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剛事件

1991年美國殺人案

盧剛事件,是指1991年11月1日就讀於美國愛荷華大學中國大陸博士留學生盧剛(1963年11月8日-1991年11月1日)[1]在校園中射殺數人的槍擊事件。該事件在當時曾震驚中美兩國,也引起了一場關於中美兩國教育弊端的討論。2007年,美國電影《鹽湖城校園事件》,就是依盧剛校園槍殺事件改編。

盧剛簡歷

盧剛生於北京市,18歲考入北京大學物理系,1984年通過CUSPEA考試,1985年本科畢業後進入愛荷華大學物理與天文學系攻讀研究生。1991年通過論文答辯獲得博士學位。他的博士論文題目是《Study of the "critical ionization velocity" effect by particle-in-cell simulation (ionization)》,導師是本系教授克里斯多福·戈爾咨(Christoph K. Goertz)。

經過

1991年11月1日下午三點半左右,盧剛進入了正在進行專題研討會的愛荷華大學凡·艾倫物理系大樓(Van Allen Hall)三樓的309室,在旁聽約五分鐘後,他突然拔出裝填了.38史密斯威森特殊彈轉輪手槍開槍射擊,他首先擊中他的博士研究生導師,47歲的戈爾咨(Christoph K. Goertz,1944年3月22日-1991年11月1日)[2]教授,並在戈爾咨教授倒下之後,又在教授腦後補了一槍;然後,他又朝他的博士研究生導師助理史密斯(Robert Alan Smith,1946年3月8日-1991年11月1日)[3]副教授身上開了兩槍。此時,在場的眾多人士才有所醒悟,紛紛逃離現場,這時盧剛又瞄準了當時在場的另一位中國留學生,27歲的山林華(1964年11月25日-1991年11月1日)[3]博士,接連向山林華的的腦部和胸膛連開數槍。隨後,盧剛離開了第一現場到達二樓208室系主任辦公室,一槍射殺了44歲的系主任尼克森(Dwight R. Nicholson,1947年10月3日-1991年11月1日)[4]。在確認尼克森死亡之後,盧剛又返回第一現場,發現幾個學生正在搶救奄奄一息的史密斯教授,於是又朝史密斯的腦部補發了致命的一槍。

然後盧剛持槍離開物理系大樓到達生物系大樓,由一樓走到四樓,似乎在尋找一名女性目標(有目擊者見他進入女廁所尋人),其間遇到師生多人,但盧剛並未開槍。

在未找到射擊目標之後,盧剛又進入了行政大樓,衝入一樓111室的校長辦公室,向副校長安妮·克黎利(T. Anne Cleary,1934年12月12日-1991年11月1日)[5]前胸和太陽穴連開兩槍,又朝辦公室內的學生秘書茜奧森(Miya Sioson,1968年-2008年12月4日)[6]開了一槍。

隨後,盧剛到達二樓的203室,飲彈自盡。

結果

整個槍擊過程不足20分鐘,盧剛在自殺前總共向六個人開槍,除女學生茜奧森(Miya Sioson)被擊中脊椎部以下全身癱瘓外,其餘五人全部喪命。

警方在隨後的調查中又有部分發現,殺人者使用的武器為38口徑連發左輪手槍,另一把22口徑手槍被隨身攜帶但未使用。此外警方也截獲並扣押了盧剛在事發前幾天寄回國內的包裹家信匯款等,並查到了盧剛的遺書,據愛荷華大學官方宣稱遺書共五頁,其中四頁英文一頁中文,但在事發一個多月後警方僅向媒體公開了四頁英文遺書。

關於殺人者的槍殺動機,警方未有正式的結論。根據,盧剛生前寄給《紐約時報》、《洛城時報》、《芝加哥論壇報》及當地電視台寄發的英文聲明信所述,殺人的主要動機為:盧剛認為導師故意扣留遲發他的論文以及幫助求職的介紹信;留校工作卻沒有得到應得的工資;山林華的畢業和榮譽的獲得都是因為教授袒護。盧剛多方申訴無果,由此歸罪於山林華、他的教授和學校領導人[7]

各方反應

盧剛事件在美國華人社圈中反響很大,各華文報刊幾乎眾口一辭,對盧剛其人痛加指責。但是有人認為華文報刊的敏感反應和對其中國大陸背景也不著邊際地抨擊一番,卻隱含盧剛的那種極端的思維方式。實際上,大部分美國人只是把這個事件當成一個個案來看。盧剛身邊的同學也指出了這事件中,其導師的問題,亞裔融入美國主流社會的問題,及美國新移民與本土人的衝突。

在槍擊事件發生後的第三天,受害人之一的安妮·克黎利女士的家人,通過媒體發表了一封給盧剛家人的公開信,信中追憶了安妮·克黎利女士的成就,並以寬容的態度希望能分擔彼此的哀傷。關於信的內容,可參閱香港作家葛雋2006年著作《「不是」定理》散文之一《愛與寬恕》。

相關事件

2016年,一位在愛荷華大學商學院就讀的中國留學生在其社交網站留言:「這學期我這麼認真學習,如果學校還是讓我掛了,就讓教授們體會下當年盧剛的恐懼。」結果被大學開除學籍,並被要求離開美國。[8]

注釋

參考文獻