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邺嗣(1622年—1680年),本名李文胤初学者,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先祖李茂生。李㭎之子。天启二年(1622)壬戌四月二日生,十六岁为诸生,入清,毕生以复明为志。顺治五年,李㭎抗清被谢三宾告密,[1]被逮下狱,李邺嗣被牵连下狱,后经万泰救出。同年七月又下狱,不久被释,仍暗中为忠义奔波。黄宗羲之弟黄宗炎被捕下狱,李邺嗣与冯道济顷家财将之救出。张苍水遇害,与万斯大等为之营葬。康熙十五年万斯同撰成《历代史表》,李邺嗣为之序。康熙十七年(1678),举荐博学鸿词科,以死力辞,次年万斯同北上修史,李邺嗣不以为然。曾与黄宗羲共事,整理明朝遗留文献,共同校对《古文雅》。擅长写,曾参与诗社,凡作序、撰状、纪事等均以请李邺嗣为文而荣。亦重视方志文献的修编考订。康熙十九年(1680)庚申十一月八日卒。有子李暾

著作

  • 《续世说》
  • 《杲堂诗钞》
  • 《杲堂文钞》
  • 《诗文内集》
  • 《汉语》
  • 《续汉语》
  • 《甬上耆旧诗》

注释

  1. ^ 《鲒埼亭集外编》十二《七贤传》: “吾乡所最不齿者,无如故太仆谢三宾,其反复无行,构杀故国忠义之士无算。”《淸诗纪事初编》卷二:“父㭎崇祯九年进士,礼部仪制司主事,入清家居。为谢三宾吿密,死于狱。邺嗣亦榑置定海马厩中。七十日事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