷记。
- ^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三》:窦氏全印 正德六年辛未,江西华林大盗起,围瑞州府攻之。时缺守臣,独通判姜荣署印,姜先为工部主事,坐丁巳计典,谪是官,甫至郡,仓皇无备,亟集兵与战不敌,度势不能守,密以印畀妾窦氏匿之。贼果破城入廨署,求姜倅勿得,而得其妾,欲杀之,赖窦哀祈而免,遂执窦,濒行,窦已先藏印圃池中矣。时姜所部,高安人盛豹父子同罹难,潜语之曰:“印在某所,幸以告我公,我且死矣。”乃又绐贼曰:“可速遣盛父报主人,持多金来赎我,今有盛子作质,不虑逸也。”贼信之,偕至地名花坞乡者,诡以渴求饮,急投道旁井。贼退厝于僧院,以事上闻,诏义其事,旌之曰贞烈,立祠植碑而祀焉。姜弃城当服上刑,台使者怜窦节侠,特委婉开其罪,且为叙功进同知。姜脱死归郡,才两阅月,复买一姝丽,时议遂大薄之,未几竟褫职去。窦,京师崇文坊人也,都中妇女以淫悍着闻,此女独从容就义,智勇兼备,即史册亦仅见。若姜荣负心,则犬豕不若矣。余向见妾媵得谥者而偶遗此,且贞烈祠额,非谥也,然足不朽矣。窦氏尚有唐淮西窦桂娘,通谋陈仙奇,事亦奇伟,可与此女并称侠烈。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 ^ 《明史·窦妙善传》:正德中,荣以瑞州通判摄府事。华林贼起,寇瑞,荣出走。贼入城,执其妻及婢数人,问荣所在。时妙善居别室,急取府印,开后窗投荷池。衣鲜衣前曰:“太守统援兵数千,出东门捕尔等,旦夕授首,安得执吾婢?”贼意其夫人也,解前所执数人,独舆妙善出城。适所驱隶中,有盛豹者父子被掠,其子叩头乞纵父,贼许之。妙善曰:“是有力,当以舁我,何得遽纵。”贼从之。行数里,妙善视前后无贼,低语豹曰:“我所以留汝者,以太守不知印处,欲藉汝告之。今当令汝归,幸语太守,自此前行遇井,即毕命矣。”呼贼曰:“是人不善舁,可仍纵之,易善舁者。”贼又从之。行至花坞遇井,妙善曰:“吾渴不可忍,可汲水置井傍,吾将饮。”贼如其言,妙善至井傍,跳身以入,贼惊救不得而去。豹入城告荣取印,引至花坞,觅井,果得妙善尸。越七年,郡县上其事,诏建特祠,赐额贞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